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0808354
毕业(学位)论文
( 2012 届本科)
题 目: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学 院: 教师教育学院
专 业: 小学教育
作者姓名: 朱向宏
指导教师: 王大顺 职称: 教授
完成日期: 2012 年 5 月 24 日
二○一二年 六 月
河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人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表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本科毕业(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综述
朱向宏
(河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甘肃张掖 734000)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2002年以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我国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了大规模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就具体的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家庭教育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笔者通过相关书籍、CNKI、百度等搜索工具查阅了近十年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的研究资料发现,现有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研究主要从相关概念的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对策研究上。
一、留守儿童的概念
“留守儿童”最早是1994年提出来的,当时是指父母在国外工作、学习而被留在国内的孩子。[1]近几年,由于研究的目的、范围不同,对留守儿童概念的界定也不完全相同。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有学者指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人照顾,年龄在16岁以下的孩子” [2];有研究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的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 [3];也有研究者将留守儿童界定为户籍在农村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不能与其生活在一起(一般为半年以上),由留在家中的一方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代为照看的0—18岁的儿童群体,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4]为了便于调查、了解和交流,本研究将留守儿童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其他地区务工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岁儿童”。 [5]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亲子教育严重缺位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家庭结构的“完整”与否,现有研究指出,留守儿童家庭大部分父母双双外出,只有四分之一的家庭父母一方外出,这就打破了原有核心家庭的稳定性,从而导致了家庭结构的不完整。而留守在家乡的这些儿童或随祖父母、外祖父生活,或随父母一方或亲戚朋友生活,有的儿童则独自一人生活。已有研究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做了划分,有的把它划分为六种类型[6],有的划分为四种类型[7],但更多的将它分为三类: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祖辈监护的类型,二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一方或与父母同辈的亲戚朋友的监护方式,三是同辈或自我监护型,一般是在孩子至少有一个已上初中的时候才会出现[8]。学者们普遍认为,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类型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同留守儿童一起留守在家乡的成年人大多数是妇女和老人,他们大多年老体弱、疾病缠身,大多没有文化和外出务工的能力,缺乏科学的文化知识和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对教育孩子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大多数留守老人和妇女在教育孩子的精力和能力上不堪重负,急切想摆脱这一负担,导致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处于放任自流,完全缺位的状态。尤其是与祖辈和亲戚生活在一起的留守儿童,其亲情关系难以比得上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严重影响了孩子的社会化,[9]有研究者指出,父母的外出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有的留守儿童长时间不能与父母相见,使他们备受时间的煎熬,内心孤独寂寞又无处倾诉,极易造成留守儿童心理发育失衡,在与人的交往上出现问题。[10]使不少留守儿童急切希望与父母见面和生活。
(二)家庭教育内容单一
家庭教育内容包括很多,有研究认为,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家庭的健康教育、家庭的情感教育、家庭的智能教育、家庭的人生指导教育”。[11]在现有的研究中,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内容以重养育轻教育;重生理轻心理;重智育轻德育为主。过分强调留守儿童的学习,把学习等同于家庭教育,忽视孩子的意志品德教育,行为与卫生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与安全教育、交际能力教育等。[12]有学者指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父母在打电话时都会询问儿童的学习情况,把孩子的学习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忽略了与孩子之间的心理沟通,忽视了对子女道德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关注。而祖辈监护人由于文化水平过低,多数都没有能力辅导儿童的学习,再加之沉重的农活,使他们在生活上让儿童吃饱穿暖就已经很不错了,根本无法顾及儿童思想上,心理上的变化。再加之农村生活的闭塞,落后的价值观念的影响,许多祖辈教育儿童的家庭教育内容完全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有研究指出,大多数临时监护人普遍将孩子的教育责任交给了学校,而教师在教学之外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关注孩子的心理和道德发展。[13]
(三)家庭教育观念存在误区
在现有的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观念存在着误区,主要表现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目标上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期望上。有研究指出,在孩子家庭教育的目标上存在着两个弊端:一是只管把孩子的生活照顾好,让孩子吃饱穿暖、不出事不生病就行,这种以满足物质和生活需要,忽视孩子和精神需求的教育目标太低,也极为片面;二是要求孩子的学习、品德、行为样样都好,这种家庭教育目标看似合理,实际却难以实现。[14]由于家庭教育目标的不合理,则不利于家庭教育功能的实现,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留守儿童的家庭期望上,研究者们普遍认为,父母或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期望过高,大多数希望孩子将来能够上好大学,出人头地,长大后挣更多的钱,他们没有按照孩子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教育期望,教育期望的偏差极易导致对留守儿童教育行为的失误。
(四)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
父母外出打工,远离孩子,如何实施远程教育,很多父母都是以金钱为诱饵,以打骂的方式为主。[15]他们根据成绩的好坏作为标准,成绩好则给以金钱和物质的奖励,成绩差则一顿暴打,摧毁孩子的自信心。有研究发现,单亲监护家庭中留守儿童被责骂和体罚的情况明显多于非留守儿童。在农村大多数的留守儿童都是由祖辈监护,而祖辈在留守儿童的教育方式则主要存在着两个弊端:要么对儿童严加看管,他们认为打骂是最好的管教孩子的方式;要么过分溺爱,使儿童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16]由于采取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不但伤害了孩子的身体,还会伤害孩子脆弱的心理,直接导致了一些留守儿童对家庭教育和临时监护人产生反感、抵触乃至对抗情绪,甚至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等不良后果。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村留守儿童关系到农村未来的发展,是农村未来的主要劳动力和建设者,他们能否健康的成长,不仅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学校的问题,更发展为一个社会问题。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现有研究主要从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明确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实际监护人的监护水平
作为孩子的父母,要克服各种困难创造有利条件,使父母一方留下照顾孩子,父母应该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自己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已有研究指出,如果父母双双外出,要选择好监护人,父母尽量多与孩子聚焦,增进相互感情。[17]父母还应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协调好打工挣钱与照顾、教育子女之间的关系,[18]构建亲子沟通机制,改变亲子沟通方式,了解孩子的需要,尽量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在外打工父母还应做到定期和监护人,代课老师尤其是班主任的联系以了解子女情况,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从而避免出现家庭教育的盲区。[19]
监护人在留守儿童成长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监护人,首先应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近似完整的家庭结构和成长环境。监护人应端正教育思想,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家教方法,调整家教内容。[20]监护人要加强与留守儿童的父母,老师的交流联系,掌握孩子的近况,积极配合学校,同留守儿童的父母做好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工作。[21]监护人还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多学习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应用多种方法来教育孩子,不以“简单说教”为主。同时监护人既要满足留守儿童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又要严格管教他们的不良思想和言行,不溺爱,不纵容。有研究还指出,在家庭教育的期望上,不要挫伤孩子的自尊心和学习热情。[22]
(二)加强学校教育以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之不足
学校是儿童最主要的活动场所之一。有学者认为,“留守儿童”家庭职能的空白,应该也只能由学校去填补。所以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咨询”,“举办家长学校”,“成立家长指导委员会”等方式来参与家长教育指导,帮助家庭教育的理性化[23]。有研究指出,学校应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留守儿童”心里发展档案,及时发现和诊治学生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24]。学校还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发挥代课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成为整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主导力量。作为班主任,一方面要亲力亲为的教育学生,另一方面也要指导家长科学的教育孩子。也有研究指出,教师应引导留守儿童自我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把自我教育和管理贯穿于自己心里活动的全过程,以及自我检查和自我修养,提高他们自立自强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25]
(三)强化政府责任,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多的健康成长的空间
政府应加大对《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农村外出务工父母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打工挣钱和子女教育的关系,切实承担起养育孩子的义务和责任。[26]与此同时,政府要构建社会职能部门的保护机制,创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大环境,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主体。[27]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制度,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28]同时,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政策,在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的农村建立寄宿制学校。
(四)社会各界积极履行职责,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有研究者认为,可以利用大众媒体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出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农村应培育社区教育组织,可以考虑由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体系[29]。还有研究者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整治,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30]村委、乡镇要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以丰富留守儿童的生活。村委、乡镇还要建立常规的留守儿童监测制度,确定具体的监测办法,整体的、动态的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31]
四、 对现有研究的总结
通过查阅近几年的文献发现,学者们从不同方面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就具体的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现有研究主要是从留守儿童概念的界定;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研究上,研究的方法主要以调查法为主,个案研究在有些研究中也有所应用。但是,由于学者们研究的目的、范围的不同以及研究地域的差异,对有些问题的研究结论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所以,对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研究还需要更多部门和学者、机构的共同参与。
参考文献
[1]一张.留守儿童[J].瞭望.1994,(45).
[2]吴霓.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报告[J].教育研究,2004(10).
[3][23]张春玲.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关怀[J].教育评论,2005(2).
[4][19]罗洋,谢继生,刘玉林.新时期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研究[J].内江师范学院报.2011,26.
[5][17][20]袁凤琴,袁真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26
[6]梅明玉,梅子行.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和隐患[J].教育基础研究,2003(12):16.
[7]徐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思考[J].教育教学研究,2008(3):16.
[8]李庆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子女”发展的影响[J].上海教育科研.2002(9):25-28.
[9]刘成斌,吴新慧.流动好?留守好?—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比较[J].中国青年研究,2007(7):6.
[10]周宗奎,孙晓军,刘亚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1):77.
[11]李天燕.家庭教育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116.
[12][14]余文盛,钟昭会.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8,1.
[13]郭燕聂,王永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分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5(137).
[15]李歌.浅谈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16]王奕,张克生.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6).
[18]李富强.甘肃省定西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8,1.
[21][25]扬长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为例[D].北京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22]邵艳,张云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及对策——以湖南长沙市为例[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4).
[24]周宗奎,孙晓军,刘亚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1):77.
[26]吴新慧,刘成斌.出路与对策——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国家政策[J].中国青年研究,2007(7).
[27]陈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困难及其原因、对策分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8,1.
[28]刘涛,王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基础教育参考,2008,1.
[29]朱俊芳.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J].贵州教育,2005(10):21-22.
[30]罗仕芳,杨剑.农村“留守学生”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教育导刊,2004(12):43-45.
[31]扬长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为例[D].北京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朱向宏
(河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甘肃张掖.734000)
摘要:本研究主要以问卷调查法,文献法对平凉市庄浪县朱店小学一到六年级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为调查对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家庭结构不完整、监护人的文化程度偏低、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家庭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方式简单化、家庭教育期望出现偏差、家庭的物质环境与文化环境相对不足,并对所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与建议,旨在为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和临时监护人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参考,为留守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农村 留守儿童 家庭教育
Abstract: The research on a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Ping Liang and primary school to store a ZhuangLang county grade 6 left-behind children's guardian for investigation object, the survey found, left-behind children family education problems mainly has: the family structure is incomplete, the low degree of guardian culture, to family education value degree, not a single family education content,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expected simple way deviation, family's material environment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 of relative shortage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reason is analyzed, and based on this,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to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family educa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hich for local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parents and guardians of the family education in left-behind children 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left-behind children health.
Keywords: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family education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其他地区务工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岁的儿童”。[1]留守儿童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人口的大量迁移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特殊群体。虽然“留守儿童”一词最早是1994年提出来的,但当时一直没有引起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关注,直到2002年以来,“留守儿童”一词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之而产生的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了教育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很多学者和机构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就具体的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家庭教育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笔者通过相关书籍、CNKI、百度等搜索工具查阅了近几年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的相关文献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严峻而又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功能随之部分或完全丧失,使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出现了诸多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笔者也深感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基于此,笔者选取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这一视角,通过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旨在揭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平凉市庄浪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其目的是为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微不足道的参考资料,也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我更好的了解学生,教育学生奠定基础。
一、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本研究主要以平凉市庄浪县朱店小学100名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为调查对象,由于调查时正是农忙时节,很多监护人都无法联系,所以,调查对象的选取主要是在留守儿童班主任的帮助下通过学校筛选,将问卷发放给留守儿童,再由留守儿童转交监护人的形式进行,其中一年级10份,二年级10份,三年级20份,四年级20份,五年级20份,六年级20份。问卷的收回也是通过监护人转交留守儿童,再由留守儿童转交班主任的形式进行。
(二)研究方法
1.问卷法
本研究主要以平凉市庄浪县朱店小学1—6年级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为问卷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6份,回收率为96%,为论文的撰写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和第一手资料。
2.文献法
本研究主要以图书馆里的相关书籍、期刊、CNKI、百度等搜索工具,搜集了近十年来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的文献来帮助论文的构思与撰写。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
1.家庭教育环境
(1)家庭监护类型 。通过对庄浪县朱店小学1—6年级在校学生的监护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实施者来看,将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分为三种:一是父母双双外出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监护的占到64.6%,二是随父母一方留守的占30.2%,三是随其他亲友留守的占5.2%。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要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主的隔代监护,他们的年龄大多在50-70岁。
(2)监护人的文化程度。调查结果显示,24%的监护人没上过学,49%的监护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仅有18.8%和8.2%的监护人具有初中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说明有73%的临时监护人文化程度偏低。
(3)家庭的人均纯收入 。由于该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闭塞,经济发展落后,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该地区留守儿童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普遍偏低,年人均纯收入1000-2000元的占所调查家庭的22.9%,2000-3000元的占67.7%,3000-4000元的占8.3%,只有1%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上。可见,留守儿童的家庭物质生活水平普遍较低。
(4)监护人对家庭文化环境的营造情况。由于农村家庭的物质水平的限制和监护人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大部分监护人只注重孩子正常的学校学习,疏忽了对孩子课外的发展。调查发现,在孩子拥有课外读物数量方面,没有的占到了31.2%,1-5本的占59.5%,6本以上仅占9.3%左右。可见,农村留守儿童拥有的课外读物数量太少,家庭文化环境的营造处于疏忽状态。
2.家庭和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
(1)家校联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家校联系情况上,只有17.7%的监护人与孩子的老师经常联系,70.8%的监护人只是和孩子的老师偶尔联系,11.5%的监护人和学校从不联系。说明监护人没能主动与留守儿童的学校进行联系,家校之间的联系远远不够。
(2)学校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知识方面的指导情况。通过调查发现,有64.7%的监护人认为学校“从来没有”进行家庭教育知识方面的培训,有26%的监护人“不清楚”,有1%的认为“有,一直都去”,有8%的认为“以前有过,但没去过”。可见,学校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不够重视。
3.家庭教育观念
(1)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期望。通过调查发现,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期望普遍太高,有85.5%的监护人希望孩子的学习成绩“门门功课都优秀”,有1%的监护人认为“在班级的排名不要倒数就行”,只有13.5%的监护人认为“可根据孩子自身的发展而定”。可见,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期望普遍太高。
(2)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未来发展期望。调查结果显示,监护人在对留守儿童未来发展的期望上,有72.3%的监护人希望孩子将来能够上一流大学,但对具体上什么样的大学比较模糊,有17.5%的监护人希望孩子能够自食其力,有一技之长,只有10.2%的监护人认为“可根据孩子自身的发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可见,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未来发展期望上普遍存在着期望过高现象。
(3)监护人对家庭教育的思想认识。调查发现,监护人普遍认为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负有责任,但大多数监护人认为由于自己忙于农活,没有知识,也不知道如何管教孩子而不能担当起这一重任。调查结果显示,有75%以上的监护人认为家庭教育的责任在于学校和老师,使得家庭教育的重任过分的依赖了学校。
4.家庭教育内容
在问卷调查中,当被问及“您最关心孩子哪方面的发展”时,有55.2%的监护人只关心儿童的学习成绩,有12.5%的监护人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有15.6的监护人关心儿童的品德修养,只有16.7%的监护人关心孩子综合能力的发展。可见,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品德修养以及综合能力的关心不够。
5.家庭教育方式
教育方式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家庭教育的效果,由于监护人大多是50-70岁的老人,他们对孩子过分娇惯,溺爱有加,在问卷调查中,“当孩子取得优异成绩”时,75.2%的监护人都以物质作为奖励 ;“当孩子提出无理要求”时,67.3%的监护人总是妥协,满足孩子的要求;“当孩子在生活中犯了错误”时,72.3%的监护人以简单说教的方式为主。
(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教育功能弱化
家庭结构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共同关系的统一体,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外出,使留守儿童或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或随父母一方生活,或随其他亲戚朋友生活,留守儿童实际上已变成了父母双在的“孤儿”。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使得留守儿童正常的家庭教育功能弱化。于是,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就落在了监护人的身上,而监护人大多以50-70岁的隔代监护和单亲监护为主。隔代监护由于大多是体弱多病的老人,身体稍好的又要忙于农活和家务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实施家庭教育,再加上,很多农村老人大多目不识丁,缺乏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缺乏认识,在思想上又很难与孩子沟通,他们普遍感到对教育孩子力不从心。单亲监护主要以母亲监护为主,母亲比其他监护有优势,母亲比较细心,在孩子的生活、身体方面将照顾的更加全面,但是由于父亲的外出,所有的家务活和农活都落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上,使得母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教孩子和指导孩子的学习,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
家庭教育本来是在家庭生活中,以父母为主体对子女和年幼者所实施的教育和影响。我国《婚姻法》也明确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义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是父母和家庭最基本的职能之一。农村父母的外出造成这一主体的缺位,使基本的家庭教育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众所周知,“家庭教育是人的启蒙教育,是建立在亲情之上的潜移默化的教育,而亲子关系的依恋又是别人所无法代替的” [2]。虽然很多父母会通过现代通讯手段进行沟通,但这种沟通方式过于形式化,而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久而久之,必然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心理上的隔阂。
2.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的家庭教育知识
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文盲和小学居多,高中以上占极少数。大多数监护人认为在教育孩子上最大的困难是自己没有文化,无法实施家庭教育,也不知道如何去教育孩子。由于监护人缺乏基本的家庭教育知识,对家庭教育知识的认识不够,监护人无力去指导儿童的学习,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一味地对孩子进行生活上和身体上的照料,忽略了对孩子各种能力的培养,长此以往,孩子养成了不良的生活、学习习惯,直接影响了孩子未来的发展。
3.家庭和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调查发现,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够重视,在家校联系上,一方面由于受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和家庭教育能力的限制,监护人对家庭教育缺乏一个明确的认识,另一方面,由于受“树大自然直”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监护人只是偶尔和儿童的代课老师联系,平时很少主动去了解儿童的近况,而是更多的将儿童的教育问题推给了学校,而学校又没能主动的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使家庭和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处于疏忽状态。再加上,受农村落后的经济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部分监护人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孩子其它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
4.家庭教育的内容单一、教育方式简单化
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内容比较单一,家长只是过分的强调儿童的学习成绩,将儿童的学习成绩等同于家庭教育,很多父母在与孩子和监护人的交流中,问的最多的是“考了多少分”,而很少去关注孩子心理、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发展。在家庭教育的方式上,主要以物质奖励和简单说教为主,当孩子取得好成绩时,孩子提出的一切合理、不合理的要求,监护人都给以满足,当孩子犯了错误或成绩不理想时,监护人只是进行简单说教,这种过于简单化的教育方式,使得留守儿童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当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监护人大多是隔代监护,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家庭教育缺乏一个全面的认识,由于受“应试教育”和“教育是学校的事”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一直停留在学习成绩上。其次,父母的外出,导致家庭教育的重任就落在了监护人的身上,而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要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主的隔代监护为主,而爷爷奶奶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孩子有所亏欠,因而在生活上,学习上听之任之,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满足,溺爱严重。长此以往,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始终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
5.家庭教育期望出现偏差
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期望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调查发现,大部分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期望太高,在学习成绩的期望上,他们希望孩子能够门门功课都优秀,而很少去关注孩子自身的发展。在孩子未来发展的期望上,很多监护人期望孩子将来能够上一流大学,但对具体上什么样的大学比较模糊,很少有人希望孩子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而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向孩子灌输他们的世俗金钱观,地位观,使他们的孩子从小树立“为做官读书”、“为挣更多的钱而读书”的目标理想。再加上,农村落后的经济文化水平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临时监护人传统、落后的教育观念,他们对家庭教育知识缺乏一个全面的认识,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发展。
6.家庭物质环境与文化环境相对不足
该地区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落后,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外出打工,家庭经济来源的单一,导致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普遍偏低,使得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文化环境的营造上处于疏忽状态。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手中拥有的课外书籍很少,而且监护人一贯认为看课外书籍会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和没必要去花冤枉钱,他们始终认为学生把学校发的课本学会就足够了。还有些监护人对小学阶段的教育不重视,他们认为,孩子有没有出息,关键在于高中阶段,那时候多花点钱也值得。因此,他们在经济的投入上只是尽量满足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而对孩子除正常学习和生活以外的投入处于疏忽状态,使得在家庭教育文化环境的营造上相对不足,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
三.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父母要克服各种困难,尽量留下一方在家照顾孩子
古人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首先,父母要转变家庭教育的观念,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应该从长远考虑孩子的前途对整个家庭的意义。所以,父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把孩子接到打工所在地进行照顾,让孩子能够真正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其次,“身为孩子的父母,应努力协调好外出务工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尽量降低母亲的‘外出率’,因为母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的角色意义,母亲通常是孩子早期最有意义的他人”[3], 母亲在平时的生活中比较细心,能够及时的关注孩子在学习、生活、心理、行为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以便能够及时的对其进行引导和纠正。
(二)外出父母要选择好监护人并加强与孩子、监护人和老师之间的联系
1.双双外出的父母要选择好监护人。“监护人在留守儿童的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双双外出的父母一定要选择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有文化,有责任感,有能力教育和指导孩子的亲人,父母在选择监护人时还应全面了解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尽量选择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念,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的监护人。同时,留守儿童的父母对自己选择好的监护人一定要信任和支持他们对孩子的教育,适当的放权给他们,使他们能够放开手脚教育和引导孩子。
2.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外出打工的父母,可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与孩子保持经常性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关注孩子的心理、生理、情感上的变化,及时的给予引导。“即使远离家乡也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真情关爱和家庭的温暖,用心去弥补孩子的感情饥渴,用心去经营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5]。
3.父母应加强与监护人和儿童老师之间的联系。在外打工的父母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和老师保持联系,及时的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品行等各方面的近况,三方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办法,以便及时有效地进行家庭教育。
(三)监护人要全面而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或多或少与监护人的监护行为有关。因此,作为监护人主要从以下方面去做。
1.监护人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的能力。临时监护人可通过自学或平时可通过电视、书籍、报刊等多种渠道扩充自身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在平时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品德修养教育等贯穿在家庭教育中,能够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作用,能够与留守儿童共同成长。
2.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和老师之间的联系。监护人要经常性的与孩子的父母和老师保持联系,就孩子的近况和所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能够及时有效地纠正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四)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改进家庭教育方法,丰富家庭教育的内容
监护人要转变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在家庭教育的内容上应摒弃以学习成绩为家庭教育全部内容的错误观点,应将爱的教育、理性的教化、美得熏陶等内容有机的融为一体,注重孩子心理健康教育、良好行为品质等教育,以丰富家庭教育的内容。作为监护人,还应多学习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采用多种方法来教育孩子,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以“简单说教”和“溺爱”为主。“在家庭教育的期望上,应根据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教育,不要挫伤孩子的自尊心和学习热情”[6]。
(五)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1.学校通过家长会提高监护人的思想认识。学校应定期召开家长会,通过家长会提高监护人的思想认识,让家长从思想上认识到,只有在遵循儿童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儿童才能够健康的成长,成才。另外,“学校老师要做好家访工作,尽量提高监护人的教养素质,树立监护人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成才观、教育观和发展观”[7]。
2.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开设一些专门课程。农村学校应该配备专门教师有组织、有计划的开设一些有关心理教育、感恩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课程,使留守儿童通过对课程的学习,能够正确的处理在生活上、学习和心理上等方面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