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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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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事局 绍县人〔2009〕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把我县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以社会自然人身份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 二、评审条件 1、评审条件按《试行条例》中规定的条件执行(见附件一)。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可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并在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年以上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国家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到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3、为进一步调动非国有制经济单位(不含国有经济单位改制后仍由国家控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评价和有效使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绍市职改办[2000]10号文件精神,非国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减少一个破格条件,对于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破格晋升中级对象,可再分别减少一个破格条件。 (1)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设备,开发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为振兴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市百名优秀乡土人才,和连续多年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利税大户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领导、三总师; (3)应用新科技成果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或发明专利技术,开发市场畅销的新产品,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同时,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照首次职改政策直接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对照首次评审条件)。 (1)非国有制经济单位中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分流或自愿到企业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到企业单位3年内); (3)原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流或自愿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到企事业单位3年内); (4)人事代理或派遣人员。 5、根据省人事厅、省经贸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今年起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和方法有所调整,具体操作程序按浙人发[2009]66号文件执行。 6、初级职务原则上不搞破格评审,但考虑到我县的实际,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参加相应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具体条件是,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高中毕业7年以上,其它学历10年以上,可参加助理级职务的评审(企业单位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可不作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高中毕业5年以上,其它学历8年以上,可参加员级职务评审。 任职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三、计算机、外语考试和继续教育要求 (一)计算机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99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符合下列11个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农村的以本地名义冠名的非国有经济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以浙江名义冠名的非国有经济单位、原国有经济单位改制后仍由国家控股的单位和城区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人员,下同)。 (二)外语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精神,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符合下列16个条件之一者可免于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社区卫生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3、年满50周岁。 4、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6、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7、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8、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9、通过、、、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10、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1、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2、从事具有中国特色的临床中医、中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一三、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4、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一五、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三)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五、六),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四)根据部、省、市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09年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晋升、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需提供本年度由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已实施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且暂未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部门,则需提供本年度经人事行政部门验证合格的原《登记证书》或《学习卡》)。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组织好有关评审材料,所在单位审查并作好鉴定,报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签署意见后,中高级职务于6月30日前、初级职务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量化评议和考评结合 为保证评审质量,使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对中高级参评对象按绍市职改[2004]1号文件要求进行量化评议。 根据绍市人职[2009]27号文件要求,申报建筑和水电交通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考评结合考试(答辩)合格证书。 六、科技获奖项目和论文要求 科技获奖项目,未指定具体获奖人或主要完成者的,须提供获奖依据及个人在该项目中所起作用的证明(颁奖部门证明)。建筑行业的优质工程获奖(如鲁班奖、白玉兰、钱江杯等),须提供由市建设(建管)局或颁奖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政策的对象原则上限于企业主要领导、分管技术的负责人、技术科长、项目经理等。 论文要求仍按绍市职改[2000]8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于各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须提供相应的与会证明。 七、申报纪律要求 1、全面落实评前公示制度。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中《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见附件三)内容在单位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在《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2、进一步明确申报评审纪律,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在处分期内者; (3)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4)职称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5)申报规定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齐全,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八),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部门、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审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须经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和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签署在首页),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后有效。对于省有关部门有相应其他规定的,按省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七)上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弄虚作假的,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收费标准 高级职务申报每人430元,中级职务申报每人一八0元,初级职务不收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取评审费用。 相关表格下载请查询中国轻纺人才网,网址: 。 附件一:评审条件 附件二:工程系列评审专业划分标准 附件三:推荐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附件四:《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附件五:《外语免试审核表》 附件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 附件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八:《上报材料要求》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审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印发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审 通知 日期:2009-06-10    来源:    附件一: 评 审 条 件     一、正常晋升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三年。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工程师资格:     1、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二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获得国家、省、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省厅(局),市(地)一、二等奖和县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获省级优秀设计奖和优秀方案设计奖的主要贡献者;省优良工程和市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3、担任大中型企业和建筑二级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三年以上现继续任职;省、市(地)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实施者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在开发高层次,高效益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者。 5、获市(地)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技术管理先进工作者和县优秀专门人才称号(不包括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专毕业十五年以上,其他学历二十年以上。 三、正常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级职务满四年。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五、首次评审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七年,或取得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者,或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十四年以上,或取得高中及以下学历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以上,可参加相应中级资格的评审。 2、取得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或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可参加相应助理级资格的评审。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可参加相应员级资格的评审。 附件二: 工程系列评审专业划分标准 工程系列上报时,所报专业按以下八类划分: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机设计与制造、制冷与空调、标准计量等;  2、电仪专业:包括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气及自动化仪表、计算机、广播与电视等; 3、冶化专业:包括矿山地质与开采、钢铁、有色金属、分析化学、化工、化肥、农业、煤炭、燃气、建材、环保、能源等; 4、纺化专业:包括棉、毛、麻、丝、绢纺织、针织、缫丝、印染整理、化纤等; 5、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等; 6、水电交通专业:包括水利、水文、水工建筑、水力机电、水利地质勘探、交通运输、汽车、道桥等; 7、医药专业:包括制药工程等; 8、综合专业:包括日用轻工、陶瓷、玻璃瓶、食品、酿造、粮油制茶、皮塑、服装、林业、水产等。 附件四: 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专业工作年限 何年何校何 专业毕业 现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推荐破格何专业技术资格 简历 破格推荐理由 符合第几条 具体业绩内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破格推荐理由应写明具体内容; 2、此表一式3份在资格审查批复前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盖章。 附件五: 外 语 免 试 审 核 表 姓 名 性别 现从事专业 现专业技术职 务及聘任时间 推荐何专业 技术资格 免试理由: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3份在资格审查批复前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盖章。 附件六: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现从事专业 现专业技术职 务及聘任时间 推荐何专业 技术资格 免试理由: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3份在资格审查批复前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盖章。 附件七: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八: 上报材料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初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45份,高级一式55份,统一使用A3幅面纸张打印,其中中级材料的“下一级评委会推荐意见”栏和“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县人事职改部门签署);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表中需贴照片); 3、外语、计算机考核证书原件或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同意的《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核表》(见附件六、七,一式2份);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5、考评结合考试(答辩)合格证书原件; 6、经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的《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五,一式2份,写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及依据); 7、论文、论著原件; 8、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装入信封,资格证书用); 二、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材料清单一份(按档案袋规定顺序);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业务工作总结(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介绍,字数在2千左右,中文打字);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一套); 5、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必须复印完整清楚,有公章及相应日期); 6、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核复印件; 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8、考评结合考试(答辩)合格证书复印件; 9、《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论文(论著)、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学术交流论文须提供交流证明); 11、科技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须提供排名依据)。 申报材料涉及复印件的,须经单位盖章,附原件备查,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属实后予以退回。 注: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并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附件三: 推荐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论文 论著 (译著) 论文(著)名称 发表时间 刊物或出版社 刊号及刊期 作者排名 备注 现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x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肄)业获何学位及修业年限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何专业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政治表现(含职业道德、工作态度) 现专业资格及 取得时间 现聘任职务及时间 单位考核情况 推荐何专业资格 奖惩 情况 外语成绩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 专业工作经历 符合 破格 申报 条件 符合第几条 具体业绩内容 单位 意见 单位公示情况:无(有)异议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当地人 事部门 或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水平 工作能力 工作业绩成果(包括科技获奖情况) (填写不够可在背面另附页,工作业绩成果须按时间、内容、效果、本人作用等顺序陈述) 下一 级评 委会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投 票 结 果 评委会 总人数 出席 人数 赞 成 反 对 市地或 省级厅 局人事(职改)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均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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