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班组长安全责任状
甲方:恩施州翔宇公司驻利川市第五中学学生食堂项目部
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达到文明施工,目标到人,安全责任到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拟定如下条款。
1、乙方对本班组工人的一切安全行为负责,乙方应与本班组工人签定安全生产劳动合同,明确伤亡事故的各自责任,并在项目部备案。
2、所有进场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统一安全帽颜色,统一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3、进场工人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应由乙方向项目部提供证明和保证,因工人自身状况不良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应对本班组工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如发现以下违章违纪行为项目部将给予经济处罚:
(1)正确使用“三宝”,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人次,未按规范要求佩带的罚款10元/人次,进入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未佩带的罚款50元/人次,使用不正确的罚款10元/人次。
(2)作业人员不得酒后上岗,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3)各班组不得损坏各类临时设施及工具用品,若恶意损坏者,除按原物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人次。
(4)现场不准打赤脚、赤身、穿拖鞋、穿硬底皮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不得从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若造成人员医疗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脚手架及其它安全设施及设置,违者罚款100元,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人次。
(8)严格作息时间,完善无故超过关门时间不得进入现场,如强行越门的罚款10元/人次。
(9)食堂管理由各班组负责,不得购买腐烂变质及有毒的食物,造成饮食事故的由班组食堂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罚款200元/人次。
(10)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11)严禁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外,另罚款200元/人次,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现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罚款100元并清退出场。
(13)现场严禁偷盗行为,发现一次按所偷物品价格的十倍处以罚款,最底1000元/人次。造成严重影响及损失的,除承担一切损失外,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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