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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奏鸣曲式的基本原则是:并置对比或矛盾冲突的两个或两组主题,在不同的调性上呈示、展开,在相同的调性上再现。它体现了矛盾对立与统一的辨证性思维,是主调音乐中最高级的结构形式。
二、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是一种较大型的结构形式,适合于表现戏剧性题材内容。它在结构方面是由带再现的三大部分组成,即:呈式的第一部分,以展开为主的第二部分和再现呈式内容的第三部分;有时还可能出现全曲的引子和结尾,形成完整的奏鸣曲式。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三部曲式,而是一种特殊、复杂的大型再现三部性结构。它的复杂性除了特殊的调性布局外,还具有乐思的贯通性陈述特征。它适于表达具有戏剧性矛盾冲突的、史诗性的、哲理性的乐思。也可以表达田园性的、抒情性的乐思。奏鸣曲式一般作为单乐章独立作品或奏鸣套曲的某些乐章而应用。
二、奏鸣曲式的结构图式
引子
呈示部 主部(主调) 连接部 副部(副调) 连接部 结束部 【对比关系】
展开部 呈示部的素材展开或引入新材料新主题 自由多遍 下属调系统
再现部 主部(主调) 连接部 副部(副调) 结束部 【统一关系】
这就是奏鸣曲式的大致轮廓,符合上述结构原则既称为奏鸣曲式。
从以上可以看出:
1、两个主题的对比和变化,是奏鸣曲式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它们除了在调性上形成对比之外,在主题的风格上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部热情欢乐,副部柔和抒情。另外,在速度上有快、慢的对比,力度上有强、弱之分。
2、奏鸣曲式的调性布局有着特定的规律和发展原则,如:呈示部中,两个主题的调性形成对比关系,而在再现部中,它们又形成统一关系,这是奏鸣曲式的重要原则之一。再如:呈式部必须结束在副部调性上,犹如提出问题等待解决,主部经过展开部的频繁转调这一过程之后,再现部则统一在主调,矛盾得到解决。
四、奏鸣曲式的结构功能
(一)呈式部:分为四个部分
1、主部:①主部的主题——性格多为动力性主题,材料多为异质性主题。
②主部的调性——主部的调性为全曲的主调。③主部的结构——常见结构有:开放性大乐句、乐段、扩充展开型乐段、单三部曲式。
主部是奏鸣曲式的开始部分,也是陈述第一主题的部分。
主题方面:富有动力性,热情豪迈,刚劲有力,较少应用抒情性的主题。如:贝多芬《“悲怆”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
调性方面:一般在主调上进行并结束在主调上。当主部结构为单二部或单三部时,它们的中间部分也可能转至其它调。
结构方面:常见的有乐句、乐段或单三部曲式,早期的奏鸣曲式,结构比较短小,在贝多芬以后的奏鸣曲式中,也常有主部为三部性结构。
2、副部:①副部的主题——性格多为歌唱性主题,材料多为同质性主题。②副部的调性——副部的调性常为的主调的属调、平行大调等。③副部的结构——常见结构有:复乐段、扩充展开型乐段、单二部曲式、小型复三部曲式等。副部有时有两、三个主题,但各自独立,不形成完整曲式。
副部是呈式部中陈述第二主题的部分。
主题方面:主题富于抒情性,一般具有柔和优美歌唱性质,与主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结构方面:早期奏鸣曲式的副部只有一个主题,乐段结构。奏鸣曲式发展到后期,副部已不限制在一个主题的范围之内,而出现了二个甚至三个主题。
调性方面:主部和副部,在调性上必须形成对比的关系,这是奏鸣曲式的重要原则,副部的调性,总是在新调上出现,一般常转至主部的近关系调(大调--属调、小调--平行大调或属小调等等)。
副部无论转到什么调性上,和主部永远是对比关系(刚--柔、强--弱、快--慢),只有到再现部时,副部和主部的调性才形成统一的关系,即:副部回到主部的调性上。
3、连接部:①连接部的材料——主部材料的延续或新材料。②连接部的调性——直接过渡进入副调属功能;经过其它调性迂回过渡。③连接部的结构——无完整曲式。
连接部出现在主部和副部之间的段落,起连接两个主题的作用,即完成主题的转化工作(音乐形象、情绪、材料及调性的过渡)分三个步骤:主部(减弱主部因素或补充)--过渡--副部的准备。使副部的进入平稳自然促进两个主题的有机联系。
主题方面:以主部材料为主,逐渐过渡。
调性方面:为进入副部作调性准备,由主调--转调过程--引入副部(常结束在副部调性的属功能和弦或属长音上)。
结构方面:无固定完整的结构,具有一定的展开因素,音乐意义不强。
总之,连接部两端部分的材料及调性,一般较靠近各自相邻的部分。当两个主题的对比不明显时,连接部的规模短小,也可以省略。
4、结束部:①结束部的材料——新材料(无鲜明个性)或前述旧材料。②结束部的调性——巩固副部的调性。③结束部的结构——无完整曲式或形成乐段。(如是新材料构成的乐段,可根据其主题是否有鲜明个性,而视为副部第二主题)
结束部紧接副部后出现的一个段落,起补充、概括和总结呈式部的作用,其主题常取材于呈式部中的任何部分或者出现新主题。一般结束前常出现持续音或不断地重复终止来加强结束感。
结束部的结构一般比较短小,但有时也可能出现较庞大的结束部。结束部的调性,以结束在副部的调性上为典型。结束部有时可以省略。
四、奏鸣曲式的结构功能
(二)展开部
展开部式呈式部和再现部之间的一个部分,也是奏鸣曲式的中心部分,无论在结构,还是在调性等方面,都体现出不稳定的特性。
1、展开部的主题材料——展开部可以自由选取呈示部中的任何素材交替或交织发展,还可引入新材料形成展开部中的插部。
2、 展开部的调性——展开部调性自由多变,常以频繁的调性展开推动乐思的发展。在展开部的尾部常以主调的属功能为再现作准备。
3、 展开部的结构——展开部无完整曲式,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引入——规模短小、单一材料。②中心——规模较大、多种主题材料交织发展。③准备再现——回归主调属功能,常伴随属持续音。
4、主题展开手法 ①动机分裂式——主题动机碎片作重复、模进、扩张、压缩处理。②整体变奏式——较完整的主题旋律进行变奏。③复调手法——用卡农、赋格、倒影等手法与主调织体结合运用。
主题方面:以呈式部的材料为主,常用主部和副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材料加以展开,进一步发展了呈式部的音乐形象,展开部一般选用富有动力性的材料----主部的材料,应用复调手法展开。有时也用主部和副部的材料先后展开。较少单独采用副部的材料,因缓慢抒情性主题缺少动力,难以展开。
结构方面:无固定的曲式结构,不稳定性强,常将呈式部的材料,给以副调化处理(重复、模进、扩充、减缩等),形成不间断的连续进行。
规模较大的展开部,有时也可分为三个层次:引入--中心--再现准备。
引入:用呈式部的材料作短暂的引入(常用主部开始的部分),似展开部的引子,结构较零碎,之后立即转入中心部分。
中心部分:是展开部的核心部分,也是全曲最紧张和极不稳定的部分。主题结构复杂,无明显的段落和终止,整个部分形成连绵不断的进行,但结构和调性变化的界线仍能够辨析。
再现准备:主要在音乐材料、调性、情绪方面为再现部作准备并积极引入。和声一般结束在原调Ⅴ级上,在引出再现部的Ⅰ级,使两个部分连接自然,情绪上在经过一系列的紧张变化之后,逐渐趋于缓和。
调性方面:以频繁的转调和离调为常见,一般向下属方向进行。为避免和呈式部的调性相一致,有时也可能会转到远关系调上。
(三)再现部:
再现部是接展开部之后,重复呈式部内容的部分,它是奏鸣曲式的总结部分,和呈式部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呈式部的主部和副部,在调性上形成对比关系,而在再现部中,它们在调性上必须是统一的关系,一般副部是回到原调再现,但有时副部会暂不回原调,先在其它调上出现,之后再回到原调。(有时主部也可能不在原调上出现)
再现部除以上的变化外,其余各部分均统一在主调之中,最后亦在主调上结束。
2、主部和副部再现时,在结构上一般保持原结构,有时也可以扩充或减缩。主部和副部一般不能省略,尤其副部,省略则失去奏鸣曲式的意义。
3、连接部再现时,根据副部的调性变化,亦有所变化;调性上——一般在原调进行或引向副部调性;结构上——可以维持原结构或者扩充、减缩、甚至省略。如贝多芬《悲怆奏鸣曲》第一乐章再现部中的连接部则省略。
4、倒装再现。副部在主部之前出现,之后主部再现,如莫扎特《D大调钢琴奏鸣曲》K284C(311)第一乐章及肖邦《第一叙事曲》。
以上简单介绍了再现部的基本情况,典型的再现部是按呈式部的内容全部再现,结构基本不变,副部、连接部和结尾回到原调。
总之,奏鸣曲式的再现部不存在原型重复,而始终是变化再现(既“动力性的再现”)。
五、奏鸣曲式的应用范围
在交响性的套曲形式中(奏鸣曲、重奏曲、协奏曲、交响曲),奏鸣曲式常作为第一乐章典型结构而应用。之外单乐章的套曲,也常用奏鸣曲式写成。
六、奏鸣曲式的变体
1、插部性奏鸣曲式——用新主题构成的有完整曲式的插部代替展开部。
2、无展开部的奏鸣曲式——连接部代替展开部,直接过渡到再现。
回旋奏鸣曲式 (结构:a-b-c-a-b或者a-b-c-b-a)
一、概述
奏鸣回旋曲式是兼有奏鸣曲式与回旋曲式两种曲式特征的曲式结构。它既有奏鸣曲式特有的调性原则,又有回旋曲式特有的循环对比原则,是一种特殊复杂的大型再现性三部结构。
基本图示:
引子 ┌─呈示部 ─┐┌─中间插部或展开部─┐┌─ 再现部 ─┐尾声
主 连 副 连 主 新材料或呈示部中 主 连 副 连 主
接 接 主题素材的展开 接 接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调性 主 过 副 过 主 较稳定的调性 主调
调 渡 调 渡 调 或自由多变
以奏鸣回旋曲式构成的乐曲大多数都有歌舞性体裁特征而被标以:Rondo.少数乐曲则具有展开性与戏剧性特征而更接近奏鸣曲式。
奏鸣回旋曲式仅作为独立乐曲或大型套曲的独立乐章(常为末乐章)而应用。
二、奏鸣回旋曲式的呈示部
呈示部为有再现三部性结构,(与奏鸣曲式相区别)主、副部主题性格对比不甚强烈,局部结构与调性布局均与奏鸣曲式相似。有时副部之后有结束部加以巩固。主部主调收拢,具较强封闭性。
三、奏鸣回旋曲式的中间插部或展开部
1、中间插部——新主题构成,具有完整的曲式结构与较稳定的和声调性。(类似复三部曲式的三声中部)尾部有连接或变连接。
2、展开部——呈示部中主题素材的展开。(与奏鸣曲式相同)
四、奏鸣回旋曲式的再现部
副部回归主调,(与回旋、复三部曲式相区别)有时省略主部最后一次再现而用主部素材作尾声。
回旋奏鸣曲式是奏鸣曲式与回旋曲式用特定方式相结合所产生的新曲式,它依然是回旋曲式与奏鸣曲式交融、交汇的结果,它正好与奏鸣回旋曲式相对,是具有回旋曲式特点的奏鸣曲式。首先,它的整体结构性质偏向于奏鸣曲式,如三部性原则、主、副部的主题对比和调性对比。其次,它依然具有回旋曲式的共同特点:叠部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再现、叠部每两次出现时按一定关系间以各不相同而彼此相关的插部等。
奏鸣曲式和回旋曲式交融、交汇的结果,是具有回旋性质的奏鸣曲式。
首先,它具有奏鸣曲式的基本原则:1)三部性原则,由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三部分组成。2)双主题中心原则,有MT、ST两个主题。3)戏剧性冲突原则,MT与ST在材料、性格、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MT右手是歌唱性较强的旋律,左手是伴奏织体;ST是左右手轮流对一个动机重复。4)调性回归原则,再现部中ST虽未回归到主调,但是由呈示部中的B大调换为了A大调,也是符合奏鸣曲式的原则的。
其次它还具有回旋曲式的共同特征: 1)叠部MT再现了三次;2)叠部每两次出现时间以各不相同而彼此相关的插部:B、C、B’,其中B’是B同一材料在不同调性上陈述。
之所以说更偏向于奏鸣曲式,基于以下原因:
1、看主、副部之间的部分起连接作用还是起总结作用。若起连接作用则偏向于回旋曲式,因为连接的大量运用是回旋曲式所特有的;若是总结作用则偏向于奏鸣曲式,因为奏鸣曲式的副部之后通常有个总结。此乐章副部之后的音乐材料是起结束作用而不是连接。
2、运用了插部还是展开部是区别奏鸣回旋还是回旋奏鸣的一个重要因素,若使用展开部则奏鸣性质强,若使用插部则回旋性质强。此乐章运用的是展开部而不是插部。
综合以上原因,足以说明此乐章是一个很典型的回旋奏鸣曲式。此外,在《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集》中,作品9第三乐章、作品15第四乐章、作品22第二乐章(末乐章)等的整体结构性质都是属于回旋奏鸣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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