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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控制电力消费的系列精神,保障电力供应紧张时的电力有序供给,圆满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社会正常的电力消费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太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太白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方案根据太白电力消费实际情况,太白电网设备故障以及气候突变、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况制定。
第三条 太白供电所根据本方案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应急处理执行方案,并报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核备。在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配合执行,确保电力消费的平衡。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原则
第四条 成立“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主要职能:根据全镇电力消费形势,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太白电力消费控制和电力有序供应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决策。领导组下设“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处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电力消费协调、预警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决定发布预警,是电力消费预警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1) 领导组
组 长:李 滨(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何 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沈 健(镇党政办副主任)
何 刚(镇供电所所长)
马 冲(镇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主任)
(2) 办公室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供电所、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主任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坚持又好又快原则,以较低的电力消费增长支撑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第三章 预警制度
第六条 在太白镇电力消费超计划9万千瓦时以上,全镇启动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预案。启动橙色预警方案的同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及县政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 镇供电所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电力消费控制目标,制定日消费曲线。并根据消费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全镇电力消费结构,采取措施降低电力消费。
第八条 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预案, 需得到县节能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预警启动时,电力消费橙色预警应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内各单位,并立即履行相应预警执行方案。
第九条 各单位在接到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时,应及时向用户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启动相应预警执行方案,设置值班领导,负责向公众解释,并协助供电所处置有关问题。
第十条 镇供电所在电力消费橙色预警期间,要主动向并向县供电公司和镇人民政府汇报执行情况和执行时间。
第十一条 各用户在接到太白镇电力消费橙色预警时,迅速采取各项措施,降低用电负荷,控制电力消费,不得拖延。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告电力消费橙色预警,要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预警公告由预警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公告内容主要包括电力消费情况、超计划用电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预计持续时间等。
第十三条 镇供电说要对政府办公用电、工业企业等其他用电大户用电负荷进行监控,全力保证居民生活用电。
第十四条 全面加强电力消费的监控工作。积极倡导居民和办公场所节约用电,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降低电力消费过快增长趋势。落实各项节约用电措施,把有限的电力资源用到GDP增速较大的产业上。
预警执行方案启动后,镇供电所根据电力消费情况,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严格执行供电指标,落实节能措施。
第十五条 各用电大户(单位)接到橙色预警后,必须迅速执行橙色预警执行方案。若应急处理不力,造成严重超计划用电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电力消费橙色预警时间应根据电力消费实际情况变化而确定。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太白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电力 橙色预警 预案
送:陈仕耕镇长、何毅副镇长
太白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6日
共印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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