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作方案
本次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成果实行二级检查制度。首级检查由土地调查单位组织完成,分为测绘小组自查和公司检查小组检查两个方面,对调查成果100%全面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级检查由区(县)调查办组织开展。区(县)调查办收到调查机构提交的调查成果后,按照检查要求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内业检查覆盖率为100%,外业抽查率为30%。
检查主要内容
(1)资料完整性检查
(2)界址点点位精度检查
(3)边长检核
(4) 使用权宗地检查
(5) 宅基地宗地检查
(6) 地籍要素更新检查
1)资料完整性检查
对上述农村地籍更新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根据资料完整性检查记录表(见下表)中各项作业环节的资料内容名录,检查调查机构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并记录相关资料的数量,检查农村地籍更新调查程序性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同时检查地籍调查表等扫描件是否清晰、外业指界过程资料是否规范,各类表格签署是否齐全,页面是否整洁,记录是否完整,最终对整体情况给出评价和结论。
若提交资料缺少或资料不符合规范的,应返回区(县)调查办更正、补充后再开展下一步检查。
界址点点位精度检查
外业选择适当的测站,利用采用解析实测界址方法检查界址点外业测量精度是否符合规定。检测点数量视地物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每个图幅选取20~50点。检测点应为均匀分布、随机选取的明显地物点,可以尽量选宅基地的围墙角点或房屋角点作为检核点。
完成检测后计算中误差,检测中误差计算公式为:
式中:-检测中误差;n-检测点数;-平面较差。
粗差不计入检测中误差计算,检测中误差要求:
≤±5cm。
允许误差为2倍中误差,即±10cm,对于超过允许误差的点,调查机构应重新测量,修改相应的成果数据。粗差为2倍中误差,即±14cm,粗差率不得大于检查数量5%,检测中误差不得超限,超限的判定整体外业检查为不合格。
边长检核
用光电测距仪或钢卷尺在现场直接丈量界址点与邻近界址点或邻近地物点的距离,检核其测量精度是否符合规定,一般每个图幅内至少选取20条边。检测边应均匀分布,可以尽量选宅基地的房屋四边作为检核边。
完成检测后计算中误差,检测中误差计算公式为:
式中:-检测中误差;n-检测边长数;d -较差。
粗差不计入检测中误差计算,检测中误差要求:
≤±5cm。
允许误差为2倍中误差,即±10cm,对于超过允许误差的点,调查机构应重新测量,修改相应的成果数据。粗差为2倍中误差,即±14cm,粗差率不得大于检查数量5%,检测中误差不得超限,超限的判定整体外业检查为不合格。
使用权宗地检查
结合《宗地信息梳理表》、地籍调查表(使用权宗地)、使用权落地图形、地籍成果文件和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对变更后的使用权宗地逐宗检查。
首先检查集体建设用地宗地,填写变更后的新宗地号及对应的使用权宗地信息梳理表中的序号,初步判断宗地图形对应的权源证明材料,权源证明材料有效且齐全的在《使用权宗地检查记录表》中权源证明材料齐全栏内打“√”,不齐全的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具体说明;比对宗地信息梳理表中的权利人与权源证明材料中的权利人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权利人一致性栏内“√”;比对宗地图形面积与权源证明材料中的批准面积,以最新最优先的为准,一致的在面积一致性栏中“√”,不一致的,调查单位在梳理表中有无给出合理的理由,如没有,在错误描述及建议栏内具体说明;比对使用权宗地图形与所有权宗地界线,国有集体无矛盾且使用权宗地与所有权宗地不存在空间拓扑错误的,在判断正确性栏内打“√”,错误的具体说明;比对基础下载数据中的宗地、供地和测绘数据,结合权源证明材料中的附图,有土地权属调查报告界址点坐标的比对坐标,没有相关界址参考的,结合地籍调查表(使用权宗地),检核外业指界的实测数据,比对结果一致的,在界线一致性栏中“√”,不一致的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具体说明;检核楼盘地表中“土地性质”、“用途描述”、“土地用途(试行)”、“土地用途(国标)”等字段是否正确维护,维护正确的打“√”,错误的具体说明。
其次检查集体的非建设用地宗地,填写变更后的新宗地号及对应的使用权宗地信息梳理表中的序号。仅检查其宗地边界与所有权界线的一致性,若原宗地边界与所有权边界基本一致的,应调整宗地界线至与所有权完全一致且不存在空间拓扑错误,一致的在判断其一致性栏内打“√”,不一致的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具体说明。
结合基础下载数据和地籍测量成果综合判断有无遗漏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未进行落地,若有,在缺漏图形数中体现,并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说明。统计错误图形数和缺漏图形数,计算落地正确率,正确率达95%以上的为合格,否则应返回区(县)调查办更正后由市调办另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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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使用权宗地检查记录表
区(县):
镇(乡):
村:
使用权宗地图形总数
错误图形数
缺漏
图形数
正确率
序号
新宗地号
对应梳理表中序号
权源证明材料齐全
权利人一致性
宗地面积一致性
所有权一致性
宗地界线一致性
楼盘维护正确性
错误描述
处理建议
检查人: 复核人: 检查日期:
宅基地宗地检查
结合《宅基地信息梳理表》、地籍调查表(宅基地)、宅基地落地图形、地籍成果文件和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后的宅基地宗地逐宗检查。首先填写变更后的新宗地号及对应的宅基地信息梳理表中的序号,初步判断宗地图形对应的权源证明材料,应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的宅基地地籍档案和记载有现状户信息的宅基地现状材料,权源证明材料齐全且有效的在《宅基地宗地检查记录表》权源证明材料齐全栏内打“√”,缺漏的部分在处理意见栏内具体说明;按宅基地调查信息模版(宗地附表)填写说明中的要求,结合权源证明材料比对各字段填写的准确性,准确无误的打“√”,有错误的具体说明;结合地籍变更成果,依据宅基地宗地界线解算口径,比对宅基地使用权人与权源证明材料中的土地使用人,以最新最优先的为准,一致的打“√”;比对宅基地宗地图形面积与权源证明材料中附图对应的记载面积,一致的在面积一致性栏中“√”;比对宅基地宗地图形与所有权宗地界线,国有集体无矛盾且宅基地宗地与所有权宗地不存在空间拓扑错误的,在判断正确性栏内打“√”,错误的具体说明;结合地籍调查表(宅基地)中的具体描述和权源证明材料中的附图,依据宅基地宗地界线解算口径,参照权源证明材料记载的四至、附图形状和尺寸,判断宅基地落地图形的合理性,合理的在界线合理性栏中“√”,若与解算口径矛盾的,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具体说明;结合地籍调查表(宅基地),检查新增建筑物图形是否正确,自然幢号、门牌号、层数是否与外业调查成果一致,一致的在判断其正确性栏内“√”,错误的具体说明;按《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测绘软件作业要点》中的要求维护楼盘表,正确的打“√”,错误的具体说明。扣除宅基地宗地后剩余的其他宗地,按新宗地号逐一检查,仅检查“宗地附表准确性”、“所有权一致性”、“房屋图形正确性”及“楼盘表维护正确性”等内容。首先检查宗地附表中的内容是否完整无误,宗地附表中应包括所有现场有房屋但无法落地的情况,完整无误的在判断其正确性栏内“√”,错误的在错误描述及建议栏内具体说明。其余的参考宅基地宗地的检查方法。
结合地籍测量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宅基地)综合判断有无遗漏的宅基地宗地未进行落地,若有,在缺漏图形数中体现,并在错误描述及处理建议栏内说明。统计错误图形数和缺漏图形数,得出宅基地宗地落地的正确率,正确率达95%以上的方为合格,否则应返回区(县)调查办更正后由市调办另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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