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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党建、思想政治及安全稳定
(150分)
1.1 组织工作
(40分)
1.1.1 组织设置
(2分)
1.党总支组织健全、按期换届,委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1
查上报材料。未按期换届的扣0.5分;委员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2.党支部设置合理。
1
查上报材料。党支部设置不健全扣0.5分;支部委员会不健全的扣0.5分。
1.1.2 运行机制
(10分)
3.党总支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1
查上报材料,结合年度实际工作考核。年初无计划扣0.5分;有计划但未能很好执行的酌情扣0.2~0.5分;年终无总结扣0.5分。
4.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研究党建工作。
1
查会议记录。未按要求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或召开了党总支委员会但无会议记录的扣1分;每学期党总支委员会少于2次的,每缺1次扣0.2分。
5.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党委关于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有关要求,党政领导配合默契,班子团结。
3
结合实际工作和座谈、走访情况,对照学校党委《关于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有1项未达要求扣0.5分。
6.每年按规定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1
查资料,座谈。未召开民主生活会,扣1分;程序不规范或效果不好的,酌情扣0.3~0.6分。
7.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1
查资料,座谈。无检查、考核的,扣1分;检查、考核不得力的,酌情扣0.3~0.6分。
8.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
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每有1项未完成的,扣1分;每有1项虽完成但超过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0.5分。
1.1.3 党员发展
(8分)
9.认真按时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计划发展党员。
1
无发展计划的,扣1分;有计划但未严格执行的酌情扣0.3~0.6分。
10.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全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占在校生5%以上。党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落实到位,考察记录翔实。
2
未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扣1分;开展培训但占比未达5%的,扣0.5分。未建立党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的,扣1分;有制度但未落实到位或考察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党建、思想政治及安全稳定
(150分)
1.1 组织工作
(40分)
1.1.3 党员发展
(8分)
11.根据“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制度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
查资料,座谈。每有1项制度未执行,扣0.5分;发展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规范,扣0.5分。
12.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规范。
1
查材料,座谈。未按要求进行考察、教育的,扣1分;转正手续不完整或材料不规范的,扣0.5分。
13.师生对党员发展工作满意度高。
2
进行党员发展工作满意度测评,按测评结果计算得分。
1.1.4 党员教育
与管理
(12分)
14.组织生活正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得好。
2
查资料,座谈。每有1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5分。
15.根据上级及学校党委要求,高质量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2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每有1项活动未达要求,扣0.5分。
16.积极开展最佳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
1
获市级以上表彰得1分;获校级表彰得0.8分;开展党日活动但未获表彰得0.5分;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得分。
17.认真开展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成效较好。
1
查资料,座谈。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得1分;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但效果不理想,得0.5分;未开展民主评议,不得分。
18.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
3
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赋分。
19.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1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扣0.5分;对流动党员管理缺少有效措施,扣0.5分。
20.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
1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党费收缴不及时,扣0.5分;党费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
21.建立并维护党员管理二级信息库。
1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未建立党员信息库,扣1分;虽建立党员信息库但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扣0.5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党建、思想政治及安全稳定
(150分)
1.1 组织工作
(40分)
1.1.5 干部教育
与管理
(3分)
22.根据党委要求,协助做好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1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每有1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
23.根据党委要求,做好科级干部、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推荐、考察、教育、管理等工作。
2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每有1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
1.1.6 特色或
创新工作
(5分)
24.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品牌建设和特色建设,有1~2个党建品牌项目或特色项目。
2
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得2分;获得校级表彰,得1.5分;开展相关工作但未获表彰,得1分;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25.积极利用新媒体,建立网上党组织、党建QQ群或微博群、微信群,拓展党建工作的新领域。
1
视实际工作情况考核。有新媒体阵地,且运用效果好、党员参与率达80%以上,得1分;有新媒体阵地,但运用效果不好或党员参与率不足80%,得0.5分;没有新媒体阵地,不得分。
26.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研究,每年取得1项以上研究成果。
2
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得2分;研究成果获得市级表彰,得1.5分;研究成果获得校级表彰,得1分;有1项以上研究成果但未获表彰,得0.5分;无研究成果,不得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及
安全稳定
(150分)
1.2 党风廉 政建设
(40分)
1.2.1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
(10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明确,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将党风廉政责任层层落实分解。
3
查资料、抽查。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明确,扣1.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5分。
2.部署、检查总结工作时,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问题,并写入计划、总结。
3
查资料、抽查。无计划扣1.5分,无总结扣1.5分。
每年至少有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
2
查资料。无专题研究扣2分。
3.协助学校纪委、监察室做好信访处理、案件查处工作;对本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核实、反馈。
2
协助配合不好,扣1分,不及时处理本部门群众来信来访扣1分。
1.2.2 纪律建设
(10分)
4.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5
按廉政监察实际情况考核。每查明有违反纪律情况的扣2.5分。
★不能有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
(一票否
决项目)
5.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5
按廉政监察实际情况考核。每查明有违反纪律情况的扣2.5分。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5
按廉政监察实际情况考核。每查明有违反纪律情况的扣2.5分。
7.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严谨细致,严格按制度行事,按程序办事,按要求做事。
2.5
按廉政监察实际情况考核。每查明有违反工作纪律,未按制度、程序办事情况的扣2.5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及
安全稳定
(150分)
1.2 党风廉 政建设
(40分)
1.2.3 作风效能建设
(10分)
8.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反对“四风”。
5
作风建设情况督查中查明有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扣5分。
9.强化勤政廉政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效能,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
5
工作效能监察中发现每有一次未贯彻落实学校部署的扣2.5分,扣完为止。
1.2.4 廉政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
(8分)
10.按学校统一要求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完成各项廉政教育活动。
2
查看资料。不按要求组织教育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11.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各项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3
参与率90%扣0.5分,80%扣1分,70%扣1.5分,60%扣2分,50%以下不得分。
12.按照学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
3
开展一项活动得1.5分,得满3分为止。
1.2.5 特色或创新工作
(2分)
13.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创新(特色)工作。
2
此项为加分项,特色工作加1分,创新工作加1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
及安全稳定
(150分)
1.3 宣传思想与统战工作
(40分)
1.3.1 理论武装与
思想政治教育
(10分)
1.理论学习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效。
2.坚持并完善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1分)
3.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教育活动。(0.5分)
4.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2.5分)
4
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少2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否则扣0.5分;
集中政治学习全年不少于30次,少5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高度重视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开学前后及其它敏感时期师生思想动态的调研分析、管理和防控,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每学期至少集中收集1次。
2.5
及时填报并上交《师生思想动态的调研分析、管理和防控表》全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25分
6.加强师德规范建设,开展师德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师德教育(尤其是青年教师师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培育师德典型成效明显。
2.5
主题活动1次1分,培育师德典型1人0.5分。
实行师德
一票否决
7.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参加党建和思政相关研究工作,每年报送相关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2篇。
1
少1篇扣0.5分
1.3.2 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
(10分)
8.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校园文化品牌建设。
9.按照学校“和谐院系、文明科室的评选办法”,积极开展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院系文化特色鲜明。
5
按照评选办法开展创建工作得3分,有特色得4-5分。
10.加强院系橱窗、宣传栏、黑板报、主办刊物、讲座、报告会等文化阵地建设,防止各种不良思想、错误思潮的传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有宣传计划,至少每两月更换一次,且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11.严格执行宣传阵地、主办刊物、讲座、报告会审查制度,无违纪行为
5
开展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1次扣0.5分
宣传阵地违纪实行一票否决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
及安全稳定
(150分)
1.3 宣传思想与统战工作
(40分)
1.3.3 宣传舆论
工作
(15分)
12.重视宣传工作,有效激励教师通讯员、学生记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设有兼职教师通讯员,加强对教师通讯员、学生记者的管理和培养
2
建有教师通讯员、学生记者的管理激励机制,执行状况良好得2分
13.加强宣传报道,塑造院系形象。积极向校报、校园网等提供新闻稿件,确保重要新闻和信息不漏报。年度校内动态新闻宣传20次以上,反映院系全面工作、特色工作的专题宣传4次以上。
14.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新闻报道不少于4篇次。
8
校内动态每篇0.2分(满分4分),校内专题宣传每篇0.5分(满分2分),市级以上新闻报道每篇0.5分(满分2分)。
15.加强对本单位二级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发挥网络宣传自己的窗口阵地作用。网页信息新闻栏目每天或每周更新,其他栏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要求定期更新,做到每个月或每学期更新1次。
5
开展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1次扣0.5分
1.3.4 统一战线
工作
(5分)
16.加强党组织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抵御渗透的意识。二级党组织设立统战委员。积极组织开展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17.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各院系每位中层党员领导干部需联系党外人士1名。每学期至少专门联系1次。全年二级党组织联系人次不少于8次。
4
设有统战委员并积极开展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
少联系1次扣0.4分
18,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建设工作,支持并指导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把好发展成员的质量关。
1
积极配合校党委开展相关统战工作得1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
及安全稳定
(150分)
1.4 安全稳定
(30分)
1.4.1 社会管理综合
治理工作
(12分)
1.重视单位内部治安管理,防盗措施落实到位
4
办公室等门窗不关或不锁的发现1例扣0.1分;办公室等电脑或空调不关的发现1例扣0.1分
2.按学校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上报隐患
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每次扣0.2分;进行安全检查不认真,且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发现1起扣0.2分
3.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单位内部无法轮功、传销、传教等现象;师生未发生违法、违规和违纪情况
4
单位内部发现法轮功、传销或传教现象的,发现1例扣0.2分;有师生违法、违规和违纪的,发现1起扣0.1分
1.4.2 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8分)
4.单位内部防火措施得力,无责任性事故
发生责任性重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重视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3
不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消防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每次扣0.5分;单位内部未进行消防教育和培训的扣0.5分;主动开展消防教育与培训工作,并将材料上报学校或在校园网上进行宣传的,每开展1次加0.1分
6.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单位内部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的,每次扣0.2分
7.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位
2
未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发现1人次扣0.1分;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发现1起扣0.1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党建、思想政治
及安全稳定
(150分)
1.4 安全稳定
(30分)
1.4.3 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
(5分)
8.安全教育到位,无师生发生校内外交通安全事故
2
对师生安全教育不到位的扣0.2分;在校园内冲坡等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现1例扣0.1分
9.重视车辆管理,配合学校主动做好本单位师生车辆管理工作
3
院系对车辆管理不重视的扣0.5分;车辆乱停乱放且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发现1起扣0.1分
1.4.4 户籍和征兵工作
(5分)
10.按规定及时完成学生户籍信息采集与户籍迁移工作
2
未按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新生户籍材料或办理毕业生迁移手续的,每发现1例扣0.1分;
11.重视征兵工作,组织工作到位
3
征兵宣传不到位扣0.2分;征兵政审不认真或不及时的,发现1例扣0.1分;报名校内征兵并参加体检的,每生加0.1分;报名参加征兵并录用的,每生加0.1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2 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250分)
2.1教学日常 管理
2.1.1教学计划
管理
1.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制订并上传等工作
90分
未按时上传,每延迟一天,每专业扣1分。返工的每个专业扣2分
2.按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开足本系应承担的课程,完成课程规定教学时数,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
每缺一门扣2分;未完成课程规定教学时数每门扣2分,私自调整教学计划一次扣3分。
2.1.2 教学运行
管理
3.重视考风考纪教育,合理安排监考
监考老师监考不严,每例扣2分。
4.按时上传教学任务且无遗漏、教师按时上传教学日历
未按时上传每人次扣2分,教学任务上传每遗漏一门课扣2分。
5.按时做好重修报名工作、教师按时上传学生成绩(含补考成绩)
未按时做好重修报名工作扣3分,未按时上传学生成绩每人次扣2分。
6.按时按规定做好命题工作
命题不符要求或未按时命题每人次扣3分。
7.按要求发动学生上网核对毕业生图像、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网上信息核对、及时报送学籍异动信息等
每项未按时报送扣2分。
8.按时保质征订教材
因系部工作失误,导致错、漏选教材影响开学教材的正常发放的,每门教材扣2分,不按时交征订单的每门教材扣1分。
9.落实好英语等级考试监考人员
未按要求落实监考人员每少一人扣2分
2.2 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
2.2.1 教学团队建设
10.教学团队建设
本年度有校教学团队建设点获6分
中期检查合格获9分
终期检查合格获9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2 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250分)
2.2 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
2.2.2 专业建设
11.品牌特色专业建设
80分
本年度有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获6分
校级中期检查合格获9分
终期检查合格获9分
12.校企合作专业建设
本年度有校企合作专业立项每个获6分
中期检查合格每个获9分
终期检查合格每个获9分
13.专业群建设
本年度有专业群立项每个获:校级6分,
省级12分
中期检查合格每个获:校级9分,省级18分
终期检查合格每个获:校级9分,省级18分
14.申报新专业
每申报成功获7分
15.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专业建设工作
每次加3分
(注:请提供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纪要、活动照片、活动小结等认定资料)
2.2.3 课程建设
16.精品课程建设
本年度有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每个获6分
中期检查合格每项获9分
终期检查合格每项获9分
17.校企合作课程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
本年度有此项目立项每项获6分
中期检查合格每项获9分
终期检查合格每项获9分
2.2.4 教材建设
18.工学结合教材立项
每立项一部教材获3分
19.工学结合教材出版
主编并出版一部教材获6分,每本经由教材科印发的讲义获2分。
20.精品教材
获校精品教材获3分
21.其它教材
获“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加6分,出版,加9分;省重点教材立项加6分,出版加9分;其它教材出版4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2 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250分)
2.2 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
2.2.5 质量工程
项目
22.被学校推荐至省、国家评审
分别加5分、11分
23.获省级、国家级立项
分别加6分、12分
24.质量工程项目获奖
获市、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获加3分;若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别,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将别,则分别加6、3、2分
2.3 教学活动成果
2.3.1 教学成果
25.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
30分
获市、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分别获6、3、2分
获省级特等、一、二等奖,分别加18、12、8分
获国家级特等、一、二等奖,分别加36、30、20分
2.3.2 教学竞赛
活动
26.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
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获3、2、1分
获优秀组织奖获2分
27.说课竞赛、说专业竞赛活动
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获3、2、1分
2.3.3 英语等级
考试
28.江苏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学年通过率
高于全校平均分加6分(不包含外语系);高于全省平均分外语系加6分
2.3.4其它加减分
项目
说明:1. 考核总分=教学日常管理分值+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分值+教学活动成果分值
2. 教学日常管理分值
3. 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分值 ,若没有系部考核分值超过80分(200×40%),则按实际分值计入考核总分,若有系部考核分值超过80分(200×40%),则以计入考核总分。
4. 教学活动成果分值计算参考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分值计算方法。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2 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250分)
2.4 教学督导工作
(50分)
2.4.1 院系督导工作
1.按时完成督导工作计划、总结
15
无工作计划、总结扣2分,未按时上交扣1分
2.对督导工作进行记录留档
无详细工作记录扣2分
3.积极开展督导工作研讨活动
无督导研讨活动扣2分
4.每学期各召开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
少一次座谈会扣2分
5.系部督导组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听课评课任务,确保听课材料的有效性
无效听课材料每人每次扣2分
未按时上交完成听课材料扣1分
无效是指:1.评分不客观2.出现记录雷同3.学生代写
6.对系部督导工作动态进行宣传
无本系部督导工作简讯扣2分
2.4.2 院系工作
效率检查
7.教师违反教学规定或造成教学事故
20
以督导室或职能部门查实的为准,教学违规每一例扣5分,一般教学事故每一例扣10分,重大教学事故每一例扣15分。
8.认真做好教研室工作
9.认真做好系部中层干部听课评课工作
无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扣2分
无工作记录、教学研讨活动各扣2分
无效听课材料每人每次扣2分
未按时上交听课材料扣1分
10.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工作
未按时完成,每延迟一天扣1分
漏评一个班级扣5分
班级参评率90%-95%扣2分,小于90%扣5分
2.4.3 状态数据
采集
11.认真做好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10
未按时完成,每个项目表延迟一天扣1分
采集表项中每出现1例无效数据和信息扣1分
2.4.4 特色工作
加分
12.对本系部教学秩序进行常规检查,有详细记录
5
13.系部督导工作有亮点、有特色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3 实验实训工作
(150分)
(记分规则:以得分最高的院系为满分,折算成百分制或规定的总分值)
3.1 学生能力培养
3.1.1 计算机等级
考试一级B通过率
1.学校平均通过率超过省平均通过率。超1-5个点加10分,超5-15个点加15分,超15个点以上加20分。
仅对电子信息系考核。
2.院系平均通过率超过省平均通过率。超1-5个点加10分,超5-15个点加15分,超15个点以上加20分。
对每个院系考核。
3.1.2 专业技能
竞赛工程
3.院系每举办1项技能竞赛得5分。
4.院系承办校级技能竞赛,每项得5分。
5.没有省赛项目的院系,组织有旨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大举措取得成效,酌情加5-10分。
6.建立长期竞赛集训制,每个院系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竞赛项目,获得立项并参加比赛的项目,每项得2分。(有项目不参加不得分)。
每超1项加2分。
7.技能竞赛成绩(指团体赛,个人赛奖分按相应等级的一半得分计):国家级政府或教育部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得40、36、32分;省级(政府或教育厅)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得28、24、20;获得市级政府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得分为24、16、12分。省级以上行业的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得20、16、12分。(说明:市级其他奖不计入部门考核,获奖等级由在立项的项目中认定。)
教师和学生在不同院系时,教师和学生的得分以该项所得分的一半计。
3.1.3 大学生
实践创新训练
计划项目
8.院系积极参与申报,获校级立项,每个项目得3分,在此基础上获得省级立项的每项再加2分。
9.当年验收的(指上年的项目)项目,验收合格,每项得2分。
3.1.4 毕业设计
质量
10.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抽查)。合格率100%,得基本分20分,合格率90%得15分,合格率80%得10分,合格率70%及以下得0分。
1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获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件得分依次为8分、5分、3分。
12.获省级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分。
每个院系抽10篇
3.1.5高级工
技能考核
13.院系针对普专班学生开展高级工(或相当于高级工)职业资格考证工作(10分),通过率超过10%以上时,每10个点加5分。
14.对口班各专业,必须在原来的基础上开展更高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未开展的扣10分,开展的加10分,通过率超过10%以上时,每10个点加5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3 实验实训工作
(150分)
(记分规则:以得分最高的院系为满分,折算成百分制或规定的总分值)
3.2 实践教学管理
3.2.1校内实验
实训室建设
与管理
15.完善实验实训室的设置,满足实践教学要求。(5)
16.完善实验实训管理队伍,实行实验室负责人的制度,职责明确,工作效率高。(5)
17.实施“6S”管理,实行保洁与班级结队制度,任务明确,环境整洁,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职业素养。(10)
18.实验设备保养到位,状态良好,记录齐全。(15)
由平时考核综合评分。
3.2.2 “2+1”顶岗
实习
19.“八明确”考核(9-10月):①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2分);②顶岗实习方案(5分);③对口率不低于90%(5分);④明确校企指导教师(2分);⑤建立班级QQ群和实习单位学生QQ群(2分);⑥建立学习单位小组(2分);⑦召开动员实习会,明确学生、指导教师的任务,明确考核要求(2分);⑧班主任与学生有联系,关心学生的生活情况(5分)。(25分)
20.“五落实”考核(11月-4月):①院系每两个月召开1次实习工作例会,每次得1分(5分);②指导教师远程导学,检查3次,每次检查有半数以上指导教师有新记录,得2分(6分);③每学期学生返校1次,每次2分(4分);④院系组织教师走访学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个点,其中外市2个点(10分);⑤参与学校交流会(2分)。(27分)
21.“四到位”考核(5-6月):①实习单位评定齐全(2分);②班级交流(2分);③院系总结按时提交(4分);④考核评比,获校级先进单位加3分。(8分)
说明:第1条按一学年的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合格的得基本分20分,不合格的得10分。其他按每次考核情况加分。
3.3 实践教学改革
3.3.1 实践教学
改革
22.积极实施项目化教学改革,每申报1门得10分; 2.积极优化、拓展实训项目,实验实训室利用率高。每申报1门得5分。 3.专业综合性实践项目开发,每申报1项得10分。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3 实验实训工作
(150分)
(记分规则:以得分最高的院系为满分,折算成百分制或规定的总分值)
3.4 实践条件建设
3,4.1 校外实训
基地建设
23.积极拓展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保持每个专业有5个以上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协议、合作项目资料齐全(20分)。2.每新建1个校外实训基地得2分;每建立1个深度合作的知名企业得10分。
24.每新建1个“校中厂”或“厂中校”得15分;每开发1个真实教学生产项目得10分。
说明:新申报专业当年不考核
3.4.2 校企合作
25.各系与省市行业协会建立密切联系,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5分)
26.建立教研室走进企业开展调研、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等工作机制,并有效开展相关活动(检查记录和成果)。(15)
3.5 其他
3.5.1 省级及以上综合实训基地建设申报
27.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有思路、有规划、有方案(10分)。
28.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立项的,每项获30分。
29.当年有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验收获得通过(30分)。
30.当年通过中期检查的得力15分。
本项目今年如有则纳入考核。
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目标和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
评分标准
备注
4 科研工作
(100分)
4.1 院系科研工作量
1.院系全体人员科研考核总分×/系总人数
80
按所有院系均分高低排列,最高分为80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4.2 纵向、横向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社会服务等到帐经费
2.机械系、电子信息系、化工系每系不低于 50万元
20
机械、电气、化工系每少25000元扣1分,每增25000元加1分
3.管理系、旅游系、艺术系每系人均不低于3000元
20
管理、旅游、艺术系人均每少150元扣1分,人均每增150元加1分
4.人文科学系、外语系、丹阳师范学院、体育部每系人均不低于500元
20
人文、外语、丹师、体育部人均每少25元扣1分,人均每增25元加1分
镇江高专科研工作量核定及量化计分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实现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管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供院系、部门科研工作考核使用。
第一章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
第一条 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
一、全体专任教师;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
三、在职脱产进修人员及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等人员。
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供院系、部门参考)
一、各类人员科研工作量应完成的基础分值(见表1)
表1 各类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
职称(或学历学位)
年分值
正高职称人员,博士(含在读博士)
120
副高职称人员,硕士(含在读硕士)
60
中级职称人员
30
助级职称人员
15
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含三年)的人员
其原标准分值的50%
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含一年)的人员
不计分
二、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表1中,职称与学历学位二者之间,按分值较高的职称(或学历学位)核定年分值。
第二章 科研工作量量化计分办法
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及计分标准
一、项目申报立项类:指经学校审定批准申报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级各类纵向项目。
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立项项目
(项)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科技部、教育部
重大项目/参与前3名
300/80
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项目分别在相应级别降一级;分会项目再降一级
主持省科技厅、省社科联或其它国家级项目/参与前3名
200/40
主持省级项目 /参与前2名
100/20
主持市厅级项目
50
主持校级项目
20
校校合作
项目(项)
参加合作本科院校立项项目(列前3位)
30
省级以上
项目
校企合作
项目(项)
参与企业重大项目研发(列前3位)
30
有批文、项目申报材料
二、科研经费类:指本校教职工承接各类纵向、横向课题获得的实际到账科研经费;或本校教职工自主研制、开发的产品在向校外进行成果(包括软件产品)转让中的到账经费。
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科研项目
经费(千元)
市级以上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社会服务等到账经费
2
三、项目及成果鉴定类: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经相应机构批准,同相应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鉴定的成果并出具的鉴定报告。
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项目、成果
鉴定(项)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科技部、教育部
重大项目/参与前3名
60/20
主持省科技厅、省社科联或其它国家级项目/参与前3名
40/15
主持省级项目/参与前2名
30/10
主持市厅级项目
20
主持校级项目
10
四、获奖成果类:指获得由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院级等各种成果及作品奖项,以当年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
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成果获奖
(政府奖)
(项)
国家级一等奖:主持/参加
1000/200
国家级参加者指前6名;省级参加者指前4名;
市级参加者指前3名
国家级二等奖:主持/参加
400/80
国家级三等奖:主持/参加
200/50
省级一等奖:主持/参加
300/80
省级二等奖:主持/参加
150/40
省级三等奖:主持/参加
80/30
获市、厅级一等奖:主持/参加
100/40
获市、厅级二等奖:主持/参加
60/20
获市、厅级三等奖:主持/参加
40/10
成果获奖
(非政府奖)
(项)
国家级一等奖:主持
120
成果获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奖项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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