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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8团中学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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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八八团中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一、 指导原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规范和指导全省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参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制定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使力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的考核评价。 二、测评内容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要素 1.融合意识:是否能主动、有意识的借力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 2.能力提升:是否能在个人成长纵线上达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 3.责任感,进取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4.信息技术应用质量和效率等。 (二)考核具体措施 1、教师微能力考核采用“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校本应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校本自测是指在培训过程中,教师依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学科教学特点或自身的岗位位职责,借助一定的平台工具,根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确定的标准,对自身信息化教学能力进行诊断。 教师互学互评是指教师完成50学时(线下实践不少于25学时)后,向校本实践考核平台提交成果证明,在成果提交前,须依据平台的提示,对他人提交的成果进行评价。 校本应用考核是指校考核组,对教师提交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其中教师校本应用考核采用“课前备课——课中授课——课后辅导——课后评价——数据分析——研修活动”的路径。 3、教师的能力考核侧重于评估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信息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等。教师提供的证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或不能确定是教师木人制作的,应视为无效证据.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二、 考核结果及运用  在组织能力考核过程中,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在80-100分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等次。 教师最终考核成绩由教师互评、考核领导评价两个部分构成。 四、测评管理和职责分工 以校本应用考核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标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康莉(校长) 副组长:熊向阳(教学副校长) 组员:路阔(校办室、校信息办主任)、李敏、曹忠灵(电教员)、各教导处、教研组长。 五、校本应用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 考核内容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课前备课 (30) 1.运用搜索引擎下载一篇本学科教学设计或教案; 2.结合本学科运用PPT等软件制作一个课件; 3.利用互联网或软件去除一张图片(学校提供)上的水印; 至少包含一项 不包含 课中授课 (30) 1.会使用“希沃授课助手”等授课软件授课; 2.会在自己手机上播放课件; 3.会应用授课软件中的互动工具; 至少包含一项 不包含 课后辅导 (20) 利用APP或兵团教育资源平台进行发布一堂课程或一次作业。 至少包含一项 不包含 数据分析 (5) 能够利用电子阅卷系统阅卷及数据分析 至少包含一项 不包含 研修活动 (15) 积极参加省、市、区、校各级组织的校本研修活动。(1、主讲校本研修交流:9分;2、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学习培训:6分;3、不参加者不得分) 至少包含一项 不包含 一八八团中学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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