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
(2002-2020年)
文 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引导全区城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区域开发建设行为,协调城市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城镇发展客观规律,立足区域和地域特点,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全区城市化进程,调整和优化城镇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取得区域整体发展的最优效益。
第三条 本规划是指导全区城市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开展区域项目布局、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本规划的范围是自治区行政所辖地域,规划期限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
第二章 城市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方针、目标、途径
第五条 城镇体系战略定位:全区城镇体系是以西安—兰州—银川—包头为中心的西北地区东部城镇体系网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最大的载体。银川市是全区城镇体系的核心,是西北部地区东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六条 全区城市化和城镇发展总体战略:从优化生态环境,发挥聚集效益出发,本着城乡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人口、产业向沿黄平原地区转移,向各级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合理聚集,提高城镇发展的集约程度,在全区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网络化、外向型城镇体系。
第七条 全区城市化与城镇发展的方针:在国家城市发展方针指导下,加速城市化进程,突出发展大城市,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银川市,积极发展地区性中等城市,合理发展县城,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
第八条 全区城市化与城镇发展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产业化发展带动城市化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梯度推进,走集约化和极核式发展道路。集中发展沿黄平原地区城镇和具有较大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城镇。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大中城市为主要依托和发展重点,带动和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化水平全面提高;坚持内涵和外延发展相结合,适度超前、合理布局,优化城镇结构,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质量;坚持环境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城镇建设发展与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生态工程紧密结合,以城市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再造西北秀美山川。
第九条 全区城市化发展目标分别是:
——总人口增长速度趋缓。2005年、2010年、2020年分别控制在600万、630万、690万以内。
——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以前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1.5个百分点,2005年达到40—42%,城镇人口(含城镇建成区内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一年以上暂住人口,下同)达到250万左右;2010年达到45—48%,城镇人口达到300万左右;2010—2020年,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202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55%—58%,城镇人口达到390万左右。
——城镇人均用地规模本着节约耕地原则进一步降低。规划近期城镇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中期120平方米,远期110平方米。
——城镇人口等级规模不断提高壮大。在现有一个大城市、一个中等城市的基础上,到2005年发展形成一个大城市(银川市)、两个中等城市(石嘴山、吴忠市);到2020年形成一个特大城市(银川市)、两个大城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两个中等城市(中卫市、固原市),设市城市市区城镇人口占全区城镇总人口比重达到70%以上。
——城镇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到2005年、2010年和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25平方米、33平方米和40平方米;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0平方米、12平方米和15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近期达到100%,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别达240升/日、270升/日和320升/日,燃气普及率分别达80%、90%和98%,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0%、100%和10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60%、90%和98%,人均公共绿地分别达7平方米、1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县城和县城以下重点中心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92%、97%和100%,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别达150升/日、180升/日和240升/日,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6平方米、8平方米和12平方米。到2020年,设市城市生态环境、主要基础设施及城市管理现代化程度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章 城镇发展时序、等级、规模与定位
第十条 规划期内,考虑到全区人口总量和行政地域面积较小的特点,城镇的发展主要立足现有城镇,依靠提高现有城镇经济、人口等要素集中度,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质量来实现城市化发展目标。到2005年之前,建议设置中卫市,全区设市城市达到7个,建制镇总数(含县城,下同)控制在70个,比2000年新增8个;到2010年之前,建议将贺兰、永宁设置为银川市辖区,将青铜峡设置为吴忠市辖区,将平罗设置为石嘴山市辖区,全区建制镇总数达79个; 2020年之前,建议设置盐池、同心市,中宁撤县设区,全区设市城市达到8个,建制镇总数达到88个。
第十一条 中心城市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未来应增强现有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积极、有序培育新兴中心城市,逐步形成“一核四极”的总体格局。
一核:银川市,为全区中心城市。
四极:
1,片区中心城市:石嘴山市(含平罗区)、吴忠市(含青铜峡区)、中卫(含中宁区)、固原。
2,县(市)域中心城市:灵武、盐池、同心、陶乐、红寺堡、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
3,县(市)域中心镇:望远、李俊、姚伏、宝丰、红果子、金积、峡口、崇兴、石空、鸣沙、宣和、镇罗、大水坑、韦州、三营、兴隆、沙塘等。
4,一般建制镇:
第十二条 完善和优化城镇等级规模体系。到2005年,在全区形成以银川市一个大城市,石嘴山、吴忠两个中等城市,固原、中卫、青铜峡、灵武四个小城市 ,十几个县城(区)和二十几个重点中心镇为骨干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到2020年,在全区形成银川一个特大城市,石嘴山、吴忠两个大城市,固原、中卫两个中等城市,灵武、盐池、同心三个小城市,三十几个县城(区)和重点中心镇为骨干的新型城镇等级规模体系,各城镇人口规模有明显提高。
2020年全区城镇人口规模等级一览表(万人)
规模等级
数量(个)
城镇名称
特大城市(>100)
1
银川(100)(含贺兰、永宁两区)
大城市(50-100)
2
石嘴山(55)(含平罗区)吴忠(50)(含青铜峡区)
中等城市(20-50)
2
固原(28)、中卫(25)
小城市(镇)(<20)
91
其
中
10-20
2
灵武、盐池
5-10
5
同心、红寺堡、海原、西吉、隆德
2-5
20
陶乐、泾源、彭阳、望远、李俊、姚伏、宝丰、红果子、金积、峡口、崇兴、石空、鸣沙、宣和、镇罗、大水坑、韦州、三营、兴隆、沙塘
<2
64
(略)
第十三条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集中力量,突出发展建设银川市。银川市是全区城镇体系的核心,是西北地区东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自治区首府,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规划期内应拓展银川市发展空间,壮大城市规模,积极稳妥地开展撤县设区工作,打开城市向东发展通道,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大幅度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扩大人口规模,力争在2020年以前,市区城镇人口达到100万,跨入特大城市行列;创新经济及投资环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育石油天然气、生物制药、新材料、高新技术、农副产品加工及机电一体化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房地产、旅游产业以及金融、信息、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湖泊湿地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树立城市建设的精品意识,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沿承历史文脉,成为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十四条 按照“挖掘潜力,夯实基础,吸纳人口,壮大规模,完善功能,增强集聚力”的原则,积极发展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四个区内地区性中心城市。
——石嘴山市区纳入平罗后,其主要职能是以发展高耗能、新材料加工及农村产品加工业为主,商贸、旅游业发达的自治区北部中心城市。
未来石嘴山市要提升传统基础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突出发展重化工、精细化工和特色冶金工业,加快河滨工业园区、新材料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城市结构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到2020年,市区在纳入平罗后,人口规模达到55万,进入大城市行列,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新材料研究、生产基地和宁、蒙接壤地区具有较强辐射吸引力的园林化中心城市。
——吴忠市(含青铜峡区)为银南地区中心城市,是以发展机械、电力、冶金、食品、医药工业和商贸、旅游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
未来吴忠市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传统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上,突出重化工、能源和食品工业,增强城市的整体实力。加快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一体化建设步伐,力争到2005年市区总城镇人口达到中等城市规模,远期进入大城市行列。
——固原市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业和旅游业为主的自治区南部中心城市。
固原市要结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大生态移民力度,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的建设,建设成为南部山区交通、商贸、文化中心,力争到2010年,市区城镇人口达到中等城市规模。
——中卫市区纳入中宁后,城市主要职能是:西北地区东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水电基地,享誉海内外的枸杞之乡,以发展高耗能工业、商贸、旅游业为主,是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具有特殊战略意义的自治区西南部中心城市。
未来中卫要充分利用优越的交通条件和丰富的能源、水利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建材、造纸等优势产业,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建设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水利、水电开发基地和旅游商贸城市,力争到2010年市区城镇人口达到中等城市规模。
第十五条 完善城市结构,积极、合理建设小城市。
——灵武市为银川市下属县级市,主要职能是:自治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以发展重化工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旅游为主的小城市。
——盐池市为远期规划建制市,主要职能是:自治区东部对外联系的窗口,是以发展畜产品加工、制药、商贸业为主的市域中心城市。
——同心市为远期规划建制市,其主要职能是:宁夏中部川原与南部山区联系的纽带,商贸发达、民族特色鲜明、并具旅游业发展前景的市域中心城市。
第十六条 择优培育和建设小城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选择有重点地推进小城镇建设,防止低水平分散和重复建设。集中发展县城和区位条件好、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积极培育工矿型、交通枢纽型、商贸型、旅游型、卫星城镇型等类型多样、特色突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小城镇。把合理集聚乡镇企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繁荣小城镇经济;加大投资力度,重点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小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
全区规划重点发展27个小城镇,即陶乐、红寺堡、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等7个县城;望远、李俊、姚伏、宝丰、红果子、金积、峡口、崇兴、鸣沙、宣和、镇罗、大水坑、惠安堡、韦州、三营、兴仁、兴隆、古城、沙塘、泾河源等20个县以下建制镇。
第四章 城镇空间布局
第十七条 本规划期内,全区以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交通主干线为依托,重点构建两级城镇发展轴带。引黄灌溉区包兰铁路、109国道沿线为城镇主轴带,这条轴带的中部区将逐渐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的城镇群体;宝中铁路(101省道)和太中铁路(银定高速公路)沿线为两条城镇发展二级轴带。
第十八条 根据地域差异和城镇体系发育程度,全区划分为城镇群发展区、点轴发展区和点状发展区三种城镇空间发展类型。
——城镇群发展区包括银川、石嘴山两市市域和吴忠市大部分市域,是全区自然条件最好、区位最优越、交通最发达、经济实力最强、城镇最密集且呈现群体发展态势的地区,应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地区和南部山区生态移民迁入地区。本类型区应加强城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和壮大城镇群的实力,提高整体竞争力。银川与灵武、吴忠、青铜峡城市组群发展应相互呼应,逐步融合,向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的都市区方向发展。
——点轴发展区包括中卫和固原片区109国道、包兰铁路、中宝铁路沿线以及银川—吴忠片区的盐池307国道沿线,城镇依托交通干线呈现点轴发展态势。该区应重点发展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城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层次推进,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点状发展区包括南部山区和同心、盐池远离交通干线,城镇密度较低呈零星分布的地区。这些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交通相对不便,应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环境容量限度,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积极培育区域核心城镇,引导人口向少数中心城镇聚集并有计划地外迁人口,减轻环境压力,走集中、特色发展道路。
第十九条 根据城市与区域发展关系紧密程度和中心城镇的辐射吸引范围,全区划分为四大经济片区,即以银川为中心、以吴忠为副中心的银川—吴忠经济片区,它由银川市区、贺兰、永宁两县、灵武市和利通区、青铜峡市(区)、盐池县共同构成;以石嘴山为中心,由平罗、惠农、陶乐三县(区)和石嘴山市区构成的石嘴山经济片区;以中卫为中心,由中宁、同心、中卫3县(市)和红寺堡灌区构成的中卫经济片区;以固原为中心,由隆德、西吉、海原、彭阳、泾源五县和原州区构成的固原经济片区。要强化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逐步实现城市、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城乡共同繁荣。
第五章 城镇体系分区发展策略
第一节 空间组织策略
第二十条 银川—吴忠片区是自治区核心区。本区要面向国内外,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实施“优二兴三”战略,农业要向郊区型、生态型、产业型转化,工业要搞好转型、升级、换代工作,在市场主导下向效益型转移。银川片区要率先实现经济腾飞,成为全自治区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区;针对部分地区生态恶化问题,要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划定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的生态保护区,对生态敏感区实行严格的禁牧禁垦制度,逐步将分散布局的农牧居民点就近向中心城镇集中。
银川周围城镇空间组织应从建立都市区圈层的角度统筹规划布局,影响范围将突破现行行政管辖区域而纳入吴忠市部分地区。全片区依托交通网络,沿109国道沿线形成城镇发展主轴带,在包兰铁路、110国道—204省道、307国道、211国道沿线形成四条二级发展轴带。沿黄灌区城镇以群体发展为主,东部盐池则依托交通线点轴发展。银川市区为经济区主中心,吴忠市区纳入青铜峡区以后承担片区副中心的职能,灵武、贺兰、永宁、盐池为二级中心,望远、李俊、崇兴、立岗、金贵、洪广、金积、峡口、磁窑堡等重点中心镇为三级中心。
规划期内,要重点做大做强银川市。增强银川作为西北地区东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功能和定位。要加强利通区和青铜峡的一体化发展进程,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衔接。要加强对片区城市空间布局的宏观管理。在城市发展主要方向和发展轴带主要节点形成高密度的城市建设空间,在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和协调区内应降低建筑密度和高度,在城镇周围广大地域重点体现绿色生态建设,切实保护好耕地并利用农田、山林、水系和湖泊湿地等形成永久性绿色空间和生态保护区。
第二十一条 石嘴山片区是自治区北部重要的工业基地,预测到2010年全片区人口和GDP两项指标分别占全自治区的12%和18%。本片区未来应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农业资源丰富、工业基础好、对外交通便捷、城市化水平较高等诸多优势,深化第二产业结构调整,从目前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逐步过渡到与加工工业并重,进而向深加工工业为主的方向转化,同时加大对轻工业的扶持力度,扭转轻重工业失衡状态。加强对区域“三废”集中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要在巩固城市化水平较高发展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石嘴山片区城镇依托交通干线以群体发展为主,重点发展石嘴山和各级中心城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109国道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带,汝箕沟—崇岗—西大滩—姚伏—通伏线、110国道、河东公路、包兰铁路沿线为二级发展轴带,点轴布局,带状发展。石嘴山市区(规划平罗纳入市区、惠农与石嘴山区合为一体)为一级中心城市,惠农、陶乐构成二级中心,宝丰、红果子、姚伏、太西、黄渠桥等重点中心镇为三级中心。
要逐步调整石嘴山市城市布局结构,拓展大武口区和石嘴山区的地域发展空间,协调和理顺大武口区与平罗县及隆湖吊庄开发区、石嘴山区与惠农县空间发展和规划建设管理关系,大武口区和平罗县城、石嘴山区和园艺镇应朝着有利于一体化的空间方向发展。要控制和弱化石炭井城市建设,并逐步向大武口转移搬迁。
第二十二条 中卫片区是自治区南、北部及宁、甘两省联系的重要纽带,人口和GDP预计到2010年将分别占全区16%和10%。本片区应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加大沙漠化、盐渍化及城市“三废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建设大柳树水利枢纽、沙波头水利枢纽、引黄灌区节水改造、退耕还林还草、太原—中卫铁路及叶盛—中卫—兴仁、中卫—营盘水、中宁—固原高等级公路等大型区域基础设施。加强对中心城市中卫的倾斜性投入,重点充实、提高中卫的综合实力,建设成为带动全片区乃至南部山区部分县镇经济增长的核心。
中卫片区城镇依托交通线呈点轴形态发展。以包兰铁路和中宝铁路沿线为经济与城镇发展的主轴带,省道201和红寺堡—兴仁一线为两条二级轴带。以中卫为主中心,中宁、红寺堡、同心为次中心,韦州、石空、宣和、鸣沙、镇罗为三级中心。加快推进中宁县城和石空镇区的一体化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固原片区是自治区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地区,人口和GDP两项指标到2010年将分别占自治区的26%和6%。
本片区应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稳定解决温饱与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政府行为与发挥市场机制四个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发展。应根据环境容量,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下大力气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人口扶贫迁移为契机,促进生态敏感脆弱地区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自治区沿黄平原地区转移,向片区中心城镇集中,以城市化带动地区脱贫致富,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大力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以退耕还林、荒山荒地绿化、天然林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水土保持,建立生态型土地利用方式,重点建设和保护好六盘山和南华山自然保护区。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尽快修通中宁—固原高速公路,提高309国道和201省道路面等级。进一步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和旅游业,充实提高固原城市的经济实力和建设水平,建设成为带动南部山区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城市。
固原片区城镇在山区呈点状布局,沿国道、省道交通干线逐渐向点轴布局形态发展。以中宝铁路(省道101)沿线和国道309沿线为主要发展轴带,省道201、国道312为二级发展轴带。固原市区为全片区中心,其余五个县城为二级中心,三营、兴仁、兴隆、沙塘、古城为三级中心。
第二节 建设控制策略
第二十四条 建设控制的原则是:引导和管制区域城镇开发建设,促进城镇体系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发展相协调。
全区在建设控制方面划分为城镇建设发展区和城镇建设控制区两类区域,分别提出不同的建设控制要求。城镇建设发展区是指城镇发展的重点地区,为人口和非农业密集区,是城镇规划发展的地域空间,包括不同类型发展区(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区、点轴发展区、点状发展区)、城镇建设区、城市开发区、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城镇建设控制区是指城镇发展和建设活动必须受控制和管制的地区,具体包括农业生产区、林业生态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第二十五条 都市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要开展银川都市区的规划,合理组织都市区的空间形态,统一规划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和保护城市外围的湿地和水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其作为优秀旅游城市和西北地区东部中心城市的功能。规划布局要处理好新区和老区的关系,处理好城郊结合部用地功能与建设管理的关系,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各组成要素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塞上江南、回族风情、西夏古都”特色风貌塑造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互融合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城镇群发展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在市(县)域城镇体系和各市(镇) 总体规划中要求对城市规模、用地发展方向、重大设施建设安排做出明确规定。从有利于区域共同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工业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出发,强化地域城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注重相邻城镇之间发展的相互照应,合理确定产业类型和用地布局,突出城镇的职能特色,避免资源环境开发的恶性竞争;区域城镇空间形态宜采用组团状,以大面积绿化带加以分隔,防止沿交通干道“线状”延伸;重视各城镇间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良好的城市外围绿色空间;银川、吴忠、青铜峡、灵武等城镇密集分布区域要充分发挥空间距离近、联系密切、优势互补的有利条件,组织好城镇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作到设施共享,相互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十七条 点轴发展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着重处理好对外交通与城市空间结构的关系,充分利用交通干线加强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避免对外交通在城市中穿越,严禁沿交通干线两侧布局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沿交通干线建房的红线距离。
第二十八条 点状发展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发挥聚集效益,进行开发性移民,促使居民“下山出沟”,向中心城镇集中,控制城镇数量的增长,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水平。
第二十九条 各类开发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教园区、实验园区等的规划建设要符合城市总体布局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农村工业园区要依托中心镇进行建设。要从区域范围综合论证并严格控制开发区的设立,避免盲目圈地,浪费土地资源。开发区用地规模一般不超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第三十条 乡镇地区城镇建设控制要求:应符合基本农田保护及城市发展生态要求,走集约化发展之路。农村居民点应集中联片建设,统筹安排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企业一律向农村工业园区集中,严禁分散建设。
第三十一条 城乡结合部城镇建设控制要求:建设用地和各类开发活动必须纳入城镇规划统一管理,成片开发建设,对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严格控制土地使用权流转,严禁变更使用性质。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房屋建设档次,与城镇建成区保持协调和统一。
第三十二条 农业生产区保护控制要求:农业生产区主要是指以农业经济生产为主,兼营林、牧、副、渔和果菜的广大农业地区。要严格贯彻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林网化工程建设,强化农业生产区环境保护,严禁污染农业的经营开发活动。村镇建设用地占农业生产用地的比例应控制在3%以下。
第三十三条 林业生产区保护控制要求:林业生产区主要是指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天然林区和云雾山草原保护区以及其它林地。应重点保护现有植被,加强植树造林,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规划远期森林覆盖率达到16%。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中,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有旅游度假功能的森林公园,房屋建设开发用地应低于总用地的1%,不是旅游观光的林草生态区,房屋建设开发用地控制在总用地的0.1%以下。
第三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保护控制要求:自然保护区主要是指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的区域。严禁在保护区内和附近兴建工厂和污染型设施,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内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区内的村庄居民点应逐步搬迁到保护区以外地区,有旅游观光功能的自然保护区,房屋建设开发用地应控制在总用地0.5%以下。
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控制要求: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核心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以及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防止风景区“城镇化”现象。
第三十六条 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控制要求: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指为城镇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资源的水源地和保护区,包括分布在城镇周围的水库、泉水、地下水汇集区和赋存地带。严禁各类污染源进入城镇水源地及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水源地开发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应低于0.5%。不同城镇共有的水源地开发建设应由不同城镇的共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各自为政,无序、恶性开发。跨市县域的水源地开发建设由所跨市县的共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生态环境脆弱区保护控制要求:生态环境脆弱区主要指黄土丘陵水土流失区和沙漠化地区。要加强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治理工作,鼓励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大力发展干果经济林、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严禁在本区域内搞大规模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禁止在本区域大于15度的坡地上开垦耕地。逐步搬迁村庄居民点,大幅降低区域内人口密度。
第三十八条 依据自然、经济、社会等综合条件,全区划分为优先发展、适度开发、重点保护三个区域开发类型。
——优先发展地域。包括城镇建设发展区、农业生产区,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最好的地区。应采取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利用率,形成无污染、集约型资源利用模式。
——重点保护地域。包括生态环境脆弱区、林业生产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应通过资金和粮食补贴,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搬迁移民等工作,严禁进行城镇建设,把区域内人为开发活动减少到最低程度。
——适度开发地域。包括优先发展和重点保护地域以外的广大地域。应贯彻开发和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城镇,合理开发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六章 经济结构调整与城镇发展
第三十九条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国际发展趋势,把握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增强与东部区及周边省区 的经济合作与互补发展。合理利用区内外资源和市场,确保城市化的资金来源和积累。
加快全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优化一、二、三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改造制造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和工业经济增长中的科技进步贡献份额,促进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协调发展。
第四十条 加快科技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以银川为中心的新技术开发工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权和先进水平 的高新技术开发基地;石嘴山地区要加快推进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提高传统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经营水平;南部山区要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第四十一条 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作物,组织生产、加工、流通和外贸紧密联系的产业化体系。
利用本区优势作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在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固原等城市周围建立都市型农业区。
第四十二条 加快发展旅游服务、信息服务、房地产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体系。以各级中心城市为依托,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全区内外互联,互通和共享。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实行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完善以中介为主体的服务体系。
第四十三条 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旅游资源为基础,旅游城市为依托,形成旅游产品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商品特色化、环境生态化的旅游产业体系,使旅游业成为带动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
集中力量,以银川为中心,以黄河旅游带为主轴,以沙湖、青铜峡、金水、沙坡头景区为支柱,重点建设沿黄旅游走廊,积极开拓六盘山地区旅游网络。
促进旅游经济与城镇建设互动发展,建立相互协调的旅游城镇网络,强化银川市作为全区旅游服务中心和中卫、泾源、沙湖、灵武、青铜峡、中宁、固原作为旅游增长极或旅游节点的功能。
第四十四条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好城市的产业布局调整。围绕中心城市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发挥龙头产业对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积极吸引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城市投资置业,促进二、三产业向城市集聚;乡村企业要向小城市集中,避免分散重复建设。
第七章 资源开发与城镇发展协调对策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四十五条 针对土地资源开发中结构不合理、垦殖率过高、生态问题严重、用地浪费等问题,规划期内在土地资源开发中应降低土地垦殖率,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进一步治理沙化、盐渍化等灾害,优化土地资源。
第四十六条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注重节约耕地,提高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率,防止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盲目扩大城市用地规模的不良倾向。近期城镇建设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125平方米以下,远期控制在110平方米以下;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严格执行先核发规划许可证,后批地的法定程序。
第二节 水 资 源
第四十七条 现状及规划设市(区)城市中,青铜峡、中卫、中宁、平罗用水条件较好,基本满足远期需求。其它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缺水问题,尤以石嘴山缺口较大,灵武、盐池还存在水质不达标问题。要采取建设新水厂,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迁出用水大户,加强水质处理,实施严格节水等应对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十八条 规划期内,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应加大对水利工程设施的投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有条件的城市应建中水利用系统。重点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强对污水资源化的研究。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协调好跨地区供水问题。根据水资源条件,发展或控制城镇人口规模,进行产业布局调整。
第三节 旅游资源
第四十九条 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布局是:一个中心,即银川市区;两条发展带,即沿黄河旅游主轴带、沿中宝铁路副轴带;三个增长极,即银川、中卫、固原;五个节点(旅客集散地),即沙湖、青铜峡、灵武、中宁、泾源;五个旅游区,即银川旅游区、沙湖旅游区、沙坡头旅游区、六盘山旅游区、吴忠旅游区。近期要集中力量,以银川为中心,以黄河旅游带为主轴,以沙湖、金水、青铜峡、沙坡头景区为支柱,建设沿黄旅游走廊。在此基础上,逐步开拓沿中宝铁路旅游带,健全六盘山景区旅游网络。
全区建立三级旅游基地。一级为银川市区,是服务全区的主枢纽;二级为银川、中卫、固原,是旅游增长极和枢纽城市;三级为沙湖、灵武、青铜峡、中宁、泾源,是旅游节点和集散地。
第五十条 逐步将旅游业作为全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第三产业发展。通过旅游开发,带动城镇发展,同时,通过重点抓好旅游职能突出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与主要景区之间的交通状况,改善城镇的旅游接待条件,提高旅游区知名度和旅游收入。银川作为主中心,应按照旅游城市的标准着力完善作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各项服务设施;中卫要利用自身优越的交通条件和独特的旅游资源使其成为宁夏旅游业一大增长极;固原市和泾源县城应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尤其是与西安、兰州联系的公路建设,拓宽与西安、兰州、平凉等地的旅游网络;沙湖可依托西大滩镇发展成为旅游集散基地;灵武应依托河东机场,建设和完善临河镇基础设施,为金水旅游区提供服务;青铜峡要改善作为接待窗口的车站区环境和风貌,加强车站与主要景区的交通联系;中宁和固原应充分利用交通优势,强化旅游集散功能,提高区域性服务水平。
第八章 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协调对策
第五十一条 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的历史机遇,通过退耕还林、还草、治理荒漠化及强化城镇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使全区生态环境恶化和环境污染趋势得到遏制,使能源及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及布局趋于合理,使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更为协调。
第五十二条 全区规划近期和远期造林面积分别达到7310和29261公顷,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11%和25%;水土流失累计治理面积16240和22908公顷,治理率分别达到70%和100%;沙化、荒漠化治理面积分别达到6900和11995公顷,治理率分别为43.1%和75%;农村桔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100%,生态农业县建成6个和12个;城镇绿地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35%,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79%和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和100%,垃圾处置率达到78%和100%;工业“三废”处理达标率达到70%和100%,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达到80%和100%;环保投资占GDP比例分别达到0.91%和1.5%;全区城市环境空气TSP、SO2、NOX 3项指标分别达到0.30、0.050、0.040和0.20、0.043、0.040。
第五十三条 为实现生态环境与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全区要控制总人口增长速度,合理布局城镇,以城市化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集中,减少过多人口和分散建设活动对环境形成的压力;加强对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业种植区、林牧业地区、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划定禁止城镇建设开发的永久性保护区域,确定生态敏感区与城镇建设用地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在城市内部及外围地区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确定禁止城镇建设开发的永久性绿地和绿化隔离带;加强城镇环境卫生和空气、噪音、水体污染的综合整治,全面实行城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制度、建设项目工程设施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等制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类型结构和布局结构,严禁在城镇建设国家明确禁止的污染工业项目,对城镇中的污染工业实行集中布局和统一治理。
第九章 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协调对策
第一节 交通运输建设
第五十四条 抓住西部大开发难得机遇,提升宁夏交通在区域交通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发展公路交通为重点,以完善铁路建设和机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天然气管道建设为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实现「十五」加速发展、远期高速发展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第五十五条 集中力量抓好公路干线、银川航空港、银川和中卫铁路枢纽的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枢纽、以“X”型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主骨架,以“三纵六横”公路为主干线的交通运输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快速、安全、先进、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近、中期内在铁路运输方面完成中太铁路修建、包兰铁路改造、中宝铁路改造等项目,并促进中西铁路的修建;在公路运输方面加速国道主干线及“X”型公路主骨架高等级公路及银川—武汉西部大通道区内段建设,完善区内公路干线网,加强乡村公路、国防公路和枢纽站的建设;民航方面要完善河东机场,加快建设固原支线机场;管道运输方面规划建设武威经中卫、盐池向东出境的天然气管道,并建吴忠支线,对陕北到银川管道进行加压改造。
第五十六条 银川—吴忠片区应突出辐射型和转口型交通体系建设,石嘴山片区应突出辐射型和通道型交通体系建设,中卫片区应加强转口型和通道型交通体系建设,固原片区应加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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