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标准项目的来源及编制标准的意义
1、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8]10号)文,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要求,针对目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混乱局面,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统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标准,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专业水准,科学的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价值,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林农的利益,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为森林资源流转、林地抵押贷款、自然灾害森林资源损失的科学确认等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在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标准十分必要,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2、任务来源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标准任务来源于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林科发[2011]*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标准列入2011年林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11-LY-*。
二、标准的编制依据
标准编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号)
(3)《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3]61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11月16日发布施行】)
(5)《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是本标准的核心部分,本标准的编制借鉴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联合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中的部分内容,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资产评估原理及国际通常采用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结合森林资源资产特点,制定了适合各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应评估方法。
三、标准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既要贯彻遵循资产评估准则,又要符合森林资源资产特点的原则。制订的标准应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能起到指导与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的作用。
(1)实用性
评估方法的选定,紧密结合森林资源的分类,充分考虑森林资源的特点,能够真实反映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现实价值。
(2)可操作性
评估方法符合资产评估的要求,尽可能选择反映森林资源资产内涵的方法,方法应具有操作简便、内涵明确、易于掌握、涉及到的指标可以度量等特点。
(3)系统性
评估方法要能够全面系统地对不同林种、不同年龄阶段各类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应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2、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分七个部分,并包含三个规范性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评估程序
—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
— 编制评估工作计划;
— 现场调查;
— 收集评估资料;
— 评定估算;
—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 工作底稿归档。
(6)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简称森林资产核查)
— 核查内容;
— 核查方法;
— 核查报告。
(7)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简称森林资产评估)
— 森林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根据森林资产的特点,依据现代评估理论和方法,森林资产评估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和其他方法;
— 林木资产评估;
— 经济林资产评估;
— 竹林资产评估;
— 林地资产评估;
— 森林景观资产评估;
— 森林生态资产评估;
— 资产评估报告。
(8)规范性目录
— 规范性附录A成数抽样调查法;
— 规范性附录B抽样控制法;
— 规范性附录C小班抽查法
四、主要工作过程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标准任务下达后,由从事森林资源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专家组成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编制组。
编制组成立后,先后到云南、江西、广西、黑龙江等省进行广泛调研,收集了国内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大量案例和相关资料,结合我国森林资源的特点,形成了标准编写的初步框架。根据初步框架完成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初稿,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五、与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分析
本标准是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相关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现状而制定的。本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国内首次发布。
六、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冲突。
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标准的使用者应同时遵守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八、标准属性
本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为行业推荐性标准。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同时废止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联合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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