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簡章
一、 宗旨
除推廣中華美食文化,讓餐飲相關科系學生對於食材、醬料間烹調應用概念更加深厚,突顯中式醬料與美食交織出的絕美搭配。
二、 比賽主題
「就醬做料理-簡單」
一道料理中,「醬」是最簡單的元素,卻也是美味料理的關鍵;「醬的運用」是廚師最基本的功夫,卻也是最困難的步驟,從最簡單的元素、最基本的功夫中,如何將最美好的滋味獻給媽媽呢?
本次比賽以「簡單」為題目,簡單如同最單純的美好,而適逢母親節,參賽者需用簡單不繁雜的方式,凸顯每一樣食材最原始的風味,作為獻給母親最美好的幸福,宛如身在異鄉的遊子,吃遍山珍海味,仍然最懷念媽媽簡單的一道料理,也正是媽媽給孩子最單純卻美好的愛。
三、 組別 (每人限參加一組)
(一) 個人組(限1人):
25歲以下國高中職、大專院校餐飲相關科系之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二) 團體組(限3人):
25歲以下國高中職、大專院校餐飲相關科系之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四、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1年4月2日(一) 17:00截止。(郵戳為憑)
1. 報名相關資料請至以下網站下載:
n 金蘭食品網站
n 金蘭盃活動部落格.tw/kimlan
2. 4月2日17:00前將完整資料以親送或掛號方式繳交。
五、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
需檢附資料
備註
掛號郵寄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號9樓之5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活動小組
1.報名表(含報名序號)
2.料理配方表
3.授權同意書
4.書面審查表
5.專用信封封面
6.電子檔光碟(需含以上1.2兩項表單word檔及成品照800像素以上jpg檔)
(參見附件)
1.參賽者須以「金蘭產品」入菜,將比賽的菜餚製作,拍成照片,照片中含所使用的「金蘭產品」。
2. 資料文件需裝入牛皮紙袋,並將「專用信封封面」張貼於牛皮紙袋封面。
3.請於光碟上註明參賽隊名及作品名稱以便識別。
4.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以101年4月2日17:00為截止收件期限,如委託轉交未在期限內送至活動小組辦公室內,屬未完成報名,欲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親自報名
六、 比賽期程
項目
日期
內容
訊息發布
2/29起
報名期間
2/3~4/2
採郵寄、親送報名方式
書面審核
4/6~4/11
個人組:南北各選15組;團體組:南北各選10組。
公布參賽作品通過書面審查者於活動官網,並以簡訊及E-mail通知入選者。
北部初賽
5/12
進行北部初選,並於比賽結束公布名單。
南部初賽
5/19
進行南部初選,並於比賽結束公布名單。
總決賽
頒獎典禮
5/26
個人組從北南各選出5組,團體組北南各選5組,於北部進行總決賽。
七、 資格審查方式:
3. 於報名期限內取得報名序號及書面報名者,即可進行書面資格審核。
4. 書面資格審核由主辦單位及專業評審團進行資格審查,南部與北部各選出個人組15組、團體組10組參加初賽。
5. 書面審查標準:
(1)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篩選,參賽資格不符、資料未繳交齊全或未填寫完整、主題不符者、照片內容不符,無法進入第二階段。
(2) 第二階段:需通過第一階段後,由3位專業評審依據料理配方表進行評分。(此階段參賽者相關資料皆會保密)
評分項目
資料齊全度
成品外觀
料理主題呈現
金蘭產品使用
個人組/團體組
30%
10%
30%
30%
6. 書面資料資格審查通過者,於4/12公布至金蘭食品網站
、活動部落格.tw/kimlan、「金蘭小醬」Facebook粉絲團;通過書面審查者,除提出相關棄權證明,否則將無條件配合初賽、決賽事宜,未配合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不得要求大會做任何補償。
7. 通過書面審入圍者,除大會提供項目外,參與比賽者之交通、住宿與材料需自行付費,大會未提供費用補貼。
八、 初賽比賽方式:
1. 參賽資格:經書面資格審查通過者即可參加初賽。
2. 初賽時間:
北部101/5/12(六)
南部101/5/19(六)
3. 初賽地點:(分北部及南部,地點近日公布於活動官網)
4. 規定事項:
(1) 個人組:比賽時間為90分鐘,以中式料理呈現熱菜一道,並使用金蘭產品入菜,現場比賽成品、攜帶食材、擺盤需與報名表上所載相同,食材均需為當季食材,可攜帶清高湯,不得攜帶半成品、調味料、醬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2) 團體組:比賽時間為120分鐘,以中式料理須呈現三道熱菜,其中需含湯品一道。每道菜均需利用金蘭產品進行菜色設計,現場比賽成品、攜帶食材、擺盤需與報名表上所載相同,食材均需為當季食材,不得攜帶半成品、調味料、醬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3) 參賽者需於賽前說明會前完成報到,並進行賽前準備及比賽食材檢查。
(4) 參賽者工作台的環境清潔及食材使用衛生皆列為評分項分之ㄧ。若有食材丟棄垃圾桶之浪費現象將予以扣分。
(5) 參賽者須自備食材及餐盤,唯調味料及醬料由主辦單位提供。
(6) 賽前30分鐘,參賽者需至指定地點參加賽前說明會,遲到之參賽者(或隊伍)將由平均分數中扣除5分。
(7) 第一聲鑼(哨)聲,表示比賽開始。
(8) 各組比賽時間剩30分鐘,按鈴一聲提醒,如已完成作品者即可出菜供評審評分;比賽剩10分鐘,按鈴二聲提醒;比賽時間終了,按鈴三聲,所有選手應停止進行製成動作,並馬上清理比賽現場,徹出選手自備用品。
(9) 出菜時間:個人組—比賽開始60分鐘出菜;團體組—比賽開始90分鐘後可出菜,需全組完成後才可一同上菜。
(10) 比賽時間內,需完成成品製作、出菜、展示、環境清潔復原等。
(11) 每道料理於時間內需完成兩份,1份展示品及1份評審用(需4人份量)的成品。
5. 大會提供設備:大會僅提供基本爐具、廚具、基本調味料及金蘭全系列產品,不敷使用之爐具可自行攜帶。
6. 清潔完畢後,需由大會工作人員檢查並清點器材,始可離開(大會提供之設備及器材若有遺失或損壞,需負賠償責任)。
7. 評分方式及標準:
(1) 由各組3位評審及1名評審長(不評分)組成評審團,評分由各組3位評審試吃評分。
(2) 北南初賽時,各選出南北每組前5名,共10組個人組、10組團體組於北部進行總決賽。
(3) 評審項目:
ü 菜餚比賽作品需表達食物之味、美、形、潔,以美味與創意並重。
ü 所有主盤上的裝飾品或雕刻品,都必需是可食用的。
ü 成品須以不礙食用者健康為主,不可使用人工色素或化學添加物(如味精、消泡劑、乳化劑和人工香料等)
(4)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口味
擺盤及展台布置
主題呈現
金蘭產品特色呈現與搭配
過程衛生
個人組/團體組
30%
10%
20%
30%
10%
u 本比賽採倒扣方式評分,評審依評分內容與標準給予每道成品分別評分。
u 每道成品評分之分數,若評審間評分差距在10分以上(不含10分),須於評審會議中提出說明,由評審長決定是否調整或刪除該分數。
u 團體組之總成績為每道成品的平均數值加總後得之。
u 凡遲到或未全隊參加賽前說明會者,將扣總分數5分。
u 未依出菜時間出菜,將扣總分數3分。
u 凡違反下列各項者,即以棄權論:
1. 作品使用違禁調味品。(須符合食品安全且可食用,不可使用人工色素或化學添加物,如味精、消泡劑、乳化劑和人工香料)
2. 夾帶調味料、醬料、成品或半成品進入會場,調味料及醬料一律於現場專區索取。
3. 逾時未完成之作品一律不予計分,參賽隊伍應依規定立即停止動作。
u 凡其它未盡之事宜,悉依評審會議裁決。
8. 初賽提供之設備器具一覽表:
(1) 大會提供每組設備器材之清單(個人組、團體組皆同)
項目
數量
項目
數量
快速爐灶
2口
刮鱗器
1
水槽自來水
1組
炒鍋
2
作品展示台
個人組45*60cm
團體組90*60cm
1單位
炒鍋鍋蓋
1
湯杓
1
鍋鏟
1
攪拌盆
4
蒸鍋 (含蓋)
1
配菜盤
3
量匙
1
圓盤
3
砧板
2
桿麵棍
1
最終清單與書面審查一同公布。
(2) 比賽所使用之爐具、廚具、鍋具皆由大會提供,禁止選手自備爐具。
(3) 廚具及餐具:除上述器材外,餐盤、湯匙、筷子、點火槍、清潔用品、廚房紙巾等皆須自備(評審試吃之餐具不得有個人姓名、學校等相關可辨別身分之記號)。
(4) 大會提供基本調味料(沙拉油、鹽、糖、胡椒粉、黑醋、白醋)及金蘭系列產品,其他調味料、醬料不可攜帶進入會場。
九、 決賽比賽方式:
1. 參賽資格:經初賽評選後入圍者即可進入決賽。
2. 決賽時間:101/5/26(六)
3. 決賽地點:(北部,地點近日公布於活動官網)
4. 規定事項:
(1) 個人組:比賽時間為120分鐘,以中式料理呈現熱菜一道,並使用金蘭產品入菜,現場比賽成品、攜帶食材、擺盤需與報名表上所載相同,食材均需為當季食材,可攜帶清高湯,不得攜帶半成品、調味料、醬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2) 團體組:比賽時間為150分鐘,以中式料理須呈現三道熱菜(需與初賽相同)及一道大會指定菜。每道菜均需利用金蘭產品進行菜色設計,現場比賽成品、攜帶食材、擺盤需與報名表上所載相同,食材均需為當季食材,不得攜帶半成品、調味料、醬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大會指定菜於初賽結束當天,現場由主辦單位公布。
(3) 賽前30分鐘,參賽者需至指定地點參加賽前說明會,遲到之參賽者(或隊伍)將由平均分數中扣除5分。
(4) 第一聲鑼(哨)聲,表示比賽開始。
(5) 各組比賽時間剩30分鐘,按鈴一聲提醒,如已完成作品者即可出菜供評審評分;比賽剩10分鐘,按鈴二聲提醒;比賽時間終了,按鈴三聲,所有選手應停止進行製成動作,並馬上清理比賽現場,徹出選手自備用品。
(6) 出菜時間:個人組—比賽開始90分鐘出菜;團體組—比賽開始120分鐘後可出菜,需全組完成後才可一同上菜。
(7) 於比賽時間內,需完成成品製作、出菜、展示、環境清潔復原等。
(8) 每道料理於時間內需完成兩份,1份展示品及1份評審用(需6人份量)的成品。
9. 大會提供設備:大會僅提供基本爐具、廚具、基本調味料及金蘭全系列產品,不敷使用之器材可自行攜帶。
10. 清潔完畢後,需由大會工作人員檢查並清點器材,始可離開(大會提供之設備及器材若有遺失或損壞,需負賠償責任)。
11. 評分方式及標準:
(1) 由各組3位評審及1名評審長(不評分)組成評審團,評分由各組3位評審試吃評分。
(2) 北南初賽時,各選出每組前5名,共10組個人組、10組團體組於北部進行總決賽。
(3) 評審項目:
ü 菜餚比賽作品需表達食物之味、美、形、潔,以美味與創意並重。
ü 所有主盤上的裝飾品或雕刻品,都必需是可食用的。
ü 成品須以不礙食用者健康為主,不可使用人工色素或化學添加物(如味精、消泡劑、乳化劑和人工香料等)
(4) 評分標準:
組別
項目
口味
擺盤及展台布置
主題呈現
金蘭產品特色呈現與搭配
過程衛生
個人組
自選菜70%
30%
10%
20%
30%
10%
指定菜30%
團體組
自選菜70%
30%
10%
20%
30%
10%
指定菜30%
十、 參賽者須自備工(用)具
(1) 自備初賽、決賽所需之食材、瓦斯點火槍及餐盤,食材部分需遵守比賽材料準備規定。
(2) 穿著白色工作服,含上衣、圍裙、帽、口罩;未穿著者,不得進場比賽。
(3) 白色廚房紙巾2捲(包)以下。
(4) 包裝飲用水(礦泉水、白開水)。
(5) 衛生手套、乳膠手套。衛生手套參考材質種類可為乳膠手套、矽膠手套、塑膠手套(即俗稱手扒雞手套)等,並應予以適當包裝以保潔淨衛生,可攜帶計時器,但音量以不影響他人操作者。
十一、 食材相關規定
(1) 食材需以當季食材為主,不可攜帶成品或半成品,亦不可攜帶事先人工處理過之成品入場,亦不可事先雕刻成品。
(2) 食材於賽前可清潔處理,但不可切割、醃製、烹煮。
(3) 任何調味料、醬料不得攜帶至會場,現場備有調味料及醬料專區,可提供參賽者索取。
(4) 清高湯可於賽前準備,其他材料則須現場切割及烹製。
(5) 成品須以不礙食用者健康為主,不可使用人工色素或化學添加物(如味精、消泡劑、乳化劑和人工香料等)。
十二、 獎勵方式:
個人組
團體組
獎項明細
冠軍一名,獎金10,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冠軍一組,獎金30,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亞軍一名,獎金8,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亞軍一組,獎金20,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季軍一名,獎金5,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季軍一組,獎金10,000元
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佳作二名,獎金3,000元
獎狀一紙
佳作二組,獎金5,000元
獎狀一紙
※團體組前三名之學校,未來將獲得金蘭食品獎助學金之贊助。
1. 決賽作品需授權予金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補充說明:以上獎項如未達評選標準,得以從缺。
十三、 聯絡資訊
凱格蘭公關
聯絡人:謝小姐
電話:02-2599-2875 分機229
信箱:kimlankimlan@
活動部落格.tw/kimlan
十四、 權利歸屬:
1. 進入決賽者必須無條件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金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並應配合未來出版金蘭食品食譜相關書籍與文宣使用。
2. 入圍作品嗣後如涉及著作權糾紛,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一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入選資格。
-以上未盡之事宜,大會保有最終解釋與修改之權利。-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報名表(個人組)
表件編號:_________ (由主辦單位填寫)
初賽地點
(通過書面審核後,地點為初賽場地)
□北部
□南部
參賽單位
參賽人姓名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身份證號碼
連絡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參賽者個人經歷簡介:
(例:2007 中華美食節中式廚師創意料理競賽 第一名)
參賽者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如表單空間不足,請自行影印使用)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報名表(團體組)
表件編號:_________ (由主辦單位填寫)
初賽地點
(通過書面審核後,地點為初賽場地)
□北部
□南部
參賽單位
團體隊名
通訊地址
連絡人
連絡電話
E-mail
參賽者1
姓 名: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字號:
參賽者1
(請貼一吋照片)
個人經歷簡介:
參賽者2
姓 名: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字號:
參賽者2
(請貼一吋照片)
個人經歷簡介:
參賽者3
姓 名: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字號:
參賽者3
(請貼一吋照片)
個人經歷簡介:
參賽者(1)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1)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2)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2)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3)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參賽者(3)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 浮貼處
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料理配方表
□個人組
□團體組 表件編號:_________ (由主辦單位填寫)
創作者:
料理名稱
使用食材
調 味 料
金蘭產品
做 法
創作理念
料 理 照 片
(1)照片需燒製入光碟內,報名時一同繳交 (原始影像至少800像素以上)
※參賽者須以「金蘭產品」入菜,將比賽的菜餚製作,拍成照片,照片中需含所使用之「金蘭產品」。(請於檔名上註明參賽隊名及作品名稱以便識別)
※需完整檢附所有參賽料理菜單,團體組須附三道料理配方表,如表格不敷使用請上活動網站下載或自行列印使用。
※製作方法請詳實填寫,以利食譜編製,食譜作法、內容與寫法將列入評分。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參與金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主辦「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活動,茲同意無償將決賽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與乙方使用,約定條件如下:
1.授權標的與範圍:
(1) 授權地域:全球
(2) 甲方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將其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參賽作品 (以下稱本著作)授權乙方重製、編輯,乙方並得於授權地域發行、散布、展示、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發表之。
2.授權期間:自民國101年5月26日至民國151年5月26日止。
3.乙方使用時,應登載甲方之姓名。
4.權利擔保:
(1) 甲方擔保其對本著作有授權之權利,並擔保本著作之內容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2) 乙方如因本契約標的,致遭第三人主張涉及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應於知悉後10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協助處理解決之義務。如最後經法院判決確定、或經仲裁判斷、或經甲方同意之和解、調解,致乙方對該第三人負有賠償責任,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之一切損害。
此 致 金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立同意書人1: 【親筆簽名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立同意書人2: 【親筆簽名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立同意書人3: 【親筆簽名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書面審查表
一、本人參加「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茲同意以下:
項次
同意事項
是
否
1
已完全閱讀本活動辦法之詳細內容
2
報名時可先提供完整食譜供書審參考
3
比賽現場位置以抽籤方式決定
4
可自行攜帶現場沒有提供之器具
5
所攜帶之食材皆必須為當季食材,且可攜帶輕高湯。
6
需於各組參賽時間內分別完成作品,未完成者則取消資格。
7
接受初賽由1位評審長及3位評審、決賽由1位評審長及5位評審組成之專業評審團。
8
所得之所有獎品不得兌換為現金
9
決賽作品需接受參賽者姓名、參賽食譜公開放於金蘭活動宣傳品
10
得獎後一年內如有新聞採訪或公開訪問、表演,願意配合接受主、承辦單位安排通告,不得任意推辭
11
得獎後一年內需配合以本活動得獎者身份代言本公司產品,由承辦單位代為洽談安排,不得任意推辭
12
比賽場地如有異動,皆可配合
13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願意接受協調
註:本表為所有可能發生之情況推演,若參賽者不同意者請確實勾選,以利狀況發生時,
主辦單位可迅速處理協調。
二、本人欲參加「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之競賽,並具備以下資格(可複選):
項次
資格
是
否
1
具備 ____餐廚師執照﹍﹍級
2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本表為資格審查及媒體宣傳時之參考資料,請誠實填寫,如有造假之情事,將取消資格,於賽後發現者將取消獎項,並以大眾媒體公告之。
參賽者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101 年﹍﹍﹍月﹍﹍﹍日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專用信封封面
收件日期至101年4月2日17:00(以郵戳為憑)
寄件人:
電話:
寄件地址:
收件人:
104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5號9樓之5
「第二屆金蘭盃醬料達人創意大賽」
活動小組 收
★為避免影響參賽權益,參賽者寄件前,請檢查下列資料是否繳交齊全並打「ˇ」後簽名確認。
注意事項
o 報名組別:
□團體組
□個人組
o 報名表1份
o 料理配方表1份 (每道菜皆有)
o 授權同意書1份
o 書面審查表1份
o 資料光碟(需含報名表、料理配方表之word及成品照jpg檔)
o 本人已確定資料全數繳齊及正確無誤並同意遵守比賽各項規定,若經查資料不符或未齊全,視同放棄且絕無異議。
簽名: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101年__月__日
1. 報名資料需於4/2 17:00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2. 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寄發,若有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上列各件請依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請勿摺疊,平放裝入封袋內。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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