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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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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设备/材料集中招标文件技术范本2009年12月 呼和浩特设备/材料集中招标文件技术范本批准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编制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蒙能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施行日期:2009年12月2009年12月 呼和浩特总 目 录u 设备材料集中招标文件商务范本u 设备材料集中招标文件技术范本第一册 变压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二册 断路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三册 隔离开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四册 绝缘子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五册 电抗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六册

2、 组合电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七册 互感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八册 电容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九册 避雷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十册 导线、地线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十一册 光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十二册 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十三册 输电线路铁塔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第十四册 高压开关柜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本 册 目 录电力电缆及附件范本使用说明.110kV35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210kV35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1466kV 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2366kV 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35110kV电力电缆

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46110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58 7 220kV电力电缆及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70 8 10kV35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86 9 10kV35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99 10 66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109 11 66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119 12 110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130 13 110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140 14 220kV电力电缆及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151电力电缆及附件

4、范本使用说明1.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 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不允许随意更改。如对其条款和专用技术部分有意见,项目单位应填写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技术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3. 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技术参数表己统一填写的部分技术参数,原则上不需要改动。如对专用部分己填写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经标书审查同意后

5、,专用部分可以在原表中更改。范本中未填写的部分技术参数,除表明“投标人提供”外,均应由项目单位全面认真填写,其中技术规范范本专用部分技术参数表中项目单位与投标人均不需要填写的部分项目,项目单位应以“”表示。4. 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表中具有可选择性的部分技术数据,项目单位填写时均应明确选择,单一表达。5. 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序号变更位置变更内容变更理由专用(通用)条项原表述变更后表述变更人(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1 10kV35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1. 1 总则2. 2 通用技术要求3. 3 试验l 4 技

6、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l 5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l 6 投标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l 附录A供货业绩l 附录B工艺控制一览表l 附录C主要生产设备清单l 附录D主要试验设备清单l 附录E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l 附录F本工程人力资源配置表1 总则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1.2.1 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1.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1.2.4 五1.2.5 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

7、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1.5.2 本条件中标明的参数数值是作为特殊强调的条款。1.5.3 引用标准如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偏差表中。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第四章和1.6.3 出卖人提供的电力电缆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1.7.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

8、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1.7.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中。1.8.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

9、.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9.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受人根据出卖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1.9.2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受人和出卖人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3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1.9.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24 h(最好能通过大负荷运行考核)。在此期间,所有

10、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9.5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2.1 电缆结构电缆结构除符合GB/T 12706.2和GB/T 12706.3 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2.1.1 导体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0.9。铜单线必须采用TR型软铜线。2.1.2 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绝缘料采用交联聚乙

11、烯料,半导电屏蔽料采用交联型材料,绝缘料和半导电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生产厂家提供对产品工艺制造水平的描述,包括干式交联流水线方式,生产设备中的测偏装置、干式交联,冷却装置的描述等。2.1.3 导体屏蔽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2.1.4 绝缘绝缘厚度应不小于表2中的规定值。表2 绝缘厚度要求值电压等级 kV平均厚度 mm最小厚度 mm8.7/104.54.012/205.55.026/3510.59.526/35kV电缆的绝缘偏心

12、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tmax - tmin)/ tmax 10% tmax:绝缘最大厚度,mm;tmin:绝缘最小厚度,mm;tn:绝缘标称厚度,mm;tmax和tmin在绝缘同一断面上测得。2.1.5 绝缘屏蔽绝缘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绝缘表面,表面应光滑,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三芯电缆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应有沿缆芯纵向的相色(黄绿红)标志带,其宽度不小于2mm。2.1.6 金属屏蔽铜带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连接应采用焊接方式,并满足短路温度要求。绕包应圆整光滑,搭盖率应不小于15%。三芯屏蔽截面积之和不小于25mm2(按管状计算),

13、且三芯屏蔽应接触良好。铜丝屏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2.1.7 填充及隔离套缆芯采用与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的非吸湿性聚丙烯撕裂薄膜填充,应紧密无空隙,并保证在成品电缆段附加老化试验后不粉化。三芯成缆后外型应圆整。隔离套采用挤包型。2.1.8 铠装如铠装为钢带,应采用双层镀锌钢带,绕包应圆整光滑。2.1.9 外护套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2.1.10 电缆不圆度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15%。2.2 密封和牵引头电缆两端应用防水密封套密封,密封套和电缆的重叠长度不小于200 mm,如有要求安装牵引头,牵引头应与线芯采用围压的连接方式并与电缆可靠密封,在运

14、输、储存、敷设过程中保证电缆密封不失效。2.3 技术参数买受人应认真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买受人要求值,出卖人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出卖人的保证值。3 试验对于电缆的试验及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试验。试验应在制造厂或买受人指定的检验部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出卖人承担。3.1 例行试验每批电缆出厂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 GB/T 12706要求进行例行试验。3.2 抽样试验抽样试验应按GB/T 12706 及表3要求进行。表3 抽样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1结构检查GB/T 12706.2 2局部放电试验GB/T 3048.1234h交流电压试验GB/

15、T 3048.84热延伸试验GB/T 2951.185外半导电层剥离试验GB/T 12706.1 6隔离套工频耐压 15kV/1minGB 2952.13.3 型式试验如出卖人已对相同型号的电缆按同一标准进行过型式试验,并且符合1.2.4条规定,则可用检测报告代替。如不符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可重做型式试验,费用由出卖人负责。重做的型式试验应按GB/T 12706 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3.4 安装后的电气试验主绝缘交流电压试验 在导体和金属屏蔽间施加20Hz300Hz交流电压 2.5Uo,5min 或2.0Uo,1 h 绝缘不击穿。出卖人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

16、务。4.1.1 出卖人在工程现场的服务人员称为出卖人的现场代表。在产品进行现场安装前,出卖人应提供现场代表名单、资质,供买受人认可。4.1.2 出卖人的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督导安装、负责调试、投运等其他各方面,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出卖人应指定一名本工程的现场首席代表,其作为出卖人的全权代表应具有整个工程的代表权和决定权,买受人与首席代表的一切联系均应视为是与出卖人的直接联系。在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应有至少一名现场代表留在现场。4.1.3 在买受人认为现场代表的服务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出卖人应及时提出替代的现场代表供买受人认可,出卖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17、因下列原因而使现场服务的时间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1) 产品质量原因;(2) 现场代表的健康原因;(3) 出卖人自行要求增加人日数。4.2.5 若买受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关于不派员到出卖人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受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4.3 验收附录A 供货业绩三年以来的供货业绩表2 10kV35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4. 1 总则5. 2 通用技术要求6. 3 试验l 4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l 5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l 6 投标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l 附录A供货业绩l 附录B

18、工艺控制一览表l 附录C主要生产设备清单l 附录D主要试验设备清单l 附录E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l 附录F本工程人力资源配置表1 总则1.1 一般规定1.6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7 备品备件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买受人应认真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买受人要求值,出卖人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出卖人的保证值。3 试验表2 例行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1外观及配套性检查目测2局部放电试验*GB/T 3048.123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注: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绝缘件上进行,要求为:a) 局部放电试验在1.73Uo时,放

19、电量小于10pC。b) 交流电压试验要求3.5Uo,持续5min绝缘不击穿。4.3 验收3 66kV电力电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范本通用部分7. 1 总则8. 2 通用技术要求9. 3 试验l 4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l 5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l 6 投标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l 附录A供货业绩l 附录B工艺控制一览表l 附录C主要生产设备清单l 附录D主要试验设备清单l 附录E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l 附录F本工程人力资源配置表1 总则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由投标

20、人提供的电力电缆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出卖人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出卖人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书要求。1.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电力电缆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偏差,应在投标书中以技术专用部分附录的格式进行描述。1.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6 本招标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1.1.7 本技术规范

21、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8 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规定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矛盾时,以专用部分为准。以下列明了对投标人的资质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下面所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资料,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1.2.1 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1.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1.2.4 投标人应提供国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五

22、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或电缆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1.2.5 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1.3.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所有采购的电力电缆。具体为:提供符合本标书技术要求的电力电缆、相应的试验、工厂检验、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1.3.2 出卖人应

23、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尽快向买受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及装运,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1.3.3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出卖人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受人说明。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1.4.1.1 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出卖人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经买受人批准。对于买受人为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直接做出的修改,出卖人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1.4.1.2 应在试验开始前1个月提交6份详细试验安排表。1.4.1.3 如果出卖人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

24、着手进行工作,出卖人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出卖人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1.4.1.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买受人的名称、标题、出卖人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mm297mm(A4纸型)。1.4.2 产品说明书1.4.2.1 提供电缆的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1.4.2.2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尺寸(附结构图)、技术参数等。1.4.3 试验报告1.4.3.1 提

25、供电缆的出厂试验报告;1.4.3.2 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的电力电缆或电缆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电缆系统包括电缆及不同类型附件;1.4.3.3 需要时提供特殊试验报告,如阻燃试验、防白蚁试验等。1.5.1 除本技术规范书特别规定外,出卖人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版本。如果这些标准内容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出卖人选用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优于标书规定标准的证明。1.5.2 本条件中标明的参数数值是作为特殊强调的条款。1.5.3 引用标准这些标准应是现行的有效版本,同时在与下述标

26、准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鼓励研究采用下述最新版本的可能性。:2004额定电压30kV(Um=36kV)以上至150 kV(Um=170kV) 挤出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试验方法和要求1.6.1 投标者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投标者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偏差表中。1.6.2 每个投标者应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第三章和附录中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1.6.3 出卖人提供的电力电缆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

27、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1.7.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1.7.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

28、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中。1.8.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9.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受人根据出卖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1.9.2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

29、后,买受人和出卖人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3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1.9.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72 h(最好能通过大负荷运行考核)。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9.5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2.1 电缆结构2.1.1 导体导体应符合 GB/T 3956 的规定,单线必须采用TR型软铜线。导体

30、表面应光滑、圆整、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无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800 mm2以下采用圆形紧压导体,紧压系数不小于0.88;800 mm2以上导体应采用分割导体。800 mm2可以选用圆形紧压导体也可以采用分割导体。2.1.2 绝缘绝缘的平均厚度不小于绝缘标称厚度,任意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5 (tmin0.95 tn ),绝缘偏心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 tmax - tmin)/ tmax10% tmax:绝缘最大厚度,mm;tmin:绝缘最小厚度,mm;tn:绝缘标称厚度,mm.tmax和tmin在绝缘同一断面上测得。2.1.3 阻水结构绝缘屏蔽和金属护套之间如有纵向

31、阻水结构,纵向阻水结构应能满足GB/T 11017.1透水试验要求,生产厂家应采取避免阻水材料在在生产过程中吸潮的措施。径向不透水阻隔层必须采用金属套。2.1.4 金属套采用皱纹铝套、皱纹铜套、铅或铅合金套。铅或铅合金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5 。皱纹铝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0 。如采用皱纹铜套,厂家应提供厚度设计依据、标称厚度要求和试验报告,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0 。2.1.5 电缆外护套电缆外护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85 。电缆外护套材料为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外护套应牢固包覆在金属护套上,外护套其它方面应符合 GB/T 2

32、952 中的相应规定。外护套应有导电层,导电层应均匀、光滑、牢固、不脱落,在敷设和长期运行条件下应牢固包覆在绝缘外护套上。如选择挤出外电极方式,外电极最大电阻率不大于 1000 m。对外护套有颜色、阻燃或防蚁等其它要求的应在技术专用部分说明。2.2 绝缘及屏蔽工艺2.2.1 优先采用立塔干式交联流水线生产工艺,也接受悬链干式交联流水线生产工艺,导体屏蔽层、绝缘层、绝缘屏蔽层采用三层同时挤压成型。导体屏蔽在与绝缘层的交界面上应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痕迹。在绝缘屏蔽层的表面以及与绝缘层的交界面上应光滑、无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痕迹。主绝缘选用超净交联聚乙烯料,半导电屏蔽料采用

33、超光滑交联型材料,绝缘料和半导电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2.2.2 生产厂家提供对产品工艺制造水平的描述,包括干式交联流水线方式,生产设备中的预热装置、对去气装置、测偏装置、干式交联,冷却装置的描述等。2.3 牵引头和密封牵引头与线芯采用围压的连接方式,牵引头与金属护套应焊接牢固,牵引头与金属护套连接部位用防水密封套密封,牵引头的热缩套对牵引头和电缆的重叠长度分别不小于200 mm,在运输、储存、敷设过程中保证电缆密封不失效。电缆尾端应参考牵引头侧的密封方式进行密封。2.4 技术参数买受人应认真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买受人要求值,出卖人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出卖人的保

34、证值。对于电缆的试验及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试验。试验应在制造厂或买受人指定的检验部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出卖人承担。3.1 例行试验3.1.1 交流耐压试验在导体与金属屏蔽和(或)金属套之间施加交流电压 2.5Uo,30 min 绝缘不发生击穿。3.1.2 局部放电试验应根据 GB/T 3048.12 进行试验,其灵敏度为 5 pC 或优于 5 pC。试验在成盘电缆上进行,试验电压应逐渐升至 1.75U0并保持 10 s,然后慢慢地降至 1.5U0。在 1.5U0下被测试品应无可检测出的放电。3.1.3 电缆外护套电气试验在金属套和外护套表面导电层之间以金属套接负极施加直流电压

35、 25 kV,1 min,外护套不击穿。3.1.4 金属套气密性试验金属套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在 0.40.05 MPa 的压力下,经 2 h (在工序中测)后无泄漏。3.2 抽样试验 3.2.1 导体检查导体结构检查应符合 2.1.1的要求,20 下导体的直流电阻应不超过 GB/T 3956 和 本规范中规定的相应的要求。3.2.2 结构尺寸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 2.1 的要求。3.2.3 绝缘热收缩试验按照GB/T 2951.3 进行试验,在 130 ,6 h 的条件下,最大允许收缩率不大于 4 %。3.2.4 导体和金属套间的电容测量值应不超过供方提供值8%。3.2.5 绝缘热延伸试验按照

36、GB/T 2951.5 进行试验(200 ,20 N/cm2,15 min),应在靠近导体屏蔽、绝缘中间层和靠近绝缘屏蔽分别取样和试验。任何一处的负荷下最大伸长率不大于175 %,冷却后最大永久伸长率不大于15 %。3.2.6 绝缘层微孔、杂质和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微孔、突起试验(1)成品电缆绝缘中应无大于 0.05 mm 的微孔;大于 0.025 mm,并小于等于 0.05 mm 的微孔换算到每 16.4 cm3 体积中微孔数不超过 30 个;(2)成品电缆绝缘中应无大于 0.125 mm 的不透明杂质;大于 0.05 mm,并小于等于 0.125 mm 的不透明杂质换算到每 16.4

37、cm3 体积中不透明杂质数不超过 10 个;(3)成品电缆绝缘中应无大于 0.25 mm 的半透明深棕色杂质;(4)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05 mm 的微孔;(5)导体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125 mm 进入绝缘层的突起和大于0.125 mm 进入半导电屏蔽层的突起;(6)绝缘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125 mm 进入绝缘层的突起和大于0.125 mm 进入半导电屏蔽层的突起;3.3 型式试验厂家应提供按IEC 60840:2004 标准进行电缆或电缆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如不符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可具有资质的第三

38、方权威检测重做型式试验,费用由出卖人负责。3.4 安装后的电气试验3.4.1 外护套直流电压试验电缆金属套或金属屏蔽对地间施加直流电压 10 kV,1 min,外护套不击穿。3.4.2 主绝缘交流电压试验 在导体和金属屏蔽间施加20Hz300Hz交流电压 72 kV,1 h 绝缘不击穿。对没有试验条件的,作为替代,可施加 U0,24 h 绝缘不击穿。出卖人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4.1.1 出卖人在工程现场的服务人员称为出卖人的现场代表。在产品进行现场安装前,出卖人应提供现场代表名单、资质,供买受人认可。4.1.2 出卖人的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督导安装、负责调试、投运等其他各方面,

39、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出卖人应指定一名本工程的现场首席代表,其作为出卖人的全权代表应具有整个工程的代表权和决定权,买受人与首席代表的一切联系均应视为是与出卖人的直接联系。在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应有至少一名现场代表留在现场。4.1.3 在买受人认为现场代表的服务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出卖人应及时提出替代的现场代表供买受人认可,出卖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因下列原因而使现场服务的时间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1)产品质量原因;(2)现场代表的健康原因;(3)出卖人自行要求增加人日数。4.2.1 出卖人应在工厂生产开始前7天用信件或电传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将

40、派出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到生产厂家为货物生产进行监造和为检验做监证。4.2.2 买受人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现场,出卖人应向买受人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检查出卖人所必须进行的检验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监造。买受人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出卖人对检验结果和生产质量而负担的责任。4.2.3 在产品制造过程的开始和各阶段之前,出卖人应随时向买受人进行报告以便能安排检验。4.2.4 除非买受人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则不应有从制造厂发出未经检查和检验的货物,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在圆满地完成本规范书中所规定的全部检验之后,才能发运这些货物。4.2.5 若买受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

41、,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关于不派员到出卖人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受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4.2.6 货物装运之前,应向买受人提交6份检验报告的复制件。4.3 验收4.3.1 每盘电缆都应附有产品质量验收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电缆合格证书应标示出生产该电缆的绝缘挤出机的开机顺序号和绝缘挤出顺序号。4.3.2 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到样后的包装外观检查。4.3.3 买卖双方联合进行产品结构尺寸检查验收。4.3.4 如有可能,买卖双方联合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5.1 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连续米记和制造年月的连续标志, 标志应字迹清楚, 清晰耐磨。对800 mm2及以上截面电缆应有两条间隔大于90的标志。5.2 除非另有规定,电缆应卷绕在符合JB/T 8137的电缆盘上交货,每个电缆盘上只能卷绕一根电缆。电缆的两端应采用防潮帽密封并牢靠地固定在电缆盘上。5.3 在每盘电缆的外侧端应装有经采购方认可的敷设电缆时牵引用的拉眼或牵引螺栓。拉眼或牵引螺栓与电缆导体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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