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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陇南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试卷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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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陇南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人民代表大会 2、刑律 3、重要目标 4、行政首长负责制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6、被告 7、2013年1月1日 8、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9、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 10、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二、选择题 1-5 C C A C A 6-10 C C B A A 三、判断题 1-5 √ × √ √ × 6-10 √ × √ × √ 四、简答题 1、答: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2、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答: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力:(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答:(1)不舍不理原则,即法院非经当事人的请求,不得自行审判。也就是说,法院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动,如果没有合法的起讯法院即使明知违法情形的发生,也不得主动适用法律作出裁判。(2)不得拒绝审理原则,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不可能通过立法全部涵盖。但国家设立法院的目的是 主干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利。(3)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凡经裁判确定,当事人不得对同一案件基于同样理由再行起诉。(4)审判独立原则,审判独立既包括法院的独立,也包括法官的独立。 五、案例分析 1、答案要点:(1)合法,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县政府有权代表国家调配河水的供应。 (2)不合法,《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县长李某要求法院对王家村村民的起诉不予受理,是对县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非法干涉。 2、答案要点:杨某拒绝交付“过路费”,遭到有关人员扣押车辆,这是违法行为。杨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此可知,杨某既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论述题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改 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 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一,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是社会主 义国家,现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λ民当 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二,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 放和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内在需求和动力,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另一方面, 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积极发挥促 进、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 第三,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我国是 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为使法律既 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需要,以便在实践中能行得通,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需要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为此,我国逐步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 立法体制。与这一立法体制相适应,这个法律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统一而又多 层次的特征,既有法律,也有行政法规,还有地方性法规,它们层次不同,具有不同效力,都是这个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 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始终立足于中国国 情,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文明成果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古为今 用、样为中用,充分体现了这个法律体系的先进性和包容性。-方面,继承中华 法制文化中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 新。另一方面,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充分吸收人类法律文明成果,借鉴国外有 益经验,但又不照搬照抄。 第五,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避的发展要求。法律是实践 经验的总结,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因而这个法律体系必然 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必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 发展进程的现实需要而不断发展完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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