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报建手续及流程
一、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核发意见书
批前公示
补齐所需资料
资料是否齐全
行政服务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建设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规划局)
建设项目选址:
1、按投资管理权限由国家或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报省建设厅审批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6份;
(2)标明项目拟选址位置的1:500现状地形图7份(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高压走廊、输油管道等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项目建设地点现场照片(能反映场地及周边基本状况);
(3)光盘1张(内含申请书、用地界线图、分析图等)。
2、按投资管理权限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标明项目拟选址位置的1:500现状地形图2份(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高压走廊、输油管道等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项目建设地点现场照片(能反映场地及周边基本状况)。
3、甲、乙类危险品化工项目或其他有特殊要求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提交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用地规划条件:
1、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2、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现场照片(能反映场地及周边基本状况)。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核发建设用地规范许可证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申请者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4、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标明项目位置的1:500现状地形图5份(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高压走廊、输油管道、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项目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6、属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即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复印件);
(3)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7、属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用地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
(4)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航空、通信等部门的,应当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8、经营性开发项目须提供地名主管部门对项目命名批准文件。
9、属于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名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2)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历次批复的其他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因建设用地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规划条件而申请改名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批前公示
补齐所需资料
资料是否齐全
行政服务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按《湛江市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规定》进行规整的电子成果光盘一份(内容包括):
(1)所有申请文本材料(DOC、PDF、JPG等格式)
(2)设计说明书、建筑面积统计表(DOC格式);
(3)建筑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夜景照明等设计方案图(DWG格式);
(4)设计方案效果图(JPG格式);
(5)经过AutoCAD和湛江市城市规划三维电子报批软件处理完成的电子成果;
建筑工程:
1、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2、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3、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图纸(复印件);
4、项目建设地点1:500现状地形图1份;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4份(蓝图,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加盖有效的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1)建设工程设计说明和文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200或1:500);
(2)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1:200或1:500);
(3)彩色透视图或效果图(A3纸规格)、模型;
6、属原有建筑物扩建、改建工程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3)属危房改建工程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复印件);
7、电厂等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8、经营性开发项目须提供地名主管部门对项目命名批准文件。
9、属于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名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2)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历次批复的其他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因建设用地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规划条件而申请改名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核发建设工程规范许可证
批前公示
补齐所需资料
资料是否齐全
行政服务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复核记录表;
5、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和测绘报告、成果光盘;
6、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发票(复印件);
7、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及夜景灯光照明方案批复(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行政服务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补齐所需资料
资料是否齐全
批前公示
建设工程竣工竣工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