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业务处理步骤
一、 会计步骤概况起来有下面多个步骤
1、 依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 依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志账和银行存款日志账。
3、 依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 依据记账凭证汇总、 编制科目汇总表。
5、 依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 期末, 依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 会计业务处理要求
1,、 应依本企业要求, 依据正当原始凭证, 造具记账凭证; 依据正当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簿; 依据符合要求会计簿记, 编制会计汇报。但原始凭证格式及其所记载事项, 含有记账凭证条件者, 得替换为记账凭证。多种特殊会计事项, 依本企业要求处理有滞碍难行时, 得参酌通常会计原理标准方法或习惯, 在不违反政府法令范围内处理。
2、 原始凭证关系现金、 票据给予证券出纳者, 非经主办会计人员盖章, 不得为出纳实施。
3、 主办会计人员于查对账目时, 对于现金、 票据、 证券及其她各项财务应随时派员盘点。相关财物查对与盘点事项, 每年最少应办理一次。
4、 会计业务处剪发生错误时, 应于发觉错误时, 随时加以更正。
5、 .会计人员实施其职务时, 须使用本名, 不得用别名或别号。
三、 会计凭证处理程序
1、 通常以证实会计事项发生及其经过文书单据均为原始凭证。
2、 原始凭证应先具体审核, 如有下列情况者, 当视为不正当:
( 1 ) 法令明定为不妥支出者;
( 2 ) 书据数字计算错误者;
( 3 ) 收支数字与要求及事实经过不符者;
( 4 ) 与本企业相关要求不合者。
3、 支出凭证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受款人统一发票与标准, 但金额在500元以下以受款人收据即可。
(2)对于营利事业购进物品或支付费用原始凭证, 应盖有该营利事业印章, 并记明下列各项:
①该企业或商号名称、 地址;
②货物名称、 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③单价及总价;
④交易日期;
⑤本企业抬头及地址。;
前项原始凭证, 若为收据, 并须填明该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贴足印花。
(3)对于个人支付费用原始凭证, 应记明下列各项:
①该受款人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编号, 必需时应检送身份证复印件;
②支付款项事由;
③实收金额;
④收到日期;
⑤本企业抬头及地址。
前项原始凭证如为收据, 应贴足印花, 并依法代扣税捐。
(4)对于其她机构支出原始凭证, 应记明下列各项, 并视法令要求贴足印花。
①受款机构名称、 地址;
②支付款项事由;
③实收金额;
④收到日期;
⑤本企业抬头、 地址。
( 5 ) 对于本企业内部支出原始凭证, 应依本企业相关要求办理。
( 6 ) 购进材料原始凭证, 应检附材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
(7)购进物料及其她消耗品原始凭证, 均应检附物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
( 8 ) 购进固定资产原始凭证, 应检附“固定资产验收单”及请购单。
( 9 ) 发表广告费及印刷费发票或收据均应附具样本或样张。
(10) 职员出差旅费应依据本企业“职员出差旅费报支措施”支给, 并填具“出差旅费汇报表”, 检附相关单据报销。
(11) 支出凭证单据上实付金额应用大写数字书写, 不得涂改或挖补。
(12) 非英文凭证单据应由经办人将其内容摘要译成英文, 一并附送。(13)各部门费用开支应受部门费用预算限制者, 依各该预算要求办理。
(13) 各项支出凭证应由经办部门主管及经办人签章、 会计人员审核及会计主管核准始为有效。
4、 收入凭证审核:
( 1 ) 各项收入不管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资证实收入凭证。
( 2 ) 房屋销售应以本企业相关要求价格为其审核依据。
( 3 )凡属出售资产收入, 应以协议、 契约或开标议价统计, 或其她相关书据为其审核依据。
交换资产所得利益收入, 应依交换协议、 契约或其她相关书据为其审核依据。
( 4 ) 各项成品销售及其她资产出售, 所开统一发票, 应记明下列事项:
①销售(或出售)日期;
②用户名称及地址;
③销售成品或其她资产名称、 数量;
④单据及总价;
⑤本企业名称、 地址及印章;
⑥其她事项。
( 5 ) 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当视为不合者。
①收入计算及条件与要求不合者;
②收入源与事实经过不符者;
③书据数字计算错误者;
④形式未具或手续不全者;
⑤其她与法令规章不合者。
5、 记账凭证审核
(1)不生效力或不正当原始凭证不得为造具记账凭证或登账依据。
(2)记账凭证编制, 除整理结算、 结账等事项确无原始凭证者外, 应依据原始凭证处理。
(3)应含有原始凭证而实际上无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无法取得会计事项, 应由经办人员签报, 经其各级主管核转及主办会计会签, 呈奉部经理同意, 始得据此编制记账凭证, 事后取得原始凭证时并应检附。
(4)记账凭证内所记载会计事项及金额, 应悉与原始凭证内所表示者相符。原始凭证金额, 其不以分位为止者, 应将分位以下小数四舍五入记入记账凭证。
(5)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况者, 视为不正当凭证, 应予更正:
①记账凭证依据不正当原始凭证造具者。
②未依要求程序编制者。
③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者。
④商业会计法要求应行记载事项未经记明者。
⑤依据要求, 应经各级人员签章, 而未经其署名盖章者。
但各单位主管, 已在原始凭证上签章者, 记账凭证上可不签章。
⑥有记载缮写计算错误, 而未根据要求更正者。
⑦其她与法令、 企业规章不合者。
(6)凡由一科目转入她一科目时, 其借贷双方会计科目虽属相同, 而会计事项内容并不相同, 或总分类账科目虽属相同, 而明细分类账科目并不相同者, 均应造具记账凭证转正。但属成本计算科目另有要求处理方法者, 不在此限。
(7)现金、 证券、 票据及财物增减、 保管、 转移, 应随时依据正当原始凭证, 造具记账凭证, 但相关生产成本已随时依据正当原始凭证, 直接记入明细分类账者, 可按期分类汇总造具记账凭证。
四、 会计簿记处理程序
1、 会计簿记除另有要求者外, 均应依据记账凭证登记。
2、 依据记账凭证记入会计簿记时, 除总分类账应先汇编“日计余额试算表”, 然后依据该表过入外, 其明细分类账应依据记账凭证记入。销货簿、 应收票据明细账及材料账得依据原始凭证直接记入。
3、 记账时其账簿内所记载会计科目、 金额及其她事项, 应悉与记账凭证内所载者相同。
4、 日计余额试算表编制及多种账簿登记, 均应以每日为准。
5、 账簿有下列情况者, 视为不正当账簿, 应予更正, 如不更正, 不得据以编制会计汇报:
( 1 ) 日计试算表及账簿登记, 未具要求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者。
( 2 ) 过入总分类账未具要求日计试算表者。
(3)日计试算表及账簿内容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不符, 或总分类账内容与日计试算表不符者。
( 4 ) 记载缮写计算等错误, 不依要求更正者。
( 5 ) 其她与法令不合者。
6、 总分类账及明细账, 标准上均应按日结算借贷余额, 如实际上无此必需时, 可斟酌实际情况改为以每七天为准, 但每个月终了时必需办理结总一次, 计算各账户“本月累计”及“截止本月累计”, 以利月报编制。
7、 本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办理结账:
( 1 ) 会计年度终了时;
( 2 ) 企业改组合并时;
( 3 ) 企业解散时。
8、 结账前应为下列各项整理分录:
( 1 )全部预收、 预付、 应收、 应付各科目及其她权责已发生而还未入账各事项整理分录;
( 2 )折旧坏账及其她应属于本结账期内费用整理统计;
( 3 )材料、 成品等实际存量与账面存量不符整理统计;
( 4)其她应列为本结账期内损益及截至本结账期止已发生债权债务而未入账各事整理分录。
9、 年底止账时, 各账目经整理后, 其借贷方余额应依下列要求处理:
( 1 )收入、 支出各科目余额应结转“本期损益”科目, 为损益计算;
( 2 )资产负债及净值各科目余额, 应转入下年度各该科目。
收支各科目结转应作成份录, 资产负债及净值各科目结转直接在账簿上处理。
10、 账簿及关键备查簿内记载错误而当初发觉者, 应由原记账人员划双红线注销更正, 并于更正处盖章证实, 不得挖补、 擦刮或用药水涂改。如错误于事后发觉, 而其错误不影响结数者, 应由查觉人员将情况呈明主办会计加以更正。若其错误影响结数或相对账户余额者, 应另制传票加以更正。
数字书写错误, 不管写错一位或数位, 均应将该错误数额全部用双红线划去, 另行书写正确数字, 并由记账人员盖章证实。
11、 账簿及关键备查簿内有重揭两页有空白时, 应将空白页划斜红线注销, 如有误空一行或两行, 应将误空行划红线注销, 划线注销账页空行均应由记账人员盖章证实。
12、 多种账簿首页, 应列启用单, 标明企业名称或各厂名称、 年度、 账簿名称、 册次页数、 启用日期, 并由责任人及主办会计盖章。多种账簿末页, 应列经管人员一览表, 填明记账人员姓名、 职别、 经管日期。凡经管账簿人员遇有职务更调时, 须将各项账簿由原经管人员与接管人员于上述账簿“经管人员一览表”内书明交接年月日并盖章证实。
13、 多种账簿账页编号, 除订本式应按账页次序编号外, 活页式账簿, 应按各账户所用账页次序编号, 年度终了时应予装订成册。总分类账及明细分类账应各在账簿前加一目录。
14、 多种账簿除已经用尽者外, 在决算期前不得更换新账簿, 其可长久连续记载者, 在决算期后, 可毋庸更换。
15、 多种账簿在使用前应检验页数编号, 并贴足印花税票, 其关键账簿并应送当地税务机关验印。
五、 会计汇报处理程序
1、 会计汇报编制, 除决算汇报应将属于期间内会计事项全部列入外, 至于日报、 月报等得就该期间末日办理完成时, 已入账会计事项编列。
2、 会计汇报内所表现事实, 应与账簿所记载者相符, 但预算及其她比较分析数字可不由会计簿记, 直接编制会计汇报。
3、 会计汇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更正: 、
( 1 ) 其内容与会计簿记不符者;
( 2 ) 编造不依程序或内容显有错误者;
( 3 ) 缮写计算等错误者;
( 4 ) 未经应予签署人员签署者;
( 5 ) 其她与法令、 企业要求不符者。
4、 会计汇报应依总企业所订期限编送。
5、 本企业所属机构所编送会计汇报应为综合汇报, 必需时并附送所属机构会计汇报。
6、 多种会计汇报, 均应留存底稿。
7、 会计汇报未经总企业核准, 不得随意给予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8、 会计汇报表示方法应尽可能使非会计人员易于了解, 会计汇报规格应使大小一致, 方便装订。
六、 会计档案处理程序
1、 原始凭证应分别按会计科目, 依记账凭证次序, 分目装订成册, 另加封面, 详记起讫日期、 会计科目种类、 起讫号码等。记账凭证应按月编号, 并按日装订成册, 另加封面, 详记日期、 起讫号码、 记账凭证张数。
2、 下列原始凭证得分别装订保管, 只是应于记账凭证注明其保管处所及档案编号, 或其她便于查封事项:
(1)多种协议及关键资产凭证应编号独立专卷;
(2)应留待未来使用现金、 票据、 证券等凭证;
( 3 ) 未来应转送其她机构或应退还文件书据;
( 4 ) 其她事实不能依会计科目装订成册者。
3、 本企业及所属机构会计汇报及已记载完成会计簿记等档案, 均应分年编号, 妥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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