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分类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美化 、 市容、 市貌, 提升城市环卫设施环境保护档次, 确保垃圾分类箱工作顺利开展,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实施城市城区、 街、 巷、 路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更换工程,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标准, 就城区、 街、 巷、 路分类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安装, 使用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以下:
一、 合作模式
(1)乙方自费出资无偿向甲方提供分类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供甲方无偿用于安装在 城区、 街道、 巷子、 道路、 广场、 大型商场、 商业中心、 医院、 学校等地点用于生活垃圾搜集, 垃圾搜集由甲方负责;
(2)在本协议推行期内, 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全部权归乙方全部, 所包含广告权及所产生对应广告收益归乙方全部。乙方在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上广告经营作为投资回报, 并负责在协议期内为甲方提供外观保洁服务和无偿维修服务;
(3)由 带头协调相关部门协议事项。
二、 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满后,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权续签并继续与甲方合作。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作期限内, 非乙方原因,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经营区域内同意第二家企业安装、 更换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如甲方违约, 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与工商局、 建设局、 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同意乙方在分类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上从事相关广告经营事项;
(3)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安装数量、 位置, 安装时间等事项并协调多方关系, 为乙方现场安装提供方便;
(4)乙方负责安装后广告垃圾外观保洁工作, 如有乱涂乱画乱粘等要立刻清理;
(5)甲方确保分类垃圾箱收容器内垃圾日产日清;
(6)因自然破损、 人力破坏、 腐蚀、 变形等原因造成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影响市容市貌, 或影响环境保护式广告垃圾箱正常使用功效, 由甲方通知乙方无偿维护或更换;
(7)乙方对环境保护式广告垃圾箱安全负责, 甲方给予帮助, 如有些人为破坏, 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出资在 市, 甲方指定区域内安装更换新型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含基座制作、 电源、 电线铺设及建筑垃圾清理等);
(2)乙方拥有本协议约定地域范围内独家经营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广告业务, 垃圾箱广告收益权归乙方全部;
(3)乙方应立刻维护、 维修城区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确保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正常使用;
(4)乙方应接收甲方日常监督管理及社会公众监督;
(5)乙方必需将新型环境保护分类垃圾箱相关设施设计、 布点设计和切实可行计划经营方案全部设计数据, 在安装完成后立刻提交给甲方, 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设计、 建设进度和实施布点完善;
(6)乙方应根据甲方选定款式和指定地点进行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安装;
(7)分类垃圾箱广告费价格及裁定方法;
(8)协议期满后, 如乙方未能与甲方续签协议, 乙方应无条件拆除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五、 违约责任
(1)在经营范围内,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拆除分类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每拆除一个需按三千八百元进行赔偿;
(2)在下列情况下, 甲方有权拆除环境保护广告式垃圾箱:
1.广告式果皮箱出现破旧、 破损、 门锁损坏、 收容器(内胆)缺失等影响环境卫生或正常使用功效等行为时, 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成。超出3个工作日, 甲方有权无条件拆除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2.协议期内, 如遇城市建设、 改造、 拆迁或创建需要,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拆除广告式果皮箱, 如乙方拒不拆除, 甲方有权无条件拆除;
3.协议到期后, 如乙方未能与甲方续签协议, 乙方拒不拆除广告式果皮箱, 甲方有权无条件拆除。
(3)如协议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则由违约方负担协议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4)假如在本协议推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 台风、 水灾及战争)事件, 致使一方不能推行或延误推行本协议, 则该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担责任;
(5)因乙方原因无法推行本协议,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追究所以而造成一切损失。
六、 争议处理
(1)因实施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 在《中国协议法》中有明确要求按协议实施, 在《中国协议法》中无明确要求, 应经过友好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2)若经双方协商不能处理, 由市执法局协商处理, 如无法协商, 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 其她
(1)本协议自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满后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 可经双方协商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方执贰份, 乙方执壹份。
见证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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