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附件四
陽明大學牙醫學系接受轉系生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95年3月23日 牙醫學系招生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96年4月20日 牙醫學系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 依據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訂定牙醫學系接受轉系生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轉系生甄審作業由本系招生委員會辦理。
三、 招收名額:由系招生委員會視缺額及軟、硬體設備決定當學年度是否招收轉系生,若可招收時並議定招收名額。不論是否招收,均需於前一學年結束前公告。申請轉系需收報名費,金額於每年公告之。
四、 申請轉系之學生,應於每年公告日期結束前檢附本校學士班中文成績單及英文能力成績單影本,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得再以其他理由要求補提申請。
五、 本系接受轉系之申請資格、考試方式、總成績計算方式、錄取規定如下:
1. 申請資格:限本校各學系學生且符合本校轉系辦法及下列規定者申請:
(1)操行成績:各學期皆須達82分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2)學業成績:本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全班排名前20%。不得有任何一科目不及格(包括零學分科目)。
(3)英文能力證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或相當英文能力證明。
*附註:視覺或辨色力異常、言語、聽力及行動嚴重障礙影響醫療工作者,申請時宜慎重考慮。
2. 考試方式:考試為筆試,筆試科目: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微積分。考試當天以學生證作為准考證,不另發准考證。筆試試務工作由教務處註冊組負責。
3. 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佔100%。
4. 錄取規定:錄取標準由本系招生委員會議訂定,同分時,依1.普通生物學2.普通化學3.微積分排序採計錄取次序。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本系轉系正式錄取名單,由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統一公佈。
六、 經核准轉系學生一律降轉至本系一年級修讀,本系應修科目已在原系修習及格,經本系授課單位及系主任核准承認者,得採計學分。本系已全面實施新課程,凡修習舊制課程者,其學分不予採計。
七、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本系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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