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十五期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50439 上传时间:2025-03-26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五期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十五期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邵阳市“十.五”期间 资 源 林 政 法 制 工 作 总 结 2005年11月10日 “十.五”期间,我市资源林政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宗旨,以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提高林业行政管理为目标,狠抓资源管理,狠抓征占用林地管理,狠抓木材市场管理,狠抓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的实施,狠抓林区秩序整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一、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资源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控制限额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两项指标不突破。二类调查结显示:我市林地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都逐年增加。林地面积由“九.五”的1779.9万亩增加到1878万亩,增长了98.1万亩;森林蓄积量由“九.五”的4271万立方米增加到5417万立方米,增长了114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九.五”54.8%增加到55.4%,增长了0.6个百分点;主要作了如下工作: 1、 狠抓计划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1]5号文 件下达给我市“十.五”期间年采伐限额商品材95.79万立方米,自用材44.95立方米,烧材39.39万立方米的计划逐年进行落实,限额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两项指标均控制在计划之内,其中自用材和烧材以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01]21号文件一次性落实到各编限单位,一定五年不变。商品材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下达到各编限单位执行。 2、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洞口县实行伐完一片,登记一片,并在检查验收时做到“八看”:即看是否越界采伐,看是否变更了采伐山场,看是否按采伐证规定的采伐方式采伐,看采伐树种是否与采伐证相符,看采伐数量是否超过,看伐根是否过高,看是否有遗失木材和应采未采等浪费资源现象,看间伐择伐强度是否适当、是否开了天窗。为了加强对资管员的管理,武冈市每年年初都要组织各乡镇资管员系统学习林木采伐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洞口县先后举办三期资管员技术培训班,隆回、新邵、城步、邵东等县对全县林业站长和资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各县都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伐区作业设计人员必须上山实地调查设计,对那些责任性差,怕吃苦的资管员下了一个紧箍咒,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因设计不准而超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2、 加强抚育采伐管理。为了防止趁抚育采伐之机拨大 毛的问题发生,凡进行抚育采伐必须进行伐区作业设计。 3、 严格天然阔叶林采伐管理。坚持天然阔叶林严禁皆 伐的原则,对择伐天然阔叶林、柏木林和生态公益林区的林木必须凭伐区作业设计资料经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且择伐强度不得超过10%,否则一律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4、开展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为了及时准确掌握资源 消长动态,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市资源监测中心对全市年度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限额采伐指标执行情况, 2004国家林业局对我市洞口县2003年限额采伐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采伐许可证9000余份及相应的台帐,15份省、市、县采伐计划文件及相应台帐,848份伐区设计文件,抽查6个乡镇、场,19个村,实地调查样地1739个,面积1565亩,其中有林地样地810个,面积729亩,检查伐区63个,面积985亩,调查样带3810M,面积57亩,检查结果是限额采伐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两项指标均控制在计划之内。 二、 林地管理有新突破。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办理征占用林地340起,面积794公顷,共计收取植被恢复费3420万元。 1、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林地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我市自1998年才正式启动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相对其他市州工作起步较晚,要想把这项工作搞好,抓好宣传是关健。我们采取贴标语、挂横幅、电视讲话、报纸刊登、印发册子等宣传方式积极向各级领导和各用地单位及个人宣传政策法律,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用地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也提高了广大公民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用地单位和个人申办征占用林地手续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过去出现的阻挠林地清查现象基本杜绝,为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邵阳县的林地管理工作原来比较落后,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县长蒋耀华两次召开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向主要领导讲述林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重视林地管理,开展林地清理是当前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如果以牺牲环境、破坏森林资源为代价来求发展,我们宁愿不要发展,因此,该县的林地管理工作来势很好,县开发区于2003年率先在全市办理了林业用地手续。洞口县的林地工作随着邵怀高速公路的修建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很多人都不理解,该县便召集各业主召开座谈会,向他们宣传政策法规,并将政策法规印成问答式的小册子,该县的临时用地手续的审核率达95%。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经历了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的教训,国务院下发了[1998]8号、[1999]9号两次明传电报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对保护林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开始象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林地,在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为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自2001年来,我市每年都要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2002年,成立了以市人大银醇祥副主任为顾问,原副市长魏太平任组长的林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班子。同时,积极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重大案件的查处,以警示和教育群众。大祥区蔡锷乡寒婆村村支书颜昌平等人非法占用林地开采锰矿,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原副市长魏太平召集邵东、大祥、林业、矿办及蔡锷乡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对当事人颜昌平等人进行刑事拘留,并罚款2.5万元,查封了采矿设备及60吨锰砂,恢复了林地的本来面貌。双清区佘湖新城、大祥区邵阳学院、洞口县茶铺茶场非法占用林地由来已久,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挂牌督办,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监督专员办事处柏章良专员多次来邵督查,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长黄天锡、副市长周吉平三次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经多方努力,2004年12月,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克平带队在省林业厅办好了征占用林地手续。新邵县对蛮横无理,打伤林业执法人员的村支书邓和平非法占用林地案,依法对邓进行了刑事拘留,罚款1400元,补交植被恢复费400元,并赔偿受伤者医药费的处理。通过这些大要案件的查处,促进了依法使用林地意识的提高。2005年省厅组织对新邵县林地进行核查,查出38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正在逐起查处之中。国家林业局在我市城步县核查林地管理,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3、热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我市积极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征占用林地的各项工程项目逐渐增加。根据形势的需要,我们在严格坚持标准、依法按程序审核的基础上,切实搞好审核申报,并且把得到建设用地单位的满意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我们将征占用林地办事依据、所需资料、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为提高办事效率,为用地单位建设争取宝贵时间,我们公开承诺实行林地手续限时办结制。凡林业部门负责的有关资料,如可行性报告、异地造林计划、现场勘验笔录等,7日内办好;市林业局审查报批手续1日内完成。如邵怀高速公路的配套工程竹城二级公路建设,涉及到洞口、武冈、城步三个县,为尽快配合业主开工,上级要求县、市林业部门整个征占用林地手续在10日内办好。为此,我们加班加点调查核实,在9天内就办好了所有手续,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同志十分感动,说“林业部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值得我们学习”。 三、林权证换发全面推进。 我市林权发证工作从2002年启动以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努力,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据统计,全市应发证面积1862万亩,已核实661.5万亩,出榜公示661万亩,已发证面积143.7万亩,已发证据49540个,其中退耕还林应发证面积122万亩,已发证面积120万亩,已发证个数48681个。 我们主要是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林业是我市财政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搞好林权发证工作,对“林定权”、“人定心”,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速推进我市林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多次在县委书记、县长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林权发证任务,市局也多次召开各县主管局长和林权办负责人会议,研究和部署林权发证工作。隆回县委、县政府把林权发证工作作为“四民”活动的重点,将该项工作任务压到各驻点干部的肩上,现全县已全部区划到组,为林权证的发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对退耕还林部分的发证工作,由于去年搞了一年,有了较好的群众基础,而对于今年的全面铺开,特别是原已核发了证书,这次又要换发,很多群众想不通,所以我们要求层层召开会议,作好宣传发动。新邵县县委书记肖洪泰主持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强调“四专”,即组建专门班子,落实专项经费,制定专项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林权办的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对经费进行层层落实,县负责各类资料、表格、宣传等费用,乡镇负责现场核实、加班和协调等费用。该县已有6个乡镇两个国有林场的林权证全部发到了老百姓手中,其余乡镇完成了85%的外业核实和电脑输入工作,隆回县将林权发证工作作为每年3月开展的“访民情、帮民富、解民难、保民安”的四民活动主要内容, 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深入村组、农户、山头、地块,动员群众主动提出申请,该县已全面完成林权证换发的外业核实工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目标责任。首先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市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市林权办专职人员实行包县负责制,对县市区实行党政领导和林业部门负责的“双线负责制”。其次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林权办每月向市林权办汇报一次工作进度,市林权办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第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市林权办今年多次到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进行查进度、查质量、查死角。第四是建立奖惩制度,各单位都安排了一定的专项奖励资金,一些县还把林权发证工作开展的好坏与干部考核、项目经费安排、退耕还林任务、限额采伐指标等挂钩。隆回县层层签订责任状,该县工作力度大,大部分乡镇已完成申请表填写和现场核实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补助试点进展顺利。 生态公益林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性工程,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十五期间,根据省厅的安排布置,我们于2001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为了保质保量按省厅要求完成任务,两次区划我们都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600多名专业技术干部,动员上万名村组干部进行现场界定,区划公益林小斑13.92万块,签订现场界定书37354份,并将区划成果资料按时上报省厅,2001年省厅批准我市试点面积338.17万亩,2004年重新区划界定后批准我市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52.34万亩。为了尽快将试点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将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到老百姓手中。 首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肖刚强为顾问,副市长魏太平为组长,财政、计委、林业、国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同时,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对办公室的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明确了办公室每个成员具体负责一个县的试点工作技术指导,跟踪检查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其次是迅速分解任务。按照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湘林计[2002]105号“关于下达200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任务的通知“和省林业厅湘林计[2002]12号”关于切实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省下达给我市的338.17万亩试点任务以市林业局、财政局两家行文迅速分解到各试点县市区。第三层层签订责任状。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与各试点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县市区政储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据统计全市共签订目标责任状195份,直接参与和领导试点工作的行政领导达753人次。第四是扎实工作。2002年3月10日我们收到省林业厅湘林计[2002]12号文件后,3月13日立即召开了各试点县市区主管局长和分类经营技术负责人会议,主要是学习领会[2002]12号文件,布置任务,各试点县市区也都召开了各有关乡镇长和林业站长会议,各村组也召开了会议。据统计,全市共召开县级会议21次,乡级会议166次,村级会议1913次,组级会议7323次。各试点县市区抽调了599人精干力量组成有力的工作班子紧锣密鼓地开展到户登记卡和管护协议的签订工作,其程序是以界定书为依据,先将到户登记卡填好,再发到各村张榜公布一周,在公布后没有意见的基础上,再以村为单位签订管护协议。全市共填写到户登记卡10万余份,签订管护协议3378份。第五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在到户登记卡和管护协议签订好的基础上,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我们采取两种发放形式:即金额不足1元的户以村为单位造具名册发放现金,1元以上的户经银行或信用社发放存折。 五、园满完成一、二类调查。 2000年5月从绥宁县开始启动“十五”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到2005年10月底,历时五年半,耗资350多万元,全面完成了八县一市三区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各种图表资料完整,外业调查质量优良,为了认真搞好二类调查,市局成立了以王德席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申均和为付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省厅补助经费1:1足额配套工作经费,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调查面积3119.1万亩,区划小斑341340个,设立分层抽样总体131个,分层抽样点13450个,省厅验收小斑6155个,合格5649个,合格率91.8%,检查分层抽样点249个,合格232个,合格率93.2%,精度均达部省标准,被省厅评为一等奖。2004年5~10月,市局配套11万元,由市林调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57人,聘请合同工26人,在各县市区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649个样地连续清查的复查工作,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一类调查先进单位。 六、“两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 为了加强基层两站建设,“十五”期间,全市共投资2566万元新建林业站房26个,13012平方米,维修林业站房86个,16537平方米;共投资118万元新建木材检查站5个,1460平方米,维修木材检查站23个,维修面积5600平方米;共举办各类培训斑168场次,培训人员达6582人。邵东县今年一次性拿出20多万元,每个林业站配备一台电脑。邵阳县22个林业站在行业评议中有17个林业站评为群众最满意单位。邵东、武冈、邵阳三县今年经省厅验收收基本达标,除三区外,我市八县一市林业站全部达标。 基层林业站是林业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归宿点,过来,由于一些基层林业站职工法制意识、资源保护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发生了一些失职、渎职的问题,有的甚至执法犯法。因此,强化基层林业站的法制意识和森林保护意识尤为重要。根据省林业厅湘林政[2002]12号和国家林业局林站培字[2002]8号“关于在基层林业站开展《强化法制意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培训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开展了“两个强化”培训教育活动。同时,我们于12月91~10日组织全市1433名林业行政执法证持有者全面进行一次“四五”普法考试,通过教育活动和普法考试的开展,深入学习了林业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感、紧迫感,更好地发挥基层林业站在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全面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树立林业站“管理有秩、工作有为、执法有力、服务有方”的良好形象,实现基层林业站基本无违法乱纪的问题发生。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行政执法形象的窗口,为了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优化经发展环境,我们针对个别检查站存在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作了一些具体工作:一是以市局名义下发了“关于整顿木材检查站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并将其主要内容在邵阳日报上刊登;二是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对个别检查站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如邵阳县九公桥检查站个别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处罚,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作了停岗、降职、罚款和通报批评处理。隆回县荷香桥检查站接受货主的请吃,被县林业局作了一锅端的处理;今年隆回周旺检查站被隆回县检察院查处后,所有人员全部调离。三是我们与市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全市公路三乱进行检查,发现城步、绥宁两县在县乡公路上以森林防火哨所为名设立的15处收费杠子,责成两县林业局限期予以撤除。 为了防止处罚不平衡的问题,2002年我们开展了跨县交叉检查,即从洞口石江检查站抽调3人到武冈双牌检查站检查,从双牌检查站抽调3人到石江检查站检查,这一作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据统计,洞口石江检查站与往年同比增加了40余万元的收入,武冈双牌检查站往年全年收入只有8万余元,而实行交叉检查后的7月20日至8月20日一个月就收了2万多元,由于实行交叉检查,双方进行共同监督,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政、索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 此外,我们还督促各县狠抓制度的建立,做到用制度约束人。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即站长、副站长岗位责任制;检查员值班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劳动考勤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考勤登记制度等。二是公开办事制度,要求各检查站必须公开悬挂省厅统一制作的检查范围、内容、办案程序、处罚依据、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的牌子。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使木材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效地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三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档案齐全,案卷文书填写规范,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 七、 林政管理常抓不懈。 1、“三证”管理进一步加强。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是保护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资源林政管理的根本所在。因此,加强“三证”管理是加强资源管理的关键。一是对“三证”明确专人管理,并制定了具体的签发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凭证办证和审证制度;三是坚持严格审验有关票证制度,在办证过程中凡发现处罚未到位的一律按邵资政[2001]112号补足一金一费后方可办证;四是强化商品材总量控制,严把木材出口关,对商品材管理实行分县市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分项建帐制度,坚持出口办、检查站双重把关,要求办证当天登记,一月检查,防止漏登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认真搞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工作,对未依法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缔其经营加工资格,不予年检。 2、全面开展市场清理整顿。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1700余家,取消非法经营加工户170余家,行政处罚54000起,没收非法木材76000立方米,罚款32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00万元,补办经营加工许可证300余个。从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我市商品材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全部采用电子办证,绥宁县2004年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100多家资源消耗大、效益差的加工厂家。 3、开展林区秩序整治。2002年上半年,一权威机构向原市委书记蒋建国写信,反映绥宁县因政府行为导致该县乱收乱购、乱砍滥伐、擅自降低收费标准等严重干扰林区正常秩序的问题,蒋建国书记为此作过多次批示,为了落实蒋建国的批示,市政府组织了以局长王德席为首的工作班子,协助绥宁县委、县政府工作,在全县开展了以保护森林资源、打击毁林犯罪为重点的林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加强了“三凭证”制度管理,清理木材加工单位486家,关闭无证加工厂40家,查处了自2001年以来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43起,逮捕25人,取消了县财政对出县商品材每立方米收取40元利润的规定,减轻了林农不合理负担。为了把绥宁林区秩序整治辐射到全市,市政府于7月29日在绥宁县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主管农业的县市区长和林业局长,会上,时任副市长的魏太平和时任副书记的黄天锡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魏市长说:各县务必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组织力量,下死决心,排除一切干扰,抓紧进行林区秩序整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一是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建设一个透明度高、运转效率高、规范化管理程度高的林区良好新秩序;二是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限额采伐管理,对超伐、滥伐和毁林犯罪案件要深挖、严打;三是要严格“三证”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四是要加强林地征占用清理整顿。黄天锡书记强调:搞好林区秩序整治,政府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国土、工商、林业、公检法等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为整治好林区秩序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会后,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的主要问题,开展了各有侧重的整治活动,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及时查处乱砍滥伐案件。据统计,十五期间共查处乱砍滥伐案件3500余起,其中移交公安的有200余起,特别是省厅督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 很大的距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资源林政法制工作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由于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薄,而导致乱砍滥伐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法环境差,个别领导片面强调优化经济环境,而忽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四是木材市场清理仍然有死角;五是林地管理发展不平衡,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今后还需继续努力,将资源林政法规工作搞得更好些。 17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