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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工程类公开招标).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58327 上传时间:2025-03-27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48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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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 项目 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如有) 招 标 人: (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3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正文 11 1.总则 11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18 5.开标 18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3 10.其他注意事项 24 附件A: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 25 附件B: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回 执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附件1 :预付款担保 34 附件2:履约担保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 1.图纸目录 38 2.图 纸 3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9 第八章 现场条件及施工范围分界 41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商务部分 44 一、 投标函 44 二、 投标人承诺书 45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 47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8 五、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9 六、 投标报价汇总表 50 七、 招标文件响应一览表 51 八、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2 九、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公司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十、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52 十一、 投标人基本资料 52 技术部分 53 一、 施工组织设计 53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4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55 附表三:进度计划 56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57 二、 项目管理机构 58 (一)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8 (二)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图 59 (三) 项目经理简历表 59 三、 资格审查资料 60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0 (二)近年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6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2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63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标段号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 及工程名称 项目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描述 建设规模 (注:房屋建筑工程填写房号、幢数、建筑面积(m2)、结构形式、层数、建筑物构筑物高度、地下室深度等;市政工程填写道路长度、路幅宽度、道路等级、桥梁类型、等级、最大单跨跨径、雨污水管最大管径、长度、泵房排水流量、服务范围、下部结构平面尺寸及埋深、以及相关建设内容等) 项目类别 项目总投资(万元) (注:指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 标段建安造价(万元) 项目总工期(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第二条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按项目所属监管地要求填写,此为上海地区项目举例。 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本单位工作 年以上,有 项以上 工程的项目经理岗位的管理工作业绩。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万元),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等其他支持性材料(其中合同协议书为必备文件)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万元(如需)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报名时间 2015 年 月 日至2015 年 月 日(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组织3人以上评审小组对投标人应具备本工程施工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地点: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A4活页,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1)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项目完整的招标信息页面打印件(须为网站直接打印,不得另行复制制作); (2) 营业执照(正、副本,附年检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提供承诺或申明: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具备如下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 (b)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承接本工程; (c)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 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遭权威部门行政处罚; (4) 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万元),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等其他支持性材料(其中合同协议书为必备文件); (5) 生产商或中国地区总代理颁发的有效的中国地区授权经销资格证明(针对代理商,如有); (6) 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近三年的业绩证明(针对代理商,如有); (7) 生产厂家出具的近三年的产量证明、生产许可证(如有);此3点,适用于设备采购带安装类(电梯、卫浴、橱柜等)。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适用于工程类,小型工程视情况选用。 (9)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证明及支持性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该项目经理须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在册,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记录并提供书面的无在建项目信息表; (10) 其他(根据项目情况设置针对性的条款)。 如果发现携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专家共同评审资格预审通过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 2015 年 月 日至2015 年 月 日(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至 (获取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持委托代理人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文件工 本费(元) 图纸押金(元) (如有)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 (如有) 注意:本表必须与发布的招标公告一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及工程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1.6 建设规模 (注:填写内容同招标公告) 1.1.7 项目相关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注:项目管理单位指本标段的代建人,或为本标段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如有)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注:监理单位指为本标段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如已确定) 投资监理单位 (注:投资监理单位指为本标段提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监理人,如已确定) 1.2.1 建设资金来源 1.2.2 项目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注:应根据本市工期定额及相关文件确定)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如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1) 投标人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 资质条件 (注:填写内容同招标公告)提醒:增加 “或……”对应的新的企业资质标准 1.4.1(2) 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提供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证明(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1(3) 业绩要求 (注:本款设置与否视项目情况而定,常规项目不宜设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0.3 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再次提请注意,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应当晚于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便留有一定时间给招标人进行答疑。另根据规定,招标澄清文件的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日应不少于15日。 分(注:需满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1.2 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不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 (如有,则列明工作名称、建安费用等) 2.1.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有,如: □无 3.1.1 (9)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 □有,如: □无 3.1.2 (2)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他材料 □有,如: □无 3.1.4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商务标,其中投标报价内容必须包含加密文件和清单组价文件(注:组价文件的格式要求,见本表3.6.5条)。投标人应对加密文件和清单组价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技术标 3.2.1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按《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见本章附件)提交。 招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戚芸,021-64051667 3.5.1 -3.5.5 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 (注:本款设置内容视项目情况勾选。一般项目只需设置基本材料,重大工程或有技术难度的工程可按情况具体设置。须与公告一致 ) □无需提供 □需要提供,包括内容: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项目经理任职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主要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投标人按实际情况自行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近三年(20**年度至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财务状态良好,利润持续稳定。 3.5.2(1) 类似项目定义及项目经理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类似项目是指 。 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列资料载明的日期为准。(注:此条可勾选)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项目) □中标通知书(已承接项目) □合同协议书(已承接项目) □其他: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 3.6.3 技术标页数 □有要求,如:不应超过 页(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无要求 3.6.4 盖章和签字要求 盖章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章页。 盖章和签字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造价人员章(或签字)并盖专用章;项目经理章(或签字)并盖执业章。 3.6.5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5份(副本不能为复印件); 综合单价分析表:1份;(注:如需) (2)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5份(副本不能为复印件); (3)信用标:正本:1份,副本5份(副本不能为复印件); (4)电子文件: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商务标备用电子文件1份(须包含商务报价的*.bs3文件和原始组价*.eb3文件适用采用清单计价文件,其他项目视实际情况选择报价格式。 ,且两者数据必须一致)。 电子文件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若纸质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附册: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1份(注:如需) 3.6.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1)商务标,单独成册,其中: 综合单价分析表(如有):单独装订成册,只需提供1份,可与商务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内; (2)技术标,单独成册。 (3)电子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 (4)附册: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如有) (1)、(2)、(4)册的装订均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 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商务标、信用标与技术标:□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信用标:单独成册,可与商务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内) 正本与副本: □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 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标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报建编号及标段号)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还应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文件(如银行贷记凭证、网上银行转账凭证等)。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证明文件(由社保局出具的且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半年内的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 (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文件(如银行贷记凭证、网上银行转账凭证等)。 附注: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查询、打印,含条形码)此条仅针对有上海的项目,企业资质修改描述一般纳税人是建筑行业施工资质的项目 5.1.2 开标前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封口处是否加盖了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5.3.5 (4) 合理最低价下浮范围 (下浮率取整) 4%-5% 5.3.5(5) 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先到先开 ■后到先开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技术及经济类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3,随机抽取)。 6.3.2 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 □不采用 □采用: 参加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公司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超过 人) 时间及地点: (注明或另行通知)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日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 6.5 风险担保或者保险 □不提供 □提供,风险担保或者保险的形式: 风险担保金(银行转账) 注:由中标人提供风险担保金至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提供风险担保金至建设单位适用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的情况 风险担保或者保险的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履约保证金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注:1—3家) □是,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人 7.3.1 预付款担保 □不提供 □提供,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 7.4.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供 □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7.5.3 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其他: 7.5.4 合同签订形式 本工程投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相应补充协议(适用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的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7.6 质保期 9.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0 其他注意事项 (1)否决投标条款详见评标办法 (2)本工程付款方式如下:该条适用发包人和总包单位联合招标的项目,其他项目此处不需要增加付款方式 (3)投标人明确: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需明确所缴纳的增值税税率。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清单计价/市场计价规则投标,投标的各项价格已经包含招标项目履行期间包括增值税政策调整在内的各类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或计费变动等风险,除政府已明确规定外,本工程税务政策按照简易计税法计取税金,若在合同签署后政府明确须按照一般纳税人来计取税金的,则由于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费用增减均被认为已考虑于报价中,本工程合同计价原则不予调整,变更原则不予调整,暂定主材价及新增材料之价格批价审核均为按本合同计价方式所对应的含税价格。增加增值税说明 注意:上述第7.3.1项、第7.4.1项的信用保证人,应为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控股银行的本市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依据共同投标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解答。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文件的澄清将被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1.分包 1.11.1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不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后,投标人对该类工作应自行完成施工,不得分包。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对本章第1.11.2项所指的工作以外的其他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分包计划表”的格式及要求,明确载明拟分包内容和拟选分包人名称、资质、业绩等内容。 1.12 偏离 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投标函附录中作出其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中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现场条件及施工范围分界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和第2.3款发出的所有补充招标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2.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2.2.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2.3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向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所确定的地址发送。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并提供回执至招标人(详见附件B)。投标人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澄清文件已送达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2投标人应主动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4.3投标人收到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按公司最新规定,无行贿告知函在投标阶段提交 (5)投标报价汇总表; (6)招标文件响应一览表; (7)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8)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文件(如银行贷记凭证、网上银行转账凭证等);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拟分包计划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2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3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投标人基本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的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共同投标协议。 3.1.6 信用标:信用评分表(上海市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相关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此描述适合上海地区。 外地项目需提供项目所属地监管部门出具的类似企业诚信证明文件。 。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严格控制在最高投标限价以内,不得超出。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自原投标有效期届满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本章第5.1.1项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安排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5 投标人基本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项目管理机构应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经理简历表”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需要的删除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由社保局出具的****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的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且加盖社保局公章(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和项目经理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项目经理任职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主要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实填写。类似项目定义同本章第3.5.2(1)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按实填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5 “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近三年(20**年度至20**年度)以证明财务状态良好,利润持续稳定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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