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单位的检查和考核细则
一、对施工单位检查的内容
(一)管理水平
1、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建设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来安排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2、施工是否建立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
3、是否按时出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工作会议或验收
4、编制完整的《开工报告》,未编制《开工报告》而擅自开工。
5、是否收到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令》或《复工令》,就擅自进行停工、复工。
6、遇突发事件需更改总进度计划,是否报监理公司批准。
7、施工中是否经建设单位及监理确认,擅自更改设计或《设计变更单》。
8、是否按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规定的时间、格式、内容填报提交工程相关档案、资料、报告、报表等。
9、是否漏报、误报、虚报、伪造各类报表、报告、资料、档案等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服从监理工程师要求。
11、是否按照各专业要求的规范及操作流程进行施工。
(二)进度控制
1、自购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未按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或计划与实际不相符。
2、未按周进度计划完成的检验项。
3、未及时以书面形式提醒甲供设备、材料计划进场的时间,影响了工程进度
4、《整改通知单》收到后,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5、未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已落后的工程进度。
6、工程结算或竣工资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审。
(三)工程质量
1、工程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在监理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施工错误。
2、设备、材料到货进场验收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工艺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造成验收不合格。
4、自检合格后,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直接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隐蔽工程未报请监理工程师隐蔽验收,擅自隐蔽或隐蔽验收未在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
6、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四)投资控制
1、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变更。
2、对施工图纸明显错误或不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的,未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擅自施工造成返工。
3、工程竣工结算时,报送监理审核的工程量、价比实际多,超过省公司财务部允许范围的。
(五)安全文明
1、施工单位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签订有安全生产协议书。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配戴安全帽、酒后作业、高空作业未系好安全带、未穿工作鞋或工作服、机房施工现场吸烟。
3、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现场成品保护损坏。
4、施工现场混乱,随地丢弃物料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
5、安全隐患整改未按指定时间完成。
6、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电缆,未采取架空方式敷设、架空电缆固定未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与钢构件绝缘。
7、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8、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考核评分办法
(一)各单位必须于每月对施工单位实行考核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并抄报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考核评分的原则如下:
1、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检查内容中施工单位不到位的,扣1-2分;安全文明检查内容中施工不到位的,每项扣1-5分,并按造成的影响扣减监理合同款。
2、报审工程决算出现审减率超过省公司财务部允许范围的,视情况扣减施工合同款。
3、工程初验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上报,每迟于一周扣2分,依此累加;满3个月后,视情况扣减施工合同款。
4、施工服务态度不好,酌情扣1-2分。
5、工程整体进度未完成计划的,酌情扣5-10分。
(三)以上评分和总评得分实行百分制,施工总评基本目标得分为85分,每低于基本目标分1分扣施工合同款的1‰。
(四)在具体执行中,处罚标准低于建设单位制定的处罚标准,或未涉及的处罚事项,原则上同意执行建设单位的处罚标准,同时报送省公司建设维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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