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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电子商务网站经历了多年来竞争盘整, 多年来进入者增速逐年加紧。我们发觉, 随之也有更多网站被淘汰, 而且部分有影响力网站竞争力越来越强; 一样, 有一部分曾经很有影响力网站在竞争中逐步消弱了竞争力, 退出了一线市场领导地位, 这也与“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吻合, 然而这与金融也有深刻关系。
一、 电子协议服务商选择
从电子协议缔约用户对于签订电子协议有效性、 便捷性双关键求能够看出, 使用真正意义上、 可替换纸质协议电子协议, 对于技术和法律服务两方面要求都很高。所以选择一家很好第三方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不失为明智之举。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电子协议运行规范必需符合商务部标准、 可靠电子署名技术标准必需符合工信部MMEC标准。其提供第三方电子缔约系统通常必需含有电子协议签署、 电子协议提取、 电子协议存放、 电子协议验真等四方面功效, 以及含有数字证书(买卖盾)服务、 电子物证判定服务、 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服务等电子协议保障服务体系。
二、 什么是电子协议法律效力?
伴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众多信息化领先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采取签署电子协议方法快速锁定用户、 降低成本、 提升竞争力。不过因为电子协议准入门槛较高, 包含到安全、 技术和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 现在真正了解人却不多。
广义上“电子协议”有很多个, 不过含有真正法律效力电子协议非常少。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 PDF署名、 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所谓“电子协议”......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 统统不含有司法效力。而企业签署电子协议必需要含有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协议法律效力。电子协议到底应该含有哪些法律效力呢?
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是依据用户需要提供, 不存在存货问题, 企业能够没有自己厂房, 节省了企业成本。但也正是其“服务”特征, 为了提升用户满意度, 其收费模式有别于传统企业, 中国大多数企业实施货到付款支付方法, 有些企业还承诺不满意七天内包退换。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自备资金要求较高, 而且存在退货风险。
1、 首先是电子协议签订法律效力。
电子协议也是协议。那么对于协议签订, 《中国协议法》第三条明确要求: “协议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为互联网特殊属性, 所以在网上签订电子协议一方假如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协议签订过程中技术管辖权, 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其电子协议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所以《中国协议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要求,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协议”, 可采取“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协议在线签订步骤规范》强调指出, 经过第三方(电子协议服务提供商)电子协议签订系统中签订电子协议才能确保其过程公正性和结果有效性。
2、 其次是电子协议署名法律效力。
除了签订电子协议过程有法律要求以外, 签订电子协议所采取技术手段也有明确和严格法律要求。依据《中国电子署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电子署名与手写署名或者盖章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由此可见, 只有使用“可靠电子署名”, 电子协议才含有与纸质协议相同法律效力。《电子署名法》对可靠电子署名要求是: “电子署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视为可靠电子署名:
1)电子署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署名时, 属于电子署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署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署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署名任何改动能够被发觉;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任何改动能够被发觉。”如工信部在“可靠电子署名及数据电文试点项目”中采取MMEC电子协议技术就是一个可靠电子署名技术。
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成本相对于通常企业要高, 关键是因为IT技术发展、 进步速度很快, 其产品生命周期很短, 通常对于PC而言, 其新产品周期通常为6-12个月, 而软件更新周期通常为12-24个月。电子商务企业必需在技术上与同行业同时才能够确保不被淘汰, 所以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更新, 同时电子商务企业人员成本也较其她行业高很多, 因为电子商务发展对技术依靠性很强, 企业必需不停投资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培养高素质技术人员。
3、 最终是电子协议取证与判定法律效力。
我们为何需要有效电子协议呢?这是因为协议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内容外, 更关键作用表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能够成为有效司法证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要求, “证据包含电子数据”。但一般数据电文形式所谓“电子协议”要成为司法证据, 必需要遵照严格司法要求。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 保管、 判定等......其过程繁琐, 成本高昂。但采取可靠电子署名电子协议“与手写署名或盖章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所以含有了书证法律效力, 其取证和判定步骤也可参考书证证据, 方便快捷。
三、 有效电子协议定义
从上文能够看出, 有效电子协议即可信电子协议, 能够与纸质协议含有相同书证效力。有效可信电子协议是指缔约各方在因特网上、 经过第三方电子协议签订系统、 采取可靠电子署名技术形成数据电文。有效电子协议必需同时含有身份可靠、 过程有效、 结果公正和保障便捷四标准。如工信部推广MMEC电子协议标准。
金融与电子商务 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 而且中国消费者对于网络使用和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还没有形成。中国多数电子商务企业期望依靠广告收入来取得收益, 而广告收入取得, 首先要在传统媒体上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 这对于大多数中国电子商务企业而言是无法实现, 即便是那些实现上市电子商务企业实际上也无法取得足以平衡收支收入, 实际上, 在早期依靠于网络广告盈利模式是不利于企业发展, 电子商务企业必需先专注于本身独特关键业务, 这个过程通常是只有支出, 没有收入过程, 这就使得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前期收入与支出缺口非常大。 所以, 迫于本身生存压力和快速发展需要, 电子商务企业有着强烈高现金贮备需求。
四、 电子协议易用性和便利性要求
电子协议缔约用户对于签订电子协议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要求之外, 还要求签署电子协议含有方便性和易用性, 即上手快、 体验好。具体说来包含: 1)数字证书易用性, 必需支持全部种类数字证书使用, 实现即插入、 即署名、 即验证; 2)电子协议文档兼容性, 必需支持全部格式协议文档和附件, 包含office、 pdf、 html以及多种图片格式等; 3)网签过程还必需含有人性化、 交互化、 体验化、 快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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