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强项令》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了解有关董宣德的故事,及作者范晔的文学常识;利用课文注释、工具书疏通文意,了解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
2、理清人物所经历事件的过程,学习用人物语言、动作来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
3、熟练朗读课文,掌握重点词语含义,疏通文意;了解董宣人物性格,学习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描写方法。
4、了解董宣执法的故事,学习董宣不畏权势、秉公执法的精神;培养学生公正、廉洁的品质,并帮助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目标1.
教学难点:目标2.
教学方法:朗读、研讨。
课型:新授课。
课时数: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来讲一个秉公执法者的故事,他就是强项令——董宣。强项令,硬脖子县令,指董宣。
二、整体感知课文内容:
1、教师范读课文,学生自由朗读课文。
2、范晔(398—445),字蔚宗,顺阳人。南朝宋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博涉经史,精通音律,尤善为文。曾任新蔡太守、尚书吏部郎、宣城太守等职。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掌管禁旅,参与机要。后因孔熙先等反宋文帝,迎立彭城王刘义康一案牵涉,于元嘉二十二年被杀害。著有《后汉书》。
3、背景资料:本文选自《后汉书·酷吏传》。元嘉初年范晔为宣城太守时,他依照班彪、班固的《汉书》,在原来几种后汉书的基础上,著成《后汉书》。
4、学习生字:
圉.(yǔ) 骖乘..(cān shèng) 箠.杀(chuí) 楹.(yíng) 强.使(qiǎng) 敕.(chì) 强.项令(qiáng) 枹.鼓不鸣(fúu) 斛.(hú) 艾绶.(shîu)
三、默读课文,理清条理:
第一节写董宣严格执法的故事。表现他不畏权贵的精神。事件的起因是湖阳公主家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发展:董宣找准机会,格杀家奴。高潮是公主回宫告状,董宣痛陈理由,皇帝命董宣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宁死不从。结局是皇帝明白了个中道理,重赏董宣。第二节写董宣去世后家中贫困的景况和皇帝对他的评价和待遇,表现他为官清廉。
四、古汉语知识: 1、通假字:
臧亡匿死(“臧”通“藏”,隐藏。)
2、古今异义:
(1)、使宣叩头谢主(谢:认错。今常用于感谢。)
(2)、文叔为白衣时(白衣:平民,百姓。今为白色的衣服。)
(3)、由是搏击豪强(是:代词“此”。今常作判断动词用。搏击:捕捉打击,今为一词,指奋力斗拿和冲击。)
(4)、妻子对哭(妻子:妻子和儿女,今指男女两人结婚后,女子是男子的妻子。)
3、一词多义:
(1)、因:因匿主家(因:因为。);
因格杀之(因:接着,于是。)
(2)、令:威不能行一令乎(令:县令。);
帝令小黄门持之(令:命令。)
(3)、乘:敝车一乘.(乘:古代称四匹马拉的车一辆为一乘,译为“辆”。);
以奴骖乘(乘:驾车。)
(4)、被:唯见布被覆尸(被:被子。);
流血被面(被:盖,覆盖。)
(5)、数:有大麦数斛(数:几,几个。)
大言数主之失(数:列举罪状或过失。)
(6)、以:葬以大夫礼(以:按。);
将何以理天下乎?(以:拿。)
五、教师小结:
本文重点记叙了董宣“格杀”犯罪的公主家奴之事,以及面对皇威痛陈严格执法对治理天下的重要性,宁死不向公主叩头谢罪的故事。表现了董宣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精神。
文章简洁,叙事清晰,注意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呼应结合,使主题鲜明。行文活泼,富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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