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坪施工分包协议
甲方:赛克斯首府二期项目部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和《中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着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标准, 为明确甲、 乙双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 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以下, 以共同遵守实施。
1、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蓬安赛克斯首府二期6.7号楼
1.2项目地点: 蓬安县丝绸街8号
1.3承包范围:蓬安赛克斯首府二期6.7号楼室内地坪施工项目)
1.4地坪类型、 颜色: 耐磨地坪, 压光, 拉毛。
1.5耐磨层厚度: 40mm
1.6地坪区域: 赛克斯首府二期6.7号楼室内地坪, 楼梯。
1.7协议内容: 细石砼地坪浇筑摊铺平整度控制、 地坪耐磨层施工及养护保养、 室内公共部位不做地坪, 楼梯间压光地坪。
1.8承包方法: 本工程采取“包人工、 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等方法 , 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以 “m2”为单位计取)。工完场清。
1.9乙方介入施工时间: 劳务企业(土建施工队伍)进行基层细石砼施工时, 乙方应提前入场, 随土建施工进度碎石进行地坪地面标高及平整度控制(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该节点视为施工介入和接收工作面。
1.10施工工艺: 基层处理→找标高、 弹线→抹灰饼和冲筋(找坡)→洒水湿润→搅拌砂浆→刷水泥浆结合层→铺水泥砂浆面层→找平压实→压光拉毛→养护。
2、 工期要求
2.1施工时间要求: 协议签署后接甲方施工通知后 2 日内进场施工。
2.2工期要求: 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3、 质量与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最新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JC/T906-)、 规范等; 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验收管理措施。
(2)主控项目:
1)水泥采取硅酸盐水泥、 一般硅酸盐水泥, 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MPa, 不一样品种、 不一样强度等级水泥严禁混用; 砂应为中砂, 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水泥砂浆面层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且体积比应为1: 2,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20。
3)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靠, 无空鼓、 裂纹。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验。注: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², 且每间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通常项目:
1)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和采取泼水或坡度尺检验。
2)面层表面应控制洁净、 无裂纹、 脱皮、 麻面、 起砂等缺点。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3)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 高度一致, 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 钢尺和观察检验。
注: 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200mm, 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楼梯踏步宽度、 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每踏步两端宽度许可偏差为5mm。楼梯踏步齿角应整齐, 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 观察和钢尺检验。
5)水泥砂浆面层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
(4)乙方所交付全部工程应符合经监理、 甲方确定样品要求。
(5)上述质量与技术要求如有矛盾之处, 以质量要求高为准; 上述质量与技术要求如有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
4、 协议价款
4.1耐磨地坪综合单价为 元/m2, 梯步压光地坪综合单价为 元/一层,各类型地坪工程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 协议价款包含本协议内容包含全部费用, 该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4.2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 垂直运输人工费、 工具费, 保修期内维保费, 进场施工人员食宿、 交通费、 施工间歇期管理及作业人员生活费和可能歇工补助费等费用。
4.3乙方介入性施工控制全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4乙方应自备各类工具。
5、 工程款支付
5.1该协议价款由乙方依据实际生产进度提出申请, 经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 由财务部门在7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
5.2协议价款支付方法以下:
5.2.1无预付款。
5.2.2全部施工完成, 并经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 支付总价款80%,完工验收合格给付20%。
5.2.3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由乙方负责返工, 甲方有权临时扣付部分当期应付款。
6、 完工验收、 结算
6.1本协议实施国家、 地域最新相关规范、 标准及要求, 且以最严要求为准。
6.2本工程以设计、 业主确定施工设计、 国家颁发质量检验标准、 协议约定质量与技术要求等立刻进行完工验收。
6.3工程完工含有完工验收条件后7日内, 甲方预约业主、 质监、 相关节能检测等单位或部门按国家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进行完工验收, 甲方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6.4完工验收整改事项完成并复验合格后15日内支付工程款项。
6.5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该协议采取综合单价协议方法, 按经各方确定过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不管何种情况下, 该单价不再调整。该单价包含承包内容一切工作,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该单价。
7、 质保服务
7.1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安装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质量保修责任。
7.2乙方在经过整个工程完工验收后, 即进入保修期, 保修期为两年。
7.3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实施, 甲方有权另行聘用第三方修复, 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 不足部分, 甲方有权深入追偿。
8、 违约责任
8.1乙方:
8.1.1因未按建筑市场认可标准施工工艺施工, 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本协议要求, 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因为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偿付逾期违约金。
8.1.2工程不能按协议要求工期交付使用, 按每逾期1天, 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违约金, 逾期10天(含)以上视为不推行协议, 负担由此产生一切损失。
8.1.3不能满足签署协议中工期要求等造成影响与费用责任由乙方负担。
8.1.4严禁将工程转包或私自分包, 如有发生, 乙方同意按总价10%进行处罚,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8.1.5假如乙方对协议实施敷衍了事, 或忽略推行本协议约定乙方任何工作及责任, 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更正之日起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方法并表现效果, 有权解除协议, 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在给乙方任何款项中提取赔偿。
8.1.6工程办理移交后,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觉存在质量缺点, 经乙方三次修补未得到用户认可、 经权威检测机构判定为乙方责任时, 甲方负责修复, 所产生施工、 赔偿等费用, 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直至扣完为止、 对甲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1.7因乙方原因终止协议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价款10%违约金。
9、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协议各方应立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 协议生效与终止实施协议条件
10.1协议生效日期: 协议签署之日起。
10.2协议终止日期: 协议款结算完成且质保期满之日。
11、 协议份数
11.1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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