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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伦 理 学
湖南师范大学 徐新平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
新闻伦理学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科学,它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形成于90年代。
新闻伦理学,是新闻学和伦理学嫁接的结果。从伦理学方面来看,它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伦理学除包括伦理学说史外,还包括基础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两大类。研究伦理道德的基本理论和一般原则,是基础伦理学的任务。把伦理道德的基本理论和一般原则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实践,同各行各业的学科相结合,出现了应用伦理学,形成了一个个分支,如政治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社会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环保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体育伦理学、新闻伦理学等等。从新闻学方面来看,它属于边缘性学科。
一、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
科学地界定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对一门学科的建构关系甚大。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在目前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基本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持这种意见的代表是两部新闻学辞典对"新闻伦理学"辞条的表述。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余家宏等编写的《新闻学简明词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产生与形成规范的科学”;1993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形成及其规律的学科”。另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除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外,还应该包括新闻媒体的道德功能。持这种意见的代表,是中国新闻学院周鸿书教授在1995年出版的《新闻伦理学纲要》一书中所作的阐释。作者认为两部辞典的表述,把新闻伦理学研究的范围划定的过窄,忽略了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作者的见解是:“新闻伦理学是以新闻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并视其为研究的唯一客体。它是阐明新闻道德的起源、发展及其社会作用,揭示新闻道德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是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原则解决新闻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的道德关系、行为规范,以及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的一门科学;还是研究新闻从业人员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的一门学问”。上述两种意见的着眼点不完全相同,前一种意见的着眼点是一个,即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后一种意见的着眼点是两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
周鸿书的著作出版后,华中理工大学新闻系副教授周秦颐在《新闻伦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辨析》一文中,赞同前一种意见,对后一种意见则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作者认为,尽管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与新闻职业道德有着紧密联系,但由于二者还存在着重大的区别,所以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不能成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为什么呢?作者这样论述道:“新闻职业道德是对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要求的反映,而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是对产品--新闻传媒的道德作用的要求。前者研究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实践活动中的种种道德现象,无疑应是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后者研究新闻传媒在社会道德建设中有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如同研究新闻传媒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中有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一样,是新闻传播规律研究的重要内容,而新闻传播规律,正是新闻学的研究对象”。作者进一步论述道:“新闻传媒在促进或危害社会道德建设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是历史新闻学的研究对象;当前我国新闻传媒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任务,是理论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新闻传媒如何在采、写、编、评等业务活动中实现促进社会道德建设的功能,是应用新闻学研究的对象。总之,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属于新闻学的研究对象,而不宜划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范围”。讨论针锋相对,颇有意义。
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不是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的任务规定的。所以,要界定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就要弄清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是什么,方能准确地把握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基本赞同周泰颐文章的见解,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应限制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范围之内,我们认为这也就是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其实,这个范围要研究的内容并不狭窄,它包括:(1)新闻职业道德的起源、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2)新闻职业道德的原则与规范;(3)新闻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4)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媒体行为;(5)新闻工作者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6)新闻传播行为的道德选择与道德评价;(7)新闻职业道德误区;(8)新闻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9)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自律与他律;(10)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品质与道德修养;(1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伦理道德思想;(12)中外新闻伦理道德的比较和互动;(13)网络新闻道德,等等。当然在研究过程中,较多地关注新闻媒体的社会道德功能,并把这种关注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联系起来考察,也是完全应该的。
二、新闻伦理学研究的任务
作为一门学科,新闻伦理学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象,其研究的基本任务,可以表述为:揭示和阐明这门学科体系涵盖的有关新闻职业道德的理论、原则、规范、关系和规律等问题。具体说来,主要是:
1.新闻伦理思想史研究部分
2.新闻伦理理论、原则、规范、关系研究部分
3.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研究部分
4.比较新闻伦理学研究部分
5.著名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伦理研究
三、新闻伦理学的特点
作为边缘性学科的新闻伦理学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它具有伦理学和新闻学的双重特点。任何边缘性学科都具有嫁接双方的特点,就像夫妇生的孩子一样,有父母双方的基因,新闻伦理学也不例外。新闻伦理学既有伦理学的特点,又有新闻学的特点,但它又不是简单的重复,它是一门新学科,它是伦理学的一般原理原则通过新闻学的具体体现。
其次,同新闻领域的其他边缘性学科如新闻心理学、新闻美学、新闻语言学、新闻统计学等相比,新闻伦理学所担负的任务不同。新闻心理学、新闻美学、新闻语言学、新闻统计学这些边缘性科学,其任务侧重在解决编、采、写等业务中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新闻伦理学所要解决的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带有根本性质,有关新闻工作的全局,正如美国新闻学者约翰·赫尔顿在他那本《美国新闻道德问题种种》(1987年中国新闻出版社出版)中所说:“在新闻领域里,没有哪个问题比本书所探讨的问题更重要,更难以捉摸,更带有普遍性。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一旦丧失道德价值,它即刻便会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
第三,相关学科不同。各门学科都有一些和自己关系密切的学科,新闻伦理学除了与新闻学、伦理学的关系最为密切外,还和哲学、政治学、历史学、传播学、法学等学科的关系密切,其中尤其是法学。道德和法律是规范和制约人们行为的两件宝。有的事虽不犯法,但违背道德,为道德所不容;有的事既违背法律,又要受到道德谴责。所以新闻伦理学要阐明德与法的关系,要向新闻工作者提出既有道德观念又有法律意识的要求。
第四,新闻伦理学是一门年轻的方兴未艾的学科。自公元前三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在雅典学园讲授道德品性的学问,最早提出伦理学(ETHIKA)这一名词概念起,伦理学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伦理学因其古老而显得比较成熟。但新闻学却比较年轻,从世界范围来看,新闻学研究始于17世纪末的德国,直到20世纪这门学问才有较大的发展。就中国的情况来看,从1918年北京大学成立“新闻学研究会”算起,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至今还不足100年。一门古老学科和一门年轻学科嫁接成的新闻伦理学则更显年轻。正因为年轻,它可能带有某些不够成熟的缺陷。但这是一门方兴未艾的学科,它必将从不够成熟走向成熟。
第二节 新闻伦理学研究发展概况
近年来,新闻伦理学已经成为一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显学,在理论界和实践界都有比较广泛的讨论,其中也不乏值得标示的著作问世。
传媒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的新闻伦理学研究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得以真正发展的,但无论是理性的推理,还是实践的运用,都已经跨出了关键的一步:从学院理论走向应用科学。
一、三个方面的因素使得新闻伦理的研究成为一种必要
三个方面的因素使得新闻伦理的研究成为一种必要。
第一,大众传播活动的迅猛发展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人关注的是传媒在传统的道德规范解构中是否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而且,许多学者认为,传统道德解构的后遗症在传播媒体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这加大了传统道德规范“失范”的惯性,从而使得社会道德重建变得尤为艰难。
第二,传媒立法的滞后使得传媒领域中业已存在的诸多问题得不到法律及时、有效的“关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倾向于把道德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新闻伦理的研究由是提上日程。
第三,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情况来说,大众传媒完全可以在当前的社会道德重建的进程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但这需要一种合法性的理论支持,也就是说,建构一门系统的新闻伦理学是很有必要的。
二、新闻伦理研究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新闻伦理研究起步很晚,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较为系统的新闻伦理研究才开始出现;此后,广告伦理、网络伦理、信息伦理的研究相继展开。在已有的研究中,新闻伦理关于伦理道德的讨论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展开的。
1.关于传媒自由及其社会责任。陈超南等学者认为,言论与传播自由是作为现代文明标志之自由的应有之义,是新闻道德的一个根本原则,它与联合国颁布的《国际新闻道德信条》的规定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但是,随着传播界滥用传媒自由的现象日趋严重,作为自由主义之补正的社会责任论开始兴起。在我国传媒界,大多把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解为“对社会负责,对群众负责”,其最根本的标准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其具体标准是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也有人以强调“社会效益”的形式来谈传媒的社会责任问题。《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就提出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陈超南把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概括为自由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他认为,新闻自由将言论出版的权力从封建贵族专制中解放出来,而社会责任论则使旧的新闻自由观念摆脱了天赋权利的魔影,将新闻自由带回到对道德权利认识的起点上,重新加以审视。
传媒自由及其社会责任的讨论其实也就是关于“传媒自由及其限度”的讨论。它始自“新闻自由与新闻的社会责任”的争论且以其为主,分歧也最大。甄树青在其《论表达自由》一书中总结了对新闻自由的五种界定方法,而关于新闻自由的限度也有公共利益、名誉权、隐私等不同的原则与认识。总之,国内新闻伦理学界在关于传媒自由的界定及其限度、传媒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其履行机制等问题上,目前尚未形成明确而统一的看法。
2.关于价值与利益冲突。新闻伦理的实质乃在于一种价值的探讨,这关涉到传媒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传媒的价值冲突主要表现在传媒自身的原则与社会的普遍“善”之间的冲突。刘宏在《中国传媒的市场对策》中提出,传媒市场化以后的经济创收者与舆论引导者的双重身份,是传媒社会责任困境的根源所在。较之以前的单一的舆论引导者的身份,经济创收者的身份参与以及以受众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转变,使得传媒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了许多。其中最为学者关注的是,传媒的这种转变恰好迎合了受众的世俗化倾向,传媒与世俗共同解构了传统道德,社会普遍迷失了道德方向,这是当代传媒受批评最为严厉之处。
另外两个为学界关注的价值冲突问题是有偿新闻和新闻广告。绝大部分新闻伦理研究者都提及过有偿新闻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冲击、对公共道德的危害性。至于新闻广告,早在20世纪初,徐宝璜先生就在《新闻学·新闻纸之广告》一文中提出,报纸在广告业务中除了讲究广告艺术之外,还必须遵守广告之道德。而当时他提出的第一条广告道德原则就是“广告须遵循新闻与广告分开”的原则。但现实是,有偿新闻和新闻广告在当前却是一个极普遍的现象,这也说明了当前我国新闻伦理建设的任务之艰、之重。
3.关于过多的性与暴力的暴露。学者们大多认为,这是传媒世俗化、庸俗化的表现,人们对大众传播媒介的道德批评相当一部分集中于此,但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多散见于传媒研究,尤其是电视理论研究之中。李伦等学者特别研究了网络中的这种性与暴力的泛滥现象,指出其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是一个尤为值得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媒介如何自律以及如何建立自己的价值标准与践行机制问题也由此变得愈加迫切。
4.关于传播侵权问题。戴元光在其《传播道德论》一书列专章讨论这一问题,然而不曾深及传播道德。现在,新闻伦理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传媒与隐私权的关系问题,而讨论大多集中在新闻伦理、广告伦理及网络伦理领域。人们普遍认为,新闻对普通群众,尤其是强暴受害者隐私的侵犯是被认定为不道德的。但是,如何界定隐私与公共话题的关系,学术界比较认同甄树青提出的几个原则:其一是公共利益原则,即当人们的私自言行影响到其公共职责或社会公益时,对这些言行的曝光不能算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其二是合理公众兴趣原则,即传媒应当满足公众对公众人物或公职人员隐私的合理兴趣,因为这有利于社会监督,这方面的报道也不属于侵犯隐私。其三是同意原则,即新闻人物同意公开其隐私。广告对大众隐私的侵犯是一个相当有趣的话题。张金花等人认为,由于当前广告无处不在,而且,有的广告甚至是强制性地“侵入”人们的生活空间,它已构成了对大众隐私的侵犯。李伦等人讨论了网络伦理中涉及的黑客、不明电子邮件以及不经当事人许可而在网上公布或在网际间传送其个人信息等与隐私相关的问题,认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当寄望于网络道德教育。在网络伦理的研究中,关于网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一个热点。严耕等人认为,为保护隐私,我们应当奉守知情同意、权利协调、克减等伦理原则。
三、我国新闻伦理学的学科建设
受我国传统伦理学研究的影响,新闻伦理的研究者们在其“开张”之初就大多致力于建构出一个系统的学科体系。
周鸿书、蓝鸿文、黄瑚、徐新平等人在自己的新闻伦理学教程中都对新闻伦理进行了一番历史考察。严耕、李伦等人也各自在自己的专著中研究了网络伦理发展的历史。梁俊兰、陈超南等则对信息伦理学的历史作了一番梳理。与一些学者把新闻伦理的历史考察深究至古代传媒的立场不同,陈超南认为,新闻伦理的考察勿须涉及古代的传媒方式,因为当时的传媒(主要是报纸)并不会引发学人对传媒(报纸)作伦理的思考,故考究传媒中的伦理问题,应当从出现了正式意义上的传播媒体开始。
在新闻伦理学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认为新闻伦理学是一门研究新闻传播中的道德现象的边缘学科,但在具体论及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时,意见并不统一。周泰颐等人认为,新闻伦理学以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是一门研究新闻职业道德现象、本质、发展变化规律及其社会作用的科学,是借伦理学的一般原理研究新闻工作者在其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承担的道德义务及应恪守的道德规范等。周鸿书等学者则认为,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除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包括新闻媒体的道德功能。它是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原则解决新闻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的道德关系、行为规范以及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的一门科学,是研究新闻从业人员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的一门学问。把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局限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实际上是把新闻伦理学等同于新闻职业道德,是不可取的。
在确立新闻伦理的原则与规范时,学者们无疑都参考了世界各国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与信条,这从各书后面的附录可见一二。一般认为,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至于具体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争议不多。
在网络伦理的研究中,严耕提出要以全民、兼容及互惠作为网络伦理的基本原则;而李伦则认为,网络作为一种有自身结构及功能特色的生态体系,网络生态伦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以及允许原则。
陈超南的《彩色的天平——新闻伦理新探》一书,考察了新闻伦理学的兴起、现状及新闻伦理与当代社会等相关问题,是我国第一部以“新闻伦理”命名的专著。但他并不着力于新闻伦理的体系建构。他认为,当前新闻伦理学中的基本原则来自整个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也就是说,人们试图用社会上已被认可的一般道德观念来解释传媒中的伦理问题。而要将以前在哲学层面或伦理学基本理论层面上的伦理研究与新闻伦理研究结合起来,本身是一个过程,其中需要对一系列传媒典型事例作理论分析,并将普泛的伦理原则加以具体化和明细化,需要创造性地运用这些伦理原则去解决与分析传媒问题。在他看来,传媒的伦理原则应当包括言论的自由、社会的责任、人类的正义、职业的道德等。该书为整合性的新闻伦理研究做了一些基础工作,但这一工作还需要更多的人来参与并予以完善之。
关于传媒领域的道德建设问题,学者们除强调规范与原则建设外,还不约而同地在道德教育与修养方面泼墨甚浓,这也间接反映了当前的传媒道德状况令人堪忧。一般认为,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以促进职业自律是必要的,这一教育精神应当在学校尤其在传媒专业领域得到有效贯彻。李伦认为,网络道德教育在当前最为急迫的任务是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学校、政府乃至法律部门都应当在这方面有所作为。黄瑚提出了“新闻职业道德境界”概念,即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某一时期内所意识到并实际达到特定社会或阶级的新闻职业道德要求的程度,它反映了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所实际达到的职业道德水准。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新闻职业道德境界,大致可分为五个层次,其中较高境界的忠于职守,克己奉公,这是一种自觉的、突破了以职业为谋生手段的境界;最高层次为乐于奉献,大公无私,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
四、我国新闻伦理研究的问题与前瞻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的新闻伦理研究还不够成熟,仍处于一种规范的建塑阶段,很难谈得上创新且有成就的学科建构性研究。特别是以下问题尚需在今后的研究中解决:
第一,新闻伦理的研究必须解决其原则与规范的知识合法性与现实合理性问题。这里有两层意思须加以澄清:一是新闻伦理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规范的诉求层面。传媒道德问题的解决固然需要规范的参与,但仅此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二是在进行传媒道德规范的考察时,必须解决其可操作性。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问题在所有的应用伦理学领域都存在,但在新闻伦理领域尤显迫切,规范的无力也使得“新闻伦理的研究常常遵循这样的模式——最后退到以法律作为惟一可靠的指导”,克利福德·克里斯蒂安对西方新闻伦理的这种分析,用于我国当前的新闻伦理研究也很恰当。
第二,新闻伦理的研究应当具备相当的“元哲学”、“元伦理学”的深度。对于新闻伦理学科的一些概念或范畴,应当有学者进行一些必要的“元哲学”阐释。另外,就目前来看,新闻伦理学还需要一种方法,这里并不是指新闻伦理学的学科构架方法,而是价值判断的方法。这一价值判断方法的缺失,使得新闻伦理在论证其原则与规范的合理性时举步维艰。
第三,应有更多的学者参与到整合性的新闻伦理研究中来。当前,关于新闻伦理的研究确有不少,但更多的是局限于其中的一个方向或一个问题,如新闻伦理、广告伦理、网络伦理。更为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前,我们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关于新闻伦理的界定,以至于在研究中经常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很多学者在讨论“新闻伦理”的时候,总是自觉不自觉地限阈于“新闻伦理”甚至“新闻职业道德”,以新闻传播之偏概传媒之全。
第四,新闻伦理的研究还应避免道德中心主义的误区。因为,在传媒领域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单纯的道德问题,以为单靠新闻伦理学就可以解决传媒领域中所有道德问题显然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在进一步加强新闻伦理研究的同时,传媒立法以及其他的文化反应机制也应得到相应的重视。
最后,我们需注意的是,传播的内容是信息,而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信息使用的安全与监控也同样是一个涉及到伦理道德的问题。信息伦理将是新闻伦理研究中新的热点,已有学者涉猎到了全球中的信息伦理问题,这也许将是伦理学在继“全球伦理”之后,在全球化领域中的又一新发展。
第三节 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有什么意义呢?
第一方面,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是提高广大新闻工作者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如何,关系着新闻媒体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否坚持以社会效益为第一的原则,是否坚持新闻报道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是否负起社会道德责任,一句话,意义重大。至于新闻从业人员是否清正廉洁,则是关系到新闻媒体的形象问题。形象如何,是一个大问题。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把新闻队伍建设成纪律严、作风正、业务精的队伍,就是要把新闻媒体的形象建设好。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就是解决新闻队伍形象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和研究,认识新闻道德的内涵和规律,系统地掌握一门学科知识,让我们的广大新闻从业人员都知道什么叫新闻职业道德,为什么要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怎样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这对提高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修养,会大有益处。从长远来看,广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了,在新世纪担负更多更重要艰巨的任务,才有保证。
第二方面,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又是大学新闻院系学生为走上新闻工作岗位作好伦理道德准备的需要。在校新闻院系的学生,是我们新闻队伍的后备人才,任重道远,新闻工作单位对他们寄予厚望。过去,我们的大学一直比较重视政治思想理论课,但政治思想理论课不能代替新闻伦理课。因此,有条件的,可开这门课程;没有条件的,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这门课程。
第三方面,学习和研究新闻伦理学,还是加速新闻伦理学这门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新闻伦理学的形成和创立,只是一个新的起点,但客观需要和研究工作滞后的矛盾依然存在,今后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老学科有一个不断超越自己的问题,何况刚破土而出的新学科呢?只有不断超越自己,又不断追赶世界先进水平,才能不断推进学科向前发展。在这方面,从事新闻研究的专门人员,负有更多的责任。
关于方法,可分为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
学习方法,要着重强调两点:一要注意全面的系统的学习。二要联系实际学习。抓主要矛盾,同时也不忽视次要矛盾。
研究方法,一,充分占有材料。要了解中外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工作将怎样发展,做到心中有数;二,掌握最新信息。要密切关注我国新闻界职业道德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三,选题力求新颖;四,专题研究入手。研究工作可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拓展研究领域的办法;五,系统深入调查。在调查中,可运用解剖麻雀、抽样调查等方法。有些问题要注意量化。
第二章 新闻职业与新闻职业道德
第一节 道德与职业道德
一、道德界说
(一)道德的起源
1.伦理学史上的争论
神启论把道德起源归结于神秘的天启和神的意志。
理念论伦理学认为道德起源于至高的理念和精神。教育论、环境论和社会关系论所指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的事物已是属人的事物和条件,这些思想已具有了唯物主义的萌芽和倾向。
先天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生而有之的东西。
本能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的本能和本性。
人性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类自然的天性,人的自然本性、本能决定共同的人性,是决定社会本质的共同的东西,因而也是决定道德的根本层次。所以一定社会的阶级道德的产生和形成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密切相关的,人的本性不仅决定了道德的产生,而且决定了道德发展的总趋势。道德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本能欲求和自然感觉而产生的一种工具性的方式。
需要论认为,道德是人根据自己的生存发展需要,自己为自己立法的产物。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成果源于人的需要,人类社会产生了道德,就是因为道德满足了人的某种需要。人类通过各种对世界的掌握方式来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以实现对自己的肯定和发展。而道德作为人类理性的结晶,不是表达个人的偏爱和欲求,而是表现人们的共同愿望和需要。从道德发生的历史看,道德产生于人们调节社会群体内部各种关系以维护一定社会秩序以及个人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这用千百年来客观存在着的道德协调性因素和进取性因素就可证明。
2.道德的起源
(1)经济关系决定道德的产生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道德根源于经济关系,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的。一是说决定道德产生的要素都是在经济关系的不同作用下产生的;二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理解经济是道德的根源,可以避免对经济决定道德产生简单的、机械的理解。道德的产生最终只能从经济关系中找到根源,经济关系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2)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动因。首先,劳动实践是人的创造性的体现。其次,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是通过劳动实践起作用的,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动力。另外,劳动实践的创造推动了道德的产生。
(3)伦理关系是道德发生的前提。道德是对利益的调节,而利益关系和矛盾是存在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的。没有社会关系,就不会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不会有道德的发生。只有在伦理关系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才存在调节和规范的问题。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分工,是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发生的关键。
(4)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是道德发生的诱因。首先,人类生存的需要是道德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了调节人们的利益需要,最初便形成了一些最简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缓和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其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存需要不再是社会利益的主要矛盾时,由人们的发展的需要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就会成为道德所要调节的主要内容。
(5)意识水平是道德发生的主观条件。人类的意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一是表现在它使社会实践中存在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服从于人的需要;二是表现在意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所形成的能动作用。
(二)道德的本质
1.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道德的一般本质)
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3)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社会地位和彼此间的矛盾斗争。
(4)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道德的特殊本质)
(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
(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
(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
3.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的深层本质)
道德需要促使人类结成相互满足的价值关系,推动人们改善这种关系,调节人与人的交往、协作,完善人的人格,形成人类特有的实践精神。
道德是有目的的活动。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特征,也是人类精神能够进入实践的主要依据。道德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道德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体。道德作为实践精神,以其理想性、目的性指引人们的行为,将理想转化为现实。学习伦理学不仅仅在于掌握有关的理论知识,更在于将这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我们诉诸理智、情感,更要诉诸行动,自觉修养,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三)道德的概念
道德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如热情助人,尊老爱幼属于道德现象。买东西不排队、挤公共汽车、随地吐痰等也属于道德现象。
道德一词,无论古代中国还是古代西方国家都有阐述。
在中国古代,“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或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规矩、规范。“德”即“得”,指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外施于人称为“德”。
西方: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 “摩里斯”(mores),指风俗和习惯,后来引伸为规则和规范、行为品质、善恶评价等方面的意义。到了近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范畴,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中包含着意识形态方面,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道德现象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用善恶标准去评价的一种社会现象。
1.道德的定义
由此,我们给道德下个定义:
所谓道德,就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调整人们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所维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作为评价标准,并逐步形成—定习惯和传统,以指导和控制人们的行为。道德与法不同,它没有强制性。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道德由一定的社会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的阶级服务。任何道德都具有历史性。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道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统治阶级的道德是占统治地位的道德。
2.道德的类型
道德现象是人类社会独有的现象,它渗透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它的划分与社会生活的划分相一致。人类社会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家庭生活、社会公共生活和职业生活。相应地道德也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同样,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统称为社会主义道德。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法治的重要补充和辅助力量。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社会性,它渗透于各行各业和各种人群,并与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相融合。它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放眼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重挑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人的基本素质。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的素质是多方面,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道德的一个基本方面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道德素质的高低,从而影响着人的整体素质的高低。只有适应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才能提高人的整体道德素质,从而全面促进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第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大量事例证明,社会的腐败现象,许多都是由行业不正之风引起的。如果行业不正之风长期盛行,市场上不守信誉,假冒伪劣等现象得不到遏制,就会造成经济无序、腐败严重、社会不稳的结果。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不仅影响到自身形象,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经济效益。这不仅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现阶段,各行各业都在出台各种规章制度,但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地规定职工的每个行为,不可能涵盖职工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如果没有职业道德的调整加以补充就会出现规范的真空和死角,造成社会经济秩序和人们思想的混乱。新旧体制的碰撞,利益格局的调整,需要职业道德来规范的行为关系也越来越多。即使都有法律规范,如果道德沦丧,法律也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就会出现大量的违法行为和“法不责公”的局面,就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去撞击法律和道德。如震动全国的厦门4.20海关走私案,海关人员涉案面达13%,而获得厦门职业道德十佳的厦航4000人无一涉案。这足以说明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
(一) 什么是职业
所谓职业,是指由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是在人类社会出现分工之后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
职业在社会生活中,主要体现出三方面的要素:一是职业职责,即每一种职业都包含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任务,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职业权利,即每一种职业人员都有一定的职业业务权力,就是说,只有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才有这种权利,而在此职业之外的人不具有这种权利。三是职业利益,即每种职业人员都能从职业工作中取得工资、奖金、荣誉等利益。
任何一种职业都是职业职责、职业权利和职业利益的统一体。
职业既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又是人们与社会进行交往的一种主要的渠道。
在交往中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于是如何调节职业交往中的矛盾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这就需要用道德来调节。
(二) 什么是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适应各种职业要求而必然产生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它包括职业观念、职业情感、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良心、职业作风等多方面的内容。
要理解职业道德需要掌握以下四点:
首先,在内容方面,职业道德总是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它不是一般地反映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的要求,而是要反映职业、行业以至产业特殊利益的要求;它不是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它往往表现为某一职业特有的道德传统和道德习惯,表现为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所特有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甚至造成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在道德品貌上的差异。如人们常说,某人有“军人作风”、“ 工人性格”、“农民意识”、“干部派头”、“学生味”、“学究气”、“商人习气”等。
其次,在表现形式方面:职业道德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它总是从本职业的交流活动的实际出发,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这些灵活的形式既易于为从业人员所接受和实行,而且易于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再次,从调节的范围来看,职业道德一方面是用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关系,加强职业、行业内部人员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它也是用来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用来塑造本职业从业人员的形象。
最后,从产生的效果来看,职业道德既能使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职业化”,又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职业道德虽然是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但它决不是离开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而独立存在的道德类型。在阶级社会里,职业道德始终是在阶级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制约和影响下存在和发展的;职业道德和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之间的关系,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形式的职业道德,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的要求。同样,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在很大范围上都是通过具体的职业道德形式表现出来的。同时,职业道德主要表现在实际从事一定职业的成人的意识和行为中,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成熟的阶段。职业道德与各种职业要求和职业生活结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以致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在学校生活阶段和少年生活阶段所形成的品行,影响道德主体的道德风貌。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对商业工作者来说,有“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货真价实”的行为准则;对于医务人员而言,则有“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行为规范;对于人民教师来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便是他们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对于广大工人来说,则是忠于职守,保证工作质量,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职业道德要求;“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这八个字集中反映了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
(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一切基本规范的基础。
(1)什么是爱岗敬业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亦称热爱本职。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热爱本职,就是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如:劳模李素丽。
每个岗位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都是从业人员在社会分工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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