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 湖 壹 号 人 工 挖 孔 桩
施
工
合
同
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企业嘉旺分企业
5月8日
甲方: 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企业嘉旺分企业
乙方: 身份证: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 老实守信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龙湖壹号人工挖孔桩工程达成一致意见, 特定立本协议, 望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湖壹号住房建设项目人工挖孔桩施工劳务承包
工程地点: 47#地块
二、 承包方法: 包人工、 包质量、 包安全、 包机具、 包工期、 包文明施工、 包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 承包范围及内容:
(一)承包范围: 3#、 4#、 5#楼人工挖孔桩挖孔劳务分包。
(二)相关内容
1、 人工挖孔桩全部工序, 按设计图纸、 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人工挖孔桩工序以下:
凿挖土方→钢筋砼护壁→扩底→清理 →初步验收。
2、 工程机械、 劳动工具、 劳动安全保护
(1)、 包含人工挖孔桩施工全部机械设备和配件, 劳动工具用具(风炮、 抽水水泵、 水管, 井架、 绞机、 锄头、 簸箕、 桶, 模具)等配件一律由乙方自备和维修)。
2、 全部施工用电(二级配电箱后)电缆、 配电箱加班照明灯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3、 全部劳保安全用具(如安全帽、 钢丝绳、 雨衣裤、 套靴、 手套等等)由乙方自备。
四、 工期要求
1、 自5月9日至6月10日; 总工期 45 个工作日。必需完成该工程项目, 如延误一天工期处罚 500 元, 累计处罚。
2、 甲方收取乙方信用确保金0.00元整, (从皮革城挖桩工程款中拨贰万元作为确保金)工程完工后7天内返还给乙方。
五、 质量标准
严格按《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要求进行施工, 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 协议价款及结算方法
1.协议单价:
人工挖孔桩桩长不分长短劳务费全费用综合单价:按工期要求内完成桩径800mm土方145.00元/m、 石方230.00 元/m计价;桩径900mm土方164.00元/m、 石方260.00 元/m计价、 桩空内直径小于1米石头按土方算 、 石头直径超出一米按石方计价;桩底扩大头不计量。
2. 工程量计算依据:
经业主、 监理、 甲方、 施工方现场共同签收人工挖孔桩施工统计进行工程量确定, 其中成孔深度按高出自然地面200mm至井底计算;
3. 结算方法:
最终止算价款按业主、 监理、 甲方、 施工方共同签认工程量及上述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七、 付款方法
本工程工期短无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 待全部孔桩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达成要求, 按工程总价70%付款, 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付清工程尾款。
八、 双方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负责水、 电、 路三通, 负责施工中所需原材料运至工地;
2、 甲方应该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 进度全方面管理;
3、 乙方如在技术、 质量、 安全、 进度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对应经济处罚直至退出场;
4、 甲方有权指挥乙方班组长, 清退甲方人员认为有不良行为及不听指挥乙方施工人员。
(二)乙方职责与义务:
1、 严格服从项目部指挥管理, 遵守项目部一切规章制度;
2、 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方法;
3、 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
4.如乙方不听指挥, 质量、 安全、 进度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 甲方有权随时更换班组, 乙方不得无礼取闹。
5.乙方必需为拟投入该项目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购置人身意外险并把保单交由甲方审核, 立案后方可进场施工。
九、 相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1、 承包人确保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 并对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依法负担全部责任。
(1)承包人除加强自己施工安全教育外, 进入施工现场, 必需接收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督检验, 并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禁令。
(2)承包人因不遵守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 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对发包人造成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发包人对此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发生重大及其她安全事故, 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按政府相关要求处理。
2、 人工挖孔过程中, 对可能出现流砂、 涌泥、 涌水造成塌孔以有出现有害气体等情况, 须要有针对性安全防护方法。
3、 桩孔内必需设置应急爬梯供人员上下, 使用吊笼应安全可靠, 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4、 当桩孔内开挖深度超出5米时, 应在孔底面以上3m左右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密眼钢筋做成安全防护网。防护网伴随挖孔深度合适向下设置增加, 在吊桶上下时, 作业人员必需站在防护网下面, 停止挖土, 注意安全。
5、 天天开工前必需检测井下有毒、 有害气体, 并应有对应安全防范方法。当桩孔开挖深度超出10M时, 应配置专门向下送风设备, 风量不少于25L/S。
6、 桩孔口四面必需设置护栏围蔽, 护栏高度宜为0.8m。已浇砼深桩口应设置井盖。
7、 挖出土石方应立刻运离孔口, 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2m范围内, 机动车辆通行不得对井壁安全造成影响。
8、 需要照明时应立刻采取安全矿灯或12v以下安全灯。
9、 凡在孔内抽水以后, 必需先将抽水专用电源切断, 作业人员方可下孔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孔口配合孔内作业人员亲密注视孔内情况, 不得私自离岗位。
10、 施工场内一切电源安装和拆除, 必需由持证电工专管, 电器必需严格接地、 接零、 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需分闸, 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 严格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 使用过程中全部施工材料必需节省, 用完以后收敛到下个需要位置, 严禁浪费, 如造成材料浪费甲方须对乙方处于浪费材料3倍罚款并责令更正。两次以上清除出场, 只结算已经产生工程款50%。
12、 在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 与管理人员顶嘴、 使用不文明语言。出现一次处于500.00元罚款。
十、 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相关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被民工投诉属实, 承包人必需在3天内给予发放拖欠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属实, 承包人必需负担违约责任, 并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以这类推。
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款项, 使民工采取停工、 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行动, 承包人必需负担违约责任, 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次违约金, 并立刻采取切实有效方法给予整改; 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方法整改, 或整改效果不显著, 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协议, 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十一、 其她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另行协商补充, 以书面形式确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签字生效, 工程完工付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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