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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检查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54063 上传时间:2025-03-26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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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六月 《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编审人员 一、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 曹宏信 漆仲银 二、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掘进队管理人员 李成友 范申明 曹树信 余建明 张凤清 张栓青 张小军 方继松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奖励····················································4 第三章 一般规定················································5 第四章 掘进····················································7 第五章 机电····················································8 第六章 一通三防················································9 第七章 无轨胶轮车运矸··········································10 第八张 喷浆、硬化··············································11 第九章 爆破施工················································11 第十章 职工宿舍················································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高效、文明、稳定和谐团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凡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所有员工均属本办法奖惩范围,对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各种“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一律按本办法给予处罚。 第三条、由于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员工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参差不齐,在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坚持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对区队和个人既要奖惩严明,同时还要奖惩分明。严禁滥奖滥罚。 第四条、华煤集团西北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对本奖惩办法有执行义务和监督权,对隐瞒事故的区队和个人以及“三违”行为有举报权。 第五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安检员负有监督执行的职责,并由其负责检查落实。 第六条、本奖惩办法自颁布日期执行。 第二章 奖励 第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上作出贡献的个人,区队及时向项目部申报,经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认定后进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现事故征兆或在抢险事故中有控制事故发展,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减少事故损失者;对于杜绝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和运输等重大事故者;安全技术措施上有发明创造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200-2000元。 第八条、对于敢制止“三违”而避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100-500元。 第九条、对处理重大事故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领导及员工给予奖励1000元。 第十条、对揭发隐瞒事故或“三违”责任者的举报人,奖励50-500元。对抓住扒车1人次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对在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有改进技术或重大合理化建议等奖励100-500元。 第三章 一般规定 1、凡“三违”未造成事故、但性质严重的按同类事故进行分析追究和处罚,根据事故情节和本人态度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对责任区队正职和当班班长各罚款50-200元。 2、凡井下任何场所扒、蹬、跳一切机动车辆者一经发现领导就地免职,个人给予辞退。 3、严禁酒后入井、对酒后上岗人员,每人次罚款100-500元,因酒后入井造成事故,给予开除处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违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罚款10000元。 5、所有人员携带各种物品、工具或运输设备及物料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拖地、碰撞墙壁,否则罚款20-100元。 6、严禁工作期间睡觉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严禁工作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严禁工作期间脱岗,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8、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的、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对责任区队正职及主管人员各罚款50元。 9、对在工作中执行措施不利或操作不当损坏管路、电缆和设施的对责任者罚款20-100元。 10、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现场交接班,不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交接班不认真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 11、“三违”人员被查出时不回答管理者的询问或谎报姓名的给予50-100元的罚款。 12、井筒内物料存放整齐,物料、设备分类码放,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材料码放不整齐有一处对区队罚款100元。 13、井筒清洁卫生,正常情况下积水、淤泥长度不超过5米,深度不超过0.1米,无杂物、无浮渣,否则对区队每处罚款50元。 14、电缆、管路、各种信号线路必须按规定吊挂、铺设,否则每发现一处达不到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对区队罚款10-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施工现场图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给予以下处罚: 1. 施工现场图板不齐全罚技术员50元。 2. 避灾线路标注不清楚的一项罚技术员50元。 3. 损坏施工图板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损失。 16、两个区队在回收或运输材料、设备时,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必须人走料净、场地清,发现责任区队锚杆、锚网和电器设备以及水泥、石子、砂子等工程材料乱扔、乱放或未按规定地点存放一经发现每处罚款200元。 17、对发现灾害不积极抢救或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罚款100-300元,由此造成事故,延误抢救时间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8、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自动保护装置都必须灵敏可靠,严禁脱保运行,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9、两个区队要开好班前会,做好详细记录,各种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对存在的问题及上级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认真组织的区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0、做好各种记录的填写,发现一次(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未填写罚款责任人50元。 第四章 掘进 1、过断层等特殊地点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措施贯彻时职工必须亲自签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井筒掘进毛断面宽、高不得小于设计尺寸,超过设计尺寸-50mm的扣除当班进尺%10,超过设计尺寸+200mm,扣除当班进尺%10。 3、网片搭接规范合理,铺设前仔细检查顶板,清除活矸,否则发现一处扣除当班进尺%5。 4、锚杆施工尽量密贴顶板楔紧,偏差小于15°,外露长度小于50mm,预紧力不小于50KN,否则发现一处扣除当班进尺%5。 5、锚杆间排距不大于规程要求间排距的±100mm,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当班进尺%8。 6、锚索钻孔方向要与顶板垂直,偏差小于3°,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20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除当班%5的进尺。 7、锚杆螺栓、锚索锁具为拧紧,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8、材料、工具等放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否则罚当班100元。 9、距掘进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移动净化水幕,并坚持使用,否则罚当班100元。 10、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施工原则,否则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11、爆破施工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否则罚当班班组100元,罚责任区队200元。 12、测量人员因测量误差造成返工的根据返工情况处理。 13、掘进贯通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技术员100元。 第五章 机电 1、在用设备必须台台完好,所有入井电器设备都必须“三证一牌”齐全,即完好设备证、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入井防爆性能检验合格证和设备责任人牌,每缺一项罚责任人50元。 2、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不准随意甩掉保护运行。对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或用其他方法变相甩保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罚责任区队200元。 3、处理电器、电缆故障时,严禁用送电掉闸或采用电缆短接的方法查找原因,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井下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移动设备除外),违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不符合规程和接地细则要求,每发现一处未安装或动作不可靠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井下杂散电流超过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责任人30-100元: 1. 非专职人员操作电器设备的; 2. 矿灯未完好检查下井使用的; 3. 电器设备保护整定不符合实际的; 9、电气设备试验保护装置的试验要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不安规定进行的或没有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1、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完好处理,杜绝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给予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12、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否则出现上列情况之一的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六章 一通三防 1、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矿井通风管理要求,否则罚责任区队300元。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启动装置必须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否则罚责任区队500元。 3、一台局扇只能供一个掘进工作面通风,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严禁停风机。经批准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机时,必须由班组长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安排专人在井口警戒。瓦检员负责监督检查,打好栅栏,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凡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井下必须消灭“五风”,及时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罚责任区队500元。 6、风筒吊挂不平直,每节对责任人罚款10元;一处接口跑风,对责任人罚款10元;破口大于5mm,一处对责任人罚款10元;风筒必须逢环必挂,环环吃劲,一个环不吊对责任者罚款10元,一处反接口对责任人罚款20元;一处反压边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10元。一处死弯对责任人罚款20元;一处挤、磨风筒罚责任人20元;挂环风筒,破口在15mm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破口在50mm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7、不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器或一氧化碳检测仪器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用不完好仪器检测瓦斯,一经发现罚责任人50元。 9、瓦斯检查未做到签到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瓦检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向值班人汇报者,一次罚款50元。 11、瓦检员假报、误检、漏检,一经发现对其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2、主副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发现一人吸烟对吸烟者罚款50元,发现易燃品对责任区队罚款100-500元。 13、井下使用的可燃性物质和所有油脂必须存放在专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堆乱放,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 14、井上下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七章 无轨胶轮车运矸 1、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无证上岗罚款20元。 2、保证车辆完好,严禁车辆带故障下井作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严禁驾驶无顶棚的车辆下井,否则发现一次罚款30元。 4、驾驶运输车时,司机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露出驾驶室外,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运矸车不得载人,发现一次载人罚款20元。 6、车辆行驶时要与两帮保证一定的距离,不得碰撞两帮的任何管路及设备,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车辆照明齐全,照明方向与行驶方向一致,否则罚款20元。 8、车辆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警笛,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八章 喷浆、硬化 1、必须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否则发现一次对每人罚款10元。 2、施工人员要硬化、喷浆的规格尺寸,按设计的配合比搅拌混凝土和喷浆料。否则每人罚款50元并返工。 3、喷浆前要对所涉及的井筒各管线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护,否则发现一次对施工人员每人罚款20元。 4.、喷浆、硬化的电气设备必须完好,电气设备不得出现失爆,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喷浆后回弹料不及时清理,喷浆、硬化厚度不够,施工现场文明生产差,物料乱堆放,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九章 爆破施工 1、爆破工必须有取得《爆破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井下爆破工作,否则对其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少;雷管、炸药分装、分运、分放的原则,否则每次对爆破工罚款50元。 3、雷管箱和炸药箱都要使用专用的箱子并上锁,少一个箱子对爆破工、班组长各罚款50元,发现一个箱子不上锁罚款20元。 4、剩余的炸药要及时退回炸药库,发现井下储存,不退回或退回不及时对爆破工罚款100元,对本班其他人员各罚款50元。 5、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装入雷管箱内亲自运送至施工地点,炸药应装入炸药箱后在爆破工的监护下有其他人员运送,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运送途中炸药和雷管要保持10米的安全距离,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取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运送途中严禁乘坐任何车辆,严禁接触、靠近任何带电设备计金属物品,严禁途中逗留。若发现一次对所有运输人员各罚款50元。 6、爆破前必须在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巷道内设好禁戒,缺一处警戒对施工班组每人各罚款50元。爆破地点10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行走、施工或逗留。否则对施工班组每人各罚款100元。 7、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的地方,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比较干燥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向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否则发现一次对爆破工、班组长各罚款50元。 8、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五条、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否则对爆破工每次罚款50元。 9、装药前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结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爆破工罚款30元。 10、炮眼用自制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装残眼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否则对爆破工罚款20元。 11、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班组长派警戒时,必须有安检员监督警戒人员和警戒地点,确保警戒范围内无人后,安检员方可返回迎头通知爆破工装药爆破,无安检员通知不准装药爆破,否则对当班班组长罚款50元。 12、井下爆破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发爆,发爆器的钥匙必须有爆破工亲自携带,同一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否则对爆破工罚款50元。 13、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到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否则对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 14、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现场,起爆人员到爆破地点的直线距离不少于100m,放炮母线长度不小于100m。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5、处理残爆、拒爆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16、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经检查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撤岗、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否则对爆破工、班组长各罚款30元。 17、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没有接到班组长亲自下达的撤岗命令,私自撤岗、擅自撤岗者罚款50元。 18、工作面停止供风或风量不足时工作人员继续工作,班组长不及时组织撤人的,对班组长罚款20元。 19、井筒支护不及时或支护不符合措施要求,对班组长罚款50元。 20、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要对当班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否则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第十章 职工宿舍 1、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罚款50元。 2、每日要清理卫生,室内要整洁,发现室内有垃圾一次罚款50元。 3、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无脏、乱、差、臭等现象。 4、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吵闹,做到行为文明、和睦相处,对他人休息造成影响的,经反映情况属实给予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5、自觉遵守宿舍公共秩序,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脚。 6、严禁在宿舍私自分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需要分接电源的报宿舍管理人员,派专业电工分接,否则给予100元的罚款。 7、宿舍人员应树立防火、防盗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防范工作 8、遵纪守法,无赌博、酗酒、迷信和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触犯治安条例的现象发生,所产生的后果及罚款由个人承担。 9、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单位人员,一经发现给予100元的罚款。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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