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协议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充足协商, 签署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 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 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 商业城及商业中心 项目内 。
第二条、 承包方法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法: 乙方以包设计、 包工、 包料、 包质量、 包安全、 包文明施工、 包配合费、 包工期、 包施工用水用电费、 包验收合格、 包保修、 包税金、 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承包范围以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 乙方按时按量确保协议电梯质量, 包运输保管、 安装调试、 验收(包含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方法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负担全部发生费用。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确保
3.1本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需严格根据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及甲方确定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 确保质量。
第四条、 工期
4.1工期确定: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部署图技术要求井道、 机房、 电源后,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安装工作并将经过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需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 假如因为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 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 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 协议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协议为固定总价包干协议,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品厂商
及产地
层/站/门
设备总价含运费
安装费
单价(人
民币: 万元)
数量
(台)
总价(人
民币: 万元)
1
客梯
西尼
TKJ1000/1.0-JXW-VVVF
西尼电梯杭州有限企业
10/10/10
11
5.9
16.9
2
33.8
2
客梯
TKJ1000/1.0-JXW-VVVF
12/12
11.6
6.2
17.8
1
17.8
3
消防电梯
TKJ1000/1.0-JXW-VVVF
10/10
11
5.9
16.9
2
33.8
4
消防电梯
TKJ1000/1.0-JXW-VVVF
12/12
11.3
6.2
17.5
1
17.5
协议总价款: 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仟元整(¥102.9万元整)
5.2 协议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 材料费用、 施工配合费、 搭棚费、 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协议约定全部工作所需支出全部费用, 除协议大包干总价款外, 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她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 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 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 并包含在协议价款内。
5.3 本协议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 、 付款方法
6.1协议生效后7天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10%(壹拾万贰仟玖佰元整, 即¥10.29万元。); 付款时需扣除总包配合费(详见第六款6.6条)。
6.2发货前60天, 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80%(捌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 即¥82.32万元)作为排产款及提货款;
6.3在电/扶梯工程按本协议第六.1款安装验收完成后7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5%(伍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即Ұ 514500元);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电/扶梯工程未取得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汇报, 则甲方应在任何情况下于正式开工日期后六个月内付清该部分款项。
6.4协议金额5%做为质保金, 质保期二年, 期满后10日内无息付清。
6.4如甲方要求或因甲方原因实际上造成分批交货和/或安装, 各批次货物款项应按本协议约定付款方法对应分批按百分比结算。
6.5安装发票将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具。如货物分批安装, 则发票按安装时间分批开具。
6.6甲方在支付乙方第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协议约定总包配合费(柒仟贰佰元整), 乙方降低相同金额安装发票。
6.7 甲方每次付款前,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符合财税要求正当有效发票。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王岫源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 并检验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 有立刻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权利; 有要求乙方加紧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权利。
7.3按协议约定付款方法, 按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要求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施工计划、 施工组织方案、 工程预决算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完工验收和办理完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部署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 楼层标高等)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 负责井道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立刻清理井道杂物, 包含排水、 防水, 并通知乙方约定检验日期。检验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
7.8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 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 相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手续, 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乙方任命张爱亭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络情况下, 可采取确保工程和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紧急方法, 并在采取方法后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汇报。
8.2 乙方确保其含有从事本协议约定工程施工所需施工资质, 并确保其资质真实性、 正当性、 有效性。
8.3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 另须包含: 本电梯设备设计、 供给、 安装协议所需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 相关梁和架构上荷载资料; 开关、 通风及设备等所需一切开孔位置资料; 电梯、 井道和底坑, 包含导轨固定件和相关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 须依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 并提交甲方、 设计人审批, 全部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定。
8.5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具体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定。施工期间, 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统计。
8.6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 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负责检验电梯井道、 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构件等。
8.7 负责电梯安装、 调试工作, 移交备用件和资料一套。
8.8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水电费, 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照明、 看护、 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方法。
8.10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任何与电梯安装相关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并负担由乙方过失造成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它所需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 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 而且安装监控中心母机是一台母机能够对多台主机(机房机)而且帮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 施工前、 施工期间、 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全部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给予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受相关部门处罚, 由乙方自行负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 按本协议约定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确保施工质量。按协议约定工期完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 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 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 使道路通畅。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人员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并应督促她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法令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施工质量、 安全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 而且乙方须立刻汇报给甲方及相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相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报验手续和费用, 以及安装完工后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负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违约责任, 并赔偿所以造成甲方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原因不能经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完工验收合格证书后, 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需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 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8.20完工验收合格后,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正式完工结算汇报, 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依据。
8.21 应主动配合其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相关安全施工手续, 以及安装调试完成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 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给
9.1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置和提供。乙方购置材料应符合甲方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 相关要求以下:
9.1.1乙方所采购材料, 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材料, 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 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材料, 并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材料未经甲方验货, 乙方不得私自开工。不然, 应赔偿甲方所以遭受损失。由此造成逾期完工, 乙方还应负担对应责任。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达成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 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 甲方及监理企业代表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 方可进行以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负担由此而产生全部费用, 若所以而造成本工程逾期完工, 乙方还应负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 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 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乙方应负担相关费用, 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完工验收: 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企业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确保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若本工程完工验收达成标准后, 叁方签字盖章确定本工程验收合格, 同时乙方把完工验收资料(含完工图)及验收汇报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经过验收,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负担由此而产生全部费用, 若所以而造成本工程逾期完工, 乙方还应负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
10.3假如在验收中产生纠纷, 由菏泽市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经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 并不免去乙方应负担质量确保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使用电梯时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 工程完工立案之日起 天内, 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结算书装订内容及次序为封面、 《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实书》、 编制说明、 计费表、 分部分项结算书、 关键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完工设计资料(含工程完工设计图纸、 图纸会审纪要、 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 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 独立编号装订);
11.1.4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定)一份。
11.1.6立案表
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内容必需完整、 正确,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 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定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本协议完工结算工程量。监理企业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完整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天内, 由甲方根据上述完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 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根据甲方确定施工图纸和用料、 施工规范和甲方指令等进行施工, 或出现偷工减料情况, 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 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12.2在保修期内, 凡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应无条件全方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发出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 按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负担所以而产生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 使用不妥引发故障维修, 甲方需负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 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或维修工作, 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 所产生费用加15%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若不足以扣除,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生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 双方签署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协议保修期届满后, 乙方确保以不高于本协议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 每逾期一天,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万分之五违约金, 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出协议大包干总价3%。
13.2乙方如不能按协议约定完工日期完工, 每逾期一天, 应向甲方赔偿5000元/天, 若乙方逾期完工超出三十天,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 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包干总价20%违约金。
13.3乙方必需按本协议及附件、 甲方确定施工图纸、 用料、 施工规范和甲方指令严格进行施工, 确保质量,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 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且对乙方进行处罚, 金额为5000元/次。乙方必需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
13.4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所包含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 转让,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包干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所以遭受一切损失。
13.5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假如乙方在本协议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 给予任何有价值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在协议实施过程中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 包含在前期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以后), 以及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其她欺诈行为, 使甲方作犯错误判定, 进而损害甲方利益。
13.6在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后, 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对应违约金、 退回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 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 包含人员撤场、 材料交接以及与第三方交接等工作, 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结果, 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结果进行结算, 乙方应在结算后10日内将甲方多付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工作结果, 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 每逾期一天, 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0.1%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协议要求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 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款项中直接抵扣, 若不足以抵扣,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包或分包, 不然,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大包干总价20%作为违约金, 所以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还应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在协议推行期间, 因为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 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和避免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响协议推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推行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一方, 应立刻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 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具体情况及协议不能推行、 或者部分不能推行、 或者需要延期推行理由有效证实文件。此项证实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域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推行协议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或者部分免去推行协议责任, 或者延期推行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及处理
15.1本协议及其附件、 技术标准、 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等约定如有不一致, 解释次序应为: 本协议及其附件、 技术标准、 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推行协议中发生争议, 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 乙方都应继续推行协议, 保持施工连续, 并在任何情况下, 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协议在推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处理或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经过协商、 调解处理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
16.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曹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协议未尽事宜, 可另行协商, 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6.3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两份, 每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电梯具体技术参数
买方山东金砖置业有限企业品牌: 西尼
一、 梯形: 小机房客梯
二、 规格参数:
1、 电梯型号: TKJ1000/1.0-JXW-VVVF 数量: 6 台
2、 载重量: 1000 Kg, 速度: 1.0 m/s
3、 主机类型: ■无齿轮/□有齿轮门机控制方法: ■变频/□电阻
操纵方法: ■有/无司机/ □无司机消防开关: ■有/□无
4、 层高: (现场测量)
5、 顶层高度: (净空)4700 mm 底坑深度: 1600 mm 基站设置: 第 1 层
6、 井道墙结构:
■承重砖墙有圈梁【圈梁2.5m/档(全膨胀螺栓)】
7、 运行方法: ■单台
三、 轿厢装饰:
8、 轿壁装饰: 发纹不锈钢
9、 轿底装饰: ■ PVC地板
10、 吊顶: ■有
四.人机交互系统:
11、 操纵箱: ■标准
12、 ■外挂式(显示: 黑白液显; 按钮: 带盲文说明: SW20 )
13、 厅外召唤部署样式: (请将对应样式前“□”涂黑“■”, 并注明所在楼层)
示意图:
说明: ■单梯(一体显示)
所在楼层: 全部层
五.门系统:
14、 开门方法(由厅外向轿内看): ■中分
15、 净开门尺寸: (宽) 900 mm×(高) 2100 mm
16、 轿厢结构: ■单通
17、 轿门材质: ■发纹不锈钢
18、 厅门材质:
1)首层: ■发纹不锈钢
2)其她层: ■喷涂钢板(颜色: ■米黄□浅灰)
19、 门套样式:
1)首层: ■小门套
2)其它层: ■小门套
20、 门套材质:
1)首层: ■发纹不锈钢
2)其她层: ■喷涂钢板(颜色: ■米黄□浅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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