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单位全称
性 质
详细地址
邮 编
主管部门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行政职务
技术
职务
办公电话
联系人
行政职务
技术
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申报鉴
定职业
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级别
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五
(初)
四
(中)
三
(高)
二
(技师)
一
(高级技师)
申报鉴定范围
1、 申请建所报告;
2、 鉴定场地、设施设备、检测仪器仪表情况明细表;
3、 管理组织体系、人员任职安排情况;
4、 鉴定考评员、工作人员配备及资格证明材料;
5、 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汇编;
6、 其他。
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鉴定所拟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兼任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联系电话
住宅
手机
所 长
副所长
办公室
主 任
主要工作人员
财务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有考评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有工作单位
职务
考评职业
取得考评资格时间
联系电话
设置单位及法人代表承诺
1、认真履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关于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义务,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信息;
4、客观、公正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热情、周到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5、严格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交纳等级评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如未兑现上述承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可随时撤消其鉴定资格并收回许可证。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或
省直主管
部门审查
意见
经 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组织初审,认为其具备职业技能鉴定所条件,同意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建评估报告
评估职业
五
(初级)
四
(中级)
三
(高级)
二
(技师)
一
(高级技师)
评估项目
人员
配置
办公场地设施设备
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鉴定资料
评估项目
理论鉴定场地、设施设备(可另加页)
技能鉴定场地、设施设备、检测仪器仪表(可另加页)
评估组
意见
评估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所代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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