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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刊2017年6月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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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 6月2日, 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 领导小组、 专家组成员和部分主编参 加了会议。 省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工作部署, 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健全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完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2017 年5月份省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 编制工作 文件, 启动了新版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编

2、制工作将契合法规、 规范、 标准, 适应装配式建筑、 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 住宅全装修 等新兴建筑发展需要, 并对2010版计价依据进行全面修订补充完善。 在 “十三五” 末, 实现工程总承包、 施工 承包、 专业分包的工程计价、 计量规则全覆盖, 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更为融合, 工程计价定额公 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计价依据对建筑业发展促进作用更为显现。 编制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 到2018年6月完成建筑、 安装、 市政、 园林及仿古、 机械台班、 基期价格、 计价 规则等7项编制任务; 到2020年6月完成概算、 投资估算、 修缮、 养护、 其他费用定额等8项编

3、制任务。 为加强编制工作组织协调, 3厅委共同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成果审定。 下设编制工 作专家组, 负责研究编制工作技术问题。 具体编制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开展。 本次会议听取了专家组工作报告, 对编制方案进行了审议, 原则同意专家组建议, 要求编制人员根据会 议意见做好修改完善。 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朱永斌局长充分肯定了专家组前期工作成绩: 精 心筹划了方案, 积极组建了班子, 充分做好了协调, 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他对下一步编制工作提出3 方面要求: 一是把握方向, 做好五个接轨。 全面接轨建筑业增值税改革, 全面

4、接轨工业化建筑发展, 全面接轨 市场需求, 全面接轨国家标准规范, 全面接轨建筑业改革; 二是把握重点, 抓住准确的定位、 明确的责任、 创 新的成果等3个重要环节; 三是强化落实, 做到4个落地。 方案要落地, 不能出现超时超限现象; 措施要落地, 不能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 协调要落地, 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 机制要落地, 不能出现把编制工作当作一 次性任务应付了事的情况。 领 导 讲 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朱永斌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 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 (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3) 政 策 法 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浙江

5、省全过程工程 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 (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建筑安装 工程工期定额 的通知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的通知 (9) 会 议 报 道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 会议在杭州召开 封二 综 合 信 息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及成 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14)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 活动的通知 封三 技术经济指标 某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16) 建 筑 市 场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报建项目一览表(2017年5月 ) (

6、23) 2017年 6 月 月刊 总第 183期 6月25日出版 内部准印证: 浙内准字第 O146 号 主管: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 设 厅 主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电 话: 88822279、 88835928 传 真: 88902971 网 址: E - mail: zjzjzz 编 辑: 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 地 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 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 编: 310005 印 刷: 浙江建工印刷有限公司 CO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浙江造价信息 1 “浙江造价” 微信二维码 高级顾问: 朱永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党组 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主 编: 邓文华 副 主 编: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责任编辑: 蔡临申 执行编辑: 丁 锋 编 委: 邓文华、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胡建明、 田忠玉、 李浙平、 蔡临申、 蔡立峰、 吴 昕、 方 波、 陈 奎、 陈 波、 丁 锋、 陈俊宇 本刊如遇缺页、 错页、 倒页等质量问题, 请与 本厂联系。 电话: 0571-87321092, 本厂负责 免费调换。 CO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价 格 专 递 价格点评 (24) 常用材料价格信息 (25) 黑色及有色金属 水泥、 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

8、品 涂料及防腐防水材料 耐火、 绝热材料 (25) 管材 (26) 管件 (36) 洁具及厨卫器具 (40) 水暖及通风空调器材 (41) 消防器材 (4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 (45) 灯具、 灯源 (46) 开关、 插座 (50) 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 (51) 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55) 仿古建筑材料 (59) 成型构件及加工件 道路桥梁专用材料 (61) 加固修缮材料 设备 (62) 花岗岩信息价 (67) 过滤器信息价 人防设备及设备信息价 (68) 阀门信息价 (71) 法兰及垫片信息价 (79) 电线、 电缆信息价 (80) 桥架及隔板信息价 (101) 母线槽及配件信息价 (10

9、4) 苗木信息价 (105) 风机、 水泵设备信息价 (114) 防火阀、 调节阀、 蝶阀、 止回阀、 送风排烟 (阀) 口、 消声器、 铝合金风口信息价计算公式 (120) 浙江造价信息 A类会员名录 (其他)封 底 2 浙江造价信息 内 部 资 料 免 费 交 流 领导讲话 浙江造价信息 3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党 组 成 员 、 省 建 筑 业 管 理 局 局 长 朱 永 斌 在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2018版 ) 编 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扩 大 )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10、据 (2018版)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也是全面 开展编制工作的动员会、 部署会。 刚才, 专家组组长 邓文华同志汇报了本次编制工作的有关安排, 厅计 财处施卫忠处长、 省发改委基综办赵智敏副主任、 省 财政厅经建处倪学军处长对编制工作提出了很好的 要求和建议, 讲得非常好, 给了大家很多启发。 尤其 是各位专家学者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工程造 价管理工作一直以来得到了省发改委、 财政厅等部 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借此机会, 我代表省建设厅对 发改、 财政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就推进2018版 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 充分肯定新版计价依据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刚才听了

11、编制工作专家组对前期工作以及下一 步工作安排的汇报, 我认为准备工作是认真和扎实 的, 下了很大功夫, 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精心筹划方案。工作方案紧扣十八大以来的 中央精神, 坚持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 用的改革目标, 确定了适度超前、 开拓创新的工作原 则, 进度安排合理恰当, 总体考虑比较全面。 一些重 要的技术问题, 事先经过了反复酝酿、 多方征求意 见、 集体研究确定。 二是积极组建班子。编制人员组成比较科学合 理, 由管理部门、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咨询企业等 多方组成联合班子, 相互支持、 相互衔接、 相互帮助; 既吸纳了 上一版的部分专家又充实了 一批年轻力量, 做到

12、了承前启后、 继承发扬。 这样的架构组成, 可以 有效地发挥集体智慧, 最大程度地保证编制成果的 客观性、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圆满完成编制任务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充分做好协调。定额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 工程, 宏观上涉及到政府投资效益、 财政资金管理 和市场公平机制建设, 微观上涉及到工程量、 市场 价、 税费等多个方面, 各方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都需 要兼顾好。 省造价总站前期与有关部门、 有关企业 进行了细致沟通, 开展了广泛的调研, 充分听取、 吸 收了各方的意见, 妥善做好了统筹平衡。 前期准备工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在此我代表 领导小组对省造价管理总站、 全体专家组成员、 各

13、位编制人员表示感谢。 二、 下一步编制工作要求 任务目标已经确定, 下一步关键要抓好落实。 我 提三个方面的要求。 ( 一 )把握方向, 做好五个接轨。 一是全面接轨建筑业增值税改革。建筑业 “营改 增” 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贯彻实施, 我厅出台了相关造 价配套政策, 但是更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还有待于 本次计价依据编制成果, 以满足 “营改增” 后工程计 价需要。 二是全面接轨工业化建筑发展。建筑工业化的一 个重要内容是住宅全装修。 建筑工业化的基础是标 准, 计量规则是十分重要的标准内容。 首先要保证社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4、 15行 1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领导讲话 4 浙江造价信息 会可接受, 这是一项改革成功的关键; 其次要确保 行业的适当利润, 这是行业进步的必要保证。 只要 实现两者的统一和双赢, 建筑工业化才能真正落实 落地。 建筑工业化是我省建筑业改革的总目标、 总抓 手。 当前我省建筑业改革处于重要的窗口期, 不进则 退, 最近全省要召开会议、 省政府要出台文件, 希望 造价管理要走在前列。 今年开始,

15、 我省中心城市和城 市核心区出让土地上的住宅都要实行全装修, 这又 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和千家万户的重大政策, 任务 十分繁重, 工程定额编制应重视关注。 三是全面接轨市场需求。随着各项改革进程不断 推进, 工程造价组成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很多 已经不采用的施工方式在定额中依然存在; 已经普 遍采用的施工工艺, 定额中却没有体现或与实际有 较大差别; 部分相同子目间定额水平差距较大; 定额 水平与实际造价也有或多或少的差距, 人工成本的 变化程度尤为严重。 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四是全面接轨国家标准规范。建设部组织完成了 全国定额修订, 密集发布了新版建筑、 装饰、 安装、 市政、 绿

16、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消耗量定额, 颁布了新 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我省的计价依 据必须同步与之配套衔接。 五是全面接轨建筑业改革。建筑业转型升级步 伐加快, 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 工程组织实施从设 计施工分头招标、 分头实施改为设计施工一体化; 工程施工方式从湿作业转为装配式工业化; 建筑市 场资质资格管理趋向诚信信用管理; 建筑企业从重 资质趋向重个人和团队的执业资格和业绩, BIM、 云 计算、 大数据正在成为企业管理重要的方式和手 段。 这些改变迫切需要全新的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配套支持。 (二)把握重点, 抓住三个关键。 一是准确定位。专家组提出本次编制工作定位要 在保持

17、2010版定额章节划分、 表现形式、 造价水平 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改、 补充完善, 适当调 整定额人工单价和机械单价等意见, 基本符合客观 实际。 编制工作政策性、 技术性很强, 要继承发扬原 有计价依据编制的优良传统, 更要与时俱进, 形成一 套既符合国标要求、 浙江实际, 又能方便使用的计 价依据,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造价 管理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全体编制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 细化工作安排, 量化责任落实, 优化分工 协作, 扎扎实实地把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按标准、 按 时限、 按计划完成任务。 三是创新成果。我省在计价依据编制上有丰富 的经验, 近三年

18、连续圆满完成了主编国家建筑、 装 饰、 绿色建筑与工业化建筑定额的任务, 得到了建 设部的高度肯定。 要坚持与浙江经济发展同步, 创 新开展编制工作, 全面衔接并服务新型承包方式、 多元化投资方式, 充分体现先进性, 继续保持走在 全国前列。 (三) 强化落实, 做好四个落地。 一是方案要落地。2010版计价依据已经滞后于 市场变化, 编制工作全面开展以后, 要按照工作方案 争分夺秒、 抓紧工作推进, 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不能出现超时超限现象。 二是措施要落地。要根据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措 施, 充分运用好网络技术、 大数据信息等现代化技术 手段, 做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 宏观与微观相合拍,

19、强 化阶段考核、 阶段验收, 不能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 三是协调要落地。编制工作时间紧、 层面多、 份 量重, 要健全包括技术、 人员调度、 资金安排、 后勤 保障等多个方面的综合协调机制, 明确各方协调负 责人,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形成有条不紊、 统筹有 序、 信息互通、 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不能出现 推诿扯皮的情况。 四是机制要落地。计价依据滞后市场变化的情 况, 是个老大难问题, 在定额编制时就要设法去解 决。 有的内容可以适当超前、 有的内容可以预留发展 空间、 有的内容可以设置更为灵活的规则等等。 编制 与管理要结合起来, 不能出现把编制工作当作一次 性任务而应付了事的情况

20、。 应利用编制契机强化动 态监控和机制建设, 让计价依据修订完善更加日常 化、 定期化, 从而焕发其更大的生命力。 同志们, 我相信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 在 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只要我们充分发挥专家组技 术力量, 集中各编制组专业特长, 团结一心、 勤奋工 作, 就一定能够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 建建发 2017 208号 各市建委 (建设局) ,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

21、决定作 用, 深化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改革, 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 19号) 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市 2017 101号)要求, 决定在全省全面开 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现将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的改革, 根据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2017 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 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

22、知 (建市 2017 101号 )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 中、 六中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 定作用, 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 积极探 索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 提高工程建 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 提升我省建筑业整体水平 和综合实力, 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奠定坚实基础。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研究现有法律法 规框架下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 探索新常态 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方式的改革路径; 进一步 完善工程建设管理, 提高投资效率, 提升工程质量

23、 安全水平; 加快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 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推动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 为我省工程咨 询服务企业转型发展、 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 项目建 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 工作依据 (一 ) 建筑法 ; (二)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四)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2017 19号 ) ; (五)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 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 2003 30号 ) ;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5行 1

24、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政策法规 6 浙江造价信息 (六)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市 2004200号 ) ; (七)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市 2008226号 ) ; (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 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 (浙政发 2011 90号 ) ; (九)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 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建市 201492号 ) ; (十) 浙江省建设监理行业发展

25、 “十三五” 规划; (十一) 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的通知 (建市 2017 101号 ) 。 四、 实施部门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负责, 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 实施。 五、 工作步骤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 一 ) 准备阶段 (2017年6月至8月 ) 1、 开展专题调研。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 本地区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项目和已经开 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进行专题调研, 了解 工程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研究探讨试 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 方案。 2、 确定试点企业。 在专题调研的

26、基础上, 各设 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 综合实 力、 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 初步确定一批全过程工 程咨询试点企业报省建设厅认定。 3、 确定试点项目。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选取 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建设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 目报省建设厅。 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为采用通用技术 的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省级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试点项目由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二) 实施阶段 (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 )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进行跟踪, 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 同时, 对试点项目在招标投标、 合同备案、 施 工许可

27、、 质量安全监督、 竣工验收、 档案移交以及对 试点企业的资质要求、 计费方式、 管理机制、 人才储 备等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给予帮助指导, 不断总结 提高, 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 (三) 总结阶段 (2019年1月至4月 )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回 顾, 梳理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 项目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方 法, 研究现行相关制度的适用性和改进意见, 为全 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省建设厅在各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出台关于推 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全 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取规则等一系列政策措 施,

28、 为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制 度保障。 六、 试点内容 (一 ) 加强政府引导。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 引导建设单位 (或投资方, 下同)根据工程项目特点 和自身需求, 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 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 将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 项目实施总体策划、 报批报建管理、 合约 管理、 勘察管理、 规划及设计优化、 工程监理、 招标 代理、 造价控制、 验收移交、 配合审计等全部或部分 业务一并委托给一个企业。 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垂 范, 带头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培育试点企业。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 据本地实际, 选择本地区大型设计、 监理和

29、造价咨 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先行先试, 并采取适当的倾 斜政策, 积极探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要引 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 的各项规章制度, 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 优化总 体策划、 做深合约管理、 强化技术经济分析, 信息化 管理技术和手段, 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 水平。 (三)明确资格要求。 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 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 造价咨询的一项或多项资质, 且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设计企业、 施工 企业以及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 控股、 参股、 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 也

30、不能为 同一法定代表人。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 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规划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7 师、 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 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四)探索委托方式。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有 利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角度出发, 积极探索全 过程工程咨询的委托方式。 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直接 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依法应当招标的项 目, 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 委托内容不包括前期投资咨询的, 也 可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 程工程咨询服务。 各地可探索通过招标

31、或政府购买 服务的方式将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一并打包委托全 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五)探索计费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 应列入工程概算, 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可探索实行以基本酬金加奖 励的方式, 鼓励建设单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 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节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给予奖励, 奖励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取应尽可能避免采用可能将全 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 经济利益一致化的计费方式。 (六) 完善制度建设。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大 胆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 合同备案、 质 量安全监督、 施工

32、许可、 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档案 整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 同内容包括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等内容的, 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依法办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 等相关手续。 全工程咨询企业可以根据建设单位授 权, 在相应的工程文件中代表建设单位签章; 但依 法依规必须由建设单位签章的工程文件, 仍应由建 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全工程咨询企业共同签章。 我 厅将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和合同示范文本, 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顺利推行创造 条件。 七、 保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 加强对全过程工程

33、咨询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 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 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 做 好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 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 强化沟通协调。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 向当地政府汇报, 加强与发改、 财政、 审计等有关部 门的沟通协调,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着力研究和解决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确 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 建立评估机制。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 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评估机制, 为试点项目 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评估, 及 时总结经验, 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提供技术、 政策 上的服

34、务。 ( 四) 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 收集试点工作相关信息, 及时上报我厅。 在2017年8 月底前, 要将试点方案、 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上报我 厅; 从2017年10月起, 每季度向我厅书面上报有关试 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2019年4月底前, 上报本地区 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政策法规 8 浙江造价信息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贯彻 执行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的通知 函建字 2017 416号 各市建委 (建设局) 、 宁波市发改委: 为科学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 保证工程 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 结合我省实际, 现就贯彻 建筑安装工程工

35、期定额 (TY01-89-2016) (以下简称 “工期定额” )提出如 下意见, 请遵照执行。 一、 工期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可行性研 究、 初步设计、 招标阶段确定工期的依据(非国有资 金投资工程参照执行) , 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合同的基础, 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 投标工期、 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二、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期要求。 招 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 应按照我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编列提前竣工增 加费项目。 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 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并依照审定的技术措施 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

36、 非招标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竣工 增加费的计取方式。 三、 工期定额中的工程分类按照建筑工程分 类标准 (GB/T50841-2013)执行。 四、 当单项工程层数超出工期定额中所列层数 时, 工期可按定额中对应建筑面积的最高相邻层数 的工期差值增加。 五、 钢结构工程的建筑面积和用钢量两个指标 中, 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计算相应工期。 六、 在确定机械土方工程工期时, 同一单项工 程内有不同挖深的, 按最大挖土深度计算。 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原 全国统一建 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2000年)和我省关于贯 彻执行的通知 (浙建建2001 92号 ) 同时停止使用。

3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2日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建市201798号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 建设司 (局) , 有关中央企业, 有关行业协会: 为指导和促进 “十三五” 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 设事业 “十三五” 规划纲要 , 我部组织编制了 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 现印

38、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 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三)发展目标。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十三五” 规划纲要的目 标要求, 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市场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 资建设任务为基础, 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7%, 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 全国工程勘察 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 全国工程监理、 造 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 均增长8%; 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 均增长6%, 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 柱地位。 产业结构调

39、整目标。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 强, 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 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 技术管理领先的龙 头企业。 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 推进以特定产品、 附件 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 ” 规划 (续) 2017年4月 技术、 工艺、 工种、 设备为基础的专业承包企业快 速发展。 弘扬工匠精神, 培育高素质建筑工人, 到 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 量达到300万。 加强业态创新, 推动以 “互联网” 为 特征的新型建筑承包服务方式和企业不断产生。 技术进步目标。巩固保持超高层房屋建筑、 高速铁路、 高速公路、 大体量坝体、 超长距离海上大 桥、 核电站

40、等领域的国际技术领先地位。 加大信息化 推广力度, 应用 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 甲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 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 “十二五” 期 末基础上提高个百分点。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城镇新建民 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 能效水平比2015年 提升20%。 到2020年,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 政策法规 10 浙江造价信息 重达到50%, 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 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加快修订建筑法等法 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41、工程 担保、 保险制度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 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 善, 统一开放、 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 本形成。 全国建筑工人培训、 技能鉴定、 职业身份识 别、 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完善。 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 规范, 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规 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 全, 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国家重点工程质量保 持国际先进水平。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建 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 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取得阶 段性成果。 三、 “十三五 ” 时期主要任务 (一)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

42、。 改革承(发)包监管方式。缩小并严格界定必 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放宽有关规模 标准。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 试行由建设 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 度, 落实招标人负责制, 简化招标投标程序, 推进 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促进招标投标过程 公开透明。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 工程, 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 推行提供 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 制约恶意低价中 标行为。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以工程项目为核心, 以先进 技术应用为手段, 以专业分工为纽带, 构建合理工程 总分包关系, 建立总包管理有力, 专业分包发达, 组 织形式扁

43、平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形成专业齐全、 分 工合理、 成龙配套的新型建筑行业组织结构。 发展 行业的融资建设、 工程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能 力, 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 承包企业。 鼓励以技术专长、 制造装配一体化、 工序 工种为基础的专业分包, 促进基于专业能力的小微 企业发展。 支持 “互联网” 模式整合资源, 联通供 需, 降低成本。 提升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质量。改革工程咨 询服务委托方式, 研究制定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 合同范本, 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开展项目投资咨询、 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招标咨询、 施工指导监督、 工 程竣工验收、 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工程全生命周 期

44、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培育一批具有国 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提升建筑设计水 平, 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 完善 注册建筑师制度, 探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推行建 筑师负责制。 完善工程监理制度, 强化对工程监理 的监管。 (二)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明确重点应用领域, 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 程建设管理制度。 鼓励企业进行工厂化制造、 装配 化施工、 减少建筑垃圾,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 构、 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发展。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 筑, 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45、, 积极稳妥 推广钢结构住宅。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 倡导发展现 代木结构, 鼓励景区、 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 构。 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 应用, 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 逐步推广智 能建筑。 强化技术标准引领保障作用。 加强建筑产业现 代化标准建设, 构建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制定快速 转化机制,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 企业编制团体标 准、 企业标准, 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 部品部件生产、 施工、 质量检验检测、 验收、 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体 系, 完善模数协调、 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 强化 标准的权威性、 公正性、 科学性。 建立以标准为依据 的认证机制, 约束

46、工程和产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支撑。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 创新机制, 着力优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环境, 针对 不同种类建筑产品, 总结推广先进建筑技术体系。 组织资源投入, 并支持产业现代化基础研究, 开展 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 培育国家和区域性研发中 心、 技术人员培训中心, 鼓励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 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 加快 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 工程勘察设 计、 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支持基于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维图形平台的国产BIM软件的 研发和推广使用。 (三)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新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11 建居住建筑普遍执行节能75的强制性标准。 政府 投资办公建筑、 学校、 医院、 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 筑、 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鼓励有 条件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建筑设计 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 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 节能要求。 夏热冬冷、 夏热冬暖地区探索实行比现 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 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 近零能耗建筑示范。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从使用材 料、 工艺等方面促进建筑的绿色建造、 品质升级。 制定新建建筑全装修交付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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