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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法律意识的培养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开始备受关注,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难看出农民使用法律维权的意识稍有增强,但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和对法律的不正确认识而引发的悲剧也频频上演,政府高举普法的旗帜,但是真正的成效却不是那么可观,因此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关键词: 农民 法律意识 淡薄 提高
目 录
一、农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一)受文化传统影响较深
(二)商品经济不发达
(三)获得法律的途径较为单一
(四)党政不分加之农民的消极态度影响了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我国目前培养农村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开展农民普法教育
(二)强化民主公开的意识
(三)开办普法培训班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在此基础上加大力度,长期坚持,并完善法律救济途径
(二)大学生志愿“送法下乡”
(三)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强化法律意识
(四)执法人员以身作则,正确引导农民使用法律武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整个法律现象的观点、感觉、态度、信念和思想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它是加强法制制定工作,推动法律不断完善的思想基础,是正确适用法律的思想保证,是推动自觉守法、培养农民法律意识的关键因素。
一、 农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自普法以来,各地为了了解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进而扫除法盲,都进行过不同的调查,据在秦东地区做的问卷调查,60%的人认为日常生活需要法律,55.2%的人认为法律是用来打击犯罪的,数据表明农民迫切渴求法律,但是对法律职能认识都不明确,法律意识堪忧。据调查分析我国目前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对法律常识了解很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救济途径认识模糊,对法律的信任度也很低。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受文化传统影响较深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十分厚重,对于农村更是如此,在传统法律意识里,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相当一部分农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很大程度上认可“权大于法”的观念,并且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对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以及法律与道德的认识有所偏差,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商品经济不发达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农民来说,解决不了温饱问题,就无从谈法制。商品经济的不发达直接影响着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农民掌握的法律知识较少,自觉维护法律的意识及维权意识都相对淡薄。
(三)获得法律的途径较为单一
秦东地区接受调查的4200户农民中,55.3%的人通过电视了解法律,64.2%的人没读过报纸上的法律,表明农民获得法律的途径较少,对法律的无知是导致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四)党政不分加之农民的消极态度影响了法律意识的提高
执政与司法界限模糊,农民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 我国目前培养农村法律意识的措施
对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各地都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措施为一下几方面:
(一)开展农民普法教育。
这是普遍的一种普法途径,但是大部分地区都是阶段性的搞活动,一些司法工作者“送法下乡”,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手册、电化教育、法制课堂、案例现场教育等形式,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强化民主公开的意识。
过去乡镇官员的选举都不是民主选举的,有的是任命还有的是靠关系,现在国家主张民主选举,村里各项活动都要公开,也强化了农民的监督意识。
(三)开办普法培训班。
这个培训主要是针对上层官员开设的,如由乡镇普法干部、村调解主任、乡镇主抓普法工作的乡镇长和书记等,主要是便于他们做好普法工作。
三、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以上是我国不同地区采取的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对策,看起来似乎很完备,自中央号召普法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几十年来确实有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对而言收益甚微。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全民共同努力,才能更加迅速的解决问题,在此我个人有如下建议:
(一)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在此基础上加大力度,长期坚持,并完善法律救济途径。
各地都在展开普法活动,但是为什么有些地方效果很好,有些地方却像是形式主义的普法呢?我觉得这跟政府的普法措施是分不开的,据了解很多地方普法就是只喊口号不做实事的,对于这点不足之处,应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监督,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提高普法积极性。再者就是法律救济途径,我国法律援助体系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纠纷产生后他们不知道该向谁求助,法律援助工作站类似虚设的机构,没有起过任何作用,对于此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大学生志愿“送法下乡”。
现在很流行大学生当村官,因为大学生不但素质高,而且有耐心有热情去做好,正是借助大学生的这些优势,我主张大学生借助暑期实践的机会“送法下乡”。原因有三:首先很多大学生都来自农村,对农民的习惯以及思维方式更加了解;其次,从农民的角度考虑,农民们很自然的把大学生当作孩子,没有心机,淳朴善良,由此拉进了关系,大学生在农民眼里是高等教育的代名词,因此信任度就会大大增加;最后大学生志愿下乡,属于自觉行动,要比政府被动接受上级政策进行普法的效率更高。
(三)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强化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非一朝一夕造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传统文化厚重,农民素质低下,所以为了根治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就要从根抓起,从新一代抓起。对于现存的素质低下状况,可以从日常做起,如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平时多展开教育交流活动文艺活动等。
(四)执法人员以身作则,正确引导农民使用法律武器。
法官及执法人员不能忽略与农民的接触,田间地头、农家炕头都是拉进和农民的距离、传播法律的好途径,因此执法人员要时刻以正义标榜,牢记并传授这种思想——法律需要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结语
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长期坚持普法道路,理性的分析后现代农村法律意识,作为大学生,我们应当做法律意识引路人,自觉信仰法律,自觉肩负起农民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
参考文献:
1、舒国滢:《法理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
2、向 红:《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
3、郭学峰:《关于我国农村公民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甘肃政法学院
4、邱庆伶:《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报告》
5、郭星华、王平:《中国农村的纠纷与解决途径——关于中国农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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