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集团(XX区域)主城区6个小区
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协议
甲方(移交企业):
乙方(接收单位): XX市自来水企业
丙乙(管理维护单位): XXXXXX水务有限企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布署, 根据国务院、 国资委、 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XX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经信委、 住建委、 房管局和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 鉴于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工程专业性强、 工程量大、 时间紧迫, 为保障分离移交稳妥推进, 经甲、 乙、 丙三方协商一致, 甲方作为分离移交工作责任主体, 将资产移交与乙方, 乙方委托丙方对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工程进行改造, 并对移交后资产进行管理维护运行。
第一条 改造移交范围
1. 项目名称: 中国XXXX集团企业XX 管理局 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2. 项目地点: 座、 大厦、 小区
3. 改造移交户数: 户
4. 改造移交范围: 根据设计图纸中内容, 包含供水管网工程沟槽开挖、 管道敷设、 回填土、 表井砌筑、 爬墙管安装及其附件施工。具体改造范围以甲、 丙双方共同审定供水改造方案为准。
5. 改造移交费用价款与支付:
5.1改造移交费用: 根据XX国资[]23号文《相关印发<XX市国有企业职员家眷区水、 电、 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费用测算指导意见>通知》测算标准,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 元, (大写: 整)。其中包含设计费、 施工费等, 具体金额以施工图工程预算及协议为准(以上费用不含二次加压泵房及设备后期运行、 维护和管理费用)。
5.2甲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 主动筹措资金, 并保障改造资金落实到位, 满足改造工作需要。
5.3因为现场实际情况, 工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引发费用增加, 由甲、 丙双方共同确定后计入改造费用中。
第二条 移交项目资金筹措
分离改造移交所涉范围内破旧设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主动筹方法资金, 保障改造资金落实到位, 满足改造工作需要。
第三条 移交项目工程质量及技术标准
改造移交工程以“不低于所在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作为分离移交基础标准, 确保分离移交后设施正常运行。
1、 工程质量须达成国家或供水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正确定合格条件。
2、 改造移交工程包含供水设施改造和施工标准及工艺要求, 必需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2.1根据现行最新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
2.2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第四条 明确责任
1. 甲方责任
1.1协议签署15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乙、 丙方提供资料清单, 在乙、 丙方要求时间内改造范围内原有供水设施基础资料, 并负责居民区或厂区内新设供水设施位置和供水管道等工作协调,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阻工问题。
1.2配合丙方制订改造移交方案。
1.3负责与本工程相关供水管道、 加压设施计划手续办理、 绿化破除及工程占挖道路手续办理, 并负担相关费用。
1.4按协议约定进行费用拔付。
1.5破旧设备产权归甲方全部, 相关拆除费用由甲方承。
1.6甲方负责安排原有“供水”相关人员, 对于由此引发上访、 仲裁及诉讼等事件, 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处理, 并负担责任。
1.7移交资全部权、 风险、 责任负担问题, 以改造移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乙方之日为分界线。在改造移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后移交给乙方之日前, 移交资产产生费用、 风险、 纠纷、 争议、 担保、 抵押、 赔偿、 责任、 负债等由甲方负担; 如甲方未能负担, 由甲方所属央企集团负担责任。
1.8对于甲方改造区域内转供水用户, 由甲方负责宣传解释并协调转供水用户重新签署《供水协议》。
1.9对甲方存在对用水客进行补助等历史遗留问题, 由甲方负责处理。在改造移交工程完成后, 签署《供水协议》, 实施统一XX市水价标准。
1.10工程完工后由甲、 乙、 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根据明确资产移交范围向乙方提供资产移交清册, 确保移交资产权属清楚, 无产权纠纷。
2.乙方责任
乙方作为接收主体, 依据国家及供水行业相关标准对改造移交工程后形成资产进行接收, 并委托丙方进行工程改造以及移交后管理维护运行。
3.丙方责任
3.1丙方作为管理维护单位, 受乙方委托, 依据国家及供水行业相关标准对甲方供水分离移交工程进行管理。
3.2受甲方委托, 对甲方管道工程进行设计、 施工、 验收等工作安排, 并帮助甲方签署工程相关协议。
3.3牵头方案审查、 组织工程施工、 协调完工验收、 负责工程供水。
3.4配合甲方办理与本工程相关供水管道、 设施计划、 绿化破除及工程占挖道路手续。
第五条 项目建成后移交
移交项目建设完成, 由甲、 乙、 丙三方共同对项目质量进行验收后, 由甲方将移交项目无偿移交给乙方, 乙方将该项目委托丙方实施管理维护运行。甲方依据财企[]62号文件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推行资产移交相关程序, 做好移交资产财务清理、 资产清查、 产权变更、 产权登记等工作, 经所属中央企业集团企业审核同意, 报财政部和国资委立案后, 实施移交, 办理转资手续。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资产无偿划转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改造移交过程中, 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技术或其她困难, 造成工程进度迟缓或停滞, 风险责任三方报市国资委后另行约定。
2、 三方应主动努力维护和实施协议, 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 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文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九份, 甲方持三份、 乙方持三份、 丙方持三份, 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 争议处理
三方发生争议时, 应首先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无果, 报市国资委协调处理, 若争议仍无法处理, 各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处理期间, 协议中未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第九条 尤其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 乙、 丙三方另行协商处理, 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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