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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绿色贸易壁垒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大障碍。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产生中存在很强的被动性,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和程序不健全且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过程中协调性也差。应当促使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完善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趋势。同时借鉴它们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体系。积极应对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挑战。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正视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正视环境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充分认识到我国在环保与贸易之间法律协调的欠缺,趋利避害,将环境措施的贸易影响纳入环境立法中,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并合理利用绿色贸易壁垒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TBT;SPS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Green Barrier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major obstacle to international trade. Green Barrier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is passive in the process of its creation. Its legal system and procedures are not perfect and lack of the necessary transparency. Coordination among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is alse poor.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trend that developing countries participate i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widely, improve their Green Barrier and narrow the gap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We should learn from their experience, improve our system of Green Barrier and actively deal with foreign Green Barrier. Faced with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brought about, we should envisage the existence of green trade barriers,envisage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measures to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realize the lack of coordination of law betw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rade. In the meantime, we should put the trad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measures into the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take the active countermeasures, and use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to preserve ou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Key words Developing Countries; Green Barrier; TBT;SPS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第1章 绪论 1
1.1 课题背景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 研究内容 2
第2章 绿色贸易壁垒 4
2.1 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4
2.1.1 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4
2.1.2 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 4
2.1.3 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5
2.1.4 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因分析 5
2.2 绿色壁垒带来的影响 6
2.2.1 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受害者 6
2.2.2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6
第3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8
3.1 绿色贸易壁垒被动性较强 8
3.2 绿色贸易壁垒体制不健全 8
3.2.1 法律体制不健全 8
3.2.2 设立和实施程序体制不健全 9
3.2.3 管理体制不健全 9
3.3 普遍缺乏透明性 10
3.3.1 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立缺乏透明性 10
3.3.2 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缺乏透明性 10
3.4 协调性差 10
3.4.1 双边和多边合作很少 10
3.4.2 参与国际合作者寡 10
第4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 12
4.1 发展速度会加快 12
4.1.1 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12
4.1.2 技术的进步加速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12
4.1.3 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加速了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12
4.2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会逐渐缩小 一三
4.3 绿色贸易壁垒会越来越完善 一三
4.4 国家间的合作会不断加强 一三
4.4.1发展中国家间的内部合作会加强 一三
4.4.2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外部合作会加强 14
4.5 更多地利用WTO机制解决争端并争取国际组织的援助 14
第5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启示 一五
5.1 完善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各项具体制度 一五
5.1.1加强和健全绿色技术标准达成与国际标准接轨 一五
5.1.2完善绿色认证制度 一五
5.1.3建立禁止污染转移制度 16
5.1.4完善绿色包装制度 16
5.2 以法律形式硬化我国绿色贸易壁垒制度 16
5.3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 16
5.3.1加强区域合作 16
5.3.2加强国际合作 17
5.4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17
5.5企业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17
5.5.1企业需具国际化眼光 17
5.5.2同类企业间加强合作 17
5.5.3企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八
结论 19
参考文献 20
致谢 21
附录A 22
附录B 25
第1章 绪论
1.1 课题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平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与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机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某一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并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
绿色贸易壁垒本来是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的共生物,它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限制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威胁人类与动植物健康的贸易活动,其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来减轻其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讲它并不具有贸易壁垒的特征,但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政府对贸易的干预不断加深,当某些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要求,以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就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直接导致社会经济基础薄弱,环保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遭遇重重困难。实施以来,引发的贸易摩擦,贸易冲突日益增加,破坏了双边和多边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绿色贸易壁垒概念的界定,学界目前尚无共识。有人认为“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种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为名,通过蓄意制定一系列苛求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进程中,随着传统贸易壁垒的逐步弱化,绿色贸易壁垒正在迅速成为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已经越来越成为有些国家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一部分。”有人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为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性标准和法规,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或禁止的贸易保护措施。”有人认为所谓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外国商品制定过分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所能接受的环保标准,或比本国商品的环保标准要高的双重标准,从而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进口的贸易障碍。”亦有学者指出“所谓绿色壁垒,又被称为环境壁垒、绿色保护主义。目前国内学者形成了两种观点,其一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境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和烦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程序,实施环境标志制度以及课征环境进口税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通过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准入条件作为限制进口的手段,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演变为环境壁垒,或称绿色壁垒。”
虽然以上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认识尚无统一说法,但在本质上却并无区别:绿色壁垒是一个具有负面意义的概念,其实质是推进贸易保护和限制进口。绿色壁垒确实具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对我国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这不能成为过分夸大绿色壁垒的负面影响而忽视其正面效应的理由。从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机理来看,贸易保护虽然是促使绿色壁垒产生的因素之一,但决不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密不可分,其根本在于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不能忽视或轻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正面功效。虽然“壁垒”一词在WTO语境下具有谴责的意味,但仍应将绿色贸易壁垒理解成一个中性概念,应该从两方面辩证地来看待它。一方面,不能否认绿色贸易壁垒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阻碍作用,其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一种新手段;另一方面,更应重视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促进作用。因为从本来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柄“双刃剑”,但我国学者大多在负面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忽视或轻视了其正面效应。这势必会导致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抗拒和排斥心理,从而不利于我国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亦会造成在采取应对策略时主次不分、轻重不明。因此,很有必要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
1.3 研究内容
本文围绕绿色贸易壁垒这一核心,全面分析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系统的总结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深入的研究发展中国家绿色壁垒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从中得到的一些启示。
第2章 绿色贸易壁垒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一种新的贸易保护策略——绿色贸易壁垒随之而来,绿色贸易壁垒是近年来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的重要贸易保护措施之一。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深受绿色贸易壁垒之害。
2.1 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2.1.1 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环境保护为借口,对来自外国的产品加以限制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广义的绿色壁垒是指为保护资源环境,动植物及人类的健康,而采取的客观上对贸易产生某种限制或障碍作用的措施。包括确实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措施和借口保护环境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
狭义的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对外国商品制定的高于国际公认或大多数国家所能达到的环保标准,或比本国商品更高的环保标准,即推行双重标准,从而对来自国外的产品进行限制或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通常是一国对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设置障碍,限制其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是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2.1.2 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
从各国形形色色的绿色贸易壁垒来看,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外在表现的合理性。以保护资源环境和动植物及人类健康为由,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对贸易施加影响。这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国内民众来说,都符合人们的环保心理,具有合理性。
(2)行为上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相比,绿色贸易壁垒的显著不同之处在于,有一系列公开的国内法律、法规和环境制度,甚至有国际法为依据。
(3)保护对象和内容的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中的环境措施的保护对象涉及产品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到回收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在保护内容的范围上也越来越广。
(4)保护方式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借保护资源环境和动植物以及人类健康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所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与传统的进口数量限制、出口补贴等非关税壁垒相比更加隐蔽。进口国通过变化多端的越来越严格苛刻的各种环境标准,繁琐复杂的检验手续等手段,使出口企业难以及时应对或无法应对,从而达到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
(5)价值取向上的偏袒性。许多国家在制定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政策,法律法规时,主要依据的是本国的资源,环境技术条件和国内生产者的水平。很少考虑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现状,有些环境标准甚至是专门针对某些出口国的出口商品的而制定的。因此,这些环境措施隐含着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往往只有利于本国企业而不利于外国出口商,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2.1.3 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1)绿色关税制度。(2)市场准入制度。(3)绿色技术标准制度。(4)绿色环境标志制度。(5)绿色包装制度。(6)环境卫生检疫制度。(7)补贴制度。
这些环境保护措施本身不是绿色贸易壁垒,只是利用这些制度,规范条件派生出不合理的环境标准及据此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2.1.4 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因分析
(1)自然环境因素。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高速增长,而自然界却在经历着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灾难,并最终开始反作用于人类自身。因而人们不得不开始反思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这是绿色贸易壁垒出现的自然环境基础。
(2)价值观念因素。人们对不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逐渐增长。消费者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促进了各国的环保投资额不断增长,环保产业已经构成某些发达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热点和重点。这是绿色贸易壁垒兴起的社会环境基础。
(3)政治因素。各种绿色组织及绿色政党的不断出现,逐渐成为一股政治力量,环境保护政策被纳入到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体系中去,从而使环境问题政治化。这就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贸易发展发生紧密的联系,为以保护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提供了政治环境基础。
(4)环保标准因素。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环境保护的能力大小不同,制定的环境标准自然也高低不同等。这就为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条件。
(5)环保国际化因素。环境和贸易问题是一个复杂且难以处理的问题,关系到各国的切身利益。各国都从维护本国利益出发,谋求有利地位,虽然多次谈判,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贸易和环境相关的多边条件中条文语言含糊,含义较宽,可操作性不强,为缔约国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国际法依据。
2.2 绿色壁垒带来的影响
2.2.1 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受害者
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是:出口货物因被允许自由地输入进口国,但也应允许进口国在边境征收关税。而“非关税壁垒”是除了关税以外的所有贸易保护措施的总称。“绿色壁垒”正是这样一种非关税形式的限制贸易自由的手段,其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出现,但真正目的是限制其他国家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进入。
国际贸易是建立在成本差异的基础上,比较优势理论一直是国际贸易产生并发展的基本理论。原来“经济全球化”和WTO推行的自由贸易,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实现自己的优势,从而使本国的经济得以发展。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态度历来都是很矛盾: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如始终落后的化,就难以作为成熟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发达国家就不能从中牟利;另一方面如果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的话,又会成为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虽然WTO在降低关税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同时发达国家开始运用非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发达国家的非关税壁垒更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歧视性,往往以“科学”,“环保”等耀眼的光环为借口。
2.2.2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1) 对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
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运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
(2) 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染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了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
(3) 对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
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也将作大幅度调整。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及附加费用的增多,将使我国目前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因此受到影响。
(4) 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之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
第3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3.1 绿色贸易壁垒被动性较强
首先,在出口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被动产生的。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设立了严格复杂的绿色技术标准和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一旦不能达到要求,就会被拒绝进口。二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标准和检测手段等水平较低,其产品往往达不到发达国家的进口要求,从而蒙受了巨大的贸易损失。为了摆脱这种出口困境,发展中国家被迫建立自己的绿色技术 标准,绿色认证和绿色包装等制度,以使自己的产品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而保证出口。其次,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的限制发达国家的出口,发展中国家也被动地设立了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缺少绿色壁垒,发达国家大量的符合绿色要求的产品,涌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严重冲击了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业,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健康带来威胁。从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和人民健康出发,发展中国家迫于压力也开始设立了一系列绿色贸易壁垒。再次,在全球绿色壁垒统一趋势加强的大环境下,发展中国家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以绿色技术标准为代表的绿色贸易壁垒正朝全球统一的趋势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起步晚水平低,在很多方面缺失严重。再加上再制定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游戏规则”中也缺乏参与和决策的机会,使得它们不得不被动接受发达国家设立的绿色贸易壁垒。最后,发展中国家经常为了获得援助被迫接受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以环境标准为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达,需要外国政府或一些国际金融组织的援助。而这些国家或组织在提供经济援助的时候,就会借机要求发展中国家采用很高的环境标准,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获得经济援助,往往被迫采用发达国家等提出的高环境标准。
3.2 绿色贸易壁垒体制不健全
3.2.1 法律体制不健全
发展中国家至今都没有把绿色贸易壁垒的建立和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首先,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建立方面没有健全的法律体制。建立绿色贸易壁垒相应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程序不健全,立法机构众多而且管理十分混乱,现存立法的内容也往往相互矛盾和冲突。以我国为例,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本应该是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性质的立法,因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为执行法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但却不当地上升为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而本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具有环境保护内容的《外国投资法》却迟迟未出台,现今有关事项只是由行政法规,规章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细则代替调整。[1]再次,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方面法律体制也不健全。发展中国家对于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缺少明确的规定,管理十分混乱,有的领域根本没有实施主体和相关的程序,有的领域又存在实施机构众多,实施程序交错复杂的情况,使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方面陷入很大的困境。
3.2.2 设立和实施程序体制不健全
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的程序问题上很不健全,这不仅体现在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立问题上,更体现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立程序不健全,不是缺乏相应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设立程序,就是各个部门的设立程序不相同,存在很大的交叉和混乱,导致程序的繁琐和不透明。其次,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程序不健全,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问题也是集中在缺乏相关程序和程序繁琐等方面,在有些产品的检测认定方面往往缺乏相关的程序,不知道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检测进口产品;而在有些产品的检测认定方面就要求复杂,常常需要多次检测,各个机构的检测又多存在交叉和重复,给出口国带来很大的不便。
3.2.3 管理体制不健全
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的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方式落后和管理水平低等问题。首先,在绿色贸易壁垒问题的管理上,各个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对一项绿色贸易壁垒的具体制度,有时几个部门都有权管理,有时又没有部门负责管理,致使管理体制混乱。其次,在管理方式上往往采用硬性规定的方式,很多时候与实际相脱节。例如在绿色技术标准方面,经常强制性的规定要采用较高的技术标准,但是本国的技术水平又达不到,导致较高的技术标准没有技术支持,根本不能实施。最后,管理水平也较低。横向部门之间不能协调管理,管理效率低下;纵向部门之间不能统一管理,政策往往缺乏统一性与连贯性,从而导致很多绿色贸易壁垒制度不能很好地实施。
3.3 普遍缺乏透明性
3.3.1 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立缺乏透明性
发展中国家往往没有对外公布过可以设立绿色技术标准等绿色贸易壁垒的机构,也不向外界透露与绿色技术标准有关的法规的立法程序和绿色技术标准等的制定程序,所有的工作几乎都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完成的。
3.3.2 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缺乏透明性
首先,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国家根本没有办法知道自己的产品要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将由哪个机构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检测。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做法不透明,往往都和它们对本国相关产业的贸易保护政策有关。其次,由于发展中国家本身绿色贸易壁垒不健全,再加上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其贸易利益受到很大影响,往往就实施一些有针对性的临时性的报复性绿色贸易壁垒措施,这样的绿色贸易壁垒在实施上也很难有透明性可言。
3.4 协调性差
3.4.1 双边和多边合作很少
发展中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够利用双边或多边的合作机制来共同面对绿色贸易壁垒问题。首先,发展中国家间签署的互认协议数量很少。据世贸组织的通报,WTO各成员方彼此间已签订的相互认可协议的其他相互谅解备忘录中,发展中国家占的比重很小。如印度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中的标准大国,但是印度的一些绿色技术标准升级 成果也很少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互相认可。其次,发展中国家间仅有的少数合作水平也很低。近年来虽然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重视它们之间双边或多边的合作,并达成了双方相互认可的协议。但是这样的协议也存在很大缺陷,因为签署上述协议的国家之所以能够签署成功,其原因主要在于它们之间的历史渊源,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认同等等,只能说是合作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间广泛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3.4.2 参与国际合作者寡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上存在差异,只有极少数国家发展比较快,能够参与国际合作,并取得了很大成果。其次,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为其发展的速度和阶段的问题,没能广泛参与到国际合作中去,更没有参与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去。以签订互认协议为例,发展中国家由于不具有成熟的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没有健全和完善的绿色认证程序以及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导致它们存在很大的被动性,因此很难与发达国家通过谈判达成互认协议,也就没能参与到国际合作中去。再次,随着发达国家的发展和需要的变化,它们又提出了很多新的壁垒形式,如动物福利壁垒,生态纺织品壁垒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壁垒等,发展中国家在这些方面没有任何准备,也就不能与发达国家展开合作。
第4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
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会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在自我发展的同时能够带动、引导许多前向、后向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我们应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4.1 发展速度会加快
4.1.1 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已经初具规模,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发展中国家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支持它们在绿色贸易壁垒领域中与发达国家打一场贸易战。因此,发展中国家必然会加快本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建设。在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已经初步建成了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体系,如韩国;而在大多数经济刚发展起来的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建设也已经起步,相信不久也将逐步建立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在向WTO通报绿色贸易壁垒的数量上面就可以反映出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趋势。1995年至2003年发展中国家SPS措施的通报数量除了2000年以外,其余各年份一直保持增长。[2]
4.1.2 技术的进步加速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绿色贸易壁垒的竞争从本质上说就是技术的竞争,是各国科技实力的竞争。随着发展中国家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与发达国家在科技水平方面的差距会逐渐缩小,它们的绿色贸易壁垒有了越来越雄厚的技术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将会加速发展。
4.1.3 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加速了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首先,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都使发展中国家的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而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这种趋势。因此发展中国家政府为了保护本国过敏的健康和环境,也一定会提高和完善本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其次,观念的更新使发展中国家并不是只把目光集中在一种产品上面,而是开始注重产品之间的联系。因此对一种产品设置了绿色贸易壁垒,往往也会连带对其他产品甚至整个产业设置绿色贸易壁垒。
4.2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会逐渐缩小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会越来越完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会逐渐缩小。首先,从横向上来说,广大发展中国家不论其发展水平如何都努力使本国的绿色贸易壁垒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或国际水平,缩小和它们的差距。从纵向来看,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在逐步缩小。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时期,调整本国的某项绿色贸易壁垒,使其达到发达国家或国际水平。我国在食品添加剂方面的做法可以作为很好的例子。2007年,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使用标准,完成了对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清理,从而使我国在这一领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4.3 绿色贸易壁垒会越来越完善
发展中国家通过不断扩展本国绿色贸易壁垒所涉及的范围和方式,开始加强和完善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首先,从广度上来说,绿色贸易壁垒会不断扩宽,会从生产和货物贸易领域,扩大到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和环保等领域。其次,从深度上来说,绿色贸易壁垒会不断加深,将从具体产品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延伸,它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认证,包装,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再次,从产品的形态来看,绿色贸易壁垒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最后,发展中国家也逐渐意识到本国在绿色贸易壁垒具体制度上的缺失,正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建立本国的各项绿色贸易壁垒制度。
4.4 国家间的合作会不断加强
4.4.1发展中国家间的内部合作会加强
首先,从观念上来说,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加强国家间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现在发展中国家间已经展开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坚定了发展中国家继续加强合作的信心。例如在部分南美洲国家间建立的南方共同市场,就设立了技术规则和一致性评估小组和技术合作委员会等机构,目的在于消除影响它们之间正常经贸关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2004年1月25日,南方共同市场成员与印度签署了一项优惠贸易协定,其中就包含有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及争端解决程序等内容。[3] 上述组织的建立和就绿色贸易壁垒问题所达成的协议,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最后,迫于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方面所施加的压力,发展中国家也会尽快团结起来与它们进行抗争,维护本国的权益。
4.4.2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外部合作会加强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意识到,不论在双边还是多边上,都有必要的绿色贸易壁垒问题上进行合作。现实中在一定程序一定范围内,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已经展开了合作,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发达国家也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区域合作并向它们提供帮助。
4.5 更多地利用WTO机制解决争端并争取国际组织的援助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逐渐得到发展中国家的认可,这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选择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它们与发达国家的争议。其次,很多发展中国家通过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很好的处理了自己与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壁垒问题上的争议,给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很大的启示和鼓舞,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发达国家之间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争端。再次,很多发展中国家通过努力争取到了相关国际组织的很多援助。例如,在过去十年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就获得了世界银行对有关卫生与检疫措施项目的资助。这些项目分为四类:与食品加工和检疫设施有关的项目,与动物有关的项目,与农作物生产有关的项目和一般农业项目。俄罗斯,土耳其,波兰,巴西,马达加斯加岛,越南,阿尔及利亚和阿根廷等国都曾获得世界银行的资助。[4]国际组织在这方面的诚意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帮助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欢迎,发展中国家看到了相关国际组织能带给它们的利益,将会积极争取获得国际组织的更多援助。
第5章 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启示
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5.1 完善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各项具体制度
5.1.1加强和健全绿色技术标准达成与国际标准接轨
首先,应当加大对技术标准建设的投入,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充分利用WTO协议的有利条款,并根据国际的通行做法,在充分研究我国现阶段绿色技术标准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并且保护水平适当的绿色技术标准门槛。同时注意制定和修改速度,不要让标准刚制定出来就已经过时。其次,要提高绿色技术标准的整体水平,积极推广和使用国际标准,尽快缩小我国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在这方面不仅要研究ISO,IEC 和ITU三大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更要注意发达国家所制定和采用的绿色技术标准,它们的绿色技术标准才是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源。最后,要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我国要全面参加ISO,IEC各委员会和工作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协调工作,充分反映我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特别是要尽量争取把我国的优势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国家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体系中去。
5.1.2完善绿色认证制度
首先,应当尽快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认证认可体系,保证我国产品能够接受良好的认证和认可,提高贸易伙伴对我国产品的信任。其次,设立权威公正的认证认可机构,提高认证机构的认证能力,规范认证认可机构的行为,保证我国作出的认证认可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最后,应当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国外的权威认证机构多多交流,促进了解,加强合作,争取签署互认协议建立互认机制。例如2005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和澳大利亚,韩国和日本环境标志协会共同签署了中澳,中韩,中日双边《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5]
5.1.3建立禁止污染转移制度
我国应当加强禁止污染转移方面的法制建设,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禁止污染转移。现阶段虽然颁布了《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这样的法规文件,但是这些文件规定的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具体实施。应当再制定一些配套的法规或实施细则,防范其他国家把废物转移到我国。
5.1.4完善绿色包装制度
应当颁布相应的法规和配套措施,通过立法禁止使用含有某些有害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建立储存返回制度,对一些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尽可能地鼓励民众再生利用。实施适当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对那些使用可再生自愿的包装材料的生产厂家,国家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或其他奖励措施;对那些使用污染环境的包装材料的厂商,国家,要出台明确的,有力的制裁措施。
5.2 以法律形式硬化我国绿色贸易壁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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