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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基金合同全套模板无托管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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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 】私募基金 基金协议 基金管理人: 【】有限企业 【】月 关键提醒 本基金投资于【】, 其基金净值和收益会因为政策改变、 市场波动等原因产生波动, 投资者依据所持有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负担对应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原因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系统性风险, 部分投资品种特有非系统性风险, 因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赎回基金产生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管理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老实信用、 勤勉尽责标准管理和利用基金资产, 但投资者购置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确保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确保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协议。 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业绩, 也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做出任何承诺、 确保等。 本基金协议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提请立案, 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收本基金协议立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定或确保,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买者自负”标准, 在做出投资决议后, 基金运行情况与基金损益改变引致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 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 可能取得投资收益, 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议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协议, 全方面认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认真考虑基金存在各项风险原因, 并充足考虑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定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 】有限企业及投资者分别作出以下承诺、 风险揭示及申明: 一、 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确保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申明, 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立案不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 连续合规情况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确保。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确保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协议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 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偏好、 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相关法律法规, 说明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定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 老实信用、 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利用基金财产, 不确保基金财产一定盈利, 也不确保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依据恪尽职守、 老实信用、 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和利用本基金财产, 但不确保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 也不确保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基金协议, 全方面认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并充足考虑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定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议。 (七)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协议约定管理和利用基金财产所产生风险, 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负担。本基金关键包含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风险、 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流动性风险、 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信用风险、 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含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交换风险)(如有)、 特定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发特定风险、 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步骤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机构经营风险(包含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 基金本身面临风险(包含法律及违约风险、 购置力风险、 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 基金终止风险、 止损风险(如有))、 关联交易风险(如有)、 净值波动风险(如有)、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 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她风险。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协议“风险揭示”章节。 (八)本基金在存续期内设置申购和赎回开放日, 但不接收基金投资者在非开放日赎回申请, 投资者面临在存续期内不能赎回本基金份额风险。 (九)本基金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相同要求, 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风险。 (十)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其她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可能存在重合或交叉, 基金管理人并不确保本基金投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 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合和交叉其她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其她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情况, 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些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其她类似投资产品, 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赔偿要求。 (十一)投资者需根据基金协议约定负担相关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 运行服务费等费用, 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协议“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十二)本风险揭示书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 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所面临全部风险和可能造成投资者资产损失全部原因。 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明: 1、 投资者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基金合相同法律文件, 充足了解相关权利、 义务、 本基金运作方法及风险收益特征, 愿意负担对应投资风险, 委托事项符合投资者业务决议程序要求; 投资者申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及本基金协议要求相关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 投资者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投资目、 投资偏好、 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真实正当、 完整有效, 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说,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 投资者应该立刻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2、 投资者申明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财产为投资者拥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资产, 确保该等财产起源及用途符正当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不存在非法聚集她人资金投资情形, 不存在不合理利益输送、 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 投资者确保有完全及正当权利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投资管理。 3、 投资者认可, 基金管理人未对基金财产收益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预期年收益(率)等类似表述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基金管理人确保。 4、 投资者确定本基金不需要托管, 认可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财产安全方法和纠纷处理机制。 5、 投资者已充足了解并谨慎评定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愿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风险。基金管理人以及代销机构已就基金情况向投资者作出了具体说明。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通知书 尊敬投资者: 本基金经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代销机构进行销售。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 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交付, 在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从在中国境内开立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募集账户, 在代销机构认购或申购投资者按代销机构要求缴付资金。 募集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 该账户仅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认购、 申购和赎回资金归集与支付。 募集账户信息以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大额支付号: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上述《投资者通知书》, 清楚了解并认可相关募集结算专用账户上述通知内容, 知悉【 】有限企业在本产品运作中实际负担职责, 并愿意自行负担投资本产品可能造成一切风险和损失。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格投资者承诺书 【 】有限企业: 本人/本单位确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即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或为监管机构认可其她合格投资者), 含有对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资金起源正当, 没有非法聚集她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本人/本单位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投资目、 投资偏好、 投资限制、 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础情况真实、 完整、 正确、 正当, 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本人/本单位在参与贵企业提议设置私募基金投资过程中, 假如因存在欺诈、 隐瞒或其她不符合实际情况陈说所产生一切责任, 由本人/本单位自行负担, 与贵企业无关。 特此承诺。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申明 作为“【 】私募基金”投资者, 本人/机构已充足了解并谨慎评定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愿自行负担投资该私募基金所面临风险。本人/机构做出以下陈说和申明, 并确定其内容真实和正确: 1、 本人/机构已仔细阅读私募基金法律文件和其她文件, 充足了解相关权利、 义务、 本私募基金运作方法及风险收益特征, 愿意负担由上述风险引致全部后果。 2、 本人/机构知晓,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应该对基金财产收益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3、 本人/机构已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基础信息, 并将于本私募基金完成立案后查实其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信息与打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 在购置本私募基金前, 本人/机构已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措施》相关合格投资者要求并已根据募集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实文件。 5、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基金协议全部内容, 并愿意自行负担购置私募基金法律责任。 6、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基金协议 “基金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全部内容, 并愿意自行负担购置私募基金法律责任。 7、 本人/机构知晓, 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定制度安排以及在此期间权利。 8、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基金协议 “基金投资”、 “基金财产”全部内容, 并愿意自行负担购置私募基金法律责任。 9、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基金协议“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全部内容。 10、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基金协议“争议处理”中全部内容。 11、 本人/机构知晓, 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立案不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 连续合规情况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确保。 12、 本人/机构承诺此次投资行为是为本人/机构购置私募投资基金。 13、 本人/机构承诺不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购置私募基金, 不会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投资者在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前, 应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 并确信本身已做好足够风险评定与财务安排, 避免因参与私募基金投资而遭受超出投资者承受能力损失。 尤其提醒: 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誊录约定内容并签字, 表明投资者已经了解并愿意自行负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和损失。 本人/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详阅并充足了解风险揭示书及相关基金文件所提醒风险, 并自愿负担由上述风险引致全部后果。 [为充足提醒风险, 提请投资者将本段抄录在后。] 投资者抄录: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经办员(签字): 日期: 募集机构(盖章): 日期: 本基金协议当事人基础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自然人用户): 姓名: 身份证件: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机构用户): 证件(营业执照)名称: 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基金管理人: 【 】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址: 邮编: 联络人: 联络电话: 邮箱: 目录 一、 前 言 6 二、 释 义 7 三、 申明与承诺 9 四、 基金基础情况 9 五、 基金份额初始销售 11 六、 基金成立和立案 15 七、 基金申购与赎回 16 八、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1 九、 基金份额登记 24 十、 基金投资 25 十一、 基金财产 27 十二、 基金财产会计核实 29 十三、 基金费用与税收 30 十四、 基金收益分配 33 十五、 汇报义务 34 十六、 风险揭示 36 十七、 基金协议效力、 变更、 终止与财产清算 38 十八、 信息披露义务 42 十九、 违约责任 45 二十、 争议处理 46 二十一、 基金协议效力 47 二十二、 其她事项 48 一、 前 言 (一) 签订本基金协议目、 依据和标准 1、 签订本基金协议目是为了明确基金当事人权利义务, 确保基金规范运作, 保护当事人各方正当权益。 2、 签订本基金协议依据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管理企业特定用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措施》及其她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3、 签订本基金协议标准是平等自愿、 老实信用、 充足保护本基金协议各当事人正当权益。 (二)本基金协议是要求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基础法律文件, 其她与本基金相关包含本基金协议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本基金协议不一致或有冲突, 均以本基金协议为准。 (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管理企业特定用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措施》、 及其她相关要求募集。基金管理人依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 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立案。但中国基金业协会接收本基金立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定或确保,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四)本基金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 若基金协议内容与到时有效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不一致, 应该以到时有效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二、 释 义 在本基金协议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含有以下含义: (一)本基金: 指【 】私募基金。 (二)基金协议、 本基金协议: 指《【 】私募基金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及附件做出任何有效变更及补充。 (三)基金投资者/基金投资人: 指依法能够投资于基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含有对应风险识别能力和负担所投资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条件个人和机构, 或监管机构认可其她合格投资者。 (四)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指认同本基金协议, 签署基金协议, 推行出资义务取得基金份额基金投资者。 (五)基金管理人: 指【 】有限企业。 (六)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修订和补充。 (七)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中国基金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九)协议当事人: 指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 (十)代销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收基金管理人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代理机构。 (十一)募集账户: 指“募集专户”, 是由基金管理人开立, 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认购、 申购和赎回资金收付。 (十二)初始销售期: 指基金协议中载明基金初始销售期限。 (十三)存续期: 指本基金成立至终止之间期限。 (十四)开放期: 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期间。 (十五)工作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日常业务营业日。 (十六)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十七)认购: 指基金初始销售期内, 基金投资人根据本基金协议约定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十八)申购: 指在基金开放期内, 基金投资人根据本基金协议要求申请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十九)赎回: 指在基金开放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根据本基金协议要求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行为。 (二十)元: 指人民币元。 (二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企业特定用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措施》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调整、 台风、 洪水、 地震、 流行病及其她自然灾难, 战争、 骚乱、 火灾、 政府征用、 戒严、 没收、 恐怖主义行为、 突发停电或其她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事件。 三、 申明与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申明与承诺 1、 基金管理人确保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 【】)。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尤其申明: 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立案不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 连续合规情况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确保。 2、 基金管理人确保已在签署本基金协议前充足地向基金投资者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运作市场及方法, 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 已经了解基金投资者风险偏好、 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对基金投资者财务情况进行了充足评定。基金管理人承诺依据恪尽职守、 老实信用、 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和利用基金财产, 但不确保基金财产一定盈利, 也不确保投资者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 基金投资者申明与承诺 1、 基金投资者承诺已按《私募措施》要求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披露其最终投资者并申明其符合《私募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及本基金协议要求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 其投资本基金财产为其拥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资产。基金投资者确保财产起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不存在非法聚集她人资金投资情形, 确保有完全及正当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该财产投资管理, 确保没有任何其她限制性条件妨碍基金管理人对该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她第三方所质疑。 2、 基金投资者确保已充足了解本基金协议条款, 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愿意负担对应投资风险, 且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议程序要求。 3、 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投资目、 投资偏好、 投资限制、 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础情况真实、 完整、 正确、 正当, 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 应该立刻通知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基金投资者知晓并认可, 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未对基金财产收益情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四、 基金基础情况 (一)基金名称 【 】私募基金 (二)基金类别 契约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法 开放式运作, 滚动发行, 每次发行认购金额不得低于【】万合格投资者不超出200份。合格投资者最低初始认购金额为【】万元, 并可按 【】万元整数倍增加。各次基金所募集资金定向流入基金募集账户, 管理人对基金资金进行统一运作、 管理和核实。管理人仅对基金全部资金进行核实, 不对每一次发行资金单独进行核实, 但基金财务报表中会反应各次发行投资资金规模等信息。 (四)基金投资目标 【】 (五)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生效后【】存续, 经全体投资人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提前终止; 基金运行期间, 假如运作过程中因为投资人连续退出而使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万元时, 管理人有权选择(不是必需)将其提前结束, 假如基金投资人没有尤其指令, 管理人在进行清算后有权将其合并至其它基金; 假如没有触发上述 【】万元条件, 则该基金能够一直连续。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万元/份。 (七)托管 本基金不托管, 基金管理人确保募集资金与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相隔离; 并严格推行法律法规要求, 规范管理募集账户。 (八)其她 本基金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协议另有约定外, 每份基金份额含有相同正当权益。 五、 基金份额初始销售 基金份额初始销售应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基金份额初始销售期间 本基金初始销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协议要求确定, 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她方法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销售实际情况按摄影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初始销售期, 这类变更适适用于全部销售机构。延长或缩短初始销售期相关信息将立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者其她方法进行公告, 即视为推行完成延长或缩短初始销售期程序。 (二)基金份额销售方法 本基金经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和其委托销售机构进行销售。 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代销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不得经过报刊、 电台、 电视、 互联网等公众传输媒体或者讲座、 汇报会、 分析会和布告、 传单、 手机短信、 微信、 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 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代销机构募集行为应该连续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措施》要求。 基金管理人委托代销机构销售本基金, 应该以书面形式签署基金销售协议, 并将协议中相关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她包含投资者利益部分在投资者签署本基金协议时一并提供给基金投资者。基金代销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如基金销售协议与投资者在签署本基金协议时所接收材料中相关基金销售内容不一致, 以投资者签署本基金协议时所接收到材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认购本基金, 必需与基金管理人签署基金协议, 按本基金协议要求方法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具体金额和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确定结果为准。 (三)基金份额销售对象 (1)含有对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负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含银行存款、 股票、 债券、 基金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货权益等。 (2)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依法设置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立案投资计划、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她合格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代销机构应该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定程序后签署本基金协议。 (四)基金份额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以人民币转账形式交付。基金不接收现金方法认购, 在直销机构认购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从在中国境内开立自有银行账户一次性全额划款至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在代销机构认购投资者按代销机构要求缴付资金。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在初始销售期间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人民币, 并可数次认购, 初始销售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 】元整数倍。 (五)基金份额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取百分比费率计算认购费用。基金认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负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为【】%。计算方法以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六)基金份额计算 1、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法。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以下: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 认购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舍去部分所代表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七)初始销售期间认购程序 1、 认购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办理认购业务时应提交文件和办理手续、 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基金协议要求前提下, 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2、 认购申请确定。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确定,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不得撤销。认购申请采取时间优先标准进行确定, 在同一时间接收认购申请, 根据金额优先标准进行确定。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管理人确定而且基金成立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应在本基金成立后查看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者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法通知, 或者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定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人协商处理。 (八)初始销售期间用户资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该将基金初始销售期间投资者资金存入募集账户, 在基金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 (九)认购资金交付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 投资者须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基金募集账户, 并在备注中注明: “XX(投资者姓名)认购【 】私募基金。” (十)投资者冷静期及投资者回访确定 1、 投资冷静期设置 (1)本基金为基金投资者设置投资冷静期为二十四小时,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络投资者; (2)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协议签署完成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款项后起算。 2、 回访确定 (1)募集机构应该在投资冷静期满后, 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人员以录音电话、 电邮、 信函等合适方法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说。 (2)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回访确定无效。 (3)回访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定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确定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置了本基金以及投资者是否根据要求亲笔署名或盖章; 3)确定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了解基金协议和风险揭示内容; 4)确定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负担能力是否与本基金风险等级相匹配; 5)确定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负担关键费用及费率, 投资者关键权利、 本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方法及频率; 6)确定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负担投资损失; 7)确定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起算时间、 期间以及享受权利; 8)确定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处理安排。 (4)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定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协议。出现前述情形时, 募集机构应该按协议约定立刻退还基金投资者全部认购款项。 (5)未经回访确定成功, 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募集账户, 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款项。 3、 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 募集机构能够不设置投资冷静期和不进行回访确定: 1)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置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立案私募基金产品; 3)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金融产品; 4)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5)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 6)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其她投资者。 (十一)认购资金锁定时和赎回政策 本基金全部认购资金, 自认购之日起, 锁定时为【】年(即【】天,下同)。在锁定时结束前第90天(如遇节假日, 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终一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能够申请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季度末最终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赎回【】%, 总计需要【】个季度完成全部赎回。 本基金投资人在基金成立满1年(即365天)但不满【】年期间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亦可接收其赎回申请。但只开放两次申请赎回, 分别为第一年年底前第90天和第二年年底前第90天(如遇节假日, 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终一个工作日), 赎回周期仍为每季度末赎回25%, 总计需要4个季度完成全部赎回, 但其认购资金基准收益率须调低1%。 (十二)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1、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外包服务机构开立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 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剩下基金财产等。 2、 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 抵达本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之前, 属于投资者正当财产。 3、 募集结算专用账户是外包服务机构接收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专用账户, 并不代表外包服务机构接收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资金, 也不表明外包服务机构对本基金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定或确保,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在募集结算专用账户使用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本身操作不妥等原因所造成损失负担相关责任, 外包服务机构对于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不负担任何责任。 4、 募集结算专用账户信息以下: 账户名: XX证券基金外包募集专户(XX1号) 账号: 开户行: 大额支付号: 5、 募集结算专用账户监督机构 XX证券股份有限企业作为外包服务机构, 为本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提供管理服务, 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监督。基金管理人与外包服务机构不再另行签订账户监督协议, 账户监督事项以双方签署外包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六、 基金成立和立案 (一)基金成立 本基金协议标准上采取基金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方签署纸制协议方法, 在满足电子协议签署条件后, 本基金协议也能够采取电子协议签署方法。 基金初始销售期结束后, 将全部募集资金由募集账户划入募集账户, 基金管理人核实资金到账情况,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 基金成立。 基金管理人于基金成立时向基金持有些人发送基金成立通知。本基金成立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些人发送基金成立通知所载日期为准。 (二)基金立案 1、 基金立案条件 初始销售期限届满, 基金投资者大于或等于1人, 总数不超出200人, 符合基金立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该自基金初始销售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部认购款项(不含认购费)划入本基金对应银行募集账户, 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基金募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立案系统进行立案。并依据私募基金关键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 如实填报基金名称、 资本规模、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基金协议、 基金企业章程或者合作协议等基础信息。私募基金立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 中国基金业协会经过网站公告为私募基金办结立案手续。 2、 基金初始销售失败处理 初始销售期届满, 不能满足上述立案条件,或因不可抗力使基金协议无法立案, 或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造成初始销售行为被监管机构终止, 则基金初始销售失败。基金管理人应该负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负担因销售行为而产生债务和费用; (2)在初始销售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 基金申购与赎回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相关事项以下: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销售机构(包含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代销机构)。基金投资人应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其她方法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开放日和时间 申购开放日: 自本基金成立以后, 基金管理人有权利不定时开放基金后期申购, 但不能够赎回。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在锁定时结束前第90天(如遇节假日, 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终一个工作日)开放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能够申请赎回, 不能够申购。 本基金持有些人在本基金成立起, 满1年但不满3年期间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亦可接收其赎回申请。但只开放两次申请赎回窗口, 分别为第一年年底前第90天和第二年年底前第90天(如遇节假日, 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终一个工作日), 赎回周期仍为每季度末赎回25%, 总计需要4个季度完成全部赎回, 但其认购/申购资金基准收益率须调低1%。 本基金申购、 赎回开放时间为申购、 赎回日当日9: 00-15:00。 若遇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对应调整并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三)申购与赎回标准、 方法、 价格及程序等 1、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标准,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2、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文件和办理手续、 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基金协议要求前提下, 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3、 当日申购和赎回申请能够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 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优异先出”标准, 即根据委托人份额参与前后次序进行次序退出方法确定退出份额。 5、 申购与赎回申请款项支付。 申购采取全额交款方法, 若资金在要求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则为无效申请, 已交付委托款项将退回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有效申购款应不晚于T+1日划入基金募集账户内。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按要求向相关审批部门报批。具体赎回时间应以本基金协议相关赎回要求和相关审批完成时间为准。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赎回款项支付措施按本基金协议、 相关部门审批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6、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权益情况下可更改上述标准, 但最迟应在新标准实施前3个工作日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四)申购与赎回程序 投资者申购, 则须依据销售机构要求程序, 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填写《【 】私募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附件二)提出申购申请。 申购规则以下表: 申购规则 个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单位: 万元) 【】(不含申购费) 机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单位: 万元) 【】(不含申购费) 个人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单位: 万元) 【】(不含申购费) 机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单位: 万元) 【】(不含申购费) 投资人赎回, 应在开放日(T日)之前(含T日15: 00前)填写《【 】私募基金赎回申请表》(附件三),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按要求向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赎回款项支付措施按本基金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包含海外投资, 应以本基金协议约定和相关审批完成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 调整上述要求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需在调整前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立案。 (五)申购和赎回申请确定 申购与赎回申请确定。销售网点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确定,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申购与赎回申请。申购申请采取时间优先、 金额优先标准进行确定, 赎回申请按优异先出方法处理。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管理人确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要求时限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些人申购与赎回申请有效性进行确定。开放日提交有效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T+2日进行确定, 投资人可在T+3以后(包含该日)经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者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法, 或者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要求其她方法查询申请确定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业务规则,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市场情况, 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需在调整前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立案。 (六)申购与赎回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取百分比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负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申购费为申购金额1%。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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