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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894989 上传时间:2025-03-07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1.8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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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QB-╳╳-╳╳╳-╳╳╳╳ 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 -总册及远程支付部分 The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M-Payment --Genneral and Remote Payment Part - 版本号:1.0.0 (征求意见稿) ╳╳╳╳-╳╳-╳╳实施 ╳╳╳╳-╳╳-╳╳发布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发布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业务概述 2 4.1. 业务定义 2 4.2. 业务分类 2 4.3. 业务范围 3 5. 基本业务特征 3 5.1. 手机支付账户 3 5.2. 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特征 3 5.2.1. 手机支付账户的开户 3 5.2.1.1. 个人客户的开户 3 5.2.1.2. 集团客户的开户 4 5.2.1.3. 商户的开户 4 5.2.2. 弱实名账户升级到实名账户 4 5.2.3. 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 4 5.2.3.1. 个人用户的销户 4 5.2.3.2. 集团用户的销户 5 5.2.3.3. 商户的销户 5 5.2.3.4. 账户余额的处理 5 5.2.4. 用户销号销户处理 5 5.2.4.1. 用户主动销号 5 5.2.4.2. 系统销号 5 5.2.4.3. 销号后账户余额处理 5 5.2.5. 用户挂失销户处理 6 5.2.6. 用户手机过户 6 5.2.7. 用户手机换号 6 5.2.8. 用户手机换卡不换号 6 5.2.9. 手机支付账户的挂失 6 5.2.10. 手机支付账户的解挂 7 5.3. 账户交易相关的业务特征 7 5.3.1. 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 7 5.3.1.1. 中国移动渠道 7 5.3.1.2. 合作银行渠道 8 5.3.1.3. 绑定充值银行卡 8 5.3.1.4. 绑定关系的解除 8 5.3.2. 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帐功能 8 5.3.2.1. 定向转帐关系建立 9 5.3.2.2. 定向转账关系解除 9 5.3.3. 手机支付账户的提现功能 9 5.3.3.1. 绑定提现银行卡 9 5.3.3.2. 绑定关系的解除 9 5.3.4. 消费 9 5.3.4.1. 直接支付方式 10 5.3.4.2. 预授权支付方式 10 5.3.5. 批量交易处理功能 10 5.3.6. 撤销 10 5.3.7. 退货 10 5.3.7.1. 网络商户退货 11 5.3.7.2. POS商户退货 11 5.4. 手机支付账户的查询功能 11 5.5. 手机支付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功能 12 5.6.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业务接入承载方式 12 5.7. 手机支付业务专用客户端 12 5.8. 现场支付服务功能 12 5.9. 远程支付服务功能 12 5.10. 清结算服务功能 13 5.11. 手机支付业务门户 13 5.12. 移动营业厅业务受理客户端 13 6. 业务流程 13 6.1. 移动支付账户开户流程 13 6.1.1. 个人用户通过电子渠道主动开户流程 13 6.1.2. 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弱实名账户 15 6.1.3. 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实名账户 16 6.2. 移动支付账户营业厅销户流程 17 6.3. 手机销号处理流程 18 6.4. 移动支付账户充值流程 19 6.4.1. 移动营业厅现金充值 19 6.4.2. 银行卡空中充值 20 6.4.3. 手机充值卡充值 21 6.4.4. 手机钱包充值 21 6.4.5. 网银转账充值 23 6.4.6. 充值银行卡绑定 24 6.4.6.1. 银联/银行POS绑定流程 24 6.4.6.2. 网银绑定流程 25 6.4.7. 充值银行卡解除绑定流程 25 6.4.7.1. 移动营业厅解除 25 6.4.7.2. 电子渠道(WWW、SMS)解除 27 6.5. 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账 28 6.5.1. 通过移动营业厅开通定向转账关系 29 6.5.2. 定向关系解除 30 6.5.2.1. 移动营业厅解除 30 6.5.2.2. 电子渠道解除 30 6.6. 手机支付账户通过合作银行提现流程 32 6.6.1. 绑定提现银行卡 33 6.6.1.1. 移动营业厅渠道 33 6.6.1.2. 电子渠道 33 6.6.2. 提现银行卡绑定解除 35 6.6.2.1. 营业厅渠道 35 6.6.2.2. 电子渠道 35 6.7. 挂失 37 6.7.1. 10086挂失(口头挂失) 37 6.7.2. 手机支付业务门户口头挂失 37 6.7.3. 营业厅挂失(书面挂失) 38 6.8. 解挂 39 6.9. 退货 40 6.9.1. 远程退货 40 6.9.2. 现场退货 41 6.10. 撤销 42 6.11. 远程消费 43 6.11.1. 直接支付 43 6.11.2. 预授权支付 43 6.11.2.1. 预授权 44 6.11.2.2. 预授权完成 44 6.11.2.3. 预授权撤销 45 7. 账户管理要求 45 7.1. 开户渠道 45 7.2. 个人用户账户开户的要求 45 7.2.1. 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 45 7.2.2. 弱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 45 7.3. 账户设置要求 46 7.4. 账户密码设置要求 46 7.5. 账户密码重置 46 7.6. 账户状态管理要求 46 7.7. 沉默账户的管理 48 7.8. BOSS账户状态与手机支付主账户状态的关系 48 8. 业务管理要求 49 8.1. 商户管理 49 8.1.1. 商户分类 49 8.1.2. 商户资料管理要求 49 8.1.3. 商户的审核要求 49 8.1.4. 商户自服务管理 49 8.1.5. 商户代理商的管理 50 8.1.6. POS商户POS费用管理 50 8.2. 用户管理 50 8.2.1. 用户资料数据的管理 50 8.2.2. 用户自服务 50 8.2.3. 用户密码管理 50 8.3. 业务操作员管理 51 8.4. 发票管理 51 8.5. 充值凭证管理 51 8.6. 协议管理 51 9. 手机支付业务风险控制与管理 52 9.1. 账户余额控制 52 9.2. 转帐风险控制 52 9.3. 充值风险控制 52 9.4. 提现风险控制 52 9.5. 支付风险控制 52 9.6. 灰名单管理 53 9.7. 灰名单解除 53 9.8. 黑名单管理 53 9.9. 黑名单解除 53 10. 统计分析 53 10.1. 商户信息类统计报表 54 10.1.1. 商户数发展情况统计 54 10.1.2. 单个商户交易情况统计 54 10.2. 账户信息类统计报表 54 10.2.1. 账户发展情况统计 54 10.2.2. 账户充值情况统计表 55 10.3. 交易信息类统计报表 55 10.3.1. 商户交易情况统计 55 10.3.2. 手机支付业务交易情况统计表 55 10.4. 清分与结算信息类统计报表 55 10.5. 客服信息类统计报表 56 11. 计费 56 11.1. 计费对象 56 11.2. 计费原则 56 11.3. 针对用户的计费 56 11.3.1. 通信费 56 11.3.2. 功能费 56 11.3.3. 手机支付账户管理费 56 11.3.4. 交易手续费 57 11.4. 针对商户的计费 57 11.4.1. 通信费 57 11.4.2. 功能费 57 11.4.3. 商户账户管理费 57 11.4.4. 交易手续费 57 11.4.5. 交易佣金 58 12. 清分(clearing)与结算(settlement)原则 59 12.1. 清分与结算业务流程 59 12.2. 清分原则 60 12.3. 结算原则 60 13. 客户服务 60 14. 编制历史 60 15. 附录一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应用 61 15.1. 中国移动话费缴费应用 61 15.2. 公共事业费缴费应用 61 15.3. 公交付费应用 61 15.4. 网上商城应用 62 前 言 手机支付业务,是以手机作为支付工具,依托于移动通信网络开展的一种移动电子商务业务。手机支付具备随时随地支付的特性,并且随着非接触技术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在终端的引入,手机支付会变得越来越方便、安全和快捷。 手机支付业务是实践中国移动“移动信息专家”战略,业务向金融支付领域渗透的重要业务之一,该业务对增加用户黏性、提升中国移动资源整合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本标准规范了手机支付业务的总体性业务要求及远程支付相关的业务要求,现场支付的具体业务要求另行规范描述。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业务定义、业务特征、业务流程、账户管理、业务管理、业务风险控制与管理以及计费与结算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性附录,附录一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移号文件印发。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数据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标准归口部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业务规范规定了手机支付业务定义、业务特征、业务流程、业务管理、计费与结算等业务要求,原则上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部使用,用于在业务开展方面为集团公司和省公司提供依据;适用于GSM/GPRS/3G网络环境。 本规范重点规范了远程支付相关的业务特征和业务流程,现场支付相关的业务特征和业务流程另行规范描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表2-1 [1] 《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表3-1 词语 解释 手机支付账户 由中国移动建立和维护的,与用户手机号关联的一个专门用于手机支付业务的非金融账户。手机支付账户分为主账户和子账户。 实名化 申请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的用户,必须在中国移动有其客户资料信息。客户资料信息主要包括手机号码、用户名、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弱实名账户 没有通过BOSS系统验证的用户 实名账户 以BOSS系统中的资料为准,由BOSS系统提供用户名,手机号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 账户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它是对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和系统、连续的记录,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记账实体。 账号 客户在开立账户后,会产生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和这个账户一一对应。在对该账户进行业务处理的时候,账号是唯一的标识。 撤销 在当日清算之前取消已完成的消费交易,款项到账是T+0 退货 在当日清算之后取消已完成的消费交易,退货款项到账是T+N 对帐 两个业务系统之间核对账务的过程。 清分 是指根据资金往来交易的记录,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汇总分类计算出对帐文件,并进行轧差处理的过程。 结算 根据清分的结果,进行资金划拨的过程。 商户 与手机支付业务平台签约的使用手机支付业务平台支付能力的、具有本行业经营权的独立法人。商户可为用户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 灰名单 产生了可疑交易行为的用户或商户的名单,进入名单的用户或商户受到后台业务操作人员的重点监控 黑名单 产生了违规行为的用户或商户的名单,进入名单的用户或商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被限制 POS Point of Sale,销售点终端设备 4. 业务概述 4.1. 业务定义 手机支付业务是指基于中国移动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络技术,利用手机,通过短信息、STK、语音、WAP、RFID或WWW等方式,通过手机支付账户进行消费、充值、转账、查询、绑定银行卡提现等电子商务操作,并进行相关业务管理的业务。 通过手机支付业务提供的支付功能,用户可以进行实物商品、数字商品、服务的购买以及中国移动数据增值业务的付费。 4.2. 业务分类 依据用户进行交易时,用户支付方式的特征,可将手机支付分为: 1、远程支付 在支付过程中,用户与商户是互不谋面的,用户通过短信息、STK、语音、WAP、WWW等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 如果用户购买的是实物商品,则用户支付完成后,商户需要进行商品配送。 2、现场支付 在支付过程中,用户用手机作为终端,通过RFID等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在现场支付中,根据POS是否需要联机进行支付处理,又可分为两类: l 脱机支付 支付过程中,POS机不和后台系统交互,直接完成扣款操作。 l 联机支付 支付过程中,POS机通过网络连接到后台系统用联机交互的方式完成用户验证和扣款操作。 4.3. 业务范围 手机支付业务面向实名化的中国移动手机用户,暂不向智能网用户开放。 5. 基本业务特征 手机支付业务为有支付需求的商户或应用或业务平台提供支付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第三方支付担保服务。 5.1. 手机支付账户 在中国移动开立的专门用于手机支付业务的账户。中国移动手机支付系统账户目前可为个人用户开通的手机支付账户,为提供B2C交易的商户开通手机支付系统商户账户。 个人用户的手机支付账户与用户的手机号码唯一关联,商户的商户账户不需建立与手机号码的关联关系。 手机支付账户根据验证结果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l 实名类账户 通过BOSS系统资料验证正确后的账户,包括手机号码、用户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核心资料。 l 弱实名类账户 没有通过BOSS系统资料验证的账户 关于手机支付账户管理的具体要求参见第7章。 5.2. 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特征 5.2.1. 手机支付账户的开户 5.2.1.1. 个人客户的开户 手机支付业务为个人客户提供两种开通账户的途径: 1、 通过移动营业厅开现场支付账户 用户可以在营业厅开通现场支付账户。 2、 通过电子渠道开通手机支付账户,包括:STK、手机支付业务门户(WWW)、SMS方式。 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开户时,需提供电子版的业务使用协议让用户确认。只有用户接受使用协议,才能够为用户开通账户。 对于STK和SMS方式,通过彩信发送电子版的业务使用协议,用户通过彩信或短信回复;对于不能接受彩信的终端,通过短信提示用户登录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阅读电子协议。 对于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方式,直接在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中提供业务使用协议。 只有用户接受业务使用协议,用户的账户才能够生效。 个人用户如果满足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则为其分配实名类账户;如果满足弱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则为其分配弱实名类账户。 个人客户开户成功后,系统将随机产生账户的初始自服务密码、支付密码,并通过短信通知用户,同时提示用户及时修改密码并删除本条通知短信。 5.2.1.2. 集团客户的开户 集团客户的开户由客户经理代为开户。 客户经理办理手机支付账户的开户时,集团客户需要签订集团开户协议,并提供集团客户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并按照约定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进行个人资料信息的录入,然后由客户经理提交相关的资料信息给手机支付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缺省为集团客户开通为实名类账户。 集团客户开户成功后,系统将随机产生账户的初始自服务密码、支付密码,并通过短信通知用户,同时提示用户及时修改并删除本条通知短信。 5.2.1.3. 商户的开户 商户在手机支付业务系统注册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为其分配商户账户。该账户为实名账户,用于商户的结算。 该商户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商户审核流程见相关管理办法。 商户账户不与手机号码绑定。商户管理详见8.1 5.2.2. 弱实名账户升级到实名账户 弱实名账户用户可以通过WWW方式自己申请为强实名用户,若实名资料验证通过,由支付平台完成弱实名账户升级到实名账户;如果资料验证不通过,其用户需到营业厅将用户资料更新准确。 5.2.3. 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 当用户不再使用中国移动的手机支付账户时,如账户内有余额,则余额必须进行相应处理完毕才可以办理销户手续;如账户内无余额,则可办理销户手续。(余额处理详见账户余额处理说明) 用户账户销户以后,所有针对该账户的历史帐务信息,用户无法查询。在用户销户的同时,用户也无法使用自服务功能。 5.2.3.1. 个人用户的销户 个人用户的销户现阶段以WWW方式办理。 5.2.3.2. 集团用户的销户(同5.2.3.1) 集团用户的销户现阶段以WWW方式办理,只能由客户经理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资料。 集团客户与个人的协议关系,只有用户所属的集团可以解除与个人的协议关系。 5.2.3.3. 商户的销户 运营商根据协议终止期,可以对协议到期的商户在没有在途资金前提下,将商户状态设置为保留状态; 也可以由商户通过WWW方式或客服方式主动提交商户销户申请,在没有在途资金前提下,经审批后完成商户销户。 5.2.3.4. 账户余额的处理 在用户进行销户时,用户可以通过WWW、IVR自动和客服人工对账户余额作处理,手机支付账户中的余额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l 可提现余额部分,可通过银行转账、绑定银行卡提现、缴话费等消费方式进行余额清零; l 不可提现余额部分,可通过缴话费等消费方式进行余额清零,不允许进行绑定银行卡提现; 用户在主动销户中进行余额处理时,由用户自行操作完成,或在手机支付系统客服的指导下操作完成。 如果用户的手机已销号,用户需进行余额处理时,具体余额处理原则如下: 1、 可提现余额部分 (1)用户支付账户存在绑定银行卡,可以将可提现余额通过绑定银行卡提现转到该账户中。对于该操作可收取一定手续费; (2)用户在开户协议中约定在销号后允许系统自动补交BOSS欠费; (3)给用户电子充值卡,所退余额参照现在BOSS话费回退原则。 2、 不可提现余额部分 (1)用户在开户协议中约定在销号后允许系统自动缴话费; (2)给用户电子充值卡。 在商户进行销户时,移动支付账户中的余额除遵循个用户销户的两项原则外,还需遵循以下处理原则:符合手机支付业务系统与商户的协议约定; 5.2.4. 用户手机销号处理 用户手机销号需要解除BOSS系统中与手机支付业务的订制关系,同时将取消的订制状态信息提供给手机支付系统,由手机支付系统将手机支付账户置为受限状态。 5.2.4.1. 用户主动销号 当用户到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销号手续时,需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如果用户同时开立了手机支付账户,则用户手机销号需要解除BOSS系统中与手机支付业务的订制关系,BOSS系统将取消的订制状态信息提供给手机支付系统,由手机支付系统将手机支付账户置为受限状态。 5.2.4.2. 系统销号 当系统需要将用户进行销号处理时,如果用户开立了手机支付账户,则用户手机销号需要解除BOSS系统中与手机支付业务的订制关系,BOSS系统将取消的订制状态信息提供给手机支付系统,由手机支付系统将手机支付账户置为受限状态。 5.2.5. 用户挂失销户处理 用户通过客服或手机支付门户网站进行手机支付账户书面挂失7天(可根据业务管理要求进行设置)后,可以到移动营业厅、手机支付门户网站申请销户。用户在申请挂失销户时,需提供相关证件至手机支付系统客服中心,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受理。系统将该手机支付账户进入待销户状态,并解除与手机号的绑定关系。 挂失销户的余额处理同销号后账户余额处理。 5.2.6. 手机支付业务订制关系处理 在为用户开立手机支付账户时,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需要将手机与手机支付业务订制关系提交给BOSS系统,由BOSS完成订制关系的建立。 在销号处理中,若用户有开立手机支付账户时,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需要解除手机与手机支付业务订制关系。 用户可以通过移动营业厅完成手机支付业务订制关系的取消和查询。 5.2.7. 用户手机过户 用户到营业厅办理手机过户手续时,必须先办理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手续。 5.2.8. 用户手机换号 用户到营业厅办理手机换号手续时,必须先办理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手续。 5.2.9. 用户手机换卡不换号 用户到营业厅办理手机换卡手续时,如果开通了现场支付子账户,则参照《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业务规范-现场支付部分V1.0》中的换卡流程进行处理。 5.2.10. 手机支付账户的挂失 当用户手机丢失时,可进行手机支付账户的挂失。 目前主要提供三种挂失渠道: l 通过手机支付系统客服中心进行口头挂失 l 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工单挂失 用户通过手机支付系统客服中心进行口头挂失时,用户需输入自服务密码进行身份的认证。 用户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工单挂失时,用户需输入自服务密码进行身份的认证。 口头挂失后,用户的账户暂时冻结,用户需要打电话到客服中心,由坐席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才能正式进入挂失状态,否则,过了口头挂失约定的有效期限,用户的账户自动解冻。 账户挂失后,账户只能转入。 5.2.11. 手机支付账户的解挂 用户解挂时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并验证该号码是支付帐号的合法所有者(比如通过自服务密码)完成解挂。 5.3. 账户交易相关的业务特征 5.3.1. 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 手机支付主账户的充值来源包括:中国移动渠道和合作银行渠道。 5.3.1.1. 中国移动渠道 中国移动渠道目前提供三种充值方式: 1、银行卡空中充值 用户通过银行卡进行空中充值时,需要事先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SMS或合作银行营业厅进行银行卡与手机支付账户的绑定。一个手机支付账户可以绑定一张或多张银行卡。 用户通过STK、SMS、WEB方式完成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 现阶段只允许用户给自己的手机支付账户充值。 2、充值卡空中充值 用户可以购买手机充值卡对手机支付账户进行充值。 用户通过STK、WEB、充值电话方式完成充值卡向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 充值卡充值的金额只允许用于消费,不允许绑定银行卡提现。 现阶段只允许用户给自己的手机支付账户充值。 3、手机钱包充值 手机钱包用户可以通过STK、SMS方式由手机钱包账户向手机支付账户充值。 5.3.1.2. 合作银行渠道 合作银行渠道提供以下一种充值方式: 1、通过网银支付网关充值(银行卡) 各银行网银系统通过支付网关完成银行卡向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用户申请网银充值时,首先必须开通网银。 2、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 通过各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向手机支付平台的银行开户账户转账或汇款,进行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在转账或汇款时需注明充值的用户手机支付账户名。 5.3.1.3. 绑定充值银行卡 用户可以绑定一个或多个银行的借记卡对手机支付账户进行充值,用户只能绑定某个银行的一个银行卡。 充值银行卡的绑定操作可通过合作银行营业厅、银行网银、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SMS进行。如果用户绑定多个银行卡,则必须设定默认的充值银行卡。如果需要更改默认银行卡,则可以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或SMS方式更改。 5.3.1.4. 绑定关系的解除 用户可以通过者短信、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方式解除手机支付账户与充值银行卡的绑定关系。 5.3.2. 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帐功能 (第一期暂不实现) 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账功能是指将一个手机支付账户上的所有/部分余额转入到另一个手机支付账户中,个人账户与商户账户不能相互进行转帐。 只允许可提现资金部分和可提现资金部分,不可提现资金部分和不可提现资金部分进行相互转帐。 在转账功能中,提供以下两种转账方式: l 定向转账方式:即收款人账户是用户预先设置的,每次转出用户不再输入收款人的信息。用户可通过营业厅、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办理定向转帐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用户在进行定向转账时,无需输入账户支付密码,用户可通过SMS、STK、WEB方式完成转账操作。用户在第一次进行定向转账时,必须得到收款人的确认。在后续的定向转账中,无需收款人的确认。 l 非定向转账方式,即转出用户每次必须输入支付密码、收款人的手机号、姓名以及转帐金额。如果收款人的手机号和姓名与开户时登记的姓名不匹配,则转账失败。用户可通过STK、SMS、WEB方式完成转账操作,并且对于SMS、STK、WEB方式,可设置不同的转账额度。 如果转账失败(如转入号码无效,符合转账风险控制条件)或者收款人在48小时内没有接收转账,则自动将转账金额打回转出账户,并短信通知转出人。在转账期间内,被转账的金额将被冻结。 5.3.2.1. 定向转帐关系建立 (第一期暂不实现) 用户必须到营业厅开通定向转帐功能。用户在申请开通该功能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以及收款人的手机号及用户姓名,系统验证收款人信息是否属实,并签署相关书面协议。 允许用户建立与多个其他用户的定向转帐关系。 5.3.2.2. 定向转账关系解除 (第一期暂不实现) 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或者短信、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方式解除定向转帐关系。 5.3.3. 手机支付账户的绑定银行卡提现功能 手机支付账户的绑定银行卡提现功能目前只允许同名绑定银行卡提现。将用户手机支付账户中的所有/部分余额转入绑定的合作银行的银行卡,用户可通过SMS、STK、手机支付支付门户网站进行绑定银行卡提现操作,绑定银行卡提现时不输入手机支付账户的支付密码。 手机支付业务只向实名类账户提供绑定银行卡提现功能。弱实名账户升级为实名账户后,才能够进行绑定银行卡提现。中国移动可以提供实时到帐功能,具体需要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 5.3.3.1. 绑定提现银行卡 用户必须绑定同名银行借记卡进行提现操作,目前只允许绑定一张银行卡。 用户可通过合作银行营业厅、银行营业厅、网银、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SMS、STK用于绑定银行卡提现的银行卡。 5.3.3.2. 绑定关系的解除 (第一期暂不实现) 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或者短信方式解除手机支付账户与提现银行卡的绑定关系。 5.3.4. 消费 手机支付业务提供两种消费方式:直接支付方式和预授权支付方式。 具体的支付方式与商户产品类型有关,需要与商户协商确定。 5.3.4.1. 直接支付方式 用户支付过程中,系统获得用户授权之后,直接将用户支付的额度从用户的手机支付账户扣除,转入商户的手机支付账户中。 5.3.4.2. 预授权支付方式 用户在进行支付时,系统获得用户授权之后,将用户手机支付账户中的相应的额度冻结。用户或商户可以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查询所有已经完成/未完成的预授权交易信息。 对于预授权资金的处理原则如下: (1) 用户主动发出解除冻结同意支付(如用户已收到货物,同意支付货款)请求,资金解冻并从用户手机支付账户扣除资金;商户发起预授权完成请求,用户确认后,资金解冻并从用户手机支付账户扣除资金; (2) 超过冻结截至时间,用户未发出异议,资金解冻并从用户手机支付账户扣除资金; (3) 商户同意退款,将资金解除冻结并返还到用户手机支付账户; (4) 预授权到期前24小时(可设置),手机支付业务系统下行短信提示用户即将到期付款,并提示用户若不同意支付,可进行止付,并将以收到账户系统下行的止付成功信息为准; (5) 若双方有争议,则按照相关争议处理流程处理。 5.3.5. 撤销 如果用户在商户的当日清算之前需要取消交易,与商户协商确认后由商户发起撤销请求,手机支付业务系统受理撤销请求后,即刻将用户的交易款返还至用户的手机支付主账户中。撤销时,不收取商户该笔交易的交易佣金。 5.3.6. 退货 退货的处理由商户与用户协商决定。 商户可将退货款在退款有效期内退回到用户的手机支付主账户中,退款有效期由中国移动设定。 退货交易既可以支持一次全部退货也可以支持多次部分退货,但是退货的总金额不能超过退货所对应的原消费交易的金额。在退货时,先退可提现资金,再退不可提现资金。 在退货有效期内,当需要将退货款退回到用户的手机支付账户中时,商户发起退货请求,经手机支付业务系统审核确认后,在商户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将退货款返还到用户的手机支付主账户中,若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退回货款,则过了有效期之后通知商户退货失败。按照金融交易惯例,退货交易不退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损失由商户承担,商户也可以与用户协商解决交易佣金损失。用户的购物凭证和退货凭证由商户保留。 如果用户已经销号,则不允许办理手机支付账户的退货。 如果用户支付账户已经挂失,则允许办理手机支付账户的退货。 5.3.6.1. 网络商户退货 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为商户提供商户退货自服务界面。 在进行预授权支付时,支付退货由用户发起,商户确认。 5.3.6.2. POS商户退货 退货由商户操作员在POS上发起。 退货操作受理成功后,POS打印退货交易凭条给用户。 5.4. 手机支付账户的查询功能 手机支付业务为用户提供通过SMS、客服电话、STK、手机支付业务门户(WWW)等方式查询自己手机支付账户相关信息,包括: 1. 余额查询 用户可通过SMS、客服电话、STK、手机支付业务门户(WWW)等方式查询主账户余额,系统将提示用户可用余额,其中可用余额包括可提现余额部分和不可提现余额部分。 如果用户通过STK方式进行余额查询,则需输入STK菜单密码。 如果用户通过SMS、客服电话、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进行余额查询,则需输入用户自服务密码。 2. 交易明细查询 用户通过STK、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的等方式查询的交易明细包括以下内容: 交易日、交易地点、交易金额、交易手机号、交易类型、交易账户类型 其中: 交易日显示格式为:YYYY-MM-DD-HH-MM-SS 交易类型包括:网上消费、POS消费、充值、转账 交易账户类型包括:手机支付主账户、现场脱机支付子账户 用户通过STK方式,能够查询最新的5笔交易明细。 用户通过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方式,能够查询6个月内的交易明细。 5.5. 手机支付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功能 当用户手机支付账户信息发生变动时,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账户信息通知功能包括: 1. 账户变动通知:一旦用户的手机支付主账户余额发生变化,则通知用户。 2. 转账通知:一旦用户有资金转入,则通知用户 该功能设置两种控制方式: 1、 由用户设置是否需要开通该功能; 2、 考虑到通知对系统性能以及网络的影响,系统设置在某些条件下(如:交易金额的阈值)才免费向用户发送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如果用户需要一旦账户信息发生变动就发送通知,则可考虑向用户收取适当费用。 5.6.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业务接入承载方式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SMS、STK、WAP、IVR、GPRS、WWW、非接触等多种业务接入承载方式。 在第一阶段主要支持STK、SMS、WWW、非接触方式的接入承载。 5.7. 手机支付业务专用客户端 手机支付业务可以提供两种专用客户端:STK菜单和专用客户端。 用户可通过手机支付业务客户端进行开户、充值、转账、绑定银行卡提现、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订单支付、现场支付操作等功能。 在第一阶段主要支持STK菜单方式的客户端。 5.8. 现场支付服务功能 在商户处布放支持非接触功能的POS机具,用户通过具备非接触功能的手机在POS上刷卡完成支付过程。 关于现场支付服务功能的详细业务描述参见《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现场支付部分V1.0》。 5.9. 远程支付服务功能 用户通过手机,基于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络完成相关的支付过程。 用户在支付消费时,可以使用不可提现部分资金或可提现部分资金。 5.10. 清结算服务功能 手机支付业务能够提供以下清算服务: 1.各省公司之间的清算 2.手机支付业务商户的结算 3.商户代理商的代结算 5.11. 手机支付业务网站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提供WWW网站和WAP网站。 手机支付业务网站为手机支付业务宣传、用户自服务、商户自服务的平台。 手机支付业务WWW网站在现阶段可为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功能:业务宣传、开户、销户、账户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业务投诉、网银充值、绑定充值及提现银行卡、转账、绑定银行卡提现、账户口头挂失、自服务密码重置等功能。 手机支付业务WWW网站在现阶段可为商户提供以下服务功能:业务宣传、开户、交易明细查询、业务投诉、退货、撤销等功能。 手机支付业务WAP网站在在现阶段可为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功能:业务宣传、账户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 5.12. 移动营业厅业务受理客户端 (第一期暂不实现) 移动营业厅可办理以下手机支付相关业务:个人用户开户、个人客户/集团客户销户、、营业厅现金充值、充值银行卡的绑定与解除、定向转帐关系的建立、提现银行卡的绑定、账户的书面挂失与解挂、手机支付账户密码的重置等。 手机支付业务提供专门的受理客户端实现以上业务的办理。营业厅操作员的授权仍由BOSS统一完成。 6. 业务流程 6.1. 移动支付账户开户流程 6.1.1. 个人用户通过电子渠道主动开户流程 电子渠道包括:SMS、STK、手机支付业务门户网站。 流程描述: 1. 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发起开户请求; 2.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根据手机号码判断用户是否已开户。如果没有开户,则进入步骤4; 3. 用户已开户,提示用户已开户,流程结束; 4.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到BOSS进行用户强实名化信息的验证; 5. BOSS系统根据弱实名账户开户要求对用户进行验证: (1) 如果用户手机号合法,并且BOSS登记有用户的证件信息,则进入步骤6; (2) 如果用户手机号非法,则进入步骤11; (3) 如果用户手机号合法,但BOSS中用户资料不全,则进入步骤12; 6. BOSS通知手机支付业务系统用户验证通过,满足开户要求; 7.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为用户开通强实名账户,并产生初始支付密码; 8.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通知用户开户成功; 9.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通知BOSS开户成功,流程结束。 10. 用户手机号非法,BOSS验证不通过,通知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验证失败; 11.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通知用户开户失败,流程结束; 12. 用户BOSS资料不全,BOSS通知手机支付业务系统; 13.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为用户开通强实名账户,并产生初始支付密码; 14.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通知用户开户成功; 15.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通知BOSS开户成功 16.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提示用户通过BOSS营业厅补齐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包括:用户名和身份证号码,流程结束 6.2. 个人用户通过电子渠道销户流程 流程描述: 1. 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发起开户请求; 2. 手机支付业务系统接收用户的销户请求,判断用户是否开户,如果用户未开户,进入步骤3,否则进入步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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