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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委派驻政务区工作站文件
政务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区内建筑工程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驻政务区工作站负责全区吊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安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我站登记后,方可承揽吊篮的出租、安装、拆卸工程。出租单位和自购吊篮使用的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安拆单位安装、拆除。
出租吊篮时,使用单位与出租单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与安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等内容。
吊篮安、拆前,安拆单位应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拆专项方案、安拆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租赁合同到本站办理登记备案告知手续。
第五条 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自制的吊篮。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七条 吊篮的安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
(二)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三)负责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吊篮的状况完好,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对安、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安拆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吊篮安、拆(包括二次移位)前,安拆单位应当制定安、拆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安拆单位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拆单位应当建立吊篮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安拆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验合格后,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安拆、使用、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吊篮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督促安拆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三)审查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安、拆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安、拆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组织安拆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三)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安拆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派人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吊篮的每个施工现场,安拆单位均应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每班作业前,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安拆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的证明后方可操作吊篮。
第十四条 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过吊篮的额定载荷。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吊篮的安全锁,必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吊篮转场必须重新检测。
检测合格证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第二十二条 严禁用吊篮运输建筑材料。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
第二十三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安拆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吊篮的档案资料、安拆方案等,安、拆、使用过程监理必须旁站。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要求相关单位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我站报告。
第二十五条 我站将不间断地对吊篮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适时开展吊篮专项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0一0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一 政务区高处作业吊篮安、拆管理登记表
附件二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检查表
附件一
政务区高处作业吊篮安、拆管理登记表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安装单位
资质编号
拆卸单位
资质编号
生产厂家
制造许可
设备型号
合格证号
安装
管理
资料
总包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合同,安全责任明确;安装单位具有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操作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安装方案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批;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上述资料齐全,安全锁在有效标定期内。
审查
意见
检查意见:
总包单位设备管理负责人:
(盖章)日期: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注册章)日期:
安装
告知
我工程将于 年 月 日进行吊篮安装作业,特告知。
总包(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公章)日期: (公章)日期:
接受
告知
意见
请认真落实《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吊篮安装、使用安全。
接受告知人: 日期:
检测
意见
检查结论: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人员: (检测单位公章)日期:
联合
验收
结论
总包单位
签字(盖章):
安装单位
签字(盖章):
出租单位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使用
登记
登记编号
登记人: 日期:
拆卸
管理
资料
总包使用单位和拆卸单位签订了安装合同,安全责任明确;拆卸单位具有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操作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拆卸方案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批;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上述资料齐全。
拆卸
审查
意见
检查意见:
总包单位设备管理负责人:
(盖章)日期: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注册章)日期:
拆卸
告知
我工程将于 年 月 日进行吊篮拆卸作业,特告知。
总包(使用)单位: 拆卸单位:
(公章)日期: (公章)日期:
接受
告知
意见
请认真落实《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吊篮安装、使用安全。
接受告知人: 日期:
说明
1、 本表一式六份,由施工总包(使用)单位填报。检测合格后检测单位留一份,使用登记和拆卸告知后监督机构各留一份,总包、监理、安拆单位各留一份。
2、“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该吊篮使用的栋号。
3、安、拆要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
附件二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 监
安拆单位
负 责 人
设备型号
出厂年限
合格证号
使用高度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吊篮管理资料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并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批。
好○中○差○
编制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总承包单位和总监审批。
好○中○差○
签定安拆、检查、维保、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好○中○差○
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填写真实、有效。
好○中○差○
安拆告知检测验收制度
各方责任主体的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设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好○中○差○
履行设备的安装、登记、告知、制度。
好○中○差○
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好○中○差○
设备在有效期内进行使用登记备案。
好○中○差○
履行设备交底、验收制度,内容真实有效。
好○中○差○
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落实,内容真实有效。
好○中○差○
资质资格证件交底
安拆单位具有相应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外地进肥备案证书等;是否通过我站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好○中○差○
安拆、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原件上岗。
好○中○差○
每次安拆前对安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好○中○差○
每天工作前检查悬吊平台、钢丝绳、悬挂机构等是否安全可靠。操作人员交接班记录真实有效。
好○中○差○
操作人员配置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和安全带,严守操作规程。
好○中○差○
主要机械结构
主要受力构件无严重锈蚀磨损、塑性变形、裂纹、开焊,无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护栏、踢脚板、电缆挑线架等附属结构安全可靠;主要连接件螺栓、销、轴等齐全可靠;
好○中○差○
传动装置无漏油、无异响、无异味、运行平稳。无私自制作安装现象
好○中○差○
电气部分
电气保护装置符合要求;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好○中○差○
各部分电器、电线电缆等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是否存在短接等违规使用现象;
好○中○差○
安全
装置
安全锁与悬吊平台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安全锁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好○中○差○
悬吊平台
悬吊平台四周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低于0.8 m,其余部位则不低于1. 1 m。
好○中○差○
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小于0.4 m ,并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 mm. 悬吊平台底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0 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 mm. 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0,
好○中○差○
悬吊平台设有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好○中○差○
悬挂
机构
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好○中○差○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上的作用力符合建筑结构承载要求。
好○中○差○
风力大于5级停止使用,工作完毕或大风恶劣天气将吊篮放回地面。
好○中○差○
钢
丝
绳
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应不少于3个卡子;
好○中○差○
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小于6 mm, 安全钢丝绳与工作钢丝绳的型号、规格相同,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好○中○差○
必须有4根钢丝绳,2根工作绳、2根安全绳,钢丝绳有足够的长度。安全钢丝绳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钢丝绳下端有重锤。
好○中○差○
钢丝绳表面无断股、断丝、扭曲变形等已达报废标准现象。
好○中○差○
检
查
结
论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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