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4S店经营管理体系---财务管理
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公司概述
1、 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在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2、 公司注册号:公司经营地址:
3、 公司以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为主,是广州本田汽车XXX特约销售服务店。
4、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 采购
1、 适用业务范围:维修配件、物料、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家私家具、后勤用品,印刷品等
2、 原则:计划性、实效性、节约,先申请后购买。
3、 计划用款:各部门每月必须编制下个月用款计划,财务汇总提交总经理班子审批。在计划内用款,特别以下项目:
◇ 固定资产、设备添置或更新;(金额超过万元的应报请董事会)
◇ 基本建设安排或改造,重大维修工程;
◇ 维修工具、技术手册购置;
◇ 批量物料、办公用品、后勤用品、印刷品采购;(如按月、季度使用量)
◇ 广告宣传、服务周优惠活动、上市推广活动、户外展示等活动。
4、 采购申请:申请部门应填制统一格式的采购申请单,按照格式的要求填写,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后,交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金额100元起,只能开具转帐支票或银行划帐。
5、 借款审批
☆ 采购借款,凭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和借款审批单办理。
☆ 借支差旅费,凭会议通知或其他旅差批件,办理借款审批单手续,财务部按出差路程的公允车资、住宿、会务费标准核定借款额。
☆ 临时备用金,注明用途,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 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因私申请的借款。
借款流程图
部门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填写借款单
借款人领款
总经理审批
6、 票据索取:自对方已取得转帐支票或现金款项时,应该向对方索取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金额应与支付金额相符,支付金额50元起(差旅费不受此限制),应该取得正式发票,票据应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开头写明公司全称。
7、 票据填报:票据报销应使用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据粘贴单,票据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不能超出粘贴单的范围,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 票据报销期限:自向对方索取有效原始凭证两天内,对跨市外出人员,应于回来公司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9、 票据报销审批: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部门经理的签字,呈送总经理签批后交财务部审核,对书写不规范、不完整的票据,退还给报销人,有伪造、变造等重大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经济行为,财务部有权扣押有疑问的单据,公司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10、 票据报销:经财务部审核完毕,出纳方可办理报帐手续,事先已由公司支付款项的,只能办理核销手续,不能再支取现金。
报销流程图
证明人
经办人填报销单
部门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出纳付款
总经理审批
三、 流动资产
1、 企业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费用。未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
2、 各种存货销售或领用时,企业可分别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确定其成本。企业可根据存货的特点,选用不同计价方法,同一种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3、 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
4、 商品削价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商品销价低于进价的损失)。使用时作抵扣削价商品的进价处理。
四、 递延资产
1、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等。
2、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利息等支出。
3、 企业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
4、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不得短于5年。
5、 固定资产的装修、装璜净支出按装修、装璜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五、 费用
1、 差旅费
△ 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其中飞机、火车软卧、出租车的特别规定。
△ 住宿费报销标准,分一般出差和会议学习出差。出差期间因投靠亲友而节约的住宿费可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 市内公差不能赶回公司就餐(业务招待除外),给予午餐补助: 元/餐。晚上加班超过10点,给予夜餐补助。
△
2、 手机话费
◇ 职务岗位及报销标准,个人自备或公司配备。
◇ 在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 公司配备的销售、服务手机热线使用者负担一定比例费用。
3、 公务车费用
◎按公务车使用规定执行
4、 业务招待费
▼范围:业务招待的餐饮费、娱乐费,节日慰问礼物、礼金及各种形式公关费用。
▼原则:必要性、针对性、实效性、讲求节约为原则。
▼凭票据实报销,有经手人、证明人,总经理一支笔审批。
▼控制在税前扣除额内开支(按分段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超出部分将会在所得税清算时进行纳税调整。
全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
5‰
150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
3‰
500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
2‰
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
1‰
5、 企业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费用。未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
6、 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削价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商品销价低于进价的损失)。使用时作抵扣削价商品的进价处理
7、
六、 固定资产
1、 标准:⑴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⑵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
2、 固定资产的计价:⑴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⑵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⑶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⑷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⑸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⑹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3、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
⑴ 平均年限法:
1-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⑵ 双倍余额递减法: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选用加速折旧法必须向主管税务部门书面申请,否则,加速折旧部分将会在所得税清算时进行纳税调整
5、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分类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运输设备 8-14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吊运机械设备 8-14年
6.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纲结构 35-45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
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结构 20-30年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
围墙 4-8年
3.其他建筑物 10-20年
6、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7、 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七、 税金及附加税费
1、 增值税税率17%,适用:
⊙主营业务收入:整车销售
⊙其他业务收入:维修业务,配件、精品销售及安装业务
2、 城建税税率7%,按应缴增值税税额计算。
3、 教育费附加3%,按应缴增值税税额计算。
4、 印花税,按不同税目和标准计算贴花,适用:
5、 注册资本金、会计账册、除税务登记证外的各种证照。
6、 建筑工程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
7、 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8、 其他购销合同
9、 房产税,按新建上盖部分房屋建筑物
八、 其他税收政策问题
◎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九、 附则
1.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并报财税机关备案。
2. 本制有与国家相关法规抵触的,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3.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生效。
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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