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械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
测评实施办法细则
机械工程系
机械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发奋成才的积极性,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现特制定针对机械工程系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 规范综合素质测评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1、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有导向作用,在班级内部形成良好班风(客观、真实、全面)。
2、考核的特征是过程与积累,突出学习的重要性,淡化学生身份和先天的天赋。
3、综合测评强调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凸现个性,发展特长,体现校训“道艺兼修,敬业乐群”,全面发展。
4、给定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素质进行测评,奖罚分明,激励上进,调动积极性。
5、形成积累,进行毕业推荐,用心和脚书写。
6、民主和监督,标准的提前制定,主次分明。
7、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8、综合测评办法要以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为基础,任何与《暂行办法》相违背的内容均以学校的办法为准,此《实施细则》只针对机械系全体学生。
10
附件:综合测评流程框图
二、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
1、奖学金的评比以班级为单位,一等奖按班级人数5%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1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15%评定(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时四舍五入)。
2、奖学金的评比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为依据,按学习成绩测评结果排序,班级前40%为奖学金获得者资格人选,其中,30%可获得奖学金,10%将被淘汰。在奖学金获得资格人选范围内,按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排序,预选一、二、三等奖和未获奖学生名单,再按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局部调节获奖等次,确定最终获奖者及其等级。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仅限相临档次人员比较,高升低降,先比较调整一、二等奖,其次比较调整二、三等奖,最后比较调整三等奖和未获奖学生名单,仅限于升高或降低一档。
在按学习成绩测评结果确定的资格人选中,如有不及格课程(考试考查)或“思想品德”成绩为不及格,取消其资格,不递增。若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积分相同,则以学习成绩得分高低确定先后。
3、按照学生基础性素质测评第2项计算结果,班级学习成绩排列第一名,其学习成绩高于第二名3分以上(含3分),实践课项成绩排班级前5名,且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合格,可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4、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月发放奖金(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比资格:
l)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不合格。
2)未经请假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在考核期内有旷课、旷操行为的。
3)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
4)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5)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拘留审查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停发奖学金:
1)学生批准休学后,停发奖学金。
2)学生病事假期满一个月,停发当月奖学金。
3)学生违犯校纪受学校通报批评,所享受奖学金降低一等级,受警告以上处分停发奖学金。
三、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方法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按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文体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由“记实”和“评议”综合得出,“学习成绩”依据考试课、实践课和考查课成绩计算得出。所以测评相项的原始分值及测评结果均按百分制计算。
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采取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思想品德”分值由记实分值和评议分值两部分组成,前者占60%,后者占40%。
(2)所谓“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记实分值采用百分制,在80分基础上予以加减。
*其中,加分项关键行为有:
①青年志愿者、各协会、社团(制图协会、文明使者之家、科协等社团)、团体成员由相关部门组织考核,按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加分,加分值分别为6、4、2、0分。并由各部及本人提供加分依据。活动组织者可在此基础上多加1分,此项累计加分值<=8分。
②学生干部加分在校、系、班级三个系列考核的基础上,分别按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加分,加分值控制在3-12分之间;(校级: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者不加分;系级: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者不加分;班级: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者不加分;学生会干事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担任多个学生干部、干事职务(包含社团内学生干部、干事)的可累计加分,但分值累积不得超过12分,校、系、班级给分分别由校团委、系团总支、辅导员考核给出。获得校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学生干部可在相应考核档次上再加2分,获得系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学生干部可在相应考核档次上再加1分。
③其他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如文明宿舍、献血等。(文明宿舍每个成员加2分,宿舍长加3分,献血加1分)
④个人荣誉加分:省级3分/次、校级2分/次、系级1分/次(社团奖状不予加分)
⑤参加校级晚会的同学(包括主持人在内),参加系级晚会的同学(包括主持人在内),每人分别加2分。参加服务和工作的人员每人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扣分项关键行为有:
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而没有做到的;如集体活动(校、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宿舍卫生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次;宿舍卫生0分者扣4分/次,不及格扣2分/次)
②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校级处分:通报批评10、警告15、严重警告20、记过25、留校察看30、勒令退学50、开除学籍100;系级:通报批评8、警告10、严重警告12、记过15、留校察看18、勒令退学25、开除学籍50)
③学生每旷课1学时减5分
(3)“评议”是指学期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态度”、“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五项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评议分值采用百分制,由同学互评分值和辅导员评议分值两部分组成,前者占60%,后者占40%。其中学生互评分值按上述5项每项20分值计算。辅导员评议分值根据除了记实分值外,根据辅导员的认识打分,分值为100分。另外,“学习态度”项可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问学表现,提出不超过班级人数20%的好学、好问学生名单給以加分(由辅导员在考试前与任课教师直接联系,给出班级人数的20%),加分值为每科次1分,累计后加入评议分值。
(4)“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成绩以实际得分计算。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成绩 = 记实分值×60% +(同学互评分值×60% + 辅导员评议分值×40% + ∑勤问学课次×1)×40%。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思想品德”应定为“不及格”:①、言行不文明,经常有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或经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②、本学期内受到学校(或系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学习成绩”测评
根据学生考核成绩、和相应学分,采用百分制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含德育和体育课)。
说明:①实践课单列计算,包括:单独开始的实验课、各类实习、实训、设计及社会实践和军训等;(顶岗实习、校外实习由任课老师和辅导员协商学生的成绩)
②不及格成绩按实际分计算,缓考课成绩按60分计算,优秀、良好、及格分别按90、80和65计算,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的成绩按80和40分计算。
3、“文体素质”测评
文体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文体素质”分值按记实方式评定,记实分值采用百分制,在80分基础上予以加分,但不包括体育成绩。同类竞赛取最高分,不同类竞赛得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20分。其中,加分项关键行为主要有:各类文体、艺术、演讲竞赛奖项等(必须是系部以上有正规比赛规则的比赛项目)。
各类文体竞赛加分值
名次
破记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全国
20
18
15
15
12
12
9
9
9
省级
15
12
9
9
7
7
4
4
3
校级
12
9
6
6
3
3
2
—
—
系级
—
3
2
2
1.5
1.5
1
—
—
说明:若所获得的奖励为等级制,一等奖按第一名计算,二等奖按第三名计算,三等奖按第五名计算,优秀奖或鼓励奖按第六名计算,
4、基础性素质成绩统计方法
基础性素质成绩 = 思想品德分值×0.2 + 学习成绩×0.7 + 文体素质分值×0.1
(二)发展性素质评价
以学生实际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成果及各种证书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各类荣誉称号不再加分,如三好学生、优秀寒门学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包括的项目全是硬指标)。
1、创新能力
(1)科技竞赛与论文
参加科研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或鼓励奖
全国
6
4
3
2
省级
4
3
2
1
校级
2
1.5
1
0.5
系级
1
0.5
0.3
—
说明: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③、在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批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二等奖加分;在校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二等奖加分。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2)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但无鉴定证书或文件,经两名正高职以上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3分。
2、应用技能
应用技能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其它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方面的能力。
(1)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值
级别
年级
三级
四级
六级
≥85
84-70
69-60
≥60
≥50
≥60
≥50
一年级
—
—
—
—
—
—
—
二年级
1
0.5
—
5
3
8
5
三年级
—
—
—
4
2
6
3
(2)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值
科别
文科
理科
等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合格
优秀
≥85
合格
优秀
≥85
合格
优秀
≥85
合格
优秀
≥85
一年级
1.5
3
5
7
1
2
4
6
二年级
1
2
4
6
—
1
3
5
三年级
—
0.5
3
5
—
—
2
4
(3)各种科技知识竞赛、科技活动、科技征文等加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或鼓励奖
全国
6
4
3
2
省级
4
3
2
1
校级
2
1.5
1
0.3
系级
1
0.5
0.3
—
3、实践技能
实践技能主要体现在职业等级证书考评结果。职业等级证书考评加分值
级别
年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85
84-70
69-60
≥60
≥50
≥60
≥50
一年级
—
—
—
—
—
—
—
二年级
2
3
—
4
3
8
5
三年级
—
—
—
3
2
6
3
4、其它加分
本办法未能涵盖的发展性素质加分项,由各班按照公平、利导的原则,参照以上加分标准,制定补充加分规则。
发展性素质成绩=各项发展性素质加分值之和。
四、测评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包括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包括思想品德分值、学习成绩分值和文体素质分值,这些结果(或各项分值)是学生评定奖学金,推优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寒门学子”发奋成才奖等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大一第一学期发展性素质可以不评,大一下学期以后遵照上述细则。
五、组织实施
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班长、团支书、学委、班级同学2人),考核领导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根据本办法(及系补充加分规则)对本系的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须在本班公示,系党总支负责监督指导,无异议后,统一报学生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于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留降级学生留降级前一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由原班负责。留降级后学习成绩测评按所在班级其它学生应修学分计算。
注意: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班级公示(至少3天),并对疑问进行解释和答疑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机械工程系。
机械工程系 团总支
2014年6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