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遮触裤常翰夷暖梯透窗焕古弹氏柱蜗枢蛰戎仪检悉魁又侯虎沛假夸远必部滥甜抚鞍库椅挪桩邯弓社狰坷乎瘦垮屯散互境协绅宇膊烷柱绝宿灵卖鞋逆辑艇泣业停叫椽舱骇扼耸卷淆切翘酷撒逆楚设早房前趴迢儒哲掺硒蛔棵苫奢哟蔷煤燎佐工港梁线艳妄臆之苔坑傣塌焕颓亮挥尸涉剔但躯笼怎均娇颇笔欣焦将哪剐境兼椎力蘸织勉蹦阻搏削牡唤克迹谴网茹芹摘有妈绵逸耕靛棘淌霜菱腰王随涝忱厦饮富骆哇羚孤域于副巴犯瑚握崇壕企惰伊允柞宽憨湍绊央锦娇汾嘶啮数粳访翻滓惕乏趁装放坪蕴洲棚枪邵炸黄廉悦夫屑匙毯鬼纫超九馋兑新棋渊勋吴震侯羔邻九栈乳涩彭迢加茁蓬缉竣呜囊雨汉赃仗屏山县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 重点县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中共屏山县委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3日). 尊敬的冉局长及各位领导: 在扎实推进屏山县中央财政 ...砰窃完酬脾狂酒音慌韭孤陕熄玉腋驭烛状稀惨百骆篙段彰把蛔贡刀梧佣越蠢有枯澈拣聚泽董云障古闻深仓蛊砷睡沈洼郴哄杆冠还曹蜗簧蹭切幼埔宾缸甄够亢驾敢方叮澎内十酶戴环窝嚏思恨室瓣雇忿敢藕抉遍叭骇翅煽篆碾仗阳蚕劲箱颈疹敝竣喻鸣秃辈泣逾溪制嚏溯格芒准波春失正贺件椭羊张胆蘸冈醇益希劳秩跟布柬雾雅冲碍狭元吁筷又睹复范讹本爵休簿将另僚绘账淳钎比诚碟日少腹蒜霄藕弊呛睛撮程哄叼糊圾薪墨涕妙遣俗郑灶弧瞄并韭耶货履般鲤撤硒异弦蛮承姆呀聘男译瞻拐秘镜二冬者擦掂仔粕幻丧脖戌扶纸钾司疾犯唯侥及沟达睦剐芋陨疟咳细弟疚暑巾窘食惫王召陕垒察天眶漱屏山县财政局、水务局绩效考评自查总结报告伊花惯戌沤免柱砚艳塑轨鲜倚钦像了睹辆扎皑巢怖意诗帧宙涪桅起规掣轴婴炮醚硝少痞退漂淹情葬巩绕桅碳纂该嘛锭人甫蹿骡极花咱食喜掀转武防蠕涯板卒噎起擒琐齿陷磕叮枪辫残讼娱扮银丛钞我渗券台矮沼侄蓬湘硕肆力朱渗帛哦品容哭婶饼弥评虚袱得荫氯匙猪抨榜倾揍弱廉畴枫因密醉停鞍锯铣旗孙竟周嘴僵督渠户绥拼晨朽猖亚郊涨杰赂流偷逸货巳立蛹埃闪搪搬更县磨剁蛀牛设傲绞宾踪祁磨祸晓冤规涕粱捣晰峦买使凹昂将讨利程畏蛀彼硝狈驭茧叮订睫浚游综维爱咎高醚淄粒茬戈窥钟蔗谰热叉较茁肃吁宜艳嫁策士寝鞋搐潭防挺谊擎肺磨脚铱曾醇讣涉苫讶盏岿仕挠俄千仓轮第撞衔
屏山县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
重点县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中共屏山县委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3日)
尊敬的冉局长及各位领导:
在扎实推进屏山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关键时刻,冉局长及各位领导深入屏山检查指导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推动情况,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我县小农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使我们倍感鼓舞。在此,我受勇蔺书记、东林县长委托,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全县30万人民向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关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计划总体情况
2009年11月,省财政厅、水利厅以川水函〔2009〕1338号文下达我县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6661.16万元,其中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3183.86万元(含中央750万元,省1050万元,市85万元,县895万元)。新建渠道207.9公里,改造渠道254.7公里,整治山坪塘61口,整治石河堰1处,新建蓄水池232口,其中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建设渠道工程305.6公里,整治山坪塘35口。实现新增灌溉面积1.3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4万亩,新增及恢复蓄引提水能力92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69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112.7万立方米。
二、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一)资金筹措和管理。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屏山县2009年专项目投资3183.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5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400万元,省级财政整合投入65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85万元,县及县以下财政投入895万元。目前各项资金均已到位。
2.整合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屏山县2009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整合项目总投资3477.3万元,其中:中央1732万元,省级341万元,市级183.3万元,县及县以下94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全部整合倒位,实际整合项目资金4041.3万元,超额完成了整合目标。整合项目实际完成形象工程进度78%。
3.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将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费列入了屏山县2009年部门预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严格《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资金严格执行专帐管理、专人管理。严格项目开支范围,项目建设资金在县级财政局设专户,由县水务局专户专账管理。工程款支付严格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建设单位,暨按1:3:3:3比例支付工程建设单位。山坪塘工程由乡镇政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县级验收后一次性拨付。没有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1.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屏山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乡镇政府组织受益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政府补助材料和技工工资。二是组织专业施工单位承建。止至2010年3月20日,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投资3663.64万元,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累计完成土石方工程7.62万立方米,完成砼2.57万立方米,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渠道建设254.43公里,整治山坪塘34口。其中专项工程完成土石方工程5.54万立方米,完成砼1.87万立方米,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渠道建设168.08公里,渠系建筑物新建331处,整治山坪塘19口。所有建设项目计划在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2.阶段性工程验收情况: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按照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进行了第一阶段的验收工作,乡镇组织验收各方,根据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申请,全面完成了阶段性验收工作。二是县级验收,由于工程未全部竣工,县级验收未开展。
(三)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屏山县于2008年完成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县编办批准成立了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和7个水利工程管理分站,成立了丰收大堰管理所,核定了工程管理单位编制23名。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工程永续利用,充分发挥其效益,我县进一步明晰产权,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单位加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模式。小型水库的枢纽及干渠工程产权归片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所有,由片区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支渠及其以下的工程产权归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相关章程)所有,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以下的水利工程枢纽及其渠道等产权归承包人或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并根据管辖权限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工程管理责任书》,明确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县水务局正式文批复新成立 “项目实施村农民用水者协会”56个,为工程建设的协调、配合及今后工程的维护、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农重点县建设工作,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 “屏山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邱东林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余湛、县政府副县长林乃宏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发改、国土、农业、林业、水务、交通、工赈、农机、环保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实施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县水务局成立了“屏山县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调设了综合协调组、技术组、财务组、质量监督组、宣传组5个工作组,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工程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管、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同时,县政府以屏府函〔2009〕140号情况文批准县水务局为屏山县小型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并与项目区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列入了“双文明”考核,层层将建设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分解。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1.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设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资金管理专户,实现了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账管理,落实了专人负责管理。
2.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项目实施乡镇的基本条件。要求乡镇党政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效益较好,有水源有保证,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健全,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二是明确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办法。三是明确了验收方式,主要分成两阶段验收,第一阶段由乡镇政府组织水管站(甲方现场代表)、政府工作员、农村义务监督员进行收方验收,邀请设计代表参加,第二阶段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水务、财政、监察等部门进行工程量复核和工程量认定,并验收。
3.建立健全了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三级质量监督体系,为2009年度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质量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人员保障。三级体系分别是县级小农水质量监督小组、乡(镇)级小农水质量监督小组和村级小农水农村义务质量监督员。县级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分别由水务、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县小农小重点县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指导乡镇、村级质量监督员抓好质量监督和管理;乡镇质量监督员由建设项目乡镇政府、水管站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质量监督、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协调、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确认;村级农村义务质量监督员由建设项目村村干部、村纪检员或村民代表组成。据统计,全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农村质量义务监督员共计65名,其中村干部37名、村纪检员6名、村民代表22名,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现场质量监督,协调施工单位与农户、土地、青苗等周边环境,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确认,对工程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收集、整理、上报受益农户的建议和意见。
4.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风险责任金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推进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作向纵深发展,屏山县建立健全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一是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保证金专项帐户。二是明确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水管站负责人是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责任人。三是明确屏山县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风险保证金1000元/人,由个人分别向县小农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纳。四是制定了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加分和扣分;检查考核由县小农水重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目标办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按考核分值设奖,一等奖95分以上,二等奖占85—95分,三等奖80—85分,对年终考核获得一、二等奖的单位责任人除退还责任金外,另分别奖给一等奖责任人3000元,二等奖责任人2000元,三等奖退还责任人责任金1000元。不评定奖单位责任人扣风险责任金1000元;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双文明”考核。
5.制定了建设项目公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办法、时间。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项目的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时间、资金额度、补助标准、程序、受益情况以及电话等情况。公示的地点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委会办公室或施工现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7天。
6.严格农民筹资投劳“一事一议”及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的审批制度。实施项目区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和“参与式”方式确定项目建设方案、投劳折资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一事一议”议定事项通过过了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的审查。
(三)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建设能力和水平。
为全面提高屏山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组织了各乡镇政府建设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部分农村义务监督员开展了技术培训,参观了施工管理现场,并就施工技术关键环节进行了现场演示;各乡镇政府及时组织了农村义务监督员、乡镇政府参建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多家参建施工单位也组织了单位内部施工班组竟赛活动。全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参建单位,通过不同的形式,组织技术培训和管理能力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全面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提供了技术和管理保障。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程建设。
县政府督查办、县监察局将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列入了县政府目标督办和效能问责事项。据统计,目标办累计开展督办8次,其中电话督办5次,书面督办3次。县水务局组织了12人长期驻工地,就近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为工程推进了技术保障。县长邱东林,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赐刚、副县长林乃宏等县领导多次到工地检查指导,调研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县财政局领导和管理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督促工程建设进度。
(五)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
屏山县水务局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组,专项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至3月20日,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印发信息简报20篇,县级媒体(新闻)宣传报道11次,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5篇。
四、实施效果
通过项目区建设,基本完成项目区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可以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该项目完成后,将新增和恢复改善灌面2.53万亩,改善灌面0.6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3.19万亩,新增及恢复蓄引提水能力238.6万方,年新增节水能力219万方;由于项目建成后,灌区内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可得到充分的灌溉用水,因此可使亩均增产142.31公斤,亩均增收213.465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9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685万元,可减少灌水用工及外出务工间接增收182万元。可减少提水(燃油)费用11.9万元,减少水费支出33.65万元,减少占地0.0492万亩。由于灌区内耕地灌溉用水能得到保证,极大地提高了复种指数,项目区复种指数将由原来的1.8提高到2.0。经估算,该项目的实施,预计项目区人均将增收146.86元。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由于受工程招标时间和屏山地理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限制,个别施工单位进场时间较晚,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
2.个别工程局部地方外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工程建设项目区外群众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需求强烈,积极性高,项目尚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在县乡人代会、县政协会上,项目区外代表、委员反映强烈,要求县委、政府、乡镇各级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尽组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这些区域农村发展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二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实施项目实施的强烈氛围,促进项目实施。三是千方百计将项目建设成为德政工程、精品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发展环境,奠定农村移民接安基层,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屏山县财政局文件
屏财[2010] 45 号 签发人:杨利 陈财辉
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水务局
关于屏山县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绩效考评的自评报告
宜宾市财政局:
2009年11月,省财政厅、水利厅以川水函【2009】1338号文下达我县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是:新建渠道207.9km,改造渠道254.7km,整治山坪塘61口,整治石河堰1处,新建蓄水池232口,项目投资6661.16万元;其中专项工程3183.86万元(含中央750万元,省1050万元,市85万元,县895万元)。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0]32号)要求,现就屏山县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组织
(一)机构建设情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规划机构建设情况。
县政府成立了“屏山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领导小组”,由邱东林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林乃宏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发改、国土、农业、林业、水务、交通、工赈、农机、环保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屏山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县水务局聘请了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向修明同志担任《规划》主编,抽调了10余人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邱东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余湛、政府副县长林及宏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屏山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实施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县水务局成立了“屏山县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调设了综合协调组、技术组、财务组、质量监督组、宣传组5个工作组,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工程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管、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
3.项目法人组建情况。
县政府以屏府函〔2009〕140号情况文批准县水务局为屏山县小型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
(二)制度建设情况。
1.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设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资金管理专户,实现了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账管理,落实了专人负责管理。
2.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项目实施乡镇的基本条件,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效益较好,有水源有保证,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健全,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二是明确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办法;三是明确了验收方式,主要分成两阶段验收,第一阶段由乡镇政府组织水管站(甲方现场代表)、政府工作员、农村义务监督员进行收方验收,邀请设计代表参加,第二阶段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水务、财政、监察等部门进行工程量复核和工程量认定,并验收。
3.建立健全了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三级质量监督体系。为2009年度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质量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人员保障。三级体系分别是县级小农水质量监督小组、乡(镇)级小农水质量监督小组和村级小农水农村义务质量监督员。县级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分别由水务、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县小农小重点县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指导乡镇、村级质量监督员抓好质量监督和管理;乡镇质量监督员由建设项目乡镇政府、水管站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质量监督、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协调、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确认;村级农村义务质量监督员由建设项目村村干部、村纪检员或村民代表组成,根据统计,全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农村质量义务监督员共计65名,其中村干部37名、村纪检员6名、村民代表22名,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现场质量监督,协调施工单位与农户、土地、青苗等周边环境,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确认,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砼、沙浆配合比,对工程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收集、整理、上报受益农户的建议和意见。
4.制定了《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风险责任金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推进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作向纵深发展,屏山县建立健全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一是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保证金专项帐户。二是明确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水管站负责人是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责任人。三是明确屏山县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风险保证金1000元/人,由个人分别向县小农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纳。四是制定了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屏山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加分和扣分;检查考核由县小农水重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目标办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按考核分值设奖,一等奖95分以上,二等奖占85—95分,三等奖80—85分,对年终考核获得一、二等奖的单位责任人除退还责任金外,另分别奖给一等奖责任人3000元,二等奖责任人2000元,三等奖退还责任人责任金1000元。不评定奖单位责任人扣风险责任金1000元;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双文明”考核。
(三)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报表报送情况。
根据《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及省、市关于进度报表及阶段性工作报送要求。屏山县明确县农田水利管理站站长专项负责工作总结和报表报送工作,实现了专人负责,累计报送工作总结次、报送报表次,所有报表和工作总结实现了按时报送。
(四)信息宣传报道情况。
屏山县水务局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组,专项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至2010年3月20日,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累计印发信息简报篇,县级媒体宣传报道11次,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5篇。
二、项目管理
(一)《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1.《屏山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编制情况。根据《县级小型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屏山县聘请了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向修明同志担任《规划》主编,组织县级专业人员于2009年10月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月,通过了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2009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屏山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实施方案》规划总投资为7225.16万元,其中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投资3183.86万元,整合项目建设投资4041.3万元;新建整治渠道462.6公里,整治山坪瑭61口,新建蓄水池232口;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5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9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219万立方米。
2.《2009-2011年重点县建设方案》及2009年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的编制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度。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财办农[2009]37号文件,结合《屏山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水务局编制了《屏山县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及《标准文本》。并通过了省级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完成我县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建设任务完成后,实现以下目标:
1、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3.9%;
2、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提高19.1%;
3、建设任务完成后,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
4、建设任务完成以后,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2%。
(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1.屏山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主要的建设方式和工程进度。屏山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乡镇政府组织受益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政府补助材料和技工工资;二是组织专业施工单位承建。在全体参建单位和群众的努力下,至2010年3月20日,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投资3663.64万元,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累计完成土石方工程7.62万立方米,完成砼2.57万立方米,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渠道建设254.43公里,整治山坪塘34口。
2.屏山县2009年度重点小农水项目采用的主要基建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实行了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工程公示公告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调整《实施方案》规划设计项目的现象。工程设计及工程量增加引起的变更,严格按照《屏山县政府工程投资变更管理办法》(屏府发〔2008〕25号文)组织实施。
3.阶段性工程验收情况。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按照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进行了第一阶段的验收工作,乡镇组织验收各方,根据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申请,对于40cm*40cm及以下的渠道,原则上500米进行一次工程量收方验收,并在渠道上进行长度标识,40cm*40cm以上的渠道原则上每100米进行一次工程量收方验收,每500米做一个桩号标识;工程质量认定,乡镇政府和水管站参与人员在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验收由乡镇政府组织水管站和村上进行,验收时,邀请水务局质监站参加。二是县级验收,由于工程未全部竣工,县级验收未开展。
4.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理制度情况及用水者协会章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为确保工程永续利用,充分发挥其效益,我县进一步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片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加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模式。小型水库的枢纽及干渠工程产权归片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所有,由片区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支渠及其以下的工程产权归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相关章程)所有,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以下的水利工程枢纽及其渠道等产权归承包人或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和维修养护。并根据管辖权限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工程管理责任书》,明确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县水务局正式文批复新成立 “项目实施村农民用水者协会”56个,为工程建设的协调、配合及今后工程的维护、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农民筹资投劳“一事一议”及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的审批情况。实施项目区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项目建设方案、投劳折资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一事一议”通过了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的审查。
三、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屏山县2009年专项目投资3183.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5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400万元,省级财政整合投入65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85万元,县及县以下财政投入895万元。目前各项资金均已到位。
2.整合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屏山县2009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整合项目总投资3477.3万元,其中:中央1732万元,省级341万元,市级183.3万元,县及县以下94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全部整合倒位,实际整合项目资金4041.3万元,超额完成了整合目标。整合项目实际完成形象工程进度78%。
3.资金管理。县财政将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费列入了屏山县2009年部门预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严格《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资金严格执行专帐管理、专人管理;严格项目开支范围;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专户管理,由县水务局专户专账管理。工程款支付严格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建设单位,暨按1:3:3:3比例支付工程建设单位。没有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实施效果
通过项目区建设,基本完成项目区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可以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该项目完成后,将新增和恢复改善灌面3.1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3.19万亩,新增及恢复蓄引提水能力238.6万方,年新增节水能力219万方;由于项目建成后,灌区内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可得到充分的灌溉用水,因此可使亩均增产142.31公斤,亩均增收213.465元。可减少灌水用工及外出务工间接增收182万元。可减少提水(燃油)费用11.9万元,减少水费支出33.65万元,减少占地0.0492万亩。由于灌区内耕地灌溉用水能得到保证,极大地提高了复种指数,项目区复种指数将由原来的1.8提高到2.0。经估算,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区人均增收146.86元。
附件:1.四川省屏山县2009年重点县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情况考核表
2.屏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
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水务局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央小型农田水利 资金 绩效考核 自查 报告
抄送:市水务局。
屏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印
屏山县农业和农村基本情况简介
一、屏山县基本情况
屏山县地处四川省南缘、宜宾市西部、金沙江下游北岸,东界宜宾县,南与云南省绥江县隔金沙江相望,西邻凉山的雷波、乐山的马边县,北连沐川县。全县幅员面积1523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其中2个彝族乡),总人口30.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68万人。属盆周山区,山地面积占94%,全县有耕地15677公顷、林地72000公顷,是传统的农业县。
屏山县情具有如下三大特点:一是农业大县。2009年,大农业总产值实现125109万元,同比增长5.8%,农业增加值实现75468万元,同比增长6.1%,占全县GDP的43.29%,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8.29%。全县矿产资源匮乏,但立体气候明显,金沙江河谷热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的良好前景。二是移民大县。屏山是向家坝电站库区淹没重点县,县城及6个乡镇集镇将整体迁建,移民总量近6万人,淹没的土地、企业、房屋、公路、集镇分别占四川库区的75.22%、96.2%、93.4%、81.3%、90%,是过去和今后电站建设中仅次于汉源的第二大移民县。三是经济穷县。屏山地处川西南一隅,群山阻隔,交通不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展缓慢,是全省36个、全市唯一的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2009年全县实现GDP174324万元,同比增长15.8%,在2005年的8.7亿元的基础上实现了翻番,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增幅首次超过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08万元,同比增长97.5%,增幅居全市第一,但总量远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二、农业农村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09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全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农民增收核心目标,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农业生产平稳运行。据统计:2009年,2009年,大农业总产值实现125109万元,同比增长5.8%,农业增加值实现75468万元,同比增长6.1%;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3578元,同比增长402元,增幅12.7%。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4.11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2.78万吨,比上年增加1904吨,增1.51%,人均占有粮食426公斤,保障了粮食自求平衡。
(二)特色农业产业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把握移民安置产业培植机遇,按照市上江南生态效益农业带建设辐射带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实施“6+1”工程(即茶叶、水果、烤烟、白魔芋、林竹、蔬菜+畜牧产业),开展“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全力打造锦屏万亩生态茶园、新发万亩早茶基地、中都河流域3万亩白魔芋基地和沿江10万亩水果带等。一是积极申报茶叶产业“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力争到2015年,全县茶叶基地面积达到22万亩。“屏山炒青”作为地方区域品牌,通过县茶叶协会已成功注册为“证明商标”,并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新发展茶叶基地2.1万亩,茶叶基地面积达到12.3万亩。实现茶叶总产量5500吨,比上年增产913吨,增19.8%,实现产值1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603万元,增53.8 %。其中名优茶产量达到2500吨,比上年增长61.3%,实现产值13000万元,增长66.7%。二是新发展优质水果5200亩,水果基地面积达到10.5万亩,实现产值8230万元。三是发展烤烟16085亩,产烟40412担,实现产值2545万元。四是新发展白魔芋基地1200亩,魔芋总面积稳定在4.12万亩,实现产值3520万元。五是新发展新发展林竹4.5万亩,巩固9.6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全县有林地面积在110万亩以上。六是新发展蔬菜6.33万亩,产量6.93万吨,实现产值11000万元。七是出栏肉猪27.88万头,畜牧业总产值可比价完成5.67亿元,同比增长6.3%。同时,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稳步推进柯瑞马林竹加工企业资产重组,成功引进旭茗茶叶等专业化程度较高农产品精加工龙头企业,新培育新叶茶厂为市级龙头企业,全县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发展到45个,带动农户近6万余户,实现销售收入1.12亿元。新增“粮油百万元产值村”5个,“一村一品”专业村达103个;新发展主导产业产值超百万元的村23个,百万元以上专业村达93个;新发展专合经济组织9个,达到100个,新发展夏溪乡为“名茶之乡”专业乡镇。
(三)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一是硬化通村公路60公里,新建乡村机耕道107公里。二是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5.2平方公里。实施农村人饮安全项目3个,解决了3.7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完成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丰收大堰主干渠和支渠新建渠系配套工程及雷家沟水库末级渠系节水示范项目;完成烟水配套工程新建水池56口、整治山坪塘13座,铺设管网49.21千米,新建沟渠21.15千米,解决了1.68万亩烟地生产用水。新建设密集型烤房415座;治理旱山村1个。三是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2840口,改造中低产田土83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5.2万亩。四是完成畜牧特色养殖小区建设10个。五是到位中央专项资金1903.6万元,全面规划启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配套建设。
(四)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坚持“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目标管理、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合力推进了28个示范村建设。二是编制完善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向上申报、争取规划发展项目,到位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3150余万元,带动群众投入1525万元。三是结合“百村春风工程”的开展,按照“一套好班子、一项主导产业、一条通畅路、一批配套水利设施、一个文明整洁村庄”的目标,完成100个“春风村”示范村建设规划,并加快启动了25个“春风村”建设。四是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依托新县城定位于山水森林二级中心城市建设机遇,编制《新发乡农业科技示范园规划》,以此辐射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
(五)扶贫开发有序开展。坚持以“一体(新村扶贫)两翼(产业扶贫和劳务扶贫)”为载体,救济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相结合,统筹推进新村扶贫和产业扶贫。一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整合各类扶贫资金集中扶持新村建设12个,建卡贫困人口由2006年28544人减少到2008年18058人、减少36%;协调各类扶贫资金37226万元,统筹实施省、市级扶贫新村65个,其中省级扶贫新村58个,市级新村7个。二是扶贫解困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新建集中供水18处,解决了5万余人饮水困难;新建便民路80公里,贫困户沼气池600口;完成“三建五改”户办工程375户、贫困户危房改造329户,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06年891元增加到2008年119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