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校外实训管理制度和评定机制
㈠、校外实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学生校外实训工作,结合教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外实训管理规定。
1、校外实训的要求
校外实训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实训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校外实训前会同接受实训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校外实训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
2、领导组织
成立校外实训指导小组,校外实训必须按实训地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训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训领导小组。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工作;
3、带队教师职责:
⑴. 做好学生实训动员工作,做好实训学生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⑵. 做好实训实训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⑶. 对于违反实训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需会同实习单位视其情节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⑷. 督促学生在实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与在校上课一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擅自不参加校外实习,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⑸. 组织实训经验交流。
⑹. 精心组织学生实训,提高校外实训质量;
⑺. 协调、指导、检查校外实训工作。
⑻. 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⑼. 做好实训工作总结。
4、校外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⑴. 指导学生校外实训,是任课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具备任实习指导教师条件的,都应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后评审其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⑵. 实习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在学生实训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训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⑶. 实训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根据实训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训计划,经双方单位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⑷.实训指导教师要和实训单位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训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训结束,听取实习单位对实训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⑸. 实训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教学部汇报,给予处理。
⑹. 指导教师在实训结束后写出指导实训的工作报告,交教学部审核、备案。
5、外实训学生要求
⑴.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和实训计划,认真实训,独立思考,全面完成校外实训任务。
⑵. 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发扬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⑶.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⑷.住厂学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及休息。
6、成绩考核
⑴. 实训结束应进行考核,按学生在企业实际表现评定成绩。
⑵. 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份组成。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校外实训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工作效果和综合技能成绩评定。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选派的生产指导教师一起负责评定。
⑶. 在实习期间,因违纪厂纪厂规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工作态度恶劣或不服从管理等原因被辞退的实习学生被辞退的学生,教学部将根据企业辞退证明或校外实训考核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教学部不负责推荐就业或延期毕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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