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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分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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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手册 人力资源管理分册 文件编号:xx 版 本 号: 第一版 发布日期: xx 实施日期: xx 分 发 号: 目 录 1 . ZJJS-RLZY-01-2006项目人员录用和辞退管理办法…...…………1 2 . ZJJS-RLZY-02-2006项目人员薪酬的确定与发放管理办法…...…4 3 . ZJJS-RLZY-03-2006劳动合同与档案管理办法………………...…5 4 . ZJJS-RLZY-04-2006劳动纪律管理办法………………………..….6 5 . ZJJS-RLZY-05-2006项目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7 6 . ZJJS-RLZY-06-2006持证上岗管理办法…………………………..9 7 . ZJJS-RLZY-07-200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10 8 .岗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表……..…...……. ………………...…...11 9 .其它相关附件…….……………………...….. ………………...…..12 10 .项目工资标准确定指导意见…….………... ….……….. ……....13 项目人员录用和辞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经理部人员录用和辞退解聘工作,本着服务、指导、简化、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3 职责 人力资源处为归口主管部门,负有服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4 程序规定 4.1 录用 项目部根据岗位设置需要,可以自主招聘相关人员。项目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的聘用需经公司审核批准。操作程序如下: 收集简历 约见面试 确认录用 签订岗位聘 用协议 录用人员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报送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职工情况登记表,聘用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2 辞退或解聘 项目部根据员工工作能力水平、违反劳动纪律或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现象,可以辞退或解聘相关人员,但必须慎重、稳妥,并在辞退或解聘前必须与人力资源部交换意见。操作程序如下: 项目部拟写辞退或解聘报告 报人力资源处审批办理手续 书面通知被辞退或解聘人员 同意 项目部继续留用(做工作或进行岗位调整) 不同意 办理手续时,应核实被辞退或解聘人员与项目其它部门有无物资或财产需要清算。确认无误后,项目部一次性结清其应付工资。 4.2 处罚 项目未按规定录用、辞退或解聘员工的,一经发现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项目经理按照损失额度10%~30%的经济处罚。 项目人员薪酬的确定与发放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指导和规范项目人员各种薪酬的确定,监督和掌握项目各类人员工资的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3 职责 人力资源处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人员工资确定和发放。项目经理部负责拟定并报备所属员工薪酬标准意见。 4 程序规定 4.1 工资确定 项目部组建后,项目班子集体研究并确定项目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依据是《项目工资分配办法》(中交建人字[2005]102号)。项目班子人员工资标准有项目确定初步意见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其他员工工资标准参照《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确定的基本范围,主要采取谈判的形式,项目确定后,项目部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特殊情况按项目部意见执行。报批和备案程序如下: 班子成员 工资意见 同意 人力资源处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项目班子集体 商定工资意见 不 同意 执行 人力资源 处备案 项目其他员工工资标准 4.2 工资发放 项目劳资员或财务人员每月30日前(人员考勤记录统一按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月度计算周期),按照确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做工资表,填写劳资月报表,同时将书面报表和电子版报表报送人力资源处。书面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制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用章。对于未及时报送的,人力资源处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4.2.1 工资表的制作参照下表形式: 年 月份工资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工资标准 补贴 应发工资 扣税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公积金 缺勤扣款 其他扣款 应扣合计 实发数 负责人签字: 制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4.3 奖金发放 各项目部日常不得随意发放奖金,可以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发放奖励。一次性发放奖金总额超过3000元的,需执行审批备案制度。程序如下: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处 审核 项目提交特殊 奖励申请报告 不得发放奖励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领款人签字 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项目做奖励发放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乱发奖金的,责令项目部追回,同时给予项目经理通报批评一次;无法追回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项目经理通报批评、记过或记大过一次的行政处罚,并按损失额度的30%比例给予其经济处罚。 4.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4.4.1 社会保险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险五种,由公司同意负责缴纳。需要在员工个人工资内扣缴的有三项:养老、失业和医疗,扣缴的比例、扣缴的基数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核定。 4.4.2 新调入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按照转入基数扣缴; 4.4.3 新调入员工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原单位未办理转入的,项目劳资员或财务人员需索要保险缴费证明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项目确定该类人员工资的时候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10~15%; 4.4.4 新调入员工未建立社会保险的,北京户籍人员必须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非北京户籍人员原则上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确定该类人员工资的时候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10~15%。 4.4.5 住房公积金缴纳 员工住房公积金扣缴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同,在扣缴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愿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项目确定该类人员工资的时候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5%。 4.5 项目劳务分包队伍按照建设部和各地建委的规定,应该统一参加“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无要求的,可以不参保。 4.5.1 项目或公司自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通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统一负责意外伤害险的参保工作。参保费用暂由公司垫付,项目正常运转后,公司从项目帐上化转还清。项目凭参报合同及收费凭证向建设单位要求支付。 劳动合同与档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持公司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加强员工劳动合同与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处为合同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监督和指导项目员工劳动合同,负责员工档案的统一管理。 3.2 项目部负责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协助公司规范员工合同和档案管理,负责自行聘用中专以下人员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书的签订及资料管理。 4 程序规定 4.1 劳动合同管理 项目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分两种:档案关系调入人员由公司统一负责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调入档案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由公司统一负责签订规范岗位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人员由项目部参照公司规范岗位协议书文本签订临时聘用协议,项目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3.2 档案管理 项目聘用人员档案调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办理并归档。操作程序如下: 员工凭商调函提档 人力资源处出具商调函 总经理审批 员工档案调入申请 人力资源处归档 合格 人力资源处审查档案完备性 合格 人力资源处审查 补充相关 资料 不合格,相关档案资料缺失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项目劳动纪律,规范项目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处负责协助项目部制定劳动纪律有关规定,监督和指导项目有关员工休假管理工作。 3.2 项目部依据公司规定制定自己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4程序规定 3.1 作息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由各项目经理部视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和项目情况自行规定。 3.2 各种请假手续的申请和批准 3.2.1 员工享受各类休假包括: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事假和病假。 3.2.2 各类休假期限规定如下:婚假3天,晚婚假10天;产假90天;丧假3天,探亲加中探望异地父母为20天,探望异地配偶为30天;病假凭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病假3天以上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事假由项目酌情规定。各类休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 3.2.3 项目员工各类休假的审批 3.2.3.1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经本人申请,有项目部审核批准。 3.2.3.2 申请病假、事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由各项目部审批执行,超过15天(含)的,需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3 对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可按旷工论处。 3.3 各类休假工资的扣减,按照《项目工资分配办法》(中交建人字[2005]102号)执行。 3.4 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经向公司请示批准后,可以直接开除。 项目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满足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需要,保持项目人才队伍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各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以及外包队伍人员。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处负责项目员工培训费用报销的审核、培训结果的登记。 3.2 工程管理处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处、综合事务处、党群工作处配合。 3.3 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员工培训项目的审批,负责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 4 程序规定 4.1 项目人员的教育培训份两类:项目员工的教育培训和项目使用劳务分包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 4.1.1 项目人员的教育培训除公司统一安排外,需经过申请、审核批准程序,未经批准自行参加的培训,发生费用自行负担。操作程序如下: 培训申请表 项目领导审批 同意 申请借支或垫付参加培训 取消培训计划 不同意 凭培训合格证和付款发票报人力资源处 培训者持“付款通知书”回本单位 报销冲减借款 人力资源处登记并出具 “付款通知书” 4.1.2 项目员工通过自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按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交建人字[2004]号)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给予一次性教育奖励1500元。 4.2 劳务分包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有进场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及其它需要持证作业的取证培训。 4.2.1 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分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三个级别。公司级进场教育由生产安全部负责人力资源处、综合事务处、党群工作处配合实施。操作程序如下: 工程管理处组织配合部门准备教育培训资料 提前1~2天通知工程管理处 项目部根据劳务队伍进场情况安排教育培训时间 项目专职安全员收存教育记录和答卷,做好备查 项目配合做好记录、监督接收教育人员答题 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教育并组织人员答卷 4.2.2 项目以下级别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督并实施,教育培训内容及实施步骤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中交建人字[2005]28号)。 4.2.3 特殊工种及其它需要持证作业的取证培训见“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满足项目管理对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各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以及外包队伍人员。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培训、监督检查项目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2 工程管理处配合人力资源处对项目一般岗位操作人员持证资格的培训工作。 3.3 项目部负责或配合人力资源处对项目人员各类上岗证书的管理。 4 程序规定 4.1 项目人员持证上岗分三类:专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需要持证作业的人员。 4.1.1 项目所有专业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管理人员指涉及公路、桥梁、土建、装饰、电气、水暖等专业的施工员(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试验员、测量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以上人员必须取得交通部(或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建设部或其他市级以上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书,无证人员部的上岗。 4.1.2 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单位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信号作业、热水蒸气锅炉司机、燃油燃气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所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各地市区级以上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1.3 其他需要持证作业的人员是指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而又需要经过相应专业培训方能上岗作业工种所涉及的人员。如卷杨机、搅拌机、切断机、弯曲机等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 4.1.3.1 其他需要持证作业的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和工程管理处共同负责督察实施。由工程管理处印制相关操作规程资料,人力资源处组织无证人员学习并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公司级操作证书后上岗。考核资料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封存管理备查。 4.2 项目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书由人力资源处或项目资料员负责统一管理;特种作业证书和其他操作证书统一由项目资料员负责管理。 4.3 项目违反上述规定,使用无证人员作业造成损失或其他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及相应经济处罚。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 1 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3 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落实。 4 程序规定 4.1 项目现场劳保防护用品管理涉及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的劳保用品两种。 4.2 各单位所涉及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过滤式防毒面具、简易式防尘口罩、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绝缘、耐油手套、绝缘鞋、安全鞋、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4.2.1 各单位采购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确认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后,才能入库、检测、签领。操作程序如下: 库管人员验收数量并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齐全有效 巡价采购进场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 不合格 专职安全远进行现场检测或送到法定机构检测 专职安全员监督指导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回收报废 库管人员入库登记签发 合格 4.2.2 项目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考见(附表一)。 4.3 项目一般性劳保用品由项目部视工程情况自行管理。防暑降温物品的采购和配备由人力资源处按年度下发通知统一安排。 4.4 项目违反上述规定采购劳保防护用品,造成损失及其他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及相应经济处罚。 附表一: 岗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表 序号 名称 工 种 工 作 服 工 作 帽 工 作 鞋 劳 防 手 套 眼 护 具 防 毒 护 具 防 尘 口 罩 安 全 帽 安 全 带 1 架子工 ∨ ∨ ∨ ∨ ∨ 2 仓库保管 工 ∨ ∨ ∨ ∨ 3 修理工 ∨ ∨ ∨ ∨ ∨ 4 电工 ∨ ∨ ∨ ∨ ∨ 5 电焊工 ∨ ∨ ∨ ∨ ∨ ∨ 4 油漆工 ∨ ∨ ∨ ∨ ∨ ∨ 7 木工 ∨ ∨ ∨ ∨ ∨ 8 砌筑工 ∨ ∨ ∨ ∨ ∨ 9 试验工 ∨ ∨ ∨ ∨ 10 汽车驾驶员 ∨ ∨ ∨ ∨ ∨ 11 混凝土工 ∨ ∨ ∨ ∨ ∨ 12 搅拌机操作员 ∨ ∨ ∨ ∨ ∨ ∨ 其它附件(只列附件目录,项目需要相关附件时,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1.职工情况登记表 2.岗位聘用协议书 3.劳动合同文本 4.《项目工资分配办法》(中交建人字[2005]102号) 5.职工培训申请表 16 项目经理部各岗位工资确定指导意见 参考标准(一) 参考标准(二) 项目经理岗位 工资标准 (元/月) 项目副职岗位 工资标准 (元/月) 项目经理部其它岗位工资确定参考范围(元/月) 年完成产值(万元/年) 月均完成产值(万元/月) 各部门正副职(主管工长) 各部门管理人员 杂工(临时工) 2000(含)以下 167(含)以下 5000 3000~4000 2000~5500 1000~4000 650~2000 4000(含)以下 333(含)以下 6000 3600~4800 6000(含)以下 500(含)以下 7000 4200~5600 8000(含)以下 667(含)以下 8000 4800~6400 8000以上 668以上 9000 5400~7200 备注说明:1、年完成产值或月均完成产值以合同额和合同工期确定,核定时采用“四舍五入”法,按高值计算; 2、工程进展期间,追加的合同产值额,经公司确认后,可以合并计算并调整项目各岗位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但不予补发。 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产值的确认,按以下方式确定: a)、公司收取该部分管理费的,产值按合同额确认; b)、公司不收取该部分管理费的,按实际完成产值确认。 4、表中未列示岗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其职责及分工,比照相关岗位确定; 5、京外工程或特殊环境施工项目,员工工资在原标准基础上,按照以下系数确定: a)、普通京外工程上浮20%; b)、偏远非城市地区工程上浮10%; c)、高原地区工程(海拔3000米以上)上浮20%; d)、路面项目下浮20%~30%; e)、以上浮动项目可累加计算。 请假申请单 所在处室: 请假种类: 请假原因 处室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审批 备注:1、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处室领导批准; 2、员工请假不超过三天的由处室及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请假超过三天的由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4、各处室考勤员严格按照每个员工实际出勤记录; 5、有请假单的月末随考勤表交人力资源处; 6、人力资源处严格按照各处室考勤表制造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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