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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及分红所涉个人及企业所得税归纳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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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第一部分: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涉税事宜 涉税主体 适用税率及税目 应纳税额计算 备注 依据是《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成本 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财产转让所得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适用税率 20% 参照居民纳税人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 25%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 25%或 10% 价—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所得×20% 参照居民纳税人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所得×25%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所得×25%或 10% 2010 年第 27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285号)。 参照居民纳税人 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 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79 号) 注: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 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 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 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 1页 注: 非居民企业适用 10% 的税率的情形是: 1、取得所得与设立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 系的; 2、未在我国设立机 构场所,却有来源于 我国的所得。(以下 如无特别说明,均按 照该种情形适用)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函[2009]698 号。 注: 1、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 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 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 股权转让金额。 2、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 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 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 中扣除。 第二部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涉税事宜 涉税主体 适用税率及税目 应纳税额计算 备注 居民纳税人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 20%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 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注: 2页  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依财税[2009]167 号文,并未将解禁日之 后孳生的送转股纳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从理论上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为了便于理解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限售股,是指: 请参案例 1。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 案例 1 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 某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 200 万股, 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 限售期结束时的市价为每股 10 元,若此时售 生的送、转股,即,股改限售股; 出股票,那么计税基础就是 2000 万元(200 万 (2)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 ×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 但是如果在限售期结束之后,公司进行10 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 转 10 的高比例转股,该自然人就持有上市公 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即,新股限售股。 司的 400 万股,对应除权股价为每股 5 元,按 2、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 照财税[2009]167 号文的规定,该 400 万股中 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的 200 万股为限售股,而转股后的另外 200 万 3、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 股因为是在解禁日期后获得的流通股,所以不 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 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此时的计税基础为1000 的税费。 万元(200 万×5)。 4、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 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 值。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 的 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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