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工业类)
项 目 名 称 :瓷件生产线技改
建设单位(盖章) :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 年 8 月
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
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楼、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瓷件生产线技改
建设单位
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同宝
联系人
许俊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
联系电话
13812231908
传真
邮政编码
214200
建设地点
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
立项审批
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文号
宜经信投资(2013)199 号
部门
建设性质
新建√
技改 扩建
行业类别
C3073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及代码
占地面积
1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总投资
其中: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
360
10
占总投资
3
(万元)
(万元)
比例%
评价经费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4 年 4 月
(万元)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一、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1。
二、主要设备规格、数量:见表 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
称
消耗量
名
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00
柴油(吨/年)
/
电(千瓦キ小时/年)
200000
燃气(标立
15 万
方米/年)
焦炭(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劳动定员不增加,故无生活污水量的增加。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3
表 1-1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状况
序
物资名称
规格和组分
年消耗量
来源及运输方
号
式
1
氧化铝材料
氧化铝、二氧
120 吨
外购、车运
化硅
2
石蜡
6 吨
外购、车运
表 1-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成型压机
10 台
原有
2
梭式窑
3 立方米
2 座
原有、淘汰
3
推板窑
25m³*5 孔
1 座
原有、淘汰
4
推板窑
20 米*3 孔
1 座
新建
注:淘汰原有 5 孔*25m³(孔径 360*400 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 2 座,改
建成 20 米*3 孔推板窑一座,其中 2 孔高温,1 孔排蜡。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根据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宜经信投资(2013)199 号文件,同意本公 司的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宜兴市同荣瓷业 有限公司委托宜兴市兴盛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报告表的编制。评价单位受 委托后,组织有关科技人员组成工作组,在认真研读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踏勘和 现状监测等的基础上,分析了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情况,分
析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污染防治的 对策与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为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的瓷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根据宜兴市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宜经信投资(2013)199 号——关于宜兴市
同荣瓷业有限公司在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实施的瓷件生产线技改,同意企业投资 360
万元,公司原有 5 孔*25m³(孔径 360*400 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 2 座,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由宜兴市环保局环保审核通过准予实施。现根据 2010 年 6 月《中共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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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的意见》淘汰原有 5 孔*25m³(孔径
360*400 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 2 座,改建成 20 米*3 孔推板窑一座。
2、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瓷件生产线技改 建设单位: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 单位法人:陈同宝 项目投资:3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3。
表 1-3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年
年运行时间
号
(车间或生产线)
及规格
(h)
技改前
技改后
增量
1
生产车间
瓷件
200 万件
200 万件
0
2400
耐火材料
0
0
0
注:本项目的瓷件不属于日常生活用陶瓷,瓷件主要配套一些电器类产品使用。
3、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工况:一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生产,年实际运行天数 300 天。 职工人数:本项目员工 15 人。利用原有职工,本项目为窑炉的技改,不新增职工人
数。
4、建设工程
本项目为排蜡窑炉的技改项目,淘汰原有 5 孔*25m³(孔径 360*400 厘米)推板窑一 座,3m³梭式窑 2 座,改建成 20 米*3 孔推板窑一座。
5、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 1-4。
表 1-4 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窑炉车间
新型排蜡窑已建成
——5
贮运工程
仓库堆场
1000 平方米
注意防渗、防漏
公
给水
给水管网
总供水 75t/a
由丁蜀镇自来水部门供给
三格式化粪池、
用
排水
总排水 60t/a
调节池
工
供电
厂内变电站
年用电 200000kwh
由丁蜀镇供电部门供给
程
供气
厂内供气管道
40 万立方米/年
由港华燃气公司提供
废气
布袋收尘设施
收尘效率 99%以上
达标排放
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
环
废水
三格式化粪池、
60t/a
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
调节池
部门统一拖运至丁蜀镇华骐污
保
水处理厂处理
工
固废
生活垃圾暂存设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全部处置,不外排
程
施
选用低噪声设
噪声
备、隔声门窗、
厂界噪声达标
吸声材料
6、产业相符性: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 2 月 16 日第
21 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也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1 月 29 日修正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2 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政府 2013 年 2
月发布的《无锡市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锡政办发[2013]54 号)中规定的限 制和淘汰类;不属于《宜兴市产业导向目录---制造业部分(2010 年修订)》中的限制或淘
汰类。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拟建位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苏
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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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
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 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
(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 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
(三)新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
(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五)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
(六)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已经设 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
经查,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项目所在地主管道未铺设到位,不具备纳管条件,项
目生活污水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部门统一拖运至
宜兴市丁蜀镇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 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13 号)规定。
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 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另根据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 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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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 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 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本项目距离太湖约 9km,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中第三十 条设定的区域。本项目瓷件生产线技改,不属于禁止行为。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宜兴市红线区域范围一、二级管控区包括龙 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宜兴国家森林公园、太湖(阳羡景区)风景名胜区、横山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油车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太湖(宜兴市)重要保护区、滆湖(宜兴 市)重要湿地、三氿重要湿地、宜兴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湖 光路,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苏政发(2013)113 号《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
“一、二级管控区”,符合规划要求。另根据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丁蜀分图区, 太湖重要保护区类型:重要湿地区,一级管控区:无,二级管控区:太湖重要保护区、 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经查实,本项目不在太湖保护区内,故本项目不在宜兴市生态 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4.04)中的“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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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的技改项目,企业的经营范围:工业陶瓷、陶
瓷零件、耐火材料的制造。企业成立于 2002 年,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由宜兴市环保局环保审核通过准予实施。其产品的生产工艺如下:
工业陶瓷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石膏粉
制模
废气
液化气
水
紫砂泥
制坯
干燥
烧成
检验
工业陶瓷
(已球磨)
烟道气
废模
次品
流程说明:外购的紫砂泥料(已球磨)首先倒入由石膏加水固化作成的模具中制坯成型,
将制好的坯放在烘房内利用烟道气余热进行干燥,干燥后的坯放入液化气窑中进行烧纸, 最后经检验合格后即为工业陶瓷成品。
陶瓷零件(瓷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噪声
废气
噪声
热压成型
排蜡(外
施釉
氧化铝浆饼
加工)
烧成
振动清洗
检验
包装
瓷件成品
电
釉水
循环水池
次品
补充水 底泥
流程说明:首先将氧化铝浆饼投入到热压机中密闭、加温,待其熔化后通过与热压机相 连的空压机中高压气体把浆液挤入模具中成型,成型后的半成品需进行排蜡处理,此过
程委托外单位处理。排蜡后的瓷件部分需要施釉,之后将其放入液化气窑内进行高温烧 成。烧成后的产品需置于振动机内(加少量水),通过振动机振动使其中的瓷件相互撞击、 摩擦,以使瓷件表面光亮。最后经检验、包装后即可作为瓷件成品出售。检验出来的少 量次品经破碎、球磨后可作为原料重新利用,此过程亦外委处理。
耐火材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为耐火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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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刚玉
手工成型
苏州土
搅拌
烘干
烧成
检验
耐火制品
氧化铝
烟道气
水
液化气
次品
流程说明:将氧化铝、苏州土、刚玉等原料及适量水(约 15%)按一定配比放入容器中
手工混均,通过手工成型后将得到的半成品置于烘房内利用烧成后的废气余热进行烘干, 再将其放入液化气窑内高温烧成,经检验、包装后即可作为耐火制品出售。
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 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最终排放量
排放去向
废水量
60
0
生活废水
COD
0.032
0
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作
SS
0.024
0
为肥料还田
NH3-N
0.002
0
废气
SO2
/
0.417
通过 12 米高的排气筒排
CO
/
0.01225
放
生活垃圾
2.25
0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
次品
5.5
0
收集后送至泥料厂处理
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
根据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2007)环监(气)字第(024)号、(2007)环监
(气)字第(061)号文件,企业排蜡窑的废气可达标排放,并通过了宜兴市排蜡窑炉企 业专项治理验收,准予生产。
——1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宜兴地处太湖之滨,地势南高北底,可划分为低山、丘陵、平原三大地貌单元。市区南 部为低山丘陵,属浙江天目山的余脉;西部为低淡圩区,西北部和中部为平原,东部为太湖 渎区。丁蜀镇位于宜兴市的南部,属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东临太湖,西部为天目山的 余脉,面积127.50km2,拥有耕地74760 亩。本镇地形大部分为平原,在蠡河以东,主要为湖 沼平原,地面高程2~3m(黄海高程),由全新统湖积、湖沼而成,岩性为砂质粘土和粘质砂 土,夹有淤泥及泥炭层,东南部为丘陵(与浙江接壤部分),为剥露断褶低山,由泥盆系石 英砂岩组成,岩性坚硬,故山势雄伟,叠嶂如云。本镇地处扬子板块东南部,地壳厚度32km。
宜兴地区地震烈度为7 度。
丁蜀镇地处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霜
期短,春季阴湿多雨冷暖交替,间有寒流;夏季梅雨明显,酷热期短;秋季受台风影响,秋
旱或阴雨相间出现;冬季严寒期短,雨日较少。 丁蜀镇的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春季多东南风,秋冬多西北风。年平均风速3.1m/s。年
平均气温15.6℃,最高气温为39.7℃,最低气温为-10℃,年平均气压1016.1hPa,年平均降 雨量116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2%,年平均无霜期239 天,日照时数2092.6 小时。历史最 高降雨量1817mm,最少降雨量669.9mm。
本地属苏南水乡,地势坦荡,河网密布,纵横交汇,形成一大水乡特色。丁蜀镇境内河 流纵横交叉,东临太湖,东西向的河流有黄渎港、乌溪港,是入太湖的最主要的两个入湖口; 南北向的河流主要有蠡河、施荡河,为蠡河水系(本镇大部分属蠡河水系)。
本镇沿太湖地区称为渎区,主要作物为蔬菜,盛产百合、萝卜等经济作物,其平原地区 为稻、麦、油菜等粮油产区,林地主要以乔木、灌木、水杉为主,山林经济以茶叶和花卉种 植为主。畜牧业以猪、羊、家禽为主。水产品以鱼类、虾蟹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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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丁蜀镇以盛产陶瓷而闻名中外,陶文化源远流长,制陶历史可追溯到五千多年
前 。目前是我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陶瓷生产基地和陶瓷产品销售集散地,被誉为
“中国陶都”。丁蜀镇先后被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陶瓷艺术之乡” 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宜兴市工业行业比较齐全,工业已形成建材、防治、化工、冶金等 10 多个工业门类。 其中以陶瓷、化工、机械加工为主,环保设备加工尤为多,是全国闻名的环保设备生产基地。
洑东镇于 2004 年初并于丁蜀镇。丁蜀镇早在 1995 年就被江苏省列为对外开放
工业卫星镇,目前已形成了陶瓷、纺织、机电、化工、轻工、建材、工艺品等富有 地方特色、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流通服务业十分发达,是苏浙皖三省交界处重要 的人流、物流交汇中心。境内蕴藏着丰富的陶瓷原料、石灰石等资源,物产丰富, 是典型的江南鱼米之乡。
丁蜀镇是太湖“西走廊”上的重镇。地理位置优越,历来是商家必争之地。过 境的宁杭高速公路、锡宜高速公路、新(沂)长(兴)铁路和 104 国道使之成为沟 通宁、沪、杭的交通枢纽,至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的车程均不超过 2 小
时 30 分钟。河网交错,大型船队可直达上海、张家港和江阴等港口,建有集装箱 码头一座,水路运输经济便捷。
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于 2006 年 7 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为省级经济 技术开发区,涵盖高档陶瓷区、韩资集聚区、高新产业区三个部分,是特色鲜明的 陶瓷主题园区、新兴产业汇集地、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8
年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苏环管(2008)310 号],批复中园区四至范围具体 为:东到蠡河,南至通蜀路,西到 104 国道,北到湖光路-龙背山路,总面积为
10.3634km2。本园区为专业性陶瓷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产业定位以陶瓷行业为主, 优先发展特种工业陶瓷、高档日用陶瓷、高档建筑陶瓷和高新技术陶瓷等产业,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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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设与陶瓷行业配套的研发项目。鼓励和优先发展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先 进及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项目,入园企业不得新增氮、磷排放, 要按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 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江苏省无锡太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原名江苏宜兴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 位于丁蜀太湖西岸,始建于 1997 年,总面积 1.8 万亩。该示范区先后成为了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重点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首批“全国农业旅 游示范点”、“中国无锡(宜兴)台商投资农业园”核心区。园区依托太湖西 岸独特的区位优势、土壤优势、气候优势和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并按照园区总 体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精致蔬菜、农业观光、休闲渔业、优 质稻米、生态茶果、加工贸易特色产业,建设太湖农业会展培训中心,积极引 进国内外资本投资农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企业化、产业产品特 色化、产业导向外向化,不断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 平,扩大外贸出口,努力形成富有特色的园区经济优势,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农 业示范区。
中国陶都陶瓷商贸城位于丁蜀镇西部,新长铁路、宁杭高速公路和 104
国道的交汇处,规划占地 1000 亩,一期 380 亩已经初步建成,将成为华东地 区最大的陶瓷商贸集散地和陶瓷信息、物流中心。
2013 全镇经济总量近 79.8 亿元,产业发展以机电、纺织和陶瓷为主,机
电、纺织等优势产业经济总量占到全镇的 70%。其中在新加坡上市的亨鑫科技
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科技同轴电缆销售业绩全国第一,占据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市
场。林龙电磁线、远航合金材料、电工厂、非金属化工机械厂、中讯数码电子、 维多利亚家具等一批非陶瓷规模企业已成为了园区经济的支柱力量。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丁蜀污水处理厂选址在丁蜀镇蠡河路、青云河交叉口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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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规划用地 43 亩。建设规模为 2.5 万 t/d,项目总投资概算 6000 万元,其中一
期一阶段(1 万 t/d)项目于 2009 年 10 月通过三同时验收,二阶段(1.5 万 t/d)
项目于 2012 年 2 月通过三同时验收。目前处理能力为 2.5 万 t/d,目前实际处理
量约 2 万 t/d。污水收集范围覆盖丁蜀城区及陶瓷产业园区,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
的同时,处理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前置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建设标
准已按照上级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新的要求,在原设计并经批准的《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基础上,调整设计执行一级 A
标准,尾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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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
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项目的东侧为星光陶瓷有限公司,诚信耐火
陶瓷有限公司,东北侧为头阳村居民住宅(距离本项目 180m);南侧为五色炻陶瓷
有限公司;西侧为陶都路,路对面为空地和台宜陶瓷(宜兴)公司;北侧为湖光路, 路对面为空地,小河(距离本项目约 70m)。详情见附图一:项目周围情况示意图。
根据宜兴市 2014 年环境质量报告和宜兴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本项目周围现状 监测资料,确定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1.大气环境现状
参照丁蜀镇 2014 年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本项目丁蜀镇大气环境质量较 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宜兴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丁蜀镇 2014 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点位
月份
SO2
NO2
PM10
G1
4
32
38
76
G2
4
28
46
71
标准值,μg/m3
150
80
150
2.地表水环境现状
参照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2014 年 1、2、3 月份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如下:
项目区所在地区水质除 2 月份 BOD5 超标外主要指标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
月份
pH
DO
CODMn
BOD5
NH3-N
TP
石油类
COD
1
7.75
9.0
4.6
3.1
0.22
0.08
0.01
<10
2
7.45
9.1
3.8
5.6
0.64
0.18
0.01
<10
3
7.54
9.4
5.3
2.6
0.08
0.06
0.01
<10
——15
标准值
6~9
5
6
4
1.0
0.2
0.05
20
经丁蜀镇近年来对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分散生活污水 收集处理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使该地区水环境质量 逐步提高。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镇环卫部门统一拖运至宜兴市丁蜀 镇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增加区域水环境负荷。
3.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所处区域声学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 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无主要环境问题存在,近期内没 发生过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 3-1。
表 3-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周围 500m 范围内)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
规模(户)
环境功能
(m)
空气环境
头阳村居民住宅
东北
180
30 户/120 人
GB3095–2012 级标准
水环境
小河
北
70
小河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声环境
头阳村居民住宅
东北
180
30 户/120 人
GB3096–2008 中 2 类标准
——16
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 1 中二级标
准。见表 4-1。
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GB3095–2012)
序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号
一级
二级
年平均
20
60
1
二氧化硫(SO2)
24 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μg/m3
年平均
40
40
2
二氧化氮(NO2)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3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环
1小时平均
10
10
日最大8小时
100
160
4
臭氧(O3)
平均
境
1小时平均
160
200
年平均
40
70
3
5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μg/m
24小时平均
50
150
质
6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年平均
15
35
量
24小时平均
35
75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0 具体指标见表 4-2。
0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准
项 目
单位
标准值
标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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