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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运输企业的影响(陈立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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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运输企业的影响 摘 要: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按照推进计划,“营改增”的税收改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可以预见,营业税时代即将结束,从而进入全面的增值税时代。那么,增值税的推开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几何?本文重点关注“营改增”中的运输行业,通过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研究了解税制改革对他们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营业税、运输业 一、 引言 我国现行商品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税种,二者平行征收,互相补充。其中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则覆盖了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劳务行为。这一税制安排,符合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体制和税收管理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奠定了基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按照行业分类并适用不同税率的做法,逐渐显出其不合理性,对经济的运行造成了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因此全面推进增值税扩围破在眉睫。 二、“营改增”的必要性 从税制结构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现行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存在税款抵扣,在业务往来中往往不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销售额可能是真。另一方面,7%的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规则允许了货运发票这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了增值税抵扣环节,金税工程无法控制,让违法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偷逃税款。 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变的角度来看,将运输企业划分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对行业本身的发展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行业的延伸,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继续。运输过程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不但是货物在空间位置的移动过程,也是被运货物价值增值的过程,因此交通运输业也有增值额。从这一点上来说,现行增值税把性质上属于生产过程延伸的交通运输业派出在课税范围之外,对交通运输业就收入全额征营业税是一种重复征税的行为。 从收入分配上来说,由于政策的不统一,各地政府为扩大税源,恶意竞争,造成税源流向极其不合理,部分地区税源流失严重。对此,为破解物流行业的这一乱象,国务院力求通过“营改增”手段,使物流企业纳税的监控权由各地方政府可随意调节的地税归口到中央集权的国税。同时因运输收入改为增值税后,可互相抵扣,也解决了重复征收的问题。 三、“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 此次“营改增”的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运输及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税改。“营改增”对运输企业的税负影响是判断政策是否得体的一个重要考量标准。笔者从辖区内企业提供的数据做一个初步的分析判断: (一)自开票纳税企业:自开票运输企业是指拥有自主开票权的企业,所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承接的货物,组织企业外其他运力共同参与,则对方提供发票可自主做账务抵扣冲减营业收入,按差额纳税。若一户运输企业年实际承运100万的业务,所缴营业税3.4万(含附加),“营改增”后,按上海市现试行税率(运输业11%),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1万。而经营者的车辆燃油、修理及材料费,轮胎费用等,一般占营业收入的40%,为40万元左右,可抵税4.4万,实际纳税6.6万,比原来增加了3.2万元。 2011年度自开票运输企业营改增测算 统计企业户数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应缴增值税 本年已缴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后多缴税款 合计 联运支出 燃油 修理修配 零配件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87 21938 13364 3526 7835 808 322 872 8574 5276 3298 单位:万元 上表为笔者辖区内自开票企业营改增测算统计结果,得出的结论也旁证了之前的假设,在现有营运模式下,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笔者通过与纳税人的接触,了解到造成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1、进项税票难取得。中国高速公路已突破75000公里,大量的公路运输使得过路费的问题尤为突出,过路费一般开具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企业无法抵扣。另外,油费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很难。很多加油站没有增值税发票,司机在路上往往很难拿到可以用来抵税的发票。 2、从上海试点改革来看,物流企业的车辆都是之前已经购买,新购车辆较少,曾经购买的车辆费用将无法进行抵扣。 3、快运企业的主要成本不是进项而是物流人员的工资,而税改过程中这些费用是无法抵扣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税负没有下降反而上升。 4、进项税票取得不及时,没有要求对方开具进项发票等。 (二)、代开票纳税企业:代开票纳税人是没有自主开票权的企业,向货主结算费用时,必须到税务机关代开票,同时缴纳票面值的6.01%(含附加)税款,故称代开票纳税人。这类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自由车辆不多,甚至没有车辆,以其掌握货源,组织社会运力,完成运输任务。 代开票纳税人,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因按现行发票管理规定,个体户车辆较难取得发票,就是有发票也因代开票纳税人没有财务做账流程而无法抵扣其收入,往往是以现金一付了之,税负则由其全额承担。 这类纳税人“营改增”后,税率由6%到11%,增加了5个百分点。而其自由车辆的相应成本、费用无法纳入财务核算体系,就要承担很重的税负压力。 四、“营改增”后的运输业发展趋势 (一)、经营模式必将发生变化 在经营形式上,道路货运企业要根据物流的运作规则进行调整。运输企业,特别是大型运输企业,在经营方式的调整上,总的看有两个趋势: 一是向专业化运输发展,如形成专业的集装箱运输、零担运输、快件运输企业,再比如,对专一产品的运输,运燃油料及其它液态、粉状货物、冷冻、冷藏货物、废物垃圾等等,配置大型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总之,要成为用户物流供应链中具有独特核心能力的专业运输企业,以自己的运输的专业化、高效化、规模化融入物流。 二是向提供以运输为本的多元服务转变。有条件的运输企业要抓住机遇,学习物流管理,扩充物流技术,进入用户的物流系统;要从运输本业出发,争取能够逐步提供部分或全部的物流服务;要与用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参与供应链的管理;要建立实时信息系统、GPS系统、存货管理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等。 现代物流服务的需求,说到底是由于用户在服务质量方面的高层次需求。满足这种需求,是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向前走所必然要面临的一个台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物流是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形式发展上的高级阶段。 在经营规模上,要因势利导,抓住机会,组建或充实若干现代化大型企业。从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看,运输业通过竞争、兼并和强强联合,一方面形成少数大型、特大型集团企业,以集中力量,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社会需求,抵御风险,领导行业发展新潮流;另一方面,筛选出一大批运作灵活的小型企业,以拾遗补缺,满足社会各层次的需求,同时,增加社会就业机会。这种调整,最终使发达国家的运输业形成了少数大型、超大型运输企业与大量小型私人运输企业并存的稳定结构”“。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国家运输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少数大型、超大型企业迅速崛起,形成发达国家运输业现代化的主流、国际运输市场的主导力量,它们也是发达国家物流服务业迅速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面对物流的发展和国内外企业的竞争,我们需要形成有强大实力的、现代化的运输企业、物流服务企业。形成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够胜任历史变迁带束的巨大挑战的中孥力量。 (二)、自开、代开企业面临各自机遇和挑战 1、给自开票纳税人带来发展机遇 自开票纳税人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有自己的经营场地,与制造业企业签订长期合同。“营改增”后,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比原来多抵4%,这有利于制造业降低物流成本,使得满足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的大型运输企业更受货主单位的青睐,有利于自开票纳税企业承接业务。 2、代开票纳税企业需要转型升级 对于直接参与运输的代开票企业,因经营利润本身就很低,而税负增加了将近5个百分点,导致他们难以生存。笔者所属分局辖区内也有很多这样的企业,“营改增”后,这些小、散、乱的小型运输企业可能将被排挤出物流市场。想要生存,只能扩大规模,走兼并联合组建公司之路,尽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五、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税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纳税环境 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事关依法治税, 事关营业税收入, 事关增值税管理,事关所得税税基。因此,税务机关要把税法宣传辅导工作做到经常化、精细化, 让纳税人真正地懂法、守法。要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的思想。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自身必须有清醒认识,要积极向地方党政宣传依法治税理念、宣传违规引税的法律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货物运输财政返还的审计力度, 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治税的意识,建立多部门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 同时,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占收入的比重较大,只有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对交通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其税负才不会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管理漏洞多税收流失严重。因此应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电子化水平,提高增值税管理的效率,同时应充分发挥银行、税务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二)、加强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管理 1、加强对货运企业运输车辆的管理 一是企业登记后,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资料认真审核,包括车辆登记部门的车籍信息表,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等,查实有无借用车辆,从源头上杜绝“开票货运公司” 的违法设立。二是做好货物运输业纳税人车(船)信息的比对、审核工作,确保税务、运管(航管)、车管(海事)信息三相符;加强区域分析和数据比对,对数据异常区域,要及时提醒,及时检查;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 2、加强对货运企业的税收政策管理 一是要企业严格按业务内容分别核算, 申报缴纳税款,否则,按从高适用税率计征税款;二是加强对联运企业和货运企业的纳税辅导,对联运企业(或货运企业)从其总收入中允许扣除其支付其它物流企业的运费、。装卸费等, 在扣除上必须附相关合同协议、发票和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税务部门认证后方可扣除。三是加强对货运企业的纳税评估。要深入实际,采集货运指标,合理确定预警值,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数据比对,筛选评估对象,开展纳税评估。 3、征管部门要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动态监控 不定期的深入物流企业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企业收入情况和开票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财务核算。车辆营运及发票开具情况, 重点看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税款是否及时足额申报入库,货运发票开具对象与运输合同签订单位是否一致,现金流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车辆、吨位是否发生了变动,开票金额与其运力是否匹配等。对不同的车型和载重吨位确定自开和代开发票上限, 以解决一车多开的问题。同时, 税务机关要对相同车辆开票情况经常进行比对,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建议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案查处。 (三)、强化税收稽查,加大偷逃税处罚力度 一是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货运业税收专项检查,对发现有偷逃税行为的货运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并视情节严重对其发票采取停供或停开处罚, 同时通过以点带面,抓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以震慑偷逃税行为, 维护税法的刚性,营造良好的货运业税收征管环境。二是加大对违法开具货运发票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国税部门的配合,利用发票协查信息和货运预警指标对货运企业运营能力与发票开具情况进行比对,严厉打击代开、虚开运输业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四)、放宽或降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为使增值税拥有更广泛的载体和坚实基础,要改变以经营规模为标准的做法,可以将生产场所比较固定、产销环节便于控制、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进项税额的企业都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六、政府配套措施及建议 (一)、调整货运市场经营思路 货运市场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当“营改增”后,由于物流经营者税负大幅增加,而地方政府市区政策扶持的调节功能,运输企业就会失去了入住园区的动力。因此政府要鼓励扶持物流行业的代开票纳税人升级为自开票纳税人,因为只有自开票纳税人才有大的生存空间。目前自开票纳税人在行业所占比例较小,这本身就是个严重的问题。物流行业小、散、乱的现象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其次要顺应市场需求,解决代开票企业无法操作经营成本抵税的问题。建立物流车辆的挂靠机制,允许小、散运输企业的车辆专户挂靠到货运市场,统一对外承接业务,结算运费。同时以园区的财务管理体系,办理挂靠车辆的燃油、威胁及材料费的抵税事物等。 (二)、适当降低税负率 从纳税成本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负担比现行税负低的前提是,纳税人具有一定或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严格的增值税管理条件下,纳税人加强会计核算是必然选择,这将加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促进运输行业发展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应尽量避免改革后税负的进一步加重。笔者以为当前交通运输业的11%试点税率偏高,可以考虑下调。 (三)、重新界定中央、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关系 “营改增”后应不减少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一种可行的方案是,调整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摊比例,通过测算重新确定分配标准。上海的试点中没有明确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没有在宏观上就如何调整中央与地方间收入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希望通过试点为财政体制改革预留时间,理清分配关系。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展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 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中国财经报,2011-11-29 4、 周杰,试论扩大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国有资产管理,2009,(8) 5、 姜明耀,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2) 6、 萝菲娜,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探讨,2006,(09) 7、 曾宁波,建筑安装和交通运输行业改征增值税的现实性研究,福建税务,1999(9) 8、 中国储运,China storage&transport,2012(4) 9、邵瑞庆、巫珊玲,劳知雷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期刊论文],税务研究 2002(10) 10、张大成,现代物流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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