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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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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屈文军周云蕾摘要:大蒙古国和元朝先后设有过六种不同的路制。太宗朝设有三种:课税使路模仿金朝转运司路;大达鲁花赤监临道承袭太祖朝的政治 实践,与汉地传统无关;总管府路是为了治理汉地民政的方便而设的 临民机构,与金代的总管府路有 较大区别,不是金代总管府路的恢复。总管府路后来成为元朝最重要的路制,是元朝在地方行政上异于其他朝代的两大特色之一(另一特色是行省制)。世祖朝也设有三种路制:宣抚司路是忽必烈行汉法而设的一种路,但存续时间很短,它的取消意味着元朝对中原王朝金字塔般中央集权体制的扬弃;宣慰司道是行省制度的派生物,不属于汉法范畴;肃政廉访司道则基本上是对金朝提刑司路或按察

2、司路制度的继承。关键词:元朝;路制;总管府路元代地方行政制度,显著的特色有二:一是全国分为十二个一级行政区,分别由中书省、行省和宣政院统辖;二是在中书省和行省统辖区域内,设有诸多总管府路。这两种其他朝代未见的属元代绝无仅有的行政制度,学界曾做过不少研究,相对而言,对前一特色的探讨比较深人细致,而后一特色的研究则还有不少可发覆之处。除了总管府路外,元朝还先后设置过课税使路、大达鲁花赤监临道、宣抚司路等,这些路制没能维持多久,但都是蒙古政府在汉地推行的重要民政举措。世祖继位后,另设有宣慰司和肃政廉访司两种路制,这两种路元人称之为“道”。本文就大蒙古国和元朝各种路制的形成过程作些考述,重点在于对总管

3、府路的形成、职能和性质作些分析。有关元代各种路制的形成和性质方面的内容,前人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有一些(以下在行文中会提及),笔者在他们的基础上再作些补充,对前人论著中可能不当的表述尝试作些考辨。一、太祖朝汉地没有路的建置元太祖即第一代大汗成吉思汗时期,大蒙古国对原金朝地方关注的重点在于军事征服和占领,除了用金朝的职官名称任命金地降人和“北人能以州县下者,即以为守令,僚属听自置,罪得专杀”外,其他的地方制度建设都谈不上。太祖本人主导对金作战期间(),一开始对降人还不授予官衔,只让他们 随军作战或者让他们做征服地的“长官”,?“长官”是蒙古语(那颜,意为“官人”)的意译,实是一种泛称,没有具体的基金

4、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日本静嘉堂所藏宋元珍本文集整理与研究”(项目号)。元姚燧牧庵集卷二五磁州滏阳高氏坟道碑,收人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册,江苏古籍出版社,年,第页。明宋濂等元史卷一五二赵柔传,中华书局,年,第 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职掌规定。接着蒙古人有让金朝降人继续使用原先头衔之举措,不过这只是一种任官方式,并不意 味着这些降人会继续履行原先的职务,他们多数也是随军作战或做某地“长官”。随着降人的不断增 多,大约在攻金之战持续两三年之际,蒙古人开始借用金朝官衔任命降人,这种方式一经采用,就成为此后太祖朝安排金朝降人的主要方式;借用金朝官职任命降人时,多不再顾及他们在金朝原来的职务

5、,实际上很多降人在金朝也没有一官半职。也大约在开始 实行这种任官方式的时候,大蒙古国确立了“北人能以州县下者,即以为守令”的原则。年之前,被蒙古人借用来的金朝官职主要有三类:一是都统、提控、弹压、镇抚等纯军职头衔;二是县丞、主簿、县尉、县令等县级官员头衔;三是节度使、防御使、刺史、同知节度使、同知防御使事、节度副使等州级官员头衔。金朝制度,州级官员军民兼理,节度使、防御使、刺史会同时兼任一州之长,被蒙古人任命的节度使等也会兼任知州、州尹、同知军州事等,也同金朝一样,节度使还会同时兼管内观察使。与前面一种使用原先官衔的任官方式相比,这种方式有意识地借用金朝官号来任命降人,就不能再说蒙古政权“不晓

6、官称之义为何也”了,降人的职掌从其官衔中是能够看出大概的。另外,这一时期也还有少量知府(府尹)、同知府事等府级官员头衔以及招讨使、招抚使、宣抚使、安抚使等金朝后期出现的新官职名称,府级官员也军民兼治,招抚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则以军职为主。年之后,蒙金战争逐渐由木华黎父子负责,他们主掌的国王军政府(汉人习惯称“都行省”)成为汉地最高统治机构。这一期间,大蒙古国除了继续将金朝的州县官衔和中下层级的军职官衔授予降人外,还出现了 四点明显的变化:第一,在中都、北京、西京等原金朝京城、都城,设置了级别较高的地方要员,有北京留守、领北京达鲁花赤、太傅、西京留守等,其中达鲁花赤职是蒙古政权自身的官号,其他的

7、则借自金朝。第二,大量用金朝元帅府的官职任命降人,被借用的官号主要有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和元帅左右监军等。元帅府官衔本来都只是军职,但金朝后期,元帅府设置泛滥,到处是元帅府官员,到处是行元帅府事的将领,他们很多又兼任地方府、州、县官员,所以,这一时期的元帅府官衔不能看作是纯粹的军职头衔。被蒙古人任命为元帅府官衔的降人,很多也是军政、民政兼理,他们在担任都元帅、副元帅、元帅监军的同时,不少还有知府、同知府事、节度使、防御使、刺史以及县令、县尉等头衔;有些都元帅所治军政、民政的范围还会超过一府一州,如史天泽为河北西路都元帅,张柔为河北东 西路都元帅,他们职掌范围远超过一府一州。第三,一些实力强大的降

8、人被授予行省(或行台)称号,行省自然也是军民兼治,任行省者往往还兼任都元帅。第四,金朝部分散官名称也被蒙古人借用,用来帮助界定官员 的级别高低。?除了 以上所说军职衔、民职衔以及散官衔外,行省、都元帅手下,还有不少幕职人员,州县守令之下也有不少僚属,他们的头衔很多就由行省、都元帅以及州县守令授予,所谓“僚属 听自置”也。这些幕职和僚属的头衔,也都是金朝的官号,如参议、详议、推官、判 官、郎中、员外郎、知事等。宋彭大雅撰,宋徐霆疏黑鞑事 略,王国维笺证本,收人王国维遗书,第册,上海古籍书店,年,第叶。屈文军元太祖朝木华黎军政府对金地降人的官 职 官衔除授,载刘正刚主编历史 文献与传统文化,第辑,

9、暨南大学出版社,年,第 页。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四十三辑)太祖朝金地降人的官衔授予中,有一方面内容值得注意,就是本来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的“路”的涵义发生了变化以及相应的“总管”官号变得泛滥。路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始于北宋,被金朝借鉴。金代路级机构,主要有招讨司路、转运司路、提刑司(按察司)路和总管府路,一般提到金朝的路,是指总管府路。金中后期,全国设有个总管府路(一说路),包括一都五京在内;每路设有兵马都总管、同知都总管、副都总管等官员,他们同时兼任路治府的府尹、同知和少尹,一都五京的兵马都总管等职由大兴府尹或诸京留守、同知留守事等兼任。蒙金战争爆发后,金代这种辖区甚大的总管府路制遭到

10、破坏,不过各路境内府(包括路治总管府和散府)、州、县的布局其实没有太大变化,蒙古人对金朝降人的官职任命,多是任命他们为府、州 和县 层面的官员。金代总管 府路不再存在,但“路”作为区划单位仍被时人使用,只是所指 范围多数时候与金朝的总管府路不一致。蒙金战争时期,时人所说的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一府,在原先金代的路治府和散府任职的金朝降人,有的喜欢将自己所控地盘称为路;蒙金双方为激励地方将领或激赏降人,也都有升格他们控驭地盘级别的举措,有些县会升为州(如曲阳县升为恒州、临泉县升为临州),有些州则会升为府(如定州升为中 山府),新升的府中也有的降人官员喜欢称自己控制的地盘为路。蒙古人给这

11、些称“路”的府官员 的官号中有时也就带有“路”字。攸哈剌拔都,为河东北路都元帅李守忠,为知平阳府事、河东南路都元帅。?两人镇守的太原府、平阳府金朝 时分别为河东北路和河东南路的治所,但攸、李二氏受职时所能控制的地盘只是两座府城及其周边,与金代的两路范围不同。史天倪、史天泽先后为河北西路兵马都元帅,情况与攸、李二氏相似,史氏镇守的真定府为金朝河北西路治所。王浩,本为金兴平军(节镇州平州军名)节度使幕官,在蒙金战争中兴起,占领原属金朝中都路的平、滦“二州五县”,太祖朝降蒙后,蒙古将此二州并为兴平府,王诰称之为路,并自诩为路的兵马都总管,蒙古人也认可了他这一自称的官号(蒙古政权给的正式官衔应该是知兴

12、平府事),王氏子孙袭此职名。王珍,先后担任过大名路治中、大名路安抚使,?金有大名府路,但王珍任职时的“大名路”仅指大名府城一带,与金大名府路有别。第二种情况是只要超过一州范围的,都有可能称为“路”,当某州与其他行政单位并列时,该州也可以称为一路。这种情况下,“路”所指称的范围可以相差很大,不过与金朝的路基本都没多大关系。石天应先后为 陕西河东路行台兵马都元帅(镇守于葭州)、河东南北路陕右关西行台(镇守于河中府),?杜丰 为河东南北路兵马都元帅,张柔为河北东 西等路都元帅,?这些官衔中“路”的范围相当大,包括多个府、州。石珪降蒙后,为济兖单三宋德金中国历史?金史,人民出版社,年,第 页。元史卷一

13、九三忠义传一,第页。元史卷一九三忠义传一,第页。元史卷一四七史天倪传,第页;卷一五 五史天泽传,第页。元王恽著,杨亮、钟彦飞点校王恽全集汇校卷五七大元故昭勇大将军北京路总管兼本路诸军奥鲁总管王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年,第 页。元史卷一五二王珍传,第 页。元史卷一四九石天应传,第 页;卷一一九木华黎传,第 页。元史卷一五一杜丰传,第页。元史卷一四七张柔传,第 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州兵马都总管、山东路行元帅,石珪能控御的地盘是济兖单三州,从行使军民管治 意义上“山东路”即指这三州,当然从征行军事角度而言,范围要广些。不久,石珪被任命为东平兵马都总管、山东诸路都元帅。东平府为金山东 西路治所

14、,其时 为严实占据,石珪此番受职,乃是木华黎的安排,意在与严实分治 东平一带,其山东诸路可能包括原先的三州加上东平府。石珪不久被金朝俘虏处死,其子石天禄被任命为东平路元帅。石天禄的任命仍然有与严实分治东平的意图,其官衔中的东平路得名于东平府,蒙古人授意石天禄与严实分治的“东平路”,或指此时两人控制的地域之和,不过这些地方后来都归严实管辖。石抹孛迭儿为霸州等路元帅,?赵柔为真定涿等路兵马都元帅,?这些官衔中的“路”,意义仅在于表示超过一州。史天祥太祖后期为右副北京等七路兵马都元帅,?正元帅是吾也而,吾也而太宗时期的正式头衔为“北京东京广宁盖州平州泰州开元府七路征行兵马都元帅”。史天祥 官衔中的“

15、七路”即吾也而头衔中的北京、东京、广宁、盖州、平州、泰州 和开元府,盖州等三州与其他行政单位并列,各自也称为一路。炮军将领贾塔剌浑为四路总押,?“四路”很可能就是指四个州。太祖朝有一些金朝降人的官号中带有“路”字样,但这个“路”只是指一州或一州以上的一片区域,区域的大小 随着“路”首领的征战成效而盈缩,这与府、州、县有所区别,虽然蒙金战争期间,府、州、县的范围也多有变化,不过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稳 定的行政单位。府、州、县官员 的头衔也同金朝一致,而称作“路”的,首领往往是都元帅,以兵马都总管为头衔的其实倒不多。另外,被授为行省的官员,如严实、张荣、李全、梁仲等,他们控制的地盘自然也是一州以上,但

16、他们的官号中很多不带“路”字,这也说明,太祖朝地方行政模式上接受金朝的是府、州 和县层面上的,而总管府路制并未借鉴。金代总管府路制破坏后,本来用于路首领的“兵马都总管”头衔在蒙金战争期间倒是被滥用,一些州、县的首领也用总管官号,如 奥敦保和为雄州 总管、?刘通为齐河县总管等,石珪父 子则先后为济兖单三州合在一起的区域总管。总管官号的泛滥,说明它不再是一个正式的官衔,变得和“长官”同义,元朝后来在很多非行政区划单位的机构里(如打捕鹰房民匠 总管府、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屯田总管府以及军队万户之下等)设置总管官职就来源于此;总管官号的泛滥同时也能说明太祖朝并没有在府、州之上设置范围相对比较固定、名称较

17、为统一、官员头衔比较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有学者因太祖朝某些官员有带“路”字的头衔而将元代路制的形成时间系于成吉思汗时期,?这种判断难以服人。元史卷一九三忠义传一,第 页;卷一五二石天禄传,第 页。元史卷一五一石抹孛迭儿传,第 页。兀史卷一五二赵柔传,第 页。元史卷一四七史天祥传,第 页。元史卷一二吾也而传,第 页。元史卷一五一贾塔剌浑传,第 页。元史卷一五一奥 敦世英传,第页。元史卷一五二刘通传,第 页。王颞总管理专元代路制的源 流和变迁,收人氏著龙庭崇汗:元代 政治史研究,南 方出版社,年,第页。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四十三辑)二、太宗朝在汉地所设的课税使路和大达鲁花赤监临道太祖去

18、世后,汉地蒙古军的主力回到漠北,留下一些探马赤军维持秩序。探马赤军的人员来自于在汉地作战的札剌亦儿等几个强大部族的附属人口。太宗即位后,改变对外作战方式。他不再像太祖朝那样,将千户牧民的蒙古正军全部派上战场,而是按大致十抽二的比例,抽出部分人员组成外征蒙古军;另外根据需要将整个蒙古社会(不再局限于札剌亦儿等几个部族)的各种 附属民组建成多支探马赤军,对外作战的主要力量实是各支探马赤军。太宗组军方式的变化符合蒙古人的传统,战争中的归附人员总是会作为下一阶段首当其冲的作战主力。太祖朝在汉地和西域征战的蒙古正军从此多数留在了蒙古本土,太宗朝 抽调出来的蒙古正军战争结束后一般也会回到原先的千户中,而探

19、马赤军则多留在新征服的地区。外征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的将领由大汗任命,多数出自于怯薛组织,他们的职位一般不再世袭,这是太宗即位初 始的一项重大改革,以后官职量能而授、不再世袭的作法逐渐扩展到怯薛、其他族群军队以及民职官僚系统中。太宗即位后对汉地第一项民政制度建设,是于太宗二年()十一月在当时已经较为稳固占领的原金朝地区设立十路征收课税使,这是窝阔台汗听从必阇赤耶律楚材建议,否定部分近臣提出的变汉地为牧场主张后的结果,?也是元朝的第一种路制。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三廉访使杨文宪公引杨奂还山集云:“中书耶律公以军国大计举近世转运司例,经理十路课税,易司为所,黜使称长,相丰歉,察息耗,以平岁人。”史文明确说十

20、路课税使仿照金朝的转运司而设置,金代 转运司是“掌税 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的路级机构,蒙古人建立的机构名课税所,主要职责也是负责汉地课税。元史?太宗纪中记有初立课税所时的课税使名单:“以陈 时可、赵昉使燕京,刘中、刘桓使宣德,周立和、王贞使西京,吕振、刘子振使太原,杨简、高廷英使平阳,王晋、贾从使真定,张瑜、王锐使东平,王德亨、侯显使北京,夹谷水、程泰使平州,田木西、李天翼使济南。”十路课税所“长贰悉用士人,如陈 时可、赵昉等皆宽厚长者,极天下之选,参佐皆用省部旧人”,?“省部”当指金朝的一些机构。金代有哪些转运司?泰和六年()时有 十一路转运司,即中都路、西京路、河东南路、河东北

21、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南京路、北京路、辽东路。泰和八年时,有九路转运司,即中都路、西京路、河东路、河北路、山东路、陕西路、南京路、北京路、辽东路。泰和八年后,有 十二路按察司兼理转运司事,这十二路分别是:中都西京路、河东南路、河东北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山东 东路、山东 西路、陕西 东路、陕西 西路、南京屈文军也论元代的探马赤军,载文史 年第辑,第 页。元史卷二太宗纪,第页;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第 页。元苏天爵辑撰,姚景安点校元朝名臣事 略卷一三廉访使杨文宪公,中华书局,年,第页。元脱脱等金史卷五七百官志三,中华书局,年,第页。元史卷二太宗纪,第页。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

22、传,第 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路、北京临潢路、上京东京路。元太宗窝阔台所立十路课税所,多数可以与金朝诸路转运司对应。燕京路即金中都路;西京路即金西京路;太原路即金河东北路;平阳路即金河东南路;真定路当与金河北东 西路或金河北路对应;东平路即金山东 西路;北京路即金北京路;济南路即金山东东路。宣德路、平州路,金朝未在这两地单独设司。蒙古人设课税所,首先考虑借鉴金朝的成例,陕西、河南(即金南京路范围)、辽东当时尚未 完全征服,无从设置。宣德、平州单独设置,似 乎不是因为可征财赋充足,而是出于蒙古人的习惯:将所占区域划成十块,分块管理,这是蒙古人的偏好,以后还有画境十道、设十路惠民药局、设立十

23、路提举学校官以及世祖即位以后的设立十路宣抚司、十道宣慰司、十路奥 鲁总管等举措。?十路课税使人员中,宣德课税使刘中,也被称为“山西东路征收课程所长官”、?“宣差山西东路征收课税所长官”,看来宣德一带 时人习惯称为“山西 东路”。元文人姚燧说,太宗三年,“肇置征收课税所河北东 西道”,这个河北东 西道课税所应当就是真定路课税所,?设置时间实为太宗二年,当时人对“道”“路”两词并不区分(世祖朝开始,“道”和“路”则有分别,宣慰司、廉访司称道,总管府称路,见 下文)。元史?食货志?盐法记载最早的课税所名称时,有河间课税所而未提真定课税所,实际上,太宗纪里所说真定课税所职权行使范围不仅在真定一带,还包

24、括河间地区,也就是说相当于金朝的河北东 西二路,故姚燧称之为河北东 西道课税所。太宗之后,世祖之前,有没有在河间另外增设课税所,史料中未见明确记载。元史?食货志?盐法记十路课税所时,有益都课税所无东平课税所,陈高华、史卫民认为食货志记载 准确;?张金铣则认为食货志所说益都课税所即济南课税所,“辖区可能为金山东 东路之地”。笔者以为,张氏看法比较合理,若按食货志,东平一带课税由哪路课税所负责,就难以判断。李全父子和严实是山东地区两大势力强劲世侯,蒙古政府一时不大容易驾驭他们,相对而言,李氏更难控驭,初立课税所时在严实地盘设东平课税所,李全父子地盘内的相应事务则由设在济南的课税所承担;史料中有关东

25、平课税所任职人员 的材料也不少,其最早设置应该没有问题。灭金之后,随着大蒙古国对地方控制的加强,可能增设有益都课税所。汉地占领区扩大后,大蒙古国课税所有所增加。河南课税所设于戊戌年(),以杨奂为“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廉访使官衔,前四汗时期 有些人拥有,有的就为课税所官员,看来课税使除了负责征收课税外还有监察职能。?这其实也是金朝后期转运司兼按察司职能的效仿。在太宗朝耶律楚材为中书令期间,课税使“官吏污滥,得廉纠之;刑赋温海清画境中州:金元之际华北行政建置考,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 页。温海清画境中州:金元之际华北行政建置考,第 页。王颞点校庙学典礼(外二种)卷一选试儒人免差,浙江古籍出版社

26、,年,第页。元苏天爵著,陈高华、盂繁清点校滋溪文稿卷二九题咸淳四年进士题名,中华书局,年,第 页。元姚燧牧庵集卷二 二金故昭勇大将军行都统万户事荣公神道碑,收人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册,第页。张金铣元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年,第 页。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年,第 页。元史卷一五三杨奂传,第 页。刘晓大蒙古国与元朝初年的廉访使,载邱树森、李治安主编元史论丛第辑,江西教育出版社,年,第 页。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四十三辑)舛错,得厘正之。至于风俗之疵美,盗贼之有无,楮货之低昂,得季奏之。凡佐吏许自辟以从,被选者以为荣”。灭金以后大蒙古国还增设有大

27、名路征收课税所,契丹人耶律泽民在太宗十一年()被授为该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元史卷一六三马 亨传记载,传主初被真定路 课税使王晋(此人在世 祖初 年仕至中书省参知政事)辟为掾,甲午 年()经王晋向耶律楚材举荐,马 亨授转运司(即真定课税所)知事,寻升经历,擢转运司副使;宪宗时,“为京兆榷课所长官”。?也就是说,十路课税所之后又有京兆路课税所之设,设置时间很有可能就在十路设置后不久,蒙古王朝稳定了对当地的占领之后。太宗五年(),大蒙古国擒东夏国主蒲 鲜万奴,?从而稳固占领原金朝的东北地区,在该地是否增设有课税所,史料中未见明确记载,可能由于地广人稀的缘故没有另行增置。这样看来,到太宗后期,大蒙古国

28、大致设有十四路课税所。赵琦对大蒙古国设置之初的十路课税所的使副长官、太宗二年后继任的课税所正副长官、金亡后新增课税所长官以及诸路课税所内的幕僚官吏如经历、知事、掾史、详议官等作了很精细的考订。除上文提及的课税使副外,据赵琦考订,前四汗时期燕京路课税所还有副使郭汝梅、高庆民;宣德路课税所有副使樊天临;真定路课税所有副使赵椿龄(后升为使);北京路课税所有使张辑;东平路课税所有副使完颜从政(后升为使),有使齐荣显、毕叔贤;平阳路课税所有副使李庭秀(后升为使);大名路课税所有使宗侯亨;河南路课税使杨奂去世后,其职由养子杨元桢接替。课税所内的幕僚及下属机构 官吏,除马 亨外,赵琦还考订出不少人,如大名课

29、税所详议官乌古孙璧、济南课税所知 事潘琚(后任经历)、河南课税所经历杨果等。这些人中,以陈 时可、杨奂、杨果、王晋等最为知名。课税所由金转运司演变而来,史料中有时也用“转运”“榷课”“漕”等字样表示该机构和机构人员,如上文说的马亨,曾为转运司副使、榷课所长官;太原路课税使副吕振、刘子振在元史?耶律楚材传中分别称为转运使和转运副使。杨奂也曾自称“河南漕长兼廉访使”。?太宗六年设置山东盐运司,由益都课税所(或济南课税所)管理,?这也是沿袭金朝成例。太宗朝所设课税使路,是元代的第一种路制,它直接沿袭模仿金朝的转运司路而来。太宗年间,课税使路对耶律楚材、镇海、粘合重山等几位汗廷必阇赤负责,这几位兼掌汉

30、地赋税事务的必阇赤群体,被汉人称为中书省。太宗和耶律楚材相继去世后,大约在定宗初年,各课税所改隶汗廷断事 官群体在燕京的行署机构,即燕京行尚书省。?中统年间,课元苏天爵辑撰,姚景安点校元名臣事 略卷一三廉访使杨文宪公,中华书局,年,第 页。元胡柢通著,魏崇武、周思成校点胡柢通集卷一七故大名路征收课税所长官耶律公神道碑,吉林文史出版社,年,第 页。元史卷一六三马 亨传,第 页。元史卷二太宗纪,第页。赵琦金元之际的儒士与汉文化,人民出版社,年,第 页。元杨奂祭无欲真人李志远文,收人李 修生主编全 元文,第册,凤凰出版社,年第版,第页。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盐法,第 页。李涵蒙古前期的断事 官、必阇赤、

31、中书省 和燕京行省,收人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研究室 编元史论集,人民出版社,年,第 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税所逐渐演变为转运司,不过,由于行省、宣慰司以及总管府路的普遍设置,地方课税职能多由其他机构承担,世祖以后的转运司也就成为没有多大影响 的机构,其地位没法和世祖之前的时期相比,史料中对它们的记载也就越来越少。蒙金战争期间,蒙古人关注的重点是军事上如何征服金朝,对拿下金朝之后如何治理汉地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窝阔台考虑过像草原地区那样实行“忽必”(,意为“份子”)分封:部分地域由黄金家族的诸王占领,而探马赤军和外征蒙古军的将领则担任各地的行政官员。这种分封方案 被耶律楚 材谏止否决。大蒙

32、古国遂于金亡之际(年)在汉地实行“画境之制”,就是将原金朝地区根据世侯占领的实际情况(画境时对世侯的辖区适当作过些调整),参考金朝的行政区划而分为十道(有学者称之为“画境十道”),每道设一大达鲁花赤(,也称都达鲁花赤,与当时为数不多的监临一州一县之达鲁花赤在监临范围上有所区别),负责维持道内社会秩序,监临区域内各项军政民政事务的次第展开和着手进行,监临区域内的行政事务逐步走上轨道和趋于稳定。这是太宗时期在汉地所设的第二种路,它源自于太祖时期的政治 实践(成吉思汗朝 蒙古人在西域被征服区域内曾普设达鲁花赤,但在汉地设置较少),与汉地的制度传统没有关系。画境之制时所设的十道和可考的大达鲁花赤人员分

33、别为:()北京道,大达鲁花赤为契丹人石抹也先之子石抹查剌;()燕京道,大达鲁花赤为契丹人耶律阿海之子绵思哥;()西京道,大达鲁花赤为蒙古克烈氏速哥父子;()平阳太原道,大达鲁花赤可能先为 蒙古克烈氏哈散纳,后为回 回人赛典赤?瞻思丁;()益都济南道,大达鲁花赤为 蒙古珊竹氏纯只海;()东平道,大达鲁花赤为探马赤军将领蒙古塔塔尔氏塔思火儿赤;()真定道,大达鲁花赤为探马赤军将领蒙古 克烈氏撒吉思不花之子明安答儿(亦为探马赤军将领);()大名彰德道,大达鲁花赤为 蒙古人蒙古巴尔;()河南道,大达鲁花赤为畏兀儿人岳璘帖木儿,回 回人曷 思麦里继任;()京兆道,初始大达鲁花赤人选不知,年纯只海曾授任此

34、职,但未 能赴任,宪宗朝有女真人夹谷唐古歹任京兆道大达鲁花赤,这是史料中所见到的最晚的一位大达鲁花赤。随着丙申年()后总管府路的相继建置,元代的 临民体制逐步确立和定型,每一个路、府、州、县均设有了负责监临 的达鲁花赤,各个路、府(州、县多数隶属于路、府)都对设在燕京的断事 官行台负责,同样负责监临 的大达鲁花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十道也就随着路府州县临民体制的推行和定制而逐渐消失,最后在宪宗朝完全结束。关于大达鲁花赤监临道,笔者另外撰写了元太宗时期大蒙古国对汉地治理中的“画境”制度一文,?对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考订,对前人的一些意见也作了仔细辨析,这里只说一下该文的主要结论。三、太宗朝在汉地所设的

35、总管府路甲午年()灭金之后,在汉地元太宗除了画境十道以及调整世侯辖区外,其他各项民政措施也次第展开,它们的实施自然在各道大达鲁花赤的监临下进行。首先是户口统计。户口统计始于太宗五年(),其时金朝尚未结束。次年,太宗派遣失 吉?忽秃忽陈志英金元之际转运司制度的变迁,新华出版社,年,第页。文 章刊 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期,第 页。元史卷二太宗纪,第页。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四十三辑)“为中州断事 官”,到燕京建立断事官行署燕京行尚书省,继续进行括户。宋子贞描述金亡之际的汉地状况时说:“国家当开创之初,而以并包兼容笼络八极。得一邑者,使宰一邑;得一州者,使典一州。”?州、邑安排了官

36、员“宰”“典”,是稳定的行政单位,户籍统计时按照州、县以及府(包括金代的总管府、散府和蒙金战争中新升的府)的划分,以府、州、县为单位逐个进行统计汇总自然最为便利。其次是五户丝分封制度的确定。对于金朝农耕区域,太宗本来倾向于像草原地区那样进行忽必分封,耶律楚材从中原王朝历史教训出发,认为会尾大不掉而提出异议,君臣遂设计出折中的五户丝食邑分封方案。第三是建立路府州县临民体制,本文重点考述这一制度建设。实行五户丝食邑分封,原金朝所有地域和民众就要全由汗廷治理,汗廷于是将达鲁花赤制度普遍引进到汉地。姚燧说,丙申年()“州县守令,上皆置监”,?监即达鲁花赤。也就是说,户口统计完,开始实行五户丝分封时,就

37、在各州、县(包括府)内设置了地位超过“守令”,即知州、县令等州县长官的达鲁花赤,各府府尹之上自然也会安排有达鲁花赤。姚燧文中没有提到路长官之上也有达鲁花赤,说明 当时路的建置还不普遍。金朝灭亡后,以失吉?忽秃忽为首的燕京行尚书省取代木华黎的军政府(都行省),成为相对和平时期(金亡后不久,蒙宋战争开始,河南等地成为战争前沿地区)汗廷统治汉地的最高机构,它面对着众多的府、州、县以及异己的农耕社会。府、州、县处理的诸多汉地日常民政事务,如农桑水利、赋税征收、司法审判、工程造作、文教祭祀、风俗教化、地方治安等,对蒙古人来说都是相当陌生的,人员不多的燕京行尚书省直接管治以处理对己而言非常陌生事务为主要职

38、责的众多府、州,困难和不便可想而知;同时它还面对着不少世侯实际控制着超过一府一州的事 实。元史?地理志中说,当时有“三十六路”,学人公认,所谓三十六路是指那些实力较为 强大的世侯或军事将领,他们所占地盘大小不一,大的横跨数个府州,小的可能只是一两个州的范围。燕京 行尚书省因势 利导,丙申年()后,相继将控制区域很大的几个世侯占区设置为路,官员称号取自于金朝的总管府路,这样就出现了元朝的第三种路总管府路。所辖地盘设为路的世侯,原先官衔有的称行省,有的称都元帅,有的称兵马都总管,现在统一开始称作总管(正式称号不带“兵马”字样),当然世侯们都还习惯保留原来的行省、都元帅、兵马都总管称号;世侯地盘中心

39、城市设为路治总管府,和金朝类似,总管兼任路治府的府尹。世侯辖区内府、州、县的各种民政事务就由担任总管兼府尹的路长官统筹、协调、汇总。三十六路中实力较小 或辖区地理位置不是特别重要的世侯和军事将领,尽管自称所占地盘为路,燕京行省一般并不会因此就将它们设为总管府路,但若干相邻的府、州,则会为统治的方便而将它 们合并为一个总管府路,燕京行尚书省 为它安排总管、同知总管府事等路级官员。元代所设的第三种路,其名称和官员设置都仿照金朝,但并不是金朝总管府路的恢复,而是根据有若干世侯控驭大片辖区的事 实以及为治理蒙古人不大熟悉的汉地农耕社元史卷二太宗纪,第页。元宋子贞改邢州为顺德 府记,收人李 修生主编全

40、元文,第册,凤凰出版社,年第版,第页。元姚燧牧庵集卷二四谭公神道碑,收人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册,第 页。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第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会的方便而设置。在蒙古人眼中,路虽然地位在府、州、县之上,但仍是临民机构,这一点与金朝的总管府路实不相同。金代的路是介于中央 和地方临民机构府、州、县之间的一种带有政令上传下达、同时也带有点地方决策权限的管理机构,虽然也会插手一些临民的事务,但终究不属于临民层次。元代的总管府路,在蒙古人眼中则和府、州、县一样,属于地方上实行自我处理本地事务的机构,蒙古人对它们和对府、州、县一样,由汉人做机构行政长官,但另会安排代表征服者蒙古人利益的达鲁花赤从

41、旁监临;从后来总管府路的职责可以明显看出,在蒙古政府制度设计中,它始终被定位为临民性质。?元人编吏学指南称路、府、州官为牧民官,“司养百姓为牧民”“盖牧者,能守养之义”;县官为字民官,“爱养百姓曰字民官”“盖字者,抚也”;他们都属于“临民”的“亲民官”“盖亲者,爱也,取爱养兆民之义也”。后来代表元代中央政府在地方上行驶权力、处于临民层次之上的机构是行省(中书省直辖区则为中书省本身)和宣慰司(世祖即位初曾短暂设置过宣抚司,见 下文),它们当中不会设置监临官员达鲁花赤,行省和宣慰司是征服者蒙古人自己的建置机构。元朝设置路的目的,只是为了方便管辖一定区域内的民政事务,设置路之后,临民层次本身就分成了

42、两到四级(两级的如路县;四级的如路府州县;多数是三级,如路府县、路州县等),这是因为蒙古人不熟悉汉地事务而产生的复杂的 临民体系。既然路、府、州、县都是临民机构,在一定区域内,在方便控制的情况下,就不必设路,而由府、州直接对临民层次之上的机构行省和宣慰司负责,县因为 范围太小,直接对临民层次之上的机构负责会增加政府的管理难度,所以县一直隶属于其他临民机构。太宗以后元代的地方行政体制就是如此,不仅层级多,而且各地层级设置不统一。其实在蒙古人看来,地方上就两种层次:代表中央的行省和宣慰司(前四汗时期代表中央汗 廷的是燕京行尚书省)是一种层次,代表地方本土治理的路府州县是另一种层次,只是后一种临民机

43、构层次中,各地又根据实际情况细分成了两到四个层次。元朝中叶,王结上书宰相提议废罢路总管府建置,?认为这一层次多余,不过真要取消这一层次,得到统治者熟悉汉地社会的明朝。太宗年间所设的总管府路,尽管有些路分范围和金朝的路大致相当或重合,但总体而言,元朝的总管府路不是金朝总管府路的简单恢复,而是为了管辖一定区域内民政事务的方便而设。有些路分设置是为了照顾某些投下领主的利益,将其五户丝户集中的若干州县合并而成,这种设路方式在后来的世祖朝更为普遍,甚至因此出现了许多路分有悬在其他地区内的飞地情况。除了少数几路(如太原路、平阳路、京兆府路)和金朝大致重合外,元朝 多数的路,范围要比金朝小。早期称为行省的几

44、大世侯,前田直典称他们为“路的行省”,这个“路”应该理解成后来元代的路而不能理解成金代的路,这些称为行省的世侯辖区丙申关于金代总管府路的性质,参见张帆回归 与创新金元,收人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第 页。关于元代总管府路的职 责,参见李治 安元代 政治 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年,第 页。元徐元瑞等撰,杨讷点校吏 学指南(外三种),浙江古籍出版社,年,第页。元王结文忠集卷四上中书宰相八事书,收人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册,凤凰出版社,年,第 页。(日)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过程,收人氏著元朝史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年,第 页。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四十三辑)年(

45、)后确实相继设为总管府路。除了辖区变小(据李治安、薛磊书统计,在原金朝十九或二十路的范围,元朝定制时大约有四十个路,另有将近十个不属路的府、州)、性质为临民机构外,元朝的总管府路与金朝总管府路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元代路的长官严格说来只是管民官而不像金朝那样军民兼治。前面提及,元太宗即位后,对外作战的草原部队主要是探马赤军和抽调出来的外征蒙古军。这些军队的将领和草原社会一样是千户、百户,另外也有万户。在草原社会,千户、百户那颜既为军事将领,也是地方行政官员。元太宗考虑过征服金朝后,外征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的千户、百户们也担任汉地的行政官员,享受草原千户、百户那样的“莎余儿合勒”(,意为“恩赐”,即世代

46、治理民众的权力);不过在战争结束前,他们的首要职责还是军事指挥,万户在草原社会则只是纯粹的军事 官员,当然他们自身也有千户牧民军队和施政的游牧地盘。灭金之前,太宗将万户、千户、百户这样的军事体制推行到汉军中,刘黑马、史天泽、张柔、严实、张荣这些大世侯均 获得万户称号(李瑄似 乎 未得万户称号),他们手下的主要军事将领不少获得千户称号,另外也有些汉军万户、千户 只是纯粹的军事首领,如首任汉军三万户之一的萧札剌和重喜父 子。被授予万户、千户、百户 的汉军将领,在蒙古人眼中自然只是军事将领,蒙古政府是不会考虑征服战争结束后让他们和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将领们一起分享原金朝地区的莎余儿合勒的,他们要享受这

47、种权力得到新的征服地区去。蒙古汗廷在将草原社会的军队编组方式推行到汉军中时,实际上就在悄悄进行另一项重大变革:未被授予万户、千户、百户 的金朝降人,严格意义上就只是管民官,如果实行忽必分封,他们的权力到 时要受限制甚至取消;而军事将领包括兼任管民官的万户、千户则在下一轮的征服战争后对他们在新的占领地论功行赏。灭金后因为没有推行忽必分封,降人管民官(包括兼任管民官的实力强大的军事将领)的管民权限得以继续。蒙金战争和金朝灭亡后一段时间内,实力强大的世侯和地方将领,往往还既有万户、千户等蒙古式军事头衔,也有行省、都元帅、兵马都总管、节度使等汉式军民职头衔,给人以军民兼管的 印象,但那是时势使然:其一

48、,蒙古人还需要利用这些人的军事力量;其二,战争结束后没有实行忽必分封,世侯们得以留下来继续控驭一定地域。但蒙古政府其实一直在逐渐地将汉地降人的军职、民职分开:“管民官”“管军官”这样的词开始频频出现;新任的州级官员不再被授予节度使、防御使、刺史这样的军事性质的官衔,而只称州尹、知州;路、府的长官只称总管、府尹、知府,虽然有时也还称兵马都总管(笔者怀 疑不是正式称呼而是自称),但如果不被另外授予万户、千户头衔,就只是一种民职官。军、民职的分开,一方面是受耶律楚材建议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现实形势的必然。严实、张柔、史天泽这些大世侯,在自己地盘内军民兼治,但其属下机构实际上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治

49、军,称万户府、元帅府、行省行台,作战时,这部分机构往往随着世侯所领军队的移动而移动;另一部分治民,称总管府,辖府、州、县。陈高华文很清晰地考证了严实手下的军、民两部分机构。?史天胡小鹏窝阔台汗己丑年汉军万户萧札剌 考辨兼论金元之际的汉地七万户,收人氏著西北民族文献与历史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第 页。陈高 华大蒙古国时期的东平严氏,收人氏著元史研究新论,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年,第 页。大蒙古国和元朝路制的形成泽自己为万户、真定路兵马都总管,但其下又有史楫“为真定路兵马都总管”。实际上史天泽主要负责对外作战,真定路民政由其侄史楫负责。张柔“将兵在外”,部下贾辅“常居守”,即负责顺天路的民政;后

50、来贾辅“改行军千户”“寻领顺天河南等路军民万户”,?此所谓军民万户实际上是指担任驻河南军队的行军万户,张柔带 到河南的军队 多来自于顺天。太宗朝汉地军民分治的再一个原因,在于金朝灭亡后,在金代原先多数地方,已经不再需要多少军队,有探马赤军和部分外征蒙古军的镇戍,各个路、府、州内就不用另外再安置多少汉军,需要汉军的 只是下一轮新的对外征服战争,前线事务可由在外的军事将领负责。汉地降人军、民职分离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在路府州县这样的 临民体系形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北部中国依然给人以世侯林立、世侯尽专兵民之权的现象,但军民分治的趋势是必然的。太宗到宪宗时期,依然有零星新的汉人被授予节度使、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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