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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参 评 登 记 表
(此表可复印)
(电视剧类)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印制
电视剧
名 称
类别
长 篇
集数
首播时间及电视台频道
中短篇
制
作
单
位
申
报
单
位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联系人姓名
电 话
手 机
播出电视台
主
创人员
编剧
主要演员
剧中人
扮演者
导演
男演员
摄像
美 术
(含服、化、道)
女演员
照明
录音
推
选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内容简介 (片名: )
导演阐述摘要 (片名: )
说 明
一、本表是金鹰奖电视剧类评选颁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准确、完整地填报,内容必须与播出带字幕完全一致。
二、“制作单位”栏应填申报单位全称,如多个单位联合制作,请按节目署名顺序全部填齐。
三、作品“内容简介”、“导演阐述摘要”要突出重点、概括全貌。
四、“推选意见”栏由省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
分会、企业有线电视台分会和行业电视委员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电视制作单位填写,须注明具体推选意见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送的参评材料:
(一)本表20份(可复印);
(二)该剧收视率调查表一份;
(三)1/2录像带或DVD一套、长篇电视剧Betacam录像带3集(开始和结尾各一集,中间任选一集)、中短篇电视剧Betacam录像带全套(所有录像带不退);
(四)含登记表内容及刻录有男、女演员剧照和生活照各共5张
的光盘1张。
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参 评 登 记 表
(此表可复印)
(电视文艺节目类)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印制
电视文艺
节目名称
类别
文艺节目
长
度
分钟
首播时间及
电视台频道
文艺栏目
制
作
单
位
申
报
单
位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传 真
联系人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播出电视台
主
创
人
员
导 演
摄 像
美术(含服、化、道)
推
选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内容简介 (片名: )
导演阐述摘要 (片名: )
说 明
一、本表是金鹰奖电视文艺节目评选颁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准确、完整地填报,内容必须与播出带字幕完全一致。
二、“制作单位”栏应填单位全称,如多个单位联合制作,请按节目署名顺序全部填齐。
三、作品“内容简介”、“导演阐述摘要”要突出重点、概括全貌。
四、“推选意见”栏由省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
台分会、企业有线电视台分会和行业电视委员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电视制作单位填写,须注明具体推选意见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送的参评材料:
(一)本表20份(可复印);
(二)该节目收视率调查表一份;
(三)1/2录像带或DVD一套、Betacam录像带一套(录像带不退);
(四)含登记表内容及刻录有剧照5张的光盘1张。
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参 评 登 记 表
(此表可复印)
(电视纪录片类)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印制
纪录片
名 称
类别
长篇
集数
首播时间及电视台频道
中短篇
制
作
单
位
申
报
单
位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传 真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播出电视台
主创
人员
编导
摄像
推
选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内容简介 (片名: )
编导阐述摘要 (片名: )
说 明
一、本表是金鹰奖电视纪录片评选颁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准确、完整地填报,内容必须与播出带字幕完全一致。
二、“制作单位”栏应填单位全称,如多个单位联合制作,请按节目署名顺序全部填齐。
三、作品“内容简介”、“编导阐述摘要”要突出重点、概括全
貌。
四、“推选意见”栏由省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
台分会、企业有线电视台分会和行业电视委员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电视制作单位填写,须注明具体推选意见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送的参评材料:
(一)本表20份(可复印);
(二)该片收视率调查表一份;
(三)1/2录像带或DVD一套、Betacam带全套(长纪录片Betacam带可任选二集,录像带不退);
(四)解说词3份;
(五)含登记表内容及刻录有剧照5张的光盘1张。
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参 评 登 记 表
(此表可复印)
(青少节目类)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印制
节 目
名 称
类
别
动画片
集数
首播时间及电视台频道
少儿电视剧
少儿电视文艺
长度
制
作
单
位
申
报
单
位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姓 名
电话
手机
播出电视台
推
选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内容简介 (片名: )
导演阐述摘要 (片名: )
美术形象设计说明:
说 明
一、本表是金鹰奖少儿节目评选颁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准确、完整地填报,内容必须与播出带字幕完全一致。
二、“制作单位”栏应填单位全称,如多个单位联合制作,请按节目署名顺序全部填齐。
三、作品“内容简介”、“导演阐述摘要”要突出重点、概括全貌。
四、“推选意见”栏由省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台分会、企业有线电视台分会和行业电视委员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电视制作单位填写,须注明具体推选意见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送参评材料:
(一)本表25份;
(二)该片收视率调查表一份;
(三)1/2录像带或DVD一套、Betacam带一套(录像带不退);
(四)含登记表内容及刻录有剧照5张的光盘1张。
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参 评 登 记 表
(此表可复印)
(主持人类)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印制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籍贯
地址
手机
邮编
电话
传真
业 务 简 历
推
选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参评节目情况说明
说 明
一、本表是金鹰奖电视主持人评选颁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准确、完整地填报,内容必须与播出带字幕完全一致。
二、“业务简历”为本人主要主持经历。
三、“参评节目情况说明”要求简述节目内容、特点及主持人的自我设计、自我认识。
四、“推选意见”栏由省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台分会、企业有线电视台分会和行业电视委员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电视制作单位填写,须注明具体推选意见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送的参评材料:
(一)本表25份(可复印);
(二)所主持节目的30分钟汇编带Betacam带和1/2录像带或DVD光盘一套(录像带不退);
(三)含登记表内容及刻录有主持照及生活照共5张的
光盘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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