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公务员年度统计培训班答疑
(第一期)
1、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援疆援藏等是否统计在基层经历中?
答:援藏援疆等属于挂职锻炼,如果挂任岗位进入"基
层工作经历"指标解释所列范围,时间累计达到两年以上,
则可统计为"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2)驻村经历是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属组织选派到村任职或挂职锻炼的,可统计为基层
工作经历。
(3)2 年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含个人创业、务农、网上
开店、个体户的经历?
答:个人创业如果是建立了法人企业,则可统计为基层 工作经历,否则不统计;务农、网上开店、个体户不统计。
2、市里组织开展的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纳入
统计?
答:招考指南上有关于"三支一扶"等考生需要提供的
材料,只要考生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无论中央选派的,
还是地方选派的,都可以统计。
例如,由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出具的服务
证书,证书是全国监制的,以考生能够提供证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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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届毕业生是否含留学回国人员?
答: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境外教育机构应届毕业生也统
计为应届毕业生。
4、考录项三年以上无业、待业人员是否可填在 15 栏
("录用"的"其他" )内?
答:是。
5、西藏招录的大学生村官,直接具有公务员身份,如
何统计?
答:首先,应当在公务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的"录用"栏 反映;其次,在统计其所属机关层次上,则应当视其人事关
系放在哪个层次而定。
6、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个别单位一直未组织过渡考试, 部分人员未登记。今年组织过渡考试后,新登记人员,放在
哪一项?
答:统计在本年度增加的"其他"项,同时应向上级汇
总单位作书面说明。
7、原来是不属于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管理的单位,整
体转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增加的人员如何反映?
答:在数量变化表统计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整建制转
入" 。
天津市委组织部提出:原来是机关,但既不是实施公务 员法机关,也没有参照管理,现在改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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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此类情况应统计为"从机关、参照
管理单位整建制转入" ,同时应向上级汇总单位作书面说明。
8、第一表第 21 列"增加"栏目的"其他"项和实有 数与应有数之差项?以往都包括哪些内容,两个数据项如何
区分?
答: "增加"栏目所列各栏之外的情况,列入"其他" 栏目。例如:个别地方公开选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
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等。
"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一般应为 0,如出现一般是因
为上年数据存在错统漏统问题。
9、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换届后不再任班子成员,但是继
续安排在机关中任职的(如副科级干部) ,是否还统计?
答:这种情况需要统计。
10、参公事业单位列入政府组成部门。人员已经过渡,
编制部门还未给予行政编制,如何统计?
答:以是否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为准。
11、省直垂直管理单位中市、县单位的人员应该放哪个
层次?
答:按省(区、市)机关统计。
12、海关、审计、质检等有驻地方单位,不按地域设置,
如何划分其层次?
答:对第四表 20-23 列的填写,按管辖权限划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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