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希波集团有限公司
研发手册
希波集团研发中心
一、岗位描述
集团研发中心:负责集团所有现产品的改进、调整,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品牌输出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主要效益指标与工作内容如下:
1.全年新产品研制、开发效益指标(销售回款额)为:3000万元;全年品牌输出效益指标(销售回款额)为:2000万元。
2.平均每季度开发一个新产品,改进、调整一个老产品,以完成中试、并集团审批认定为准;平均每季度品牌输出完成一个项目,以集团审批认定为准。
3.平均每月提出开发一个新产品,改进、调整一个老产品,品牌输出一个项目的建议方案。
4.每月一次对全国前六名肉串、肉丸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信息收集与市场调研。
5.每月5日、25日前,分别上报工作总结与月工作计划。
6.每月对新产品生产的期限、质量,品牌输出运行等综合情况,跟踪调查2—5批次。
7.对产品配方、工艺与流程,品牌输出的合作方案等资料,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违反,按集团“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8.严格执行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实验数据与记录要准确和完善。
9.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发、品牌输出专题会,组织有关人员培训一次。
10.搞好与集团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生产、品控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11.全体人员应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述各项效益指标与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以集团月绩效考核确认为准。 二、研发基本概念
1.新产品定义
广大消费者最需要,色、香、味、形新颖,前所未有与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并能够增加市场份额,经营利润较高的产品。
2.新产品、品牌输出含义
⑴结合市场需求,经过充分论证、审批立项后,利用自身研发优势,独创的产品。
⑵对现有产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完善和提高,或以新的包装形式、食用方式,使用新的添加剂、新工艺、新技术,而形成新卖点的产品。
⑶利用“品牌”优势,吸纳有一定市场,尚未形成品牌、规模的新、奇、特,及地方小吃等产品,或其它科研院校部门的专利产品,以合作、买断技术、贴牌加工等形式,通过集团的销售渠道走向市场,占领市场份额的产品,统称为“品牌输出”类新产品。
3.指导思想
以“创希波百年基业,办世界一流企业”为根本,以开发市场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为中心,以自行研制和品牌输出为手段,以占领市场份额为目的,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的投资、研制,推向市场的力度,壮大新品开发队伍,来推动企业快速进步和发展。
4.基本原则
以创新为主线,在新品研发工作中,无论是自行研制的新品,还是“品牌输出”类新品,都必须突出一个“新”字;在审批立项上坚持一个“严”字,确保立项的准确性;在研制或选择品牌输出时,确保一个“优”字;在推向市场过程中要强调一个“快”字,统筹安排好几方面工作,做好协调衔接,使新品开发与品牌输出工作,走上科学、规范化的轨道,以保证集团新产品与品牌输出,有计划、按步骤、有规律地占领市场,增加效益。
三、组织结构
集团研发中心编制表
序号
岗 职
定编人数
序号
岗 职
定编人数
序号
岗 职
定编人数
研发中心合计
22
4
研发部经理
1
9
开发部副经理
1
研发中心办小计
3
5
研发部副经理
1
10
业务员
3
1
集团研发副总
1
6
研发工程师
4
市场信息部小计
4
2
研发内勤
1
7
研发员
4
11
市场信息部经理
1
3
研发会计
1
开发部小计
5
12
市场调研员
2
研发部小计
10
8
开发部经理
1
13
市场信息员
1
四、月费用定额试行标准(万元)
部 门
工 资
办公费
通讯费
手机费
差旅费
总 计
备 注
研发中心合计
2.44
0.026
0.19
0.06
0.9
3.616
1.通讯费中含上网费、邮资费。
2.手机费中不含漫游费。
3.研发、开发,为天津、佳木斯两地办公。
研发中心办
0.16
0.008
0.03
0.198
研 发 部
1.08
0.008
0.08
0.02
0.2
1.388
开 发 部
0.66
0.005
0.05
0.02
0.3
1.035
市场信息部
0.54
0.005
0.03
0.02
0.4
0.995
年定额费用43.392万元(试行);定额费用中,不含研发副总薪资与奖金。
五、奖励方案
(一)老产品调整、改造
1.老产品调整、改造后,销售额没有增加,实行一次性奖励200元—300元;销售额增加3%—5%,一次性奖励2000元;销售额增加6%—10%,一次性奖励3000元;销售额增加11%—15%,一次性奖励4000元;销售额增加16%以上,每增加5个百分点,递增2000元。
2.销售额增加比例,以老产品调整、改造后,半年内平均销售额为准,由销售公司提供数据,研发中心填报请示单,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当月按5:2:2:1比例发放(项目负责人5,研发部经理、副经理2,研发部其他人员2,研发中心办、市场信息部1)。
(二)新产品开发、品牌输出
以新产品与品牌输出销售回款额为提奖依据,提奖分为一次性提取与按10年提取两种办法执行,研发中心在新产品与品牌输出销售回款半年内,可任选一种;奖励分为费用定额奖励与奖金奖励两种方案,由研发中心任选一种。
1.费用定额奖励
⑴一次性提取:新产品与品牌输出上市后,一个年度内,以年度销售回款额2%提奖,于年度周期结束后的次月,扣除全年研发中心各种费用后(不含研发的各种原材料等费用),一次性按4:2:3:1与5:2.5:1.5:1比例发放(新产品项目负责人4,研发部经理、副经理2,研发部其他人员3,研发中心办、市场信息部1;品牌输出项目负责人5,开发部经理、副经理2.5,开发部其他人员1.5,研发中心办、市场信息部1;)。
⑵10年期提取:自新产品与品牌输出上市后的10年内,以销售回款额1%提奖,于年度周期结束后的次月,扣除全年研发中心各种费用后(不含研发的各种原材料等费用),一次性按上述比例发放。
2.奖金奖励
⑴一次性提取:新产品与品牌输出上市后,一个年度内,以年度销售回款额0.3%提奖,于年度周期结束后的次月,扣除全年研发中心“超定额”各种费用后(不含研发的各种原材料等费用),一次性按上述比例发放。
⑵10年期提取:自新产品与品牌输出上市后的10年内,以销售回款额0.1%提奖,于年度周期结束后的次月,扣除全年研发中心“超定额”各种费用后(不含研发的各种原材料等费用),一次性按上述比例发放。
六、处罚方案
1.年终奖
完不成年度效益指标,研发中心全体人员无年终奖;完成年度效益指标,除按奖励方案发放奖金外,发研发中心全体人员年终奖。
2.保证金
部门经理月薪10%、部门副经理月薪5%作为保证金,每月暂扣,年终完成年度效益指标90%以上,一齐补发;完成年度效益指标89%以下,保证金不予发放(研发副总奖罚方案另行确定)。
3.月 薪
年度效益指标,按每季平均额考核完成情况,完成90%以上,全体人员(不含研发副总、部门经理、副经理)月薪照发;完成80%—89%,全体人员月薪,从下季初,下浮10%;完成70%—79%,全体人员月薪,从下季初,下浮15%;完成69%以下,全体人员月薪,从下季初,下浮20%;月薪下浮后,效益指标又完成90%以上,从完成下月初,恢复正常月薪;恢复月薪后,效益指标又完不成90%以上,从完不成下月初,按上述比例下浮月薪。
4.福利待遇
依据集团有关规章制度,参照其他管理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七、特殊情况的奖罚
1.正常情况,严格执行上述奖罚方案;如遇集团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或研发中心主要领导异常变动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上述奖罚方案的,研发中心必须及时上报调整方案,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另行确定临时暂行奖罚方案。
2.奖励方案与办法确定后,如不按上述奖励比例执行,研发中心应提前()上报自行确定的奖励比例,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严禁在年底,或发奖金前,再商定奖励比例。
八、工作流程
参照研发部《岗位职责》中的各项“工作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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