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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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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 446 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公司对各科室、区队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避免重伤重残事故,轻伤频率不得超过1%。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其中优良率60%。 3、各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并配有1名专职安全员。 二、文明施工目标: 1、施工地点应悬挂“牌板、图标”和各岗位责任制标牌,应有消防设施。 2、施工地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火、治安等规章制度。 3、各施工地点要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和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4、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评分应在85分以上。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工程的工队长、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都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的保证体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明确队长、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各部门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月度、旬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巡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根除隐患;并将整改结果用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安全部门。 4、公司按年度检、半年检和季度检对所有在建工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5、公司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尤其是节、假日和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更要安排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公司也将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检查验收方法: 公司将每次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结果,并结合日常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比),以书面形式进行内部通报及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五、奖励与处罚: 1、一次检查不达标的工程,公司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二次检查均不达标的,公司视情节给予的罚款。 2、每次检查总得分达到优良的工程,公司将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六、本责任状于工程开工之日(签定之时)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后失效!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办公会制度》 二、安全大检查是全面检查落实各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查处现场安全隐患的基本制度。每旬自行检查,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三、公司的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如矿长有事外出,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主持,公司科级以上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四、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对所有工程进行拉网过筛式的全方位检查,严禁漏项。 五、安全大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应检查到的隐患未查出,而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安全办公会议重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指示,通报本次大检查问题和上次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科室的正职必须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请假。 八、在安全办公会上,由矿长对重大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进行现场拍板处理。会后,各副矿长、业务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九、根据安全办公会的要求,安全生产科对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负责落实整改情况。 十、凡不按规定参加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以及不按规定处理检查的问题,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一、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安全办公会议要求的具体事宜,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和隐患责任者,以及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的有关单位,按规定执行处罚。 十二、安全科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将安全办公会议纪要纳入档案管理,并专人负责。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树立良好地企业形象,为此制定年度的安全管理目标制度。 一、目标制定 1、公司每年根据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公司提出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由办公室起草下年度的安全目标管理一号文件。 2、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公司文件的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办法,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予以实施贯彻,并报安全科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公司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必须按安全目标所确定的内容进行。 二、安全责任制建立 1、建立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责任制 3、建立各工程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队(组)根据《岗位作业标准》具体制定并实施。 三、安全责任制考核 矿实行每月一次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为 1、矿成立安全工作评估小组,每月对各科室、队(组)、及地面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安全绩效评估。 2、落实从严治矿方略,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及各类事故责任者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 3、推行安全效益工资与安全目标挂勾制,层层分解安全责任,阶段考核。 四、安全教育培训 1、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年初均要制定出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按要求分步实施。 2、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全员齐抓共管的方针,动员全矿一切力量,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 (1)、建立安全宣传栏,每月定期换新一次 (2)、安全科要在办公室醒目地点建立固定的安全板报,宣传我矿每个阶段的安全形势,安全任务、并做到一旬一更新 (3)、各队(组)科室要坚持班班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并由当班班长主持,时间不得少于30分。 (4)、坚持办好每月一期的安全简报。 (5)、坚持办好安全知识宣传栏,做到每两天换新内容一次。 3、安全科要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制定出本矿下年度年的职工培训计划,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严格实施,安全培训要重点抓好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矿对岗位人员的培训,其具体要求是: (1)、新工人入矿培训,由安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考核成绩由安全科存档备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再培训直到合格,方可分配到队组投入生产,不懂得入井常识、矿井安全安全知识和工种操作知识及井下急救知识等不得安排下井工作。 (2)、特殊工种培训,除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外,各科室必须自行组织本科范围内特殊人员的培训。 五、安全会议制度及安全活动 1、安全例会每旬一次(定期每月1日、11日、21日召开),由安全副矿长主持,队长、安全员、专职人员、各科室队(组)科员及小组长参加,安全科负责记录,会议内容通报各单位本旬安全状况、质量标准化等级和各专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在会议上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各类重大问题整改办法。 2、安全生产调度会每日一次,由生产副矿长主持,矿调度负责记录,科长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内容通报当日全矿生产、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各项管理工作。 六、现场管理 1、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及跟班干部对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直接把关责任,必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好作业现场安全质量关。 2、带班矿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检员、工作面小组长一起认真进行工作面安全情况检查,发现隐患要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每一项任务。 3、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 管理。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我公司安全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费用资金的提取按矿井年度产量计划吨煤15元提取。 二、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的改造和更新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瓦斯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各级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加强防尘系统支出。 9)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公司成立“安全投入保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总工及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安检、生产、技术、机电、供应、财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安全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和管理。 四、安全费用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费用、提取;按月提取,专款专用,不准挪作它用。 五、矿井要将安全费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围,编制年度支出计划,纳入供应采购计划,由劳资、机电、通风、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六、“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编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及时编制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完成统计报表。 七、矿井供应部门按安全投入计划和生产需要组织货源,并对产品负责质量建立帐目。 八、财务科负责安全资金的统计表并建立专项帐目。 九、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矿井动态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全矿质量标准化按二级标准执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专业均按一级考核,要求专业得分在80分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资料齐全。 二、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13个专业组。 三、职责范围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三)专业组: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 (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五)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专业系统考核 1、每月对各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一次全面验收,要求各专业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 2、各业务部门每月要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当月质量达标计划,保证专业得分在94分以上。对下属各区队每月要进行至少两次验收,月底验收得分占总得分不得超过50%,主要得分应在平时的动态检查中,每月在本系统内部评出一个最佳区队。 3、季度经公司验收,达到二级标准的按下列标准的80%对部门进行奖励(奖励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中执行)。 1500元:生产技术科 机电科 调度室 2000元:通防科 安全科 4、季度经公司验收,达到一级标准的,对业务部门正职奖励400元,副职奖励200元;达到二级标准的,对业务部门奖励1000元,部门正职奖励200元,副职奖励100元。 5、完成当月上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每月研究计划会的次日由各业务部门送安全科汇总报公司),对施工队奖励1000元/项,对责任部门奖励300元/项,对施工队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否则,按相应数额的50%进行罚款,并承担公司相关罚款。 6、当月上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时,对安全科奖励1000元,对正副科长各奖励100元,对区域管理人员奖励50元。 7、 专业得分为全公司最后一名,对业务部门罚款2000元,部门正职罚款400元,副职罚款200元,连续得分最后一名加倍处罚,并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区队长在全矿通报批评。 8、采煤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三次,上、中、下旬验收占本月得分的30%,资料管理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出现不合格工程双重考核)。 9、掘进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二次,中旬占40%,下旬占50%,资料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 8、其它系统(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安监)每月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3000元。 四、日常考核 1、对采煤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工程质量不合格,每次罚款5000元;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2000元; (3)、工程质量优良,每次奖励5000元。 2、对掘进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煤巷工程质量不合格,按验收时的进尺数(月底验收全月进尺),罚款20元/米;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10元/米; (3)、月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根据当月进尺数,按20元/米奖励。(4)、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验收奖罚,按煤巷掘进工作面奖罚数额二倍执行。 (5)、对不经安全质量检查科验收的工程(包括扩修、水巷、迁巷等),月底按不合格工程考核。 (6)、凡掘进的运输巷,在工程移交前,由安全科、机电科、总工同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复查。如有巷道跑线而影响设备安装,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处,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巷道开门、贯通、变向、起坡等掘进过程中跑中、腰线的,加倍处罚。 (8)、凡结算工资的工程,必须经安全科签字后方可给予结算。 3、对机电科考核 (1)、对机电硐室每月验收一次,完成达标计划的硐室,每次奖励1000元,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2)、对新安装项目(硐室、运输线)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因特殊原因不需要保持或无法保持的项目,队必须写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机电科批准后,方可不考核。 4、对运输队考核 (1)、轨道线路、道岔: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按分段(每段200~300m),道岔按分号排列,每年至少达标1次,按月下达计划参照《轨道线路》和《轨道道岔》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项; (2)、电机车:对井下使用的电机车按半年达标一次,循环达标列计划,参照《电机车完好标准》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 (3)、矿车: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4)、上述三项月底验收达到优良品的,每项奖励2000元。 5、对防尘队考核 每月对防尘队考核验收一次,考核分五项①局部通风②永久风门和永久密闭③临时风门和临时密闭④监测系统⑤综合防尘系统。月底综合平均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每项奖励1000元;否则,得分为85-90分的,每项罚款500元;得分为85分(含85分)以下的,每项罚款1000元。 6、对打钻注浆队考核 每月对打钻注浆队使用的钻场考核验收一次,凡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奖励500元/钻场,否则,罚款500元/钻场。 7、对地测系统考核 (1)、总工办每月25日前(新开门巷道27日前)向有关部门提供地质预报,要求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能指导生产,否则罚款200元。 (2)、未及时预测预报或预报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经分析后处理。 (3)、标定巷道中腰线要及时准确,测点间距不超过50m,对因挂线不准确造成巷道作偏或高、低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4)、因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贯通误差超过规定,对总工办罚款1000元,若贯通巷道影响使用,返工10m以上的,要开分析会,按分析结果对总工办进行处罚。。 8、对调度系统考核 (1)、搞好业务保安,对上级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及时送交有关领导审阅贯彻落实。对重大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分析处理。 (2)、做好井下生产调度管理,组织指挥好每班原煤生产及开拓掘进工作。 (3)、做好调度汇报工作,班、日、月、专题、季节性汇报及时、内容具体、数字准确。 (4)、协助采掘队搞好作业区域水的防治。 上述四项月底验收达到要求的,每单项奖励500元,否则每单项罚款500元。 9、平地资料考核 对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安全等部门,凡与质量标准化有关的资料、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罚款100元/项,上级检查通报不合格,对部门罚款200元/项。 五、主运输皮带和采区皮带溜子考核 (一)由安全科牵头,机电科等部门参加,每月对各区队所管辖的运输设备不定期动态验收一次。 (二)根据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1、采煤系统、掘进系统皮带、溜子运输线,按队综合考核,按部加权平均。 2、皮带按单部考核。 3、各队每月十日前向安全科报自查验收情况,否则罚款200元/次。 (三)奖惩 1、在采煤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500元/部(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90分),机电队长奖励50元/部。对低于85分区队罚款5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部。 2、在掘进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500元/部,机电队长奖励50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80分)。对低于80分区队罚款5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部。 3、皮带单部考核。 皮带单部超过92分,并且不低于年内最好纪录,对队奖励2000元/部,对队长奖励200元/部,对包机队长奖励200元/部。单部设备低于92分,对队罚款2000元/部(92分不罚款),对队长罚款200元/部,对包机队长罚款200元/部。 4、检查中发现问题,同时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小项罚款。 5、自查出的问题(有据可查)验收中不执行小项罚款。 六、评比办法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奖励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当月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参与月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但不列为奖励对象。 2、文明生产存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第二次下达书面通知书时,对责任队队长按罚款数额的10%进行处罚,第三次下达书面通知书,对责任队队长按罚款数额的20%进行处罚。 3、每月由安全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参加,对全矿区队进行联评,评出矿月度质量标准化最佳区队两名和最差区队一名,最佳区队分别奖励5000元,队长奖励500元;最差区队罚款3000元,队长罚款300元。 4、上级部门检查当天,矿组织有关部门提前下井预检,对照标准进行评比。对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最后两名分别罚款500元。 5、上级部门检查中查到问题对照《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管理处罚规定》加倍罚款。 6、奖励从安全罚款中支付。 7、本制度由安全科、各业务科室落实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培训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统一发证”的原则。 三、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四、 煤矿新工人(拟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以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上岗前及长期脱岗人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 1、由培训中心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执行《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2、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劳资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参加系统组织培训。 3、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系统和专业部门组织,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 上岗后同所在队组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5、 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当年参加工作的新工人除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考试合格者将再培训内容及考核情况载入《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现工作岗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 五、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三级培训机构组织的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 2、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二级培训机构负责组织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  3、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三级培训负责,按专业分别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职教中心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 六、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由推广单位专业技术部门制定针对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由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操作应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 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规章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 八、各类职工培训教育费用(包括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及各类学习用书资料类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培训工作、经营管理工作的矿领导共同审批后执行。 九、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领导负责,矿长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专业科室负责业务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十、 培训中心是公司安全培训的专业技能部门,全面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全矿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派送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3、 负责全员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 4、 承担与其资质相应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5、 负责建立健全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十一、各基层区(队)、班组是安全教育、业余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对员工安全培训进行考核兑现。 十二、 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安全培训 3、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附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的一些不良因素。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工区、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等。 三、安全隐患的确认 每月二十四日,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领导、各专业、各工区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对下月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本矿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必须坚持贯彻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涉及相邻其它矿井的,报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监控治理。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用中列支。隐患整改做到七落实,即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进度、人员以及责任落实。 五、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 1、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将矿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和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每次都报。其他有关隐患管理的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及时上报。 2、开展矿、科室、工区、班组、现场岗位工五级排查机制,要求矿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科室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配合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安监员与岗位工时时进行隐患排查。 3、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调度审查和排查,各有关单位必须汇报上月隐患治理以及下月本单位、本专业隐患排查情况,并将该月隐患治理反馈表在每月末17:00前报安监处;各有关科室必须在每周日下午17:00前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各有关工区必须在每月10号、20号以及30号下午17:00前将上旬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检查区域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班隐患台帐并限期整改,由当班所属区域跟班管理人员签字落实整改,跟班安监员负责复查销号。 4、各有关科室、工区的周、旬隐患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现场班隐患台帐必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上报销号。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重大隐患应急预案。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正常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各副矿长 成 员:各科室科长、各区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科,安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 、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对职责氛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领导对分管专业和业务的安全检查工作负管理责任;要在参与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专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指导整改意见。 公司各专业检查分工:采煤、掘进、通风、地测防治水由生产科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负责;生产调度由调度室负责;监控、通讯、爆破、安全管理、劳动组织、职工培训、由安全科负责;工伤保险、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群检工作由工会负责;火工品管理、矿区治安由保卫科负责;涉外事务处理由办公室负责;安全费用由财务科负责。 三、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群众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方式:公司由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部室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各矿由矿长组织,安全生产科室和有关业务科室参加。 综合性安全检查周期:公司每月不少于二次。 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统一组织,提前落实参检人员、按专业进行分组检查,每组由一名公司领导带队任组长;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现场签字后交安全部门备案。 各专业对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政工部门进行的群众检查,根据需要随时组织;检查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建档并负责跟踪督办。 五、公司安全部门要发挥安全专职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公司安全部门每周对所属单位督察一遍,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安全督察覆盖率不低于60%;安全科要对安检人员分区包线,每班坚持不断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安全巡检,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保障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查处。 六、 公司安全部门、调度室、每月对干部跟值班情况、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要进行不定时的督察,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对查出的违纪行为纳入考核,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 七、安全监督检查以现场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联保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机电设备和生产系统的各类保护、仪器仪表、监测装置及各类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五)工作现场文明生产及环境状况、职工个体劳动防护佩戴、使用状况; (六)安全费用使用和计划进展情况,生产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安全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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