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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谁来管理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负责管理。我公司住房公积金上级主管部门为国管分中心。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实行一年一核定,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年度内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变。
每年5、6月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计算确定职工下年度月汇缴额。
4、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目前,北京地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5、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的?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把单位应缴存额和个人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应缴额一起汇缴到受委托银行的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航安路建行),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住房公积金存款有利息吗?
答:住房公积金存款有利息。当年(指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以前年度缴存的 住房公积金按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利息不缴纳利息税,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7、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答: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8、住房公积金建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新进员工,从进公司第2个月开始建立;成员企业调入员工,根据工资转移单注明时间为员工建立。
9、装修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购房、租房、农业户离职、退休(注:其他特殊情况请来电咨询)。
10、员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员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根据所购住房情况、是否贷款等,提供不同资料。
⑴ 购房人员:
① 二手房:房产证、契税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② 新房:
A、全款:购房合同、全款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
B、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
⑵ 租房人员:提供租房协议、发票、税收通用完税证、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不能做约定提取)
⑶ 农业户离职:户口首页、本人页、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
⑷ 退休:退休证、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
注:
① 办理提取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本人北京的有效的建行卡;
③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爱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对方的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④ 如房屋所有权人为共同所有,如父亲和员工本人;若父亲名字在前,还需提供父亲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若员工名字在前,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11、非首次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
⑴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本人北京的有效的建行卡);
⑵ 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当中,不能进行提取操作。
12、公积金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答:
⑴ 新华航转至其他市管单位的:请到新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内容包含:转入单位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中心、个人新账号、收款账号、收款银行;
⑵ 新华航转至国管单位的;请到新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内容包含:转入单位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⑶ 市管单位转至新华航的:进新华航的第四个月,可办理转移。步骤:先到航安路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书,再到北京基地综管部开具相关证明。
⑷ 国管单位转至新华航的:进新华航的第四个月,可办理转移。步骤:直接到北京基地综管部开具相关证明。
如:①海口转新华航的:进新华航的第四个月,可办理转移。步骤:先到航安路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书,再到北京基地综管部开具相关证明。
②新华转海口的:请与海口公积金负责人联系,开具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给我即可。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包含:转入单位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中心、个人新账号、收款账号、收款银行。
13、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材料和作用是什么?
答:
⑴ 办理材料:请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所在部门综合业务室,并核查个人信息签字确认。然后部门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表格送北京基地综管部,由综管部统一向公积金经办网点申请。
注:办卡周期为2个月,一批卡办理完后,才可提交下一批办卡材料;
⑵ 作用:可申请按月(季度、年)提取。周期为月的,划款日为每月11日。
注:员工拿到公积金联名卡后,并非可直接从卡中提取公积金,需要向北京基地综管部申请按月提取。申请条件:非首次提取公积金人员(租房提取不包含在内)
⑶ 申请步骤:
① 员工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及公积金联名卡正面复印件,到综管部处查询是否房屋地址已添加到公积金系统;
② 如系统中房屋地址为空,综管部需携带材料到公积金经办网点申请添加地址;地址已添加的,员工本人当场签订约定提取协议,次月11日生效;
③ 之后添加地址的,综管部邮件通知员工本人到综管部签订协议,次月11日生效。
⑷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全面取代原有的查询卡,以前办理了查询卡的职工仍须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前,原有的查询卡仍可继续使用;一旦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有查询卡将自动作废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14、员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什么时间提交材料?
答:提交公积金材料时间为每月1号至15号。办理周期1个月。
15、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答: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⑴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柜台查询;
⑵ 国管分中心网站,注册后可查询;
⑶ 查询卡在中国建设银行ATM机上查询;
⑷ 6月30日结息后,国管分中心通过单位向职工发放对账单。
16、国管分中心网站网址
答:
17、公司业务办理人员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续方方
联系电话:010-64595945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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