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监员动态考评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每次考核及时公布。
(二)一季度一考评,四个季度汇总计算全年的考核、评比得分。
二、考核内容
(一)勤(20分):
1、每季度内,出勤分占5分。旷工扣3分/班,事假扣1分/次。
2、平时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占15分。由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监察科科长、队长三人进行打分。打分按三等,称职15分(占20%比例),基本称职12分(占70%比例),不称职8分(占10%比例)。三人打分的加权平均分计算该项应得分。
(二)绩(25分):
1、每季度,把三个月的总工分相加,对所有安监员进行评比(班长加分除外),倒数后五名的,扣10分;倒数后六名至十名的,扣5分,倒数后十一名至二十名的扣3分,其它不扣。
2、在安全监察中,有较大立功表现的,每次加5分(上级经组织认定);在隐患排查中认真负责并避免事故的(经组织认定),每次加3分。
(三)德(20分):
每季度组织一次职能道德考评打分,按百分制考评,总分20分。考核期内,发现一次违纪(吃、拿、卡、要等)或违章,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四)能(35分):
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核内容是作业程序、安全程序、一通三防和防突基本常识、机电运输等安全质量管理知识,考试成绩为100分,按考核成绩40%计入总分。
三、考评结果的处理
(一)根据考评结果,全年实行未位淘汰,淘汰率3%。
(二)未位淘汰后,被淘汰人员送人力资源部,原则上离岗培训一个月。
(三)年度考评前三名的,作为年终先进个人评比的候选人。
四、本规定从九月一日起执行(也作为本次进行安监员淘汰的基本方法和基本依据)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